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院自制药价格放开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开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1]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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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开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开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1]391号2001年12月19日)各市、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93号)等文件规定,我省已于2000年8月明确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其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目前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已基本完成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核定工作,为保证有关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已登记认定并持有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缴销手续。
物价部门应及时予以核销,并收回其收费许可证。
二、各市物价局应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所有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录(含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内容),以方便医患双方,并将有关文件及落实情况尽快报省局备案。
三、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向社会开展医疗服务,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价格活动权利,即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实行自主定价。
四、根据《价格法》及有关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义务遵守下列价格行为准则:1、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及相关商品的定价和收费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等价交换、合理定价、合法竞争。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7.03.05•【字号】宁价工[2007]68号•【施行日期】200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宁价工[2007]68号)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你院申报的清热消肿糊等3个品种自制剂药品价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南京市医疗单位制剂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宁价工[2003]320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一、核定清热消肿糊等3个品种自制剂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具体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本次核定的自制剂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三、本批复从2007年3月10日起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二○○七年三月五日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制剂药品价格表单位: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序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最高零售价│备注│├───┼────────┼─────┼────┼────┼───────┼──────┤│1│滋阴降火糊│糊剂│20g│盒│7.00│专科制剂│├───┼────────┼─────┼────┼────┼───────┼──────┤│2│益气养血糊│糊剂│20g│盒│8.00│专科制剂│├───┼────────┼─────┼────┼────┼───────┼──────┤│3│清热消肿糊│糊剂│20g│盒│9.50│专科制剂│└───┴────────┴─────┴────┴────┴───────┴──────┘。
药品自主定价课件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 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 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 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 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药品费自主用定和价 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 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药品自主定价
机制,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 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生产、 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 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政策措 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 对地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去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530种,江苏省又公布了181种共711 种药品列在低价药品清单中。
2.低价药目录将不断补充完善:
设立低价药品清单目录目的就是解放这些药品定价权,保护
企业生产积极性,从而保护老百姓能买得到、用得上价廉物美
的药品。今后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
药品自主定价
3.年底前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进价卖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 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 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 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 谈判形成价格。
(四)药品自主定价
(五)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 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2]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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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2]401号2002年11月19日)各市、县物价局、卫生局,省管医疗机构:为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前提下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医疗机构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主要项目、形式和基本条件(一)特诊部特诊部应设立单独的诊治场所,实行包括挂号、诊治、送检和取药等全程服务。
可开展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预约服务。
诊疗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施,有茶点供应。
参加特需诊治服务的医生必须保证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量,且具有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患者由专人带往诊治、检查。
(二)高级专家诊治中心高级专家诊治中心除应具备上述特诊部基本条件外,诊治专家还须由具有正主任医师、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或国家、省学科带头人)的专家组成,实行高级专家挂牌诊治和对疑难杂症的集体会诊。
高级专家门诊和疑难杂症会诊的首诊确诊率达到85%以上。
(三)病房特需病房(含母婴同室特需病房)要求按套间、单人间配置,除具备基本医疗配备条件外,还应设立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配备空调、电视、衣橱、沙发、冰箱、微波炉、电话等相关生活服务设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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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5号)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价格行为,经研究,重新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自配的药物制剂价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制剂是指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军队有权部门批准配制、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化学药和中成药。
第四条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可以向下浮动价格,幅度不限。
省物价局负责制定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制剂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医疗机构制剂最高零售价格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授权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主要补偿医疗机构合理制造成本;(二)适当体现典方、验方、古方制剂的知识劳务价值;(三)鼓励产品创新和临床合理使用;(四)保持医疗机构制剂和市场同类药品合理比价。
第六条医疗机构建议制定或调整制剂价格,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医疗机构制剂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书面报告;(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质量标准及制剂检验报告等有关材料;(三)制剂价格成本测算材料;(四)制剂与市场同类药品治疗费用比较等相关材料。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定痫丸等自制制剂价格的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定痫丸等自制制剂价格的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9.01.05
•【字号】苏价工函[2009]3号
•【施行日期】2009.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定痫丸等自制制剂价格的函
(苏价工函〔2009〕3号)
省中医院:
你院《江苏省中医院关于自制制剂价格备案的报告(省中药[2008]第106号》收悉。
经审核,现正式制定定痫丸等105种自制制剂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
以上价格自2009年元月10日起执行。
希加强药价管理,提高药品质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按照价格公示的规定,将制剂价格公示在院内醒目处,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江苏省中医院自制制剂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九年一月五日附件:
江苏省中医院自制制剂最高零售价格表。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鼓楼医院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鼓楼医院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2.19•【字号】宁价工[2003]058号•【施行日期】200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鼓楼医院自制剂药品价格的批复(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宁价工[2003]058号)南京市鼓楼医院:你院申报的复方雷锁锌涂剂等25个品种自制剂药品价格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定的复方雷锁锌涂剂等25个品种自制剂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本次核定的自制剂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原料变动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三、本批复从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鼓楼医院自制剂药品价格表┌──┬──────────┬──────────────┬───┬─────────┐│序号│品名│规格│剂型│最高零售价格(元)│├──┼──────────┼──────────────┼───┼─────────┤│1│复方雷锁锌涂剂│100ml/瓶│溶液剂│6.50│├──┼──────────┼──────────────┼───┼─────────┤│2│复方木贼洗剂│100ml/瓶│溶液剂│9.00│├──┼──────────┼──────────────┼───┼─────────┤│3│复方苦黄洗剂│100ml/瓶│溶液剂│9.00│├──┼──────────┼──────────────┼───┼─────────┤│4│复方硫黄洗剂│100ml/瓶│溶液剂│5.00│├──┼──────────┼──────────────┼───┼─────────┤│5│复方麝柳醑│100ml/瓶│溶液剂│7.00│├──┼──────────┼──────────────┼───┼─────────┤│6│炉甘石薄荷脑洗剂│100ml/瓶│溶液剂│5.50│├──┼──────────┼──────────────┼───┼─────────┤│7│痱子洗剂│100ml/瓶│溶液剂│6.00│├──┼──────────┼──────────────┼───┼─────────┤│8│氧氟沙星滴耳液│0.3%×10ml/支│滴耳剂│6.00│├──┼──────────┼──────────────┼───┼─────────┤│9│复方薄荷脑滴鼻液│10ml/支│滴鼻剂│8.00│├──┼──────────┼──────────────┼───┼─────────┤│10│盐酸丁卡因溶液│1%×100ml/支│溶液剂│8.50│├──┼──────────┼──────────────┼───┼─────────┤│11│补骨脂酊│30%×30ml/支│酊剂│3.00│├──┼──────────┼──────────────┼───┼─────────┤│12│盐酸麻黄素滴鼻液│1%×10ml/支│滴鼻剂│10.00│├──┼──────────┼──────────────┼───┼─────────┤│13│氯霉素滴耳液│2%×10ml/支│滴耳剂│7.00│├──┼──────────┼──────────────┼───┼─────────┤│14│复方呋喃西林滴鼻液│10ml/支│滴鼻剂│8.40│├──┼──────────┼──────────────┼───┼─────────┤│15│氯霉素酊│1%×100ml/支│酊剂│5.00│├──┼──────────┼──────────────┼───┼─────────┤│16│氧化锌擦剂│50%×30g/支│擦剂│7.00│├──┼──────────┼──────────────┼───┼─────────┤│17│碳酸氢钠滴耳液│5%×10ml/支│滴耳剂│6.40│├──┼──────────┼──────────────┼───┼─────────┤│18│苯酚滴耳液│2%×10ml/支│滴耳剂│7.00│├──┼──────────┼──────────────┼───┼─────────┤│19│麝香草酚滴耳液│2%×10ml/支│滴耳剂│7.50│├──┼──────────┼──────────────┼───┼─────────┤│20│尿素乳膏│20%×45g/盒│乳膏剂│8.00│├──┼──────────┼──────────────┼───┼─────────┤│21│板兰根冲剂│10g×10袋/包│冲剂│10.00│├──┼──────────┼──────────────┼───┼─────────┤│22│乙醇│95%×1000ml/桶│外用│14.60│├──┼──────────┼──────────────┼───┼─────────┤│23│葡萄糖粉│75g/袋│口服│2.00│├──┼──────────┼──────────────┼───┼─────────┤│24│葡萄糖粉│50g/袋│口服│1.80│├──┼──────────┼──────────────┼───┼─────────┤│25│醋酸洗必泰溶液│0.25%×1000ml/桶│溶液剂│11.50│└──┴──────────┴──────────────┴───┴─────────┘。
南京一民营医院宣布药品“零差价”

南京一民营医院宣布药品“零差价”中国江苏网讯:进价2.5元的罗红霉素胶囊,门诊售价竟然达到23.6元。
4月9日,南京一家民营医院对外宣称,该院125种常用药将实行零差价销售,有的药品价格只有原来的1/10。
不过,这一降价也暴露出了药品的暴利。
大部分常见药差价是进价的3-5倍南京社区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药品便宜了。
日前,南京一民营医院也不甘落后,宣布常用药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这家在民营医院中首吃螃蟹的医院是南京玛丽妇科医院。
据了解,该院总共药品有近200种,除了麻醉药品、抢救药品外,基本上绝大部分都价格大降。
其中,125种常用药品进行零差价销售,31种非常用药品进行减免10%的特价销售。
记者从该院列出的125种常用药品降价目录中看到,大部分常见药品的差价都是进价的3到5倍,规格为0.15克×10粒每盒的罗红霉素胶囊,原门诊药房销售价23.60元,零差价后门诊药房销售价为2.50元,几乎只有原来的1/10;克拉霉素胶囊原价24.30元,零差价后为3.85元,相差近7倍;左氧氟沙星胶囊原价11.20元,零差价后为2.00元;复方新诺明原价24.50元,零差价后为5.30元。
记者还在零差价药品目录上发现了一些“久违”的常用廉价药品,如10片装的扑热息痛,零差价后仅为1元;100片每瓶的扑尔敏,一瓶仅为0.75元;孕妇常用的叶酸片每瓶仅售价8元。
药品零差价暴露曾经的暴利一下子挤掉如此多的药品价格水分,医院靠什么营利?对此,该院院长丁丽丽表示,“药品零差价销售后,虽然药品的利润没有了,但可以通过提高技术、医疗服务赢得病人,用‘薄利多销’的方式来吸引患者。
”不过,此次玛丽妇科医院推出的药品零差价,也间接暴露出了药品暴利的内幕。
对此,该院负责人指出,民营医院的药品进价比较真实,更贴近药品的成本价。
一般来说,公立医院从医药公司进价,只能进行15%的加价,但民营医院的药品,售价只要不超过物价部门的最高限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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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院自制药价格放开
日前,江苏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自8 月1 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患者的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
也就是说,从后天起,江苏所有医院的自制药剂,不再由政府定价,改为医院自主决定价格。
江苏很多医院都有自己的独门秘方药,这些药物会涨价吗?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自制剂近年在减少
在南京,各大医院都有自己的独门明星制剂,有的医院自制剂品种达到上百种,受到患者信任和欢迎。
大家耳熟能详的有江苏省中医院的肺宁合剂、清幽养胃胶囊、中科院皮炎所的硅油乳膏、南京儿童医院的抗601 据介绍,医院自制药剂起步于上世纪50 年代初,当时我国制药业落后,不能满足一线用药,医院就自行研发药物,因疗效好,价格低,赢得患者口碑。
但因近年来药材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更新改造成本上升,但使用量又有限(只能在本院流通使用)等原因,不少医院已经放弃了这一块业务。
据悉,目前南京医院自制药品种已由最初的1000 多种缩减到606 种,生产医院也由20 多家削减至几家中医院和专科医院。
专家称价格稳定最好
从江苏省中医院获悉,该院注册登记的有200 多个品种,但目前保留生产的只有130 个品种。
江苏省中医院是南京地区自制药最多的医院,他们的自制药会不会涨价?江苏省中医院药学部主任姚毅表示,医院制剂更多承担的是医院招牌、公益服务的角色,不会因为这一通知就价格飞涨,对医院而言,在保本微利的基础上实现价格稳定是最好的。
假如价格大起大落,患者不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