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201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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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一、保险合同的目的和定义1.1 目的本保险合同旨在保障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帮助投保人和受益人在意外风险事件发生时得到及时的赔偿和补偿,以减少经济损失。

1.2 定义1.2.1 建筑工程:指在建筑项目中的土地、房屋、设备、材料等相关物资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设施。

1.2.2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签署本保险合同,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个人或机构。

1.2.3 受益人: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的享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机构。

二、保险责任和免赔条款2.1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对于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以下情况造成的意外损失,按照约定进行赔偿:2.1.1 火灾、爆炸或雷击引起的损失。

2.1.2 户外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1.3 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例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2.1.4 机械故障或设备损坏导致的损失。

2.1.5 盗窃、抢劫或破坏行为引起的损失。

2.1.6 其他在本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意外损失。

2.2 免赔条款以下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2.1 意外损失是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疏忽造成的。

2.2.2 意外损失是由于合同约定之外的风险事件导致的。

2.2.3 意外损失是由于不符合建筑工程规范或法律法规导致的。

2.2.4 意外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

三、投保要求和理赔流程3.1 投保要求3.1.1 投保人需要提供建筑工程的详细信息,包括施工计划、施工人员信息、工程材料等。

3.1.2 投保人需要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

3.1.3 投保人需要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2 理赔流程3.2.1 受到意外损失的一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保险公司将派出理赔员对损失进行评估和调查。

3.2.3 保险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和保险合同约定,对受损的建筑工程进行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2014.5.31)

建筑工程一切险(2014.5.31)
2015-3-11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
案件理赔分析
• 从以上条款可见,我们刚才所谈到的案例 中,对于第三者的民房和奥迪是否赔偿, 就要看2013年8月18的天气是否确实属于暴 风、暴雨天气,即自然灾害。如果确实属 于自然灾害,三者民房和奥迪车损就不属 于“意外事故”,不能获得赔偿。
2015-3-11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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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事项:
• 3、对于上述1和2中提及的名称,在需要开 具发票、确定损失等情况下,也应按照1和 2的意见处理;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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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后签订保险协议应 注意事项建议
• 建议贵公司在今后签署类似保险时,可以 注意以下内容: • 1、主保险条款系保监会制定的,条款的协 商变更的可能性较小; • 2、在签订保险合同中,主要针对扩展条款 协商:
武汉武钢城市建设投资限公司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
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交流活动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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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范围
• 大伙都知道,现在我国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都要求办理工程 一切险,那么,什么是工程一切险,是不是投了工程一切 险后保险公司什么都会赔偿呢: • 我相信很多职工甚至于我们的管理层的领导都是按字面的 意思来理解这种保险的,都会认为既然建筑工程一切险 (含第三者责任险)的名称中有“一切”二字,那么凡是 属于现场发生的所有事项,保险公司均应该理赔。其实, 大伙的想法太过于想当然,谬之千里。事实上工程一切险 的准确定义是针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一 种综合性的保险。现在从我们公司所投保的范围来给大家 作进一步的详细分解。
建筑工程一切险责任免除
• •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要求 在双方的保险合同中,列举了大量保险 免赔条款,其中: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 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

•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2)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工程本身工程本身是指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履行合同而实施的全部工程。

包括:预备工程,如上方、水准测量;临时工程,如引水、保护堤;全部存放于工地,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

•施工用设施和设备施工用设施和设备包括活动房、存料库、配料棚、搅拌站、脚手架,水电供应及其他类似设施。

•施工机具施工机具包括大型陆上运输和施工机械、吊车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工地用车辆,不管这些机具属承包商所有还是其租赁物资。

•场地清理费这是指在发生灾害事故后场地上产生了大量的残砾,为清理工地现场而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

•第三者责任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但是,被保险人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予除外(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这是指不在承保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或财产。

建筑工程一切险强制

建筑工程一切险强制

建筑工程一切险强制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由投保人(即建设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综合险种。

该险种的目的是保护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和意外事件,为建设单位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保险标的: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材料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财产。

2.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从工程开始动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保险金额:即投保人为建筑工程项目确定的保险赔偿总额,应能覆盖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

4.保险费率:即投保人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等级和险种,与保险公司商定的保险费率。

5.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在建筑工程项目发生意外事件时,按约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

6.免赔额:即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自行负担的金额上限,超过该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二、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如盗窃、纵火等。

2.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如地震、火灾、暴风雨等。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如战争、暴动等。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意义1.为建设单位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减轻其在工程项目中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

2.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提高建设单位的信心和安全感,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障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投保注意事项在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时,建设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正规、有信誉的保险公司,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保险赔偿的及时性。

2.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内容,确保投保的范围和金额符合实际需求。

3.及时支付保险费用,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总结:建筑工程一切险作为一种建筑工程项目必备的保险险种,为建设单位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减轻其在工程项目中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

建筑工程险种

建筑工程险种

建筑工程险种建筑工程险是指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责任风险所产生的保险。

该险种主要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意外险以及工地责任险等。

下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对建筑工程险种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简称工险)是指在建筑工程进行中,对发生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直接物财损失的保险。

该险种通常由建筑工程的业主投保,保障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及临时建筑物等。

工险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开工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

在开工阶段,保险公司将对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等进行评估,确定投保金额和费率。

而在竣工阶段,保险公司将对整个工程进行保险赔偿。

二、施工意外险施工意外险是指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操作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所产生的保险。

该险种通常由施工单位投保,保障范围包括施工人员及其雇主的人身伤害以及相关财产损失。

施工意外险可以有效减轻施工单位的经济负担,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

三、工地责任险工地责任险是指在建筑工地产生的第三方责任风险所产生的保险。

该险种通常由施工单位投保,保障范围包括建筑工地周边的居民、过路人以及其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及其财产损失。

工地责任险可以保障施工单位在意外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并为受害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险种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意外险以及工地责任险,它们分别保障了建筑工程中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以及第三方责任风险。

这些险种的投保可以有效减轻建筑工程所面临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在选择投保时,建筑业主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并合理确定保额和费率,以确保获得最佳的保险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种重要保险形式,旨在为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十分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被保险工程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被保险工程发生的意外损失。

这包括工程在施工期间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损失,如火灾、地震、风灾等。

保险公司需要对工程项目中的建筑、设备、材料等进行全方位的赔偿。

施工期间的责任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保险公司应承担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赔偿责任。

这包括对施工人员、第三方物品或财产以及环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预防责任保险公司还应当承担预防责任,即在发生潜在风险或事故前,向被保险方提供必要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建议。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确保施工符合安全标准。

保险公司的义务除了承担以上责任外,保险公司还有一系列的义务需要遵守:理赔义务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方提出理赔请求后,及时进行赔付。

理赔过程应当公平、透明,保险公司需要对被保险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理赔赔偿。

保险金垫付如果被保险方在工程损失后急需资金来进行修复或重建,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保险金垫付服务,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协助防灾救灾在发生灾害或事故后,保险公司还有责任协助被保险方进行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

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人力、物资或专业支持,帮助被保险方尽快恢复工程项目。

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得到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约定,尽最大努力为被保险方提供及时、公平的赔偿服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施工。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范围-本保险承保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水渍、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承担人为破坏、盗窃、恶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与投保人充分沟通确认后确定。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为保险金额的百分比,并根据保险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间,自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如有延期情况,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调整。

第四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本保险设有免赔额,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赔偿限额指的是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最高承担的赔偿金额。

第五条:保险责任-本保险公司承担对建筑工程项目因保险范围内的意外损失进行全额赔偿的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损失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

第六条:保险事故的通知和理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以便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理赔,并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第七条:保险终止和解除本保险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2.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3. 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险费;4. 发现投保人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向相关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保险合同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双方可另行约定。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规则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规则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规则一、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啥呢?嘿呀,咱就说这个建筑工程一切险啊,它就像是给建筑工程穿上了一层保护罩呢。

你想啊,在建筑工程进行的时候,那可是状况百出,啥意外都可能冒出来。

比如说突然来个大风把建筑材料吹跑了,或者是工人不小心在工地上出点啥小意外啥的。

这个保险呢,就可以在这些意外发生的时候,给工程相关的人员或者公司一些经济上的保障。

这就好比是有个超级英雄在背后默默守护着整个建筑工程一样,让人心里踏实不少呢。

二、适用范围可广啦1. 从建筑工程的开始阶段来说呢,像工程开工前的场地清理工作,如果在清理的时候不小心损坏了一些周边的小设施啥的,这个保险就可能派上用场啦。

2. 在建筑的过程中,那用到的材料多着呢。

要是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出了问题,比如说被水淹了或者被火烧了,只要是在保险规定的范围内,都能得到赔偿哦。

而且建筑工程中的那些大型设备,比如起重机之类的,如果发生了故障或者损坏,也可以看看这个保险能不能帮忙。

3. 甚至连工程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发现建筑有一些之前没发现的问题,像是因为施工造成的一些隐藏的结构损坏之类的,这个保险也可能会管呢。

三、投保的那些事儿1. 投保的时候啊,得确定好投保人是谁。

一般来说呢,可能是工程的业主,也可能是承包商之类的。

这就像是确定谁来当这个保险的负责人一样。

2. 还有保险金额的确定。

这个可不能瞎定哦,得根据工程的规模啊、风险程度啊之类的来综合考虑。

要是定低了呢,万一真出了大事,可能就不够赔;定高了呢,又白白浪费钱。

就好像我们买东西一样,得衡量好价值和价格的关系。

3. 保险期限也很重要。

要把整个建筑工程从开始到可能出现问题的那段时间都涵盖进去。

不能说工程还没结束,保险就到期了,那可就麻烦啦。

四、理赔的注意点1. 一旦发生了可能在保险范围内的事情,就得赶紧通知保险公司。

就像你发现家里着火了,肯定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消防员一样。

要是拖拖拉拉的,可能会影响理赔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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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 • • • •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 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 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 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 财产的损失; (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 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 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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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除了上述免赔条款外,我们的保险合同还 设定了免赔额,即应该赔,但我保险公司 不会全部赔给你,我要扣一部分下来,这 一点就和我们大伙所投车辆的保险一致, 大伙很多人都知道,车损险中,如果你不 投不讲免赔率,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就不会 全额赔偿你损失。同理,在物质损失中, 保险合同中也设有免赔额,免赔额主要有 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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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条款协商
• (1)保险协议中存在与建筑工程不配套、不适用 的保险条款可以取消,以降低保险费。如以下发 生几率太低几类: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空运 费、地下炸弹、幕再水工条款(如贵公司的工程 不涉及到码头、江流河域等)。 • (2)可以依据工程实际增加部分条款。如错误和 遗漏条款、重置价值条款、调查、谈判和辩护费 用条款、损失赔付基础条款等。 • (3)免赔额的比例以及标准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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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2013年7月大桥局 鹦鹉大道工地挖断电缆案 • 报损:425万 余元(管道部分96万余元、 一次抢修172万余元、二次迁改243万余元) • 定损:抢修费用和迁改费用不属于理赔范 围,定损为33万余元,扣除免赔额,保险 公司仅愿意支付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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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 在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免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一)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 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 (二)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 •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一)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 种费用; • (二)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 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 疾病; • (三)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 有的或由上述人员所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 (四)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 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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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出险后申报应注意事项
• 6、保留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7、特别注意事项:我们在发生保险事故后 上报保险公司理赔时,尽量结合保险条款 的约定,特别是扩展条款的约定,在报案 时尽量避免出现相关保险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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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特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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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当然,虽说这一事故造成的两部分都符合 保险合同所指向的对象,但不能以此作为 完全理赔的要求,因为保险合同的条款还 有免责要求,以及第三方损失应属于意外 事故限制。那么,我们的第二部分就来谈 谈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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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责任免除
• •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要求 在双方的保险合同中,列举了大量保险 免赔条款,其中: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 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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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 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 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 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 (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 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 误所支付的费用; • (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 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 本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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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理赔分析
• 武钢建工夹河街648公汽乘客受伤案 • 报损:10万元 • 保险公司理赔:资料不全,待提供资料后 再确定 • 律师分析意见:未掌握详细信息,报损金 额过低;损失属于免赔事项,无法实现理 赔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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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出险后申报应注意事项
• 作为投保人而言,保险理赔面对的是专 业、强势的承保公司,因此,理赔往往 不能获得理想的效果,因此,我们在发 生保险事故后上报保险公司理赔时,尽 量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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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际理赔
• 我们刚才谈到的案例中,活动房、固定、 PVC围挡、活动碳钢围挡、 • 模板等单位自有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应 予以赔偿,但如果是暴风天气就应扣除免 赔额,即因暴雨、暴风等风险造成的损失, 扣除 20万或所损失金额的15%后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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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特别注意事项:
• 2、对于特别扩展条款中免责条款的约定, 在报给保险公司时,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 形式,尽量不要采用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 围的用语,直接引用属于赔偿范围的用语。 如保险单特别特别条款(6)地下电缆、管 道及设施特别条款中约定:“任何损失赔 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 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那 么在报给保险公司时,可以直接采用“修 理费用XXXX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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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度
• • • • 一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10万或8% 暴雨、暴风等风险 20万或15% 地震、海啸等特种风险 50万或20% 上述选择标准中,以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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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 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第 三方损失的要求必须是意外事故,那 么,什么是意外事故,其必须是意外 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突发的造成 的损失,如落水、触电、食物中毒等。
• 1、对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事故 • 对于发生天气恶劣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在 上报保险公司时,不管是书面还是口头形 式,尽量不要采用诸如“雷击”“暴 雨”“暴风”“洪水”“龙卷风”“冰 雹”“台风”“暴雪”“冰凌”“突发性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 陷下沉”“火灾”“爆炸”等保险条款中 特别定义的词语(保险协议P20第五十条), 可采用一些口语化的名称,如“打 雷”“大雨”“大风”等。尽量结合保险 条款的约定,特别是扩展条款的约定。 2015-3-11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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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出险后申报应注意事项
• 3、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赶到 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勘查事故现场, 同时组织人力,机械对事故现场采取一切必要措 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限度。 • 4、在保险公司代表或检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 勘查之前,安排用影像设备记录好事故发生现场、 抢险经过及收集有关实物证据。 • 5、尽量争取在取得保险公司同意前不对第三者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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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范围
• 我们公司所投保的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 这一份保险主要包含有两个部分的内容。 • 第一部分主要是本单位的物质损失部分:
• 1、物质损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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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
• 物质损失部分包括:桥基、桥面、交通工程、绿化、 房建(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财物、包括永久及临时 的施工办公楼、仓库、辅助设置、材料及建设用 的一切材料等,但不包括施工用的机器、设备和 用具。这是我们承保险种的第一大部分。通俗的 讲,第一部分是指施工工地上存在的的材料、工 棚、工程自身等的物质损失,但不包括本单位及 施工作业人身伤害,以及不包括诸如挖掘机、混 凝土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等施工用的机器、 设备和用具在内的施工机器等器具。按我们专业 经常所说的人材机术语来讲,这一部分的险种主 要的就是材料,而无人员和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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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出险后申报应注意事项
• 1、出险报案:保险事故出现后,要严格按 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并根 据相关理赔条款执行。项目在出现保险事 故后应立即启动了保险理赔程序,并在规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案。 • 2、在报案的同时,应准备相关保险理赔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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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的机器、设备和用具
• 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 等 • 电钻 泥刀 ???
• 价值大 • 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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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
• • 第二部分主要是第三者责任险: 何为第三者责任险了,那就是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保险 合同所载明的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 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因“意外事故”原因造成的其他 人的物质和人身损失。这一部分主要是承保的第三方的人和 物。这里的第三方的人是指排除本施工单位职员(包含家庭 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如偶然路过工地的行人。如果是工地 上职员(或者是职员的家庭成员)受伤就不属于赔偿范围。 这一部分的财产损失指的是由于贵公司的施工造成的第三方 的财产损失,而不是本单位的财产。但大伙也应注意,这一 部分的损失又必须是因为“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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