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论与功利主义(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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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论、道义论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功利论、道义论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功利论、道义论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摘要】本文将探讨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这三种不同的伦理观。

功利论强调行动的结果和社会利益,认为道德行为应该追求最大化的利益。

接着,道义论强调行为的道德性质和理由,认为道德行为应当遵循道德规范和原则。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社会的阶级斗争和人类解放,认为道德观念是受到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影响的。

通过对这三种伦理观的分析和比较,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对于个体和社会的意义和影响。

最终,本文将总结这些不同伦理观的特点和局限性,以及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发展。

【关键词】功利论、道义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引言、结论。

1. 引言1.1 引言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规范和价值观的学科,包括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等不同的理论流派。

这些理论流派对于人们如何应对道德困境,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公正和合理的社会秩序提供了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功利论认为道德的基础在于追求最大程度的幸福或利益,通过权衡利弊来决定行为的合理性。

而道义论则强调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的重要性,认为人们应该根据道义规范来判断行为的对错。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从社会阶级和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人类行为和道德观念的根源,强调了社会的历史和经济条件对于道德规范的塑造和形成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比较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优缺点,探讨它们在解决道德问题和建立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希望通过对这些不同理论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类道德观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2. 正文2.1 功利论功利论是一种以功利最大化为基础的伦理学理论。

其核心思想是认为人们的行为应当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即追求最大的幸福或快乐,同时最小化痛苦或不快乐。

功利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贝塞尔,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结果来评判好坏,只有通过实践和经验,才能确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功利论强调实用性和效用性,主张追求个人或社会的最大利益。

第2章 道德冲突:道义论与功利论

第2章 道德冲突:道义论与功利论

(二)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是目的论 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理论派别, 一般认为,其代表人物是十八、 十九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边沁 (Jeremy Bentham, 1748-1832)和 密尔(John S. Mill, 1806-1873,也 译作“穆勒”)。
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增进 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原 则是评价一切行为的道德价值 的最终的尺度,因而是一切道 德行为的最终动机。
边沁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是个人效用 或个人利益,其依据是一个明白浅显的 心理学事实,即:人的一切行为的基本 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既然社会 是由个人组成的,并且我们重视每一个 人的利益,那么自然可以得出,就社会 范围而言,我们应当增进最多数人的最 大利益。
边沁试图把人的快乐或不快加以定量 化,从而把伦理学改造成为科学。但是 他的这一努力一般公认是不成功的,一 个明显的事实是,快乐是多种多样的, 对于不同种类的快乐无法加以定量的比 较,并且不同的人对快乐与不快的感觉 也是不尽相同甚至很不相同的,几乎不 可能找到一个公共的和客观的衡量标准。
于是我们再问,为什么应该把自 我牺牲等美德作为个人幸福呢? 密尔回答说,因为自我牺牲等美 德能够促进社会利益。这样就回 到了一开始的问题:一个人为什 么应该以促进社会利益即增进最
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
显然,密尔的辩护是一个循环论证, 因而是无效的。用康德学派的话说, 即使在密尔那种复杂的功利主义体 系中,也没有在欲望和义务、 “是” 与“应该”之间建立一座逻辑的桥 梁功利主义在很大程 度上已经包含了道义论的成分,
因为它已承认道德准则对于行
为功利的相对独立性。可以说,
在做道德判断时综合考虑准则
功利和行为功利,相当于,将

功利论,道义论

功利论,道义论

、功利论的定义xx 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

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

“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

”二、功利论的分类: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

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

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三、功利论的特征功利论有三个特征:一是注重思想、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不计较行为的动机,或不大注意思想端正与否、动机纯洁与否,只要有好的效果,就可以了。

二是在行为前权衡,比较,计算利弊得失,不合算的事,吃亏的事不干。

推衍到他人与社会。

追求个人的功名利禄或幸福是根本的,他人、社会大众的益利或幸福。

总之,功利论带有自发的、不经学习,就可以掌握的。

道义论定义三是立足于个人,为此,不得不顾及本能的倾向,甚至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

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

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xxxx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二、道义论的分类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

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

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道义论的特征道义论同样也有三个特征。

第三讲功利主义

第三讲功利主义

具体步骤是:




——计算最初由行为产生的明确可辨的每一 快乐的价值; ——计算最初由行为产生的明确可辨的每一 痛苦的价值; ——计算由行为产生的作为第一个快乐的结 果的,和使第一个痛苦不纯粹的每一个快乐的价 值; ——计算由行为产生的作为第一个痛苦的结 果的,和使第一个快乐不纯粹的每一个痛苦的数 量;
3、道德行为责任

效果论:边沁重视对行为后果的认识和 预见,即重视理性的判断力和明智的计算。
一个人的行为无论抱有什么动机,只要 其结果不好,他就要对行为负有完全的道德 责任,就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边沁把功利原则的约束力归并为如下 四种,他称之为制裁(sanction),即自然制 裁、政治制裁、道德制裁和宗教制裁,在 晚年他又加上了另外三种:惩罚、同情和 反感。
1、行为功利主义

行为功利主义主要以澳大利亚阿德雷 德大学哲学教授乔治· 斯马特为代表。他认 为,正确的行为是该情况下具有最大功利 的行为。一个人在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正确 时,应直接考虑它的全部后果。如果一个 行为的直接效果或直接价值是给相关的人 们带来的福利超过痛苦,那么,这个行为 就是正当的。
2、规则功利主义
2分析,指出14种 简单的快乐和12种简单的痛苦。 为了比较苦乐的价值,以求快乐、幸福 的“大”和“多”,边沁规定了7个指标: 强弱(强度)、久暂(持续)、虚实(确定 性)、远近(时空接近)、增殖(富饶—— 它为同类的其他感情所伴随的机会)、纯杂 (纯度——它不为相反种类的感情所伴随的 机会)、广狭(范围——如果它不只牵连到 一个人,那么,也就必须考虑到这些人的数 目)。



什么是功利主义?他说“承认功利为道德基 础的信条,换言之,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 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 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 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掉快乐。” “合成说”:密尔提出把整个利益看作是个 人利益简单合成。为了增加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 福,各人只要努力增进自己的幸福就可以了。 道德标准:密尔区分了道德行为和行为者。 道德标准是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而不是评价善 人或恶人的标准。对于人的评价,除了考虑他的 行为是非、善恶之外,还要考虑他的内在品质。

功利主义与道义主义由分趋合浅议

功利主义与道义主义由分趋合浅议
20 0 9年 9月
保 定 学 院 学 报
J 0URNAL OF BAODI NG UNI VERSI TY
S p,0 9 e. 0 2 V 1 2 No o. . 2 5
第2 2卷第 5期
功利主义与道义主义 由分趋合浅议
于 璐
(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山东 主义 也称 功 利 论 , 以行 为 功 效 或利 益 作 是 为评 价标 准 的道德 学说 。 从广 义 上看 , 功利 主义 着 重 强调 功 用价 值 , 寻 求行 为 结果 的幸 福作 为 人类 活 将 动 的根本 归 宿 。 利主 义之 路 可 上溯 到 古希 腊 哲 学 功 家 伊壁 鸠鲁 , 的思 想 中蕴含 了 “ 益 为上 ” 他 利 的成 分 , 提 出人 生最 大 的善 来 自于快 乐 ,求乐 避 苦 ”是人 的 “ 本 性 和最 大 利益 。 这 一 思想 上 升 为理 论 的学 者 是 将 1 世 纪法 国的启 蒙思 想家 爱 尔维 修 , 试 图建 立 基 8 他 于人 性论 的道德 学 说 。 马克思 将其 主要 因素概括 为 : “ 感性 的 印象 和 自私 的欲 望 、 享乐 和正 确理解 的个 人 利益 , 整个 道 德 的基 础 。 类 智 力 的 天然 平 等 、 是 人 理 性 的进 步和 工业 的进 步 的一致 ,人 的天 性 的善 良和
根源 在于 其 “ 乐避 苦 ” 趋 的本 性 , 张从 人 的感 觉经 主
验 出发 确 立 道 德 理 论 , 实 现 “ 大 多 数 人 的最 大 以 最 幸福” 为伦 理 标 准 , 过 个 人 幸福 的实 现 集 成 社 会 通
远远 大 于 一位 多 病 的 老人 , 就该 坐 视 不管 ? 然 , 显 功 利 主义 在 遇到 道德 义 务 的时候 , 容 易 产 生对 少 数 很 人 不 公正 的伤 害 。 因此 ,O世 纪 后 , 人类 越来 越 感 2 当 触 到 道 德 危 机 、 态 危 机 、 际危 机 这 些 现 实 困境 生 人 时, 倡导 极端 功利 主义 的学 派便逐 渐走 向衰 落 。

康德三条道德先验原则道德律功利主义义务论

康德三条道德先验原则道德律功利主义义务论

一、康德总结了三条先验的道德原则:1、“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这是道德原则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

以定言判断表示的绝对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的综合命题,它的必然性,不是来自前提,也不是来自经验,其必然性、约束性、强制力只能来自行为准则符合规律的普遍性。

在此条件之下,“我应该做什么”,主语人称的置换丝毫不会影响宾语的内容。

2、“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视为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

”这是道德准则质料方面的要求。

它是依据第一条准则推衍出来的。

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存在本身就是目的,具有价值。

因此,以普遍化原则推之,他也应该同样地对待其他理性存在者。

3、“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如像自然王国一样。

”这是从整体上对全部准则作完整的规定。

它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人既是道德法则的制定者,又是其执行者。

故而,人是自由的。

动物听任本能的摆布,而人则由道德律统率,克服欲望的支配从而使人超脱于动物。

诚如梯利所言:“道德规律表现人的最内在的自我,道德规律是他的命令,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命令。

人要求遵守道德规律,也就是他的自律。

康德伦理学中的道德法则The Law of Morality in Kant's Ethics第一条公式: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这条“绝对命令”,常常被后人引述,事实上也正是康德的核心思想所在。

第二条公式则是尊重人的原则。

康德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而在第三条公式里,康德强调: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如像对自然王国那样。

神存在的意义,已不再仅仅是涉及功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了人的信仰,而且这与现代民主宪政制度密切相关。

康德认为,道德行为总是以一定的理性为价值趋向的,道德的最高理想是至善,为了让至善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理想,仅仅靠绝对命令是不够的,还需要辅以“道德公设”;康德将“道德公设”的内容分为三条:“意志自由”、“灵魂不灭”、“上帝存在”。

道义论、功利论与德性论

道义论、功利论与德性论

传统规范伦‎理学有三种‎形态,即道义论、功利论与德‎性论。

道义论和功‎利论,都可以转化‎为德性论。

故此,先从道义论‎与功利论讲‎起。

一、日常生活中‎的功利论与‎道义论何为功利论‎、何为道义论‎何谓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

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

“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

”(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

)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

所谓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

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道义论。

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

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

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恰如,弗兰克纳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

)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

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

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第二章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第二章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三论”(P25-49)第一节功利论(P25-36)一、边沁的理论(P25-31)功利论也称“功利主义”、“功用主义”,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狭义来说,主要是指边沁、穆勒(也译为密尔)为代表的西方功利主义。

但广义地说,它不仅包括边沁、穆勒为代表的西方功利主义,又包括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革命的功利主义。

功利论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杰米里·边沁、约翰·穆勒。

迄今为止,功利论已经形成多种流派,尽管这些流派存在分歧和差异,但它们的共同点是基本的,都是以功利和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来衡量什么是善,什么是最大的善的问题,并依此判断行为的道德性。

边沁(1748-1832)。

是系统的功利学说的创始人,他既是伦理学家,又是法学家,而且是一生为新的立法而努力的活动家。

毕业于牛津大学,1789年,因发表他的伦理代表作《道德与立法原理绪论》一书而负盛名。

他主张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最根本而又真实的基础或要素,因此,在伦理学上边沁认为苦乐感情是人性或道德的基础,人们应当追求最持久、最确实、最迫切,而且又是最广泛和最纯粹的快乐,他指出,幸福就是趋乐避苦求得最大快乐,功利主义是最高道德原则就是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多数的幸福。

实质上,这也是边沁的人权原则。

如何界定功利?一般都认为,功利是指事物的内在价值或者内在的善,而不是外在价值或道德上的善。

内在的善是指健康、快乐这类非道德意义上的内在价值。

外在的善是一种手段的善。

某事物是否具有外在善,是需要通过它能否获取“内在的善”的能力来证明。

例如,获得更多的财富是善的,如果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

按照边沁和穆勒的观点,功利完全等于幸福和快乐。

并且认为,幸福和快乐是可以衡量和比较的。

边沁认为:“总计所有快乐和痛苦的全部价值,然后加以比较,如果余额在快乐的方面,则表明行为总体上表现为善的倾向。

反之,则表现为恶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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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理论的另一个重大缺陷 边沁理论的另一个重大缺陷 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常 常会发生冲突, 常会发生冲突,并不总是一 致的, 致的,因此从追求个人最大 利益到追求社会最大利益之 间并不存在一个他所默认的 自然而然的桥梁. 自然而然的桥梁.
密尔指出, 密尔指出,人们衡量快乐或幸福的时 候所注重的不是量上的区别 而是质 量上的区别, 候所注重的不是量上的区别,而是质 上的区别.快乐可以分为" 上的区别.快乐可以分为"心灵的快 肉体的快乐" 乐"和"肉体的快乐",二者之间有 着质的差别, 着质的差别,即"心灵的快乐高过肉 体的快乐,主要在于前者的更持久, 体的快乐,主要在于前者的更持久, 更稳妥,更便宜等等"因此, 更稳妥,更便宜等等"因此,尽管获 得心灵的快乐常常以损失一些肉体的 快乐为代价, 快乐为代价,但人们还是常常选择心 灵的快乐. 灵的快乐.
边沁在其著作《 边沁在其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引 在其著作 论》系统地阐述了功利主义的 道德体系, 道德体系,该书的第一段话就开宗 明义地谈道: 明义地谈道:"自然把人类置于两 个至上的主人——苦与乐 个至上的主人 苦与乐——的统 的统 治之下. 治之下.只有它们两个才能够指出 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以及决定我们 将要怎样做. 将要怎样做."
(二)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是目的 论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理论派 别,一般认为,其代表人物是 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哲学家 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和密尔(John S. Mill, 18061873,也译作"穆勒").
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 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增 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 一原则是评价一切行为的道 德价值的最终的尺度,因而 德价值的最终的尺度, 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最终动机.
边沁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是个人效 用或个人利益,其依据是一个明白浅 用或个人利益, 显的心理学事实, 显的心理学事实,即:人的一切行为 的基本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 的基本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 既然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 既然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并且我们 重视每一个人的利益, 重视每一个人的利益,那么自然可以 得出,就社会范围而言,我们应当增 得出,就社会范围而言, 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普遍律原则是:
要只按照你同时 认为也能成为普遍 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人类尊严原则是:
"你的行动,要把你自 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 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 候都同样看做是目的,永 远不能只看做是手段."
根据康德的这一原则,一个 人不仅应当把别人当目的, 而且也应当把自己当目的; 因此,一个人即使处于困难 的境况中也不应该自杀. 否则,"他就是把自己的人 身看做一个把过得去的境况 维持到生命终结的工具."
边沁试图把人的快乐或不快加以定量 从而把伦理学改造成为科学. 化,从而把伦理学改造成为科学.但 是他的这一努力一般公认是不成功的, 是他的这一努力一般公认是不成功的,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快乐是多种多样 的,对于不同种类的快乐无法加以定 量的比较, 量的比较,并且不同的人对快乐与不 快的感觉也是不尽相同甚至很不相同 的,几乎不可能找到一个公共的和客 观的衡量标准. 观的衡量标准.
"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而侈 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 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 谈社会利益,是无益的.一件 谈社会利益,是无益的. 事物如果趋于增大某个人的快 乐之总和,或者(也是一回事) 乐之总和,或者(也是一回事) 减少他的痛苦之总和, 减少他的痛苦之总和,那么我 们就说它是增进那个人的利益 或者有补于那个人的利益的. 或者有补于那个人的利益的."
在密尔看来, 在密尔看来,在一个完善的 社会中, 社会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利 益是一致的, 益是一致的,因此他并不总 是鼓励自我牺牲, 是鼓励自我牺牲,仅当自我 牺牲可以增加社会利益的时 自我牺牲才堪称美德. 候,自我牺牲才堪称美德.
"功利主义者的道德观念,承认 功利主义者的道德观念, 功利主义者的道德观念 人类有能力为他人的好处而牺 牲他们自己最大好处. 牲他们自己最大好处.功利主 义只是不承认牺牲的本身也是 一善事.不增加或不趋向增加 一善事. 幸福的总量的牺牲, 幸福的总量的牺牲,功利主义 看来是浪费. 看来是浪费."
应该说, 应该说,密尔的这一理论比边沁的理 论对于解释人们的道德行为有更强的 说服力, 说服力,但是仍未完全摆脱边沁理论 所面临的一个困难,那就是: 所面临的一个困难,那就是: 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 时候, 时候,为什么应该以牺牲个人利益 为代价来成全社会利益? 为代价来成全社会利益?
密尔似乎给出一个回答即: 密尔似乎给出一个回答即:因为对高素质的人 来说,这样的自我牺牲实际是更大的个人幸福. 来说,这样的自我牺牲实际是更大的个人幸福. 我们再问,为什么应该作一个高素质的人呢? 我们再问,为什么应该作一个高素质的人呢? 密尔回答说,高素质的人能够把自我牺牲等美 密尔回答说, 德作为幸福, 德作为幸福,因而比低素质的人具有更多的幸 福.于是我们再问,为什么应该把自我牺牲等 于是我们再问, 美德作为个人幸福呢?密尔回答说, 美德作为个人幸福呢?密尔回答说,因为自我 牺牲等美德能够促进社会利益. 牺牲等美德能够促进社会利益.这样就回到了 一开始的问题: 一开始的问题:一个人为什么应该以促进社会 利益即增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 利益即增进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
目的论主张,一个道德行 为的动机或者评价一个道 德行为的标准最终可以归 结为道德之外的某个目的, 亦即对这一行为的某种后 果的追求;因此,目的论 也叫做"后果论".
道义论则主张,一个 道德行为的动机或者评 价一个道德行为的标准 是在道德之内,而不是 在道德之外;也就是说, 为道德而道德.
目的论的基本道德原则是 隶属于人们的最终目的之 下 的,因而是相对的和有条件 的;道义论的基本道德原则 是超越人的任何其他目的的, 因而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
康德说道: 人们不能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康德说道:"人们不能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种老调子当作一个指导行动的原则和规则. 这种老调子当作一个指导行动的原则和规则.因 为这条原则, 为这条原则,虽然有所不同但只不过是从前一条 原则引申出来的原则. 原则引申出来的原则.还因为它不是一条普遍规 它既不包括对自负责任的根据.好多人都有这样一种看法, 他人所负责任的根据.好多人都有这样一种看法, 除非他有借口不对别人做好事, 除非他有借口不对别人做好事,别人也就不会对 他做好事.最后因为, 他做好事.最后因为,它不是人们互相间不可推 卸的责任,并且那些触犯刑律的人, 卸的责任,并且那些触犯刑律的人,还会以此为 根据不服法官的判决,逃避处罚. 根据不服法官的判决,逃避处罚."
康德把这种基于人类理性的善良意志又称 之为绝对命令 之为绝对命令 (the categorical imperative). 绝对命令有三种表述, 绝对命令有三种表述,其一被称之 为"普 遍律原则"(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ity); 其二表述通常被称之为"人性原则"(the 其二表述通常被称之为" principle of humanity)或"人格原则"(the 或 principle of personality)或"人类尊严原则" 或 人类尊严原则" (the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persons).其三 表述被称之为"意志自律原则" 表述被称之为"意志自律原则"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of the will).
"作一个不满足的人总比作一 作一个不满足的人总比作一 个满足的猪要好些, 个满足的猪要好些," "作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 作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 作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 总比作一个满足的傻子要好 些."
不过,密尔承认, 不过,密尔承认,实际社会中 像苏格拉底这样的高素质的人 总是少数, 总是少数,因为 "享受高等情 感的能力, 感的能力,在大多数人的天性 中是像一株脆弱的植物, 中是像一株脆弱的植物,不仅 易被敌对势力摧残, 易被敌对势力摧残,而且只要 缺少培养,就会消灭." 缺少培养,就会消灭.
功利主义

道义论
我们曾经谈到, 我们曾经谈到,道德哲学的研究对象就 是对道德问题或道德冲突做出评价或选 择.道德评价涉及在不同道德准则之间 的优先次序做出区别. 的优先次序做出区别.当然也有这样的 可能, 可能,被比较的两个道德准则的优先次 序始终没有被明显地区分开来. 序始终没有被明显地区分开来.这种冲 突叫做"终极冲突" 突叫做"终极冲突",终极冲突及其解 决是道德哲学的重要问题, 决是道德哲学的重要问题,涉及道德哲 学的基本分野, 道义论(deontology) 学的基本分野,即道义论(deontology) 和目的论(teleology). 目的论(teleology).
"凡是作为达到幸福的手段,都 凡是作为达到幸福的手段, 凡是作为达到幸福的手段 变成被独立追求的东西. 变成被独立追求的东西.既被 独立追求, 独立追求,也就是人所追求的 幸福的一部分. 幸福的一部分.……按照功利 按照功利 主义的观念, 主义的观念,美德是一种可以 这样来讲的善: 这样来讲的善:它没有所谓原 来的欲望或动机,它只是有助 来的欲望或动机,它只是有助 快乐. 于快乐."
密尔把人们所追求的目的分为许多 层次,原始的目的是" 层次,原始的目的是"增进最多数 人的最大利益" 人的最大利益",其他目的都是由 它派生出来的, 它派生出来的,即开始作为达到原 始目的的手段,习惯成自然, 始目的的手段,习惯成自然,逐渐 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 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包括自我牺 牲在内的最高美德也是如此. 牲在内的最高美德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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