安全玻璃标准
汽车安全玻璃标准-磨砂玻璃

汽车安全玻璃标准GB/T 17340-199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日本JASO M501-94《汽车用安全玻璃》和GB 9656-88(汽车用安全玻璃》中“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进行编制的,在技术内容上与JASO M504-94等效。
由于 G B 9 656-88为强制性标准,而“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两部分内容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范围,因此将此两部分内容单列为一推荐性国家标准,即本标准。
与GB 9656-88相比,本标准取消了对优等品的规定;对平型制品弯曲度的规定有所改变,其他技术指标无大变化。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找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娇、戴克攻、杨建军、石新勇、张大顺、王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GB/T 17340一1998Road vehicles--Safety glasses-Dimensions,shapes and appearances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适用于汽车用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C /T 63 2-1996 汽车安全玻璃术语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曲线部:图1中的R部分(图1中R部分的终止点包含于曲线部)。
3.2 设计线:检验样架上画的基准形线。
3.3 基准边:玻璃上预先确定的一条边,通常为最长的边。
3.4 基准边偏差:玻璃基准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A)。
3.5 纵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B)。
3.6 横向尺寸偏差:玻璃周边与设计线之间的偏差(见图1中C)。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安全性的不断追求,安全玻璃作为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工具以及家居领域。
然而,安全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安全玻璃的常见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安全玻璃的类型和标准1. 钢化玻璃钢化玻璃是一种通过热处理或化学处理增强强度的玻璃。
它具有耐冲击、耐热和安全性好的特点。
根据相关标准,钢化玻璃的破碎模式应为细碎颗粒状,而非尖锐的碎片。
2. 夹层玻璃夹层玻璃由两层玻璃之间夹层而成,夹层通常由PVB(聚氯乙烯醇)制成。
夹层玻璃可以有效阻止碎片的飞散,增加抗冲击能力,并提供降噪和隔热的功能。
3. 隔音玻璃隔音玻璃是一种具有良好隔音效果的玻璃,可以有效地隔绝噪音。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隔音玻璃的隔音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安全玻璃的符合标准要求1. 抗冲击性能安全玻璃必须具备良好的抗冲击性能,能够经受一定的外力而不破碎或飞散。
相关标准要求对安全玻璃进行抗冲击测试,以检测其抗冲击性能是否合格。
2. 破碎模式为了保障人们的安全,安全玻璃的破碎模式应为细碎颗粒状,而非尖锐的碎片。
这样可以减少人员受伤的风险。
标准要求对安全玻璃进行破碎模式测试,确保其符合规定。
3. 热稳定性能安全玻璃在高温环境下也需要保持稳定的性能,不产生变形或破碎。
标准要求对安全玻璃进行热稳定性能检测,以保障其在各种极端环境下的可靠性。
4. 爆炸冲击性能一些特殊场合,如实验室或炸药储存区,需要使用具备较强爆炸冲击性能的安全玻璃。
这些安全玻璃能够承受突发的爆炸冲击而不破碎,防止碎片飞散造成伤害。
5. 隔音性能对于一些需要隔音的场所,如办公室、会议室或家庭住宅,安全玻璃的隔音性能是非常重要的。
标准要求对隔音玻璃进行隔音效果测试,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玻璃的使用注意事项1. 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使用标准化的安装配件,确保安全玻璃与建筑物的牢固连接。
2024年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2024年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引言:建筑安全玻璃是指能够满足建筑物安全性要求,并具备抵抗风压、抗冲击、防爆、防弹、防火、降噪、防紫外线辐射等功能的一类特殊玻璃产品。
为了保障公众和建筑物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对建筑安全玻璃的使用、分类、安装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本文将探讨2024年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1. 规格和厚度标准根据建筑的用途和所处位置的风压等级,玻璃规格和厚度标准有所不同。
2024年的建筑安全玻璃规定,一般要求采用厚度大于等于8mm的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作为外窗、幕墙等易受冲击的部位。
特大型高层建筑、国家重点建筑物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玻璃厚度要求更高,一般不低于12mm。
2. 强度和抗冲击能力要求建筑安全玻璃的强度和抗冲击能力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关键指标。
根据不同的安全要求,对强度和抗冲击能力的要求有所不同。
2024年的规定要求,安全玻璃应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能力,能够承受一定的风压和冲击力。
在特定场所,如爆炸易发区域、暴风区域等,对安全玻璃的抗冲击能力要求更高。
3. 防爆和防弹性能规定针对一些特殊场所的安全需求,如军事基地、使领馆、银行、监狱等,安全玻璃需要具备防爆和防弹性能。
2024年的规定将进一步加强防爆和防弹安全玻璃的标准,要求安全玻璃能够承受爆炸冲击和子弹的打击,保护建筑物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4. 防火性能要求安全玻璃在防火性能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2024年的规定将对安全玻璃的防火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高度等级,规定了不同级别的防火性能标准。
如高层建筑的逃生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的安全玻璃,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高温,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5. 降噪和防紫外线辐射要求随着人们对室内舒适度的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玻璃的降噪和防紫外线辐射性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2024年的规定将进一步规定安全玻璃的降噪和防紫外线辐射性能指标。
尤其是在交通繁忙地区、机场、火车站等特定场所,对安全玻璃的降噪要求更高,以提供更好的室内环境。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强化玻璃要求:建筑安全玻璃一般需要采用钢化玻璃、夹层玻璃或其它特殊强化玻璃。
这些材料具有较高的抗冲击、抗爆炸、抗风压等性能,能够确保建筑在受到外界力量作用时不易破碎。
2. 玻璃安全标识:建筑安全玻璃通常需要进行标识,以便人们在使用或维修时能够正确辨认其安全性能。
标识一般包括玻璃的类型、强度等信息,有助于人们正确使用和维护。
3. 玻璃安全防护:建筑安全玻璃要求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例如,在高层建筑中,玻璃窗需要具备防坠落功能;在需要防弹的场所,玻璃需要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
4. 玻璃安全检测标准:建筑安全玻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检测,以检验其强度、透明度、抗风压、抗冲击等性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这些检测标准包括国家或地方的建筑安全规范、行业标准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安全玻璃规定可能略有差异。
因此,在使用建筑安全玻璃时,应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标准来选择和应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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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玻璃使用标准

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安全玻璃使用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使用的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钢化中空玻璃、防火玻璃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多个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
3.安全玻璃使用要求:根据《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幕墙(全玻幕除外);•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4.安全玻璃安装要求: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安全玻璃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装材料和配件;•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牢固、稳定,不得有晃动、倾斜等现象;•安全玻璃的边缘应进行磨边处理,不得有毛刺和裂纹;•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固定;•安全玻璃的安装应符合节能要求,不得使用高能耗材料进行固定。
5.安全玻璃质量要求:安全玻璃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钢化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表面应无裂纹、气泡等缺陷;•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作为中间膜,表面应平整、无气泡等缺陷;•钢化中空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内部应干燥、无杂质等;•防火玻璃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持完整无损。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是指能够在建筑物中提供安全保护的玻璃产品,通常用于填充窗户、门和其他建筑立面中的玻璃面板。
以下是一些与建筑安全玻璃相关的规定:
1. 欧洲标准EN 12600:该标准规定了与防护性玻璃相关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抗冲击性、抗爆破性、抗冲击性能等。
2. 美国标准ANSI Z97.1:该标准规定了与玻璃以及其他玻璃类产品相关的要求,包括抗冲击性、抗弯曲性、穿透性能等。
3. 中国标准GB15763.2-2005:该标准规定了与建筑玻璃相关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抗冲击性、抗弯曲性、破碎纹路等。
4. 玻璃安全性等级:根据不同的规定,玻璃可以分为不同的安全性等级,例如:A级(最高级)表示具有最高级别的安全性能,E级(最低级)表示具有最低级别的安全性能。
5. 玻璃安全标识:建筑安全玻璃通常会贴有安全标识,以便用户确认其安全等级和性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建筑安全玻璃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
在选择和安装建筑安全玻璃时,建议遵循相关的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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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是指在建筑物中使用的具有防护、防爆、防火等特殊功能的玻璃产品,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建筑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等。
1. 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GB15763.2-2005《建筑安全玻璃》对建筑安全玻璃的分类、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标准要求,建筑安全玻璃需要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爆、防弹等特殊功能。
2. 建筑法规:根据中国《建筑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建筑防火规定。
因此,建筑安全玻璃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3. 地方规章制度: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针对建筑安全玻璃制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一些地方可能对特定类型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银行、监狱等)的安全玻璃要求更严格。
除了上述规定外,建筑安全玻璃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性能测试标准,如抗冲击、抗爆破、防火性能等。
同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物的特殊需求(如防护等级、防火级别等)选择适当的类型和厚度的安全玻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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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2023标准

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运和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钢化类汽车用安全玻璃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16外径千分尺GB/T5137.1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5137.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9656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T18144玻璃应力测试方法QC/T1119汽车安全玻璃术语3术语和定义QC/T11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4.1性能要求4.1.1可见光透射比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5%,其余风窗以外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1.2抗冲击性能冲击后试样不应破坏。
4.1.3碎片状态钢化安全玻璃碎片状态应符合下列a)~c)的规定。
试样边缘20mm范围内以及以冲击点为圆心、以75mm为半径的圆内为非评价区。
除去非评价区后,如果试样的评价区内不能完整包含50mm×50mm的正方形评价框时,碎片状态应符合下列b)和c)的规定:a)在任一50mm×50mm的正方形内的碎片数应不少于40块;b)不应有超过3cm²的碎片;c)不应有长度超过100mm的长条碎片。
对于长度不大于100mm的长条碎片,其端部不应是尖角状。
当长条碎片的一端进入试样边缘20mm范围时,该碎片或其延长线与边缘形成的角度应不大于45°。
4.1.4表面应力各测量点表面应力110MPa~140MPa。
4.2尺寸及厚度4.2.1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尺寸偏差要求种类基准边的偏差周边偏差长边的长度L(mm)L≤12001200<L≤1800L>1800钢化玻璃±0.5±0.75±1.0±1.54.2.2厚度厚度及厚度偏差须符合表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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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安全玻璃标准面面观安全玻璃是指平板玻璃经强化处理或与其他材料复合,从而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热抗震性能,提高玻璃产品安全性。
安全玻璃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建筑用、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机车、船舶和飞机)用及家居用等种类。
根据安全玻璃的实际应用,国内外均出台了相应的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
本文主要将介绍建筑、汽车、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即指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以及由这两种玻璃组合而成的构件,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我国已颁布的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主要有GB9963《钢化玻璃》、GB9962《夹层玻璃》及GB17841《幕墙用钢化玻璃及半钢化玻璃》。
GB9962《夹层玻璃》已立项修订,修订稿的草案已完成,即将向各夹层玻璃生产企业征求意见。
草案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依据ISO12543-1~6及EN12600对夹层玻璃的定义、外观质量、耐湿性、耐辐照、摆锤冲击性能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特别是摆锤冲击性能,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分类,采用了EN12600的分类方法。
国外相关标准主要有欧洲的EN12150和EN12600、美国的ANSIZ97.1、日本的JISR3206及JISR3205、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2543-1~6及BS6202等。
建筑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对比情况见表1.GB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是在原95版国家标准《防火玻璃》基础上修订的,并参考了BS476第22部分、ISO3009、DIN4102等标准。
新版标准已于2001年11月1日实施。
该标准对防火玻璃和耐火等级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单片防火玻璃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同时,由于船用防火玻璃的性能指标与建筑用防火玻璃相差很大,该标准删去了船用防火玻璃的相关部分。
汽车用安全玻璃标准目前,国内汽车玻璃标准已形成了一个标准体系,包括术语标准、包装标准、产品性能标准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等。
GB9656《汽车安全玻璃》是汽车安全玻璃的产品标准,对汽车安全玻璃材料的安全性能(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及一般性能(标准中的一般技术要求)规定了技术指标和判定准则。
国外标准主要有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美国国家标准ANSIZ26.1《陆地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用安全窗用玻璃材料规范》、日本汽车行业协会标准JISOM503《汽车用风挡玻璃》、JISOM504《风挡以外用汽车玻璃》及日本工业标准JISR3211《汽车用安全玻璃》标准等。
我国国家标准GB9656《汽车安全玻璃》最早制定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迄今为止,已先后经过3次修订。
最新版本为2003版,并于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最新版本与过去版本相比有很大不同。
首先,增加了汽车安全玻璃材料的种类,除钢化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及夹层玻璃材料外,增加了中空安全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并相应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耐燃烧性和耐化学侵蚀性等性能要求。
其次,对安全玻璃材料分类及应用部位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A类夹层玻璃及B类夹层玻璃的分类;扩大了钢化玻璃应用范围,即钢化玻璃可以用于时速低于40km/h机动车的前风窗;限制了区域钢化的应用,即区域钢化只适用于不以载人为目的的机动车。
再次,对标准结构作了重大调整。
标准按性能要求分为主要技术要求及一般技术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等效采用ECER43,其涉及材料的安全性,属于强制性的。
针对应用于不同部位的不同安全玻璃材料,国内外相关标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夹层玻璃夹层玻璃是指两层或多层玻璃用一层或多层中间层胶合而成的复合玻璃。
如前所述,我国国标自2003版起取消了A类夹层玻璃及B类夹层玻璃的分类,统称夹层玻璃。
但日本标准仍保留了A、B类分类。
GB9656-2003、ECER43-2004、JISR3211-1998及ANSIZ26.1-1996对风窗及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的检验项目对比见表2.区域钢化玻璃区域钢化玻璃是指分区域控制钢化程度的一种钢化风窗玻璃,一旦破碎后能够控制其碎片状态的产品。
除ANSIZ26.1-1996外,GB9656-2003、ECER43-2004及JISR3211-1998对区域钢化玻璃的检验项目做出了相同的规定。
即区域钢化玻璃需进行厚度、可见光透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颜色识别、人头模型冲击、碎片状态等项目的检验。
钢化玻璃钢化玻璃是指单层玻璃经特殊处理后,其机械强度得到提高,且破碎后能够控制其碎片状态的产品。
GB9656-2003、ECER43-2004规定钢化玻璃可用于设计时速低于40km/h的机动车,JISR3211-1998则规定钢化玻璃可用于最高速度低于20km/h的汽车和牵引汽车,见表3.塑玻复合材料塑玻复合材料是指由一层或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塑料材料复合而成的玻璃材料,安装后其面向乘客的一面为塑料层。
GB9656-2003、ECER43-2004、JISR3211-1998及ANSIZ26.1-1996对风窗及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的检验项目对比见表4.中空安全玻璃能把两片或多片安全玻璃以均匀间隙分开,永久性地装配在一起的玻璃组合件,能起到隔音、隔热作用。
GB9656-2003、ECER43-2004及ANSIZ26.1-1996对风窗及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的检验项目对比见表5.关于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由于各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因此汽车技术法规也是各不相同,其中尤以欧、美法规具有许多根本性的差异,整个世界范围内没有协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
1998年6月25日,《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制定于日内瓦,简称为《1998年协定书》。
世界各国以此协定书为法律框架,共同制定、修订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
《1998年协定书》制定实施后,以该协定书为法律框架,开始制定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GTR)。
《1998年协定书》各缔约方以及许多工业界、消费者组织提出了许多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项目提案。
根据这些提案,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的蓝本是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
比较而言,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除在有关认证及涉及的产品种类方面与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外,总的来说无根本的技术差异。
1.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中没有依据该法规进行产品认证的有关内容,而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则对相关认证文件的提供、认证标记的使用及相关产品通过认证后的批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无对塑料玻璃材料(包括硬塑料玻璃材料及软塑料玻璃材料)的定义及性能要求。
3.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规定,钢化玻璃的小球冲击可以采用制品,而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中只允许采用300mm×300mm试样。
4.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规定,应用于驾驶员视区的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必须大于70%,而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中规定驾驶员视区的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必须大于75%。
5.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中,机动车的类型分为1-1类、1-2类、2类及农用车和森林工程车,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中则分为M1类、M1以外类、M类、N类及农用车和森林工程车等。
6.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规定,只采用区域钢化玻璃制品进行人头模冲击试验,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中既可以采用制品,也可以采用试验片进行试验。
7.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中钢化玻璃碎片试验的补充条件与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完全不同。
8.在试验条件通用要求中,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只规定了无减速装置的人头模冲击试验,而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中则对有、无减速装置的两种人头模冲击试验条件进行了规定。
我国国家标准GB9656《汽车安全玻璃》非等效采用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主要技术差异为:1.国家标准未对塑料安全材料及经过处理类夹层玻璃进行规定,这两种安全玻璃材料在我国国内还不多见。
2.ECER43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应同时满足制品人头模型冲击及试样片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对于送样检验,国家标准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只需满足上述两种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之一即可。
3.国家标准塑玻复合材料耐燃烧试验速率降为100mm/min,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则规定为250mm/min,国标较严格。
4.国家标准不包括试验区A区的延展及B区的缩减,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则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5.国家标准对区域钢化玻璃主视区、过渡区及周边区的划分方法与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有所不同。
除以上不同外,国家标准对汽车用安全玻璃(包括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及中空安全玻璃)相关的安全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指标均与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相同。
因此,满足国家标准的产品完全可以满足ECER43《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
同时也有理由相信,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一旦通过审议并实施,不会对我国汽车安全玻璃产品继续参与国际竞争构成重大技术壁垒。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标准国内有关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的标准主要有GB18045《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及GB14681《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其中GB14681已于2003年完成了修订审议工作。
修订后的标准成为GB14681.2《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第二部分机车用电加温玻璃》。
国外相关标准有JISR3213《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国内外标准检验项目对比见表6.其他安全玻璃标准除建筑、汽车、机车用安全玻璃标准外,我国正在实施及正在起草的其他安全玻璃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还包括船舶、飞机、家居(台盆)、家电用安全玻璃标准等。
这些标准正在或即将为产品生产、验收及质量监督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标准的修订或制定均本着与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原则,无论是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还是检验方法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旨在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