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三起减刑、假释典型案例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三起减刑、假释典型案例2016年1月21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
该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陈广林通报了2015年开封中院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并发布了三起减刑、假释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由该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永胜主持。
案例一:罪犯谢晨阳减刑案——该犯案发时未成年、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谅解,予以从宽减刑。
【基本案情】罪犯谢晨阳,男,2012年11月19日晚,其在通许县鸿运旅社内和郭某某(2000年1月10日出生)发生性关系,后谢晨阳与其家人赔偿被害人3000元取得谅解。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谢晨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该犯未上诉。
刑罚执行机关开封市监狱以谢晨阳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报请对其减刑四个月。
开封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谢晨阳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受到表扬2次。
其犯罪时未成年,入狱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原谅。
【裁判结果】开封中院认为,罪犯谢晨阳自入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其犯严重暴力犯罪,本应从严减刑,但其犯罪时尚未成年,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情节,依法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案例二:罪犯梁刚减刑案——该犯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数罪,且系主犯,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依法从严减刑。
【基本案情】罪犯梁刚,男,自1997年以来,积极参加以梁胜利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效仿梁胜利,组织了以其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参与故意伤害一起,致死一人;参与敲诈勒索八起,敲诈财物、现金价值人民币42350元;参与寻衅滋事一起;参与非法拘禁一起;非法持有枪支七支;侵占一起,价值16000元。
系主犯。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刚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侵占罪等数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河南豫东监狱“3+2”减刑提名工作法的实践及效果

二 监狱减刑提请权正确履行 的保证—— “ + ”减刑提名工作法的创新 32
为 了避 免监狱在 行使减刑 提请权 中可能会 出现 的问题 ,避免 由于提请减 刑不公 引发的监狱安全 隐 患 ,必须增加减刑提请工作的透明度 ,这也预示着必须要有一套实用的、适用的、合理 的方法,来明确 减刑的提名标准。于是 ,“+ ”阳光减刑工作法的思路应运而生 ,它以精 确可测量 的测评指标体系,向 32 减刑提请权的精确执行迈出了重要一步。
“ + ” 减 刑 提请 工 作 法 ,在 实施 过 程 中有 如 下设 计 : 32
( 一)确定与减刑提 名相 关的具体 指标
“ + ”减刑提名工 作法 中设计 了五 项指标 ,包含 “ 32 三考 ” 两推 ”内容。其 中的 “ ” 即 “ 、“ 3 三考” ,
☆ 作 者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河 南司法警官职 业学院
重要 保 证 。
一
、
监狱执行减刑提请权 中存在的 问题
20 0 3年司法部颁布 的 监狱 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 的规定) )中指 出: 提 请减刑 、假释 ,应该 由分 “ 监 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 ,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 ,结合罪犯服刑表现 ,集 体评议 ,提 出建议 ,报 经监 区长 办公会 审核 同意 ,后报送刑罚执行 ( 政管理 )部 门审查 。 狱 ”这些规定 明确 了减刑提名权 由分监 区、监
河南豫东监狱32减刑提名工作法的实践及效果基层i河南豫东监狱32??犯罪与改造研究20l1年g2减刑提名工作法的实践及效果刑法第78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1997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罪犯减刑的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等也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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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红伟、程红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姚红伟、程红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17【案件字号】(2020)豫14民终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戴蕙王保中李鑫【审理法官】戴蕙王保中李鑫【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姚红伟;程红玲【当事人】姚红伟程红玲【当事人-个人】姚红伟程红玲【代理律师/律所】孟琨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刘冬河南公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孟琨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刘冬河南公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孟琨刘冬【代理律所】河南睢阳律师事务所河南公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姚红伟【被告】程红玲【本院观点】原审时,程红玲提供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中载明“程红玲(身份证号:)与程琳(身份证号:)系同一人",程红玲的户籍信息因重复已被注销,与上诉人提供的民事裁定书中所述事实相一致,对上诉人提供的民事裁定书的证明目的,本院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质证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姓名为程红玲,身份证号为的户籍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注销。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程红玲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其作为诉讼主体的身份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本案中,程红玲起诉时所用身份证号为的户籍信息已经被公安机关注销,“程红玲"不再具有公民身份,公安机关虽然证明程红玲与程琳系同一人,但其并未以程琳的身份起诉,而是使用已经注销不存在的姓名和身份证提起诉讼,其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一审法院对该事实未予审查,即进入实体审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孟飞、孙延康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孟飞、孙延康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9【案件字号】(2021)豫14民终38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清振宋健宋冲【审理法官】李清振宋健宋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孟飞;孙延康【当事人】孟飞孙延康【当事人-个人】孟飞孙延康【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孟飞【被告】孙延康【本院观点】本案中,被上诉人孙延康所提诉讼请求是请求“上诉人孟飞支付拖欠的工资款13665元”。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证人证言关联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被上诉人孙延康所提诉讼请求是请求“上诉人孟飞支付拖欠的工资款13665元”。
根据一审中被上诉人孙延康提交的欠条复印件、中间人郭勋勋的通话录音及微信聊天记录,且郭勋勋在一审中也出示了其拍摄欠条的照片,能够认定被上诉人孙延康为上诉人孟飞干活,孟飞尚欠孙延康工资款13665元的事实。
关于上诉人孟飞所称被上诉人孙延康未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理由,因上诉人孟飞未对被上诉人孙延康提起诉讼,且上诉人孟飞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其主张,故本院对上诉人孟飞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上诉人孟飞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元,由上诉人孟飞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5 01:38:05【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0年5、6月份,孙延康经郭勋勋介绍给孟飞干活,具体是从事水电工作。
2021年1月份,孟飞通过电话及微信联系郭勋勋结算孙延康等三个工人的工钱。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豫高法〔2024〕158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量刑正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豫高法〔2024〕158号1.总则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细则。
2.量刑的指导原则2.1 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2 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目的。
2.3 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4 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我省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3.量刑的基本方法3.1 通用原则量刑时,应当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3.2 量刑步骤3.2.1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2.2 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2.3 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3.3 调节基准刑的方法3.3.1 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调节基准刑。
王备战、王红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备战、王红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豫14民终43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倩王保中刘玉杰【审理法官】张倩王保中刘玉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备战;王红洲【当事人】王备战王红洲【当事人-个人】王备战王红洲【代理律师/律所】李夏河南栗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夏河南栗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夏【代理律所】河南栗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备战【被告】王红洲【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备战与王红洲之间是否存在20000元的民间借贷关系,王红洲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备战与王红洲之间是否存在20000元的民间借贷关系,王红洲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民事诉讼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王备战作为主张债权的一方,应当提交借条、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或其他能够证实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王备战在一、二审中均未提交债权凭证,其在一审中所提交的聊天记录上并不显示双方有经济交易往来,证人周某的证言称王红洲向王备战借款20000元用于审车,而王备战在二审中对借款用途所作陈述是“王红洲准备买第二辆车”,证人证言与本人陈述相矛盾,且证人也未出庭作证,证言不具备被采信的法律效力。
王备战二审中主张王红洲已于一审庭审当天偿还6500元,对此亦未提交证据加以证实。
因王备战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20000元的民间借贷关系,其关于王红洲应承担还款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一审判令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王备战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刘勇、蔡利威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勇、蔡利威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豫14民终496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许秀敏周永辉李鑫【审理法官】许秀敏周永辉李鑫【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勇;蔡利威【当事人】刘勇蔡利威【当事人-个人】刘勇蔡利威【代理律师/律所】崔海生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贾保德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王保文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崔海生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贾保德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王保文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崔海生贾保德王保文【代理律所】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勇【被告】蔡利威【本院观点】案涉借条虽然只是复印件,刘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借条真实性并无异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案涉借条虽然只是复印件,刘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借条真实性并无异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蔡利威向刘勇的两次转款100万元,与借条金额一致。
刘勇主张2017年50万元转账并非借款,但对该款的性质并无合理说明,亦未提交证据证明该50万元借款已经偿还,一审判决认定借款本金为100万元,并无不当。
刘勇主张借条产生的原因是蔡利威承担担保责任向案外人刘瑞华归还借款,刘勇与蔡利威之间不存在借款关系,但刘勇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且蔡利威对刘瑞华不承担担保责任,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对于刘勇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刘勇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的通知-豫高法[2003]77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的通知-豫高法[2003]77号](https://img.taocdn.com/s3/m/a77ca735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f8.png)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的通知(2003年4月17日豫高法[2003]7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经省院研究决定,从2003年4月至10月,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
这一活动的开展,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
各级法院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一大批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一、省法院执行局分批集中对各中院正在执行的案件进行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
各中院执行局(庭)对辖区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也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分批开展集中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活动。
二、省法院和各中院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的案件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严重、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消极执行的案件,社会各界关注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上级法院督促执行没有效果的案件。
三、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积极工作,认真作好换院指定执行或者提级执行,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提级执行或者指定执行的案件,有关法院要按照省法院规定的时间移送卷宗和执行费用。
受指定执行的法院要积极开展工作,克服困难,使案件尽快执结。
五、省法院执行局要加强对全省执行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本次集中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的领导。
各中院执行局(庭)要积极组织对本辖区法院案件的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活动,加强本辖区执行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务必使本次集中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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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情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序号罪犯姓名年龄捕前身份罪名判决时间原判刑期刑期起止入狱时间已减刑次数累计减刑幅度上次减刑时间上次减刑幅度余刑积极分子三课成绩表扬记功立功行政处罚及时间累计扣分劳动表现劳动岗位从严(从宽)情形申报单位合议意见监狱意见备注一分监区5人1 陈令祥51 干部故意伤害10.9.25 10年2005 9 22016 10 242010.11.26 1 9个月12.10.20 9个月1年5个月84 连5+1一般缝纫主犯1年4个月1年4个月2 李建新37 农民故意杀人00.12.7 死减无减为18年6个月2005 4 102023 10 92001.4.18 54年6个月12.6.151年6个月4年8个月监积2 88 4 1 良好缝纫1年9个月1年9个月3 张永卫36 农民故意杀人02.11.25 死减无减为18年6个月2007 4 62025 10 52003.1.24 42年6个月12.6.151年6个月8年8个月监积2 94 4 1 优秀狱内监督岗1年9个月1年9个月4 杨青华32 农民抢劫05.11.17 无期减为19年6个月2008 8 122028 2 112006.1.4 21年6个月10.11.51年6个月12年监积2 79 3 213.1.1禁闭15天一般缝纫主犯1年3个月1年3个月13.1.15严管三个月5 林江40 无业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08.3.15 20年2004 9 142024 9 132005.10.19 22年2个月12.5.311年5个月7年11个月监积2 90 4 1 优秀缝纫涉黑、主犯、累犯1年1年三类犯二分监区23人1 马建勇32 农民抢劫强奸09.2.20 17年2008 9 142025 9 132009.3.26 11年6个月12.1.161年6个月9年7个月监积3省积191 4 1 0.5 优秀机修1年9个月1年9个月2 翟小国40 农民抢劫盗窃08.7.30 13年2008 5 242021 5 232008.9.4 11年6个月11.7.51年6个月5年3个月监积1 97 2 2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3 张智勇44 无业故意杀人04.4.15 死减无减为18年2009 1 152027 1 142004.5.20 31年6个月12.1.161年6个月10年11个月监积2 91 4 1 优秀缝纫1年9个月1年9个月4 张艳江42 无业抢劫01.10.30 死减无减为19年2006 11 112025 11 102002.1.15 43年3个月12.1.161年9个月8年监积1 94 2 2 0.5 良好缝纫主犯累犯1年6个月1年6个月5 张广辉30 农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08.5.2811年6个月2007 10 182019 4 172009.6.11 1 6个月12.1.16 6个月4年2个月监积1 91 3 2 优秀缝纫主犯累犯1年1年三类犯6 张高37 农民强奸抢劫、盗窃09.3.18 20年2008 10 182028 10 172009.4.30 1 1年12.6.15 1年13年2个月监积2 88 4 1 良好缝纫主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7 张宜朝52 农民故意伤害10.7.19 6年2009 6 232015 6 222010.10.15 10个月88 5 1 一般缝纫主犯10个月10个月8 吴振刚46 农民诈骗11.7.10 14年2010 5 122024 5 112011.10.219年9个月监积1 95 连3 1 优秀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9 洪见伟35 农民抢劫抢夺08.12.1 11年2008 5 252019 5 242009.1.16 1 1年12.1.16 1年3年9个月监积2 90 3 2 优秀缝纫主犯1年1年10 楚超24 学生故意杀人10.8.9 10年2007 10 22017 10 12010.10.12 11年3个月12.10.201年3个月1年10个月监积2省积194 6 优秀缝纫未成年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情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序号罪犯姓名年龄捕前身份罪名判决时间原判刑期刑期起止入狱时间已减刑次累计减刑幅度上次减刑时间上次减刑余刑积极分子三课成绩表扬记功立功行政处罚及累计扣分劳动表现劳动岗位从严(从宽)申报单位合议意见监狱意见备注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数幅度时间情形11 朱来义48 农民故意杀人04.6.15无期减为19年6个月2007 10 122027 4 112004.9.8 21年3个月11.1.251年3个月11年5个月85 3 2 0.5 一般缝纫1年4个月1年4个月12 杜长江54 农民盗窃11.9.2 7年2011 5 192018 4 22011.10.203年7个月监积1 95 连3 1 良好缝纫1年1年2011.5.1以后犯罪13 王黑平46 农民强制猥亵妇女、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08.5.7 9年2007 5 172016 5 162008.6.12 1 1年11.10.30 1年9个月64 3 2 一般缝纫9个月8个月14 张飞31 农民盗窃诈骗09.7.286年3个月2009 4 222015 7 212009.9.7 11个月88 4 2 一般缝纫累犯10个月10个月15 韦林新53 农民抢劫盗窃01.7.27无期减为19年2003 9 192022 9 182001.11.14 4 4年11.10.301年6个月4年1个月89 4 1 一般缝纫主犯1年4个月1年3个月16 武朝亮38 农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03.5.12无期减为19年6个月2005 12 252025 6 242003.9.10 32年3个月11.10.301年3个月8年7个月监积1 77 3 2 一般缝纫主犯1年1年三类犯17 侯自民45 农民盗窃10.2.210年6个月2009 7 302020 1 292010.3.11 11年6个月12.6.151年6个月3年11个月监积1 95 2 1 良好缝纫1年1年18 师克田52 农民盗窃08.10.30 8年2008 4 292016 4 282008.11.20 1 1年12.1.16 1年8个月87 4 1 一般缝纫8个月8个月19 孙献领44 农民强奸10.1.22 6年2009 4 152015 4 142010.3.11 8个月93 3 210.6.17记过一次一般缝纫8个月7个月10.6.17严管三个月20 齐高峰33 农民抢劫强奸盗窃01.7.9 19年2000 12 132019 12 122001.8.23 4 4年13.2.4 9个月1年4个月监积1 91 2 1 良好缝纫主犯累犯1年4个月剥政减为2年1年3个月剥政减为2年21 于宪海55 农民绑架强奸98.6.10无期减为19年2000 10 152019 10 141998.8.10 5 4年12.6.15 1年1年2个月86 1 2 一般缝纫1年2个月剥政减为2年1年1个月剥政减为2年22 马明成52 农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9.9 7年2011 2 212018 2 202011.10.133年6个月91 2 1 良好缝纫主犯8个月8个月23 王永兴42 司机故意伤害00.11.16 无期减为18年2003 2 102021 2 92000.12.15 5 5年12.10.20 1年1年6个月监积2 91 连3 1 良好狱内监督岗1年6个月剥政减为2年1年5个月剥政减为2年三分监区27人1 张铁厂51 农民盗窃03.3.6 无期减为19年6个月2005 12 252025 6 242003.4.18 32年6个月11.10.301年6个月8年4个月监积2 88 2 3 一般缝纫累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2 夏留成41 农民绑架盗窃06.1.17 18年2005 3 112023 3 102006.3.16 22年6个月11.10.301年6个月6年1个月监积2 90 5 1 良好缝纫主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3 李艳飞45 职工抢劫06.4.12 死减无减为18年6个月2011 9 12030 2 282006.12.20 2 11.9.1 减为18年6个月15年6个月监积1 89 4 2 良好缝纫主犯1年6个月1年6个月4 白东东27 无业盗窃09.6.25 12年2009 5 22021 5 12009.8.7 11年6个月12.1.161年6个月5年2个月监积2 90 3 2 良好缝纫1年9个月1年9个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情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序号罪犯姓名年龄捕前身份罪名判决时间原判刑期刑期起止入狱时间已减刑次数累计减刑幅度上次减刑时间上次减刑幅度余刑积极分子三课成绩表扬记功立功行政处罚及时间累计扣分劳动表现劳动岗位从严(从宽)情形申报单位合议意见监狱意见备注5 李红民43 农民抢劫盗窃01.12.18 20年2000 8 182020 8 172002.4.9 44年6个月12.1.161年6个月1年6个月监积2 93 5 1 良好缝纫1年5个月剥政减为2年1年5个月剥政减为2年6 刘心臣49 农民强奸、强制侮辱妇女05.9.27 18年2005 5 232023 5 222005.10.13 22年6个月11.1.251年6个月6年3个月监积1 78 2 3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7 乔根生39 农民抢劫、破坏电力设备09.2.20 17年2008 2 182025 2 172009.5.25 11年6个月12.1.161年6个月9年监积2 95 4 2 良好缝纫1年9个月1年9个月8 李洪光43 农民抢劫、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08.9.8 17年2007 12 232024 12 222008.10.23 11年3个月11.10.301年3个月9年1个月监积1 84 2 2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9 王伟41 农民抢劫01.2.21 无期减为19年2004 2 252023 2 242001.5.14 4 4年11.10.301年6个月4年6个月监积1 91 4 1 良好缝纫累犯1年6个月1年6个月10 范志兴26 农民抢劫10.5.8 10年2010 2 232020 2 222010.5.28 11年3个月12.6.151年3个月4年3个月监积1 91 6 0.5 优秀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11 邵文东39 农民故意杀人03.2.19 死减无减为18年6个月2007 10 132026 4 122003.10.9 3 9个月11.10.30 9个月10年11个月监积1 82 4 1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12 宋义忠36 农民故意杀人07.3.28 死减无减为19年2011 9 12030 8 312007.4.19 2 11.9.1减为19年16年81 3 3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13 王合理47 农民故意伤害08.12.1 15年2008 1 302023 1 292009.1.14 1 1年12.1.16 1年7年5个月监积2 90 连3 1 良好狱内监督岗主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14 杜保权50 农民诈骗08.5.20 9年2007 9 202016 9 192008.7.17 1 1年11.10.30 1年1年1个月监积1 90 4 1 一般缝纫1年1年15 赵洋24 农民强奸11.11.7 12年2010 12 102022 12 92011.11.248年4个月监积1 90 连3 1 0.5 良好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16 龚少华34 农民故意伤害09.3.17 15年2007 10 262022 10 252009.4.30 1 1年12.6.15 1年7年2个月监积2 88 4 1 良好缝纫主犯累犯1年9个月1年9个月17 李新涛39 农民强奸敲诈勒索02.4.16无期减为18年6个月2004 8 302023 2 272001.3.13 44年4个月12.10.201年4个月4年2个月监积1省积185 连3 1 良好缝纫主犯1年1年18 左东洋31 无业抢劫、强制猥亵妇女09.9.4 11年2009 7 222020 7 212009.10.29 11年6个月12.6.151年6个月4年5个月监积1 90 连3 1 优秀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19 赵保中52 农民故意伤害06.4.19 无期减为18年6个月2009 1 152027 7 142006.7.6 21年6个月11.10.301年6个月11年5个月监积1 90 连3+11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20 马林41 农民抢劫盗窃07.10.22 19年2007 2 262026 2 252008.2.27 11年3个月11.1.251年3个月10年3个月77 连3+12 一般缝纫累犯1年6个月1年6个月21 张作彬52村会计贪污10.10.28 5年2010 6 172015 6 162010.12.9 10个月78 5 1 0.5 一般缝纫9个月9个月三类犯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情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序号罪犯姓名年龄捕前身份罪名判决时间原判刑期刑期起止入狱时间已减刑次数累计减刑幅度上次减刑时间上次减刑幅度余刑积极分子三课成绩表扬记功立功行政处罚及时间累计扣分劳动表现劳动岗位从严(从宽)情形申报单位合议意见监狱意见备注22 王亚楠26 农民抢劫08.3.3110年6个月2007 10 152018 4 142008.4.24 22年3个月13.2.4 1年1年5个月监积1 93 连3 1 0.5 良好缝纫1年5个月剥政减为1年1年4个月剥政减为1年23 翟跃华31 无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诈骗09.12.8 11年2008 11 82019 11 72009.12.24 1 9个月12.6.15 9个月4年5个月监积1 91 连3 1 一般缝纫涉黑主犯1年1年三类犯24 徐红中54 农民故意杀人05.1.6 无期减为20年2007 10 122027 10 112005.3.9 32年9个月12.1.161年6个月10年5个月监积1 88 连3 1 一般缝纫1年6个月1年6个月25 纪庆亮59 职工诈骗11.11.22 7年2011 6 52018 6 42012.1.63年9个月83 2 1 一般缝纫10个月10个月26 王国强34 个体抢劫绑架10.4.9 15年2009 3 252024 3 242010.5.27 11年6个月12.10.201年6个月8年1个月83 连3 1 一般缝纫1年3个月1年3个月27 王正军46 农民抢劫盗窃04.12.30 16年2003 2 272019 2 262005.6.16 33年6个月13.2.4 1年1年1个月89 1 1 良好狱内监督岗主犯1年剥政减为2年1年剥政减为2年说明1、公示期限为5日,从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4日;2、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将意见投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在河南省豫东监狱的意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