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请假调课的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及时报告分管教导)。
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附代课通知单格式: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
(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学校请假调课制度

学校调课请假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 确保完成各科教学任务, 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确保教学质量, 特对教师请假与调课、代课作如下规定:
1.教师原则上须按课表完成学科教学任务, 不私自调课、代课;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务处主动说明情况。
2.因私事请假者, 3天以内(含3天), 教师必须自行完成调课任务;3-5天, 或特别紧急的特殊情况, 可申请教务处代为调课。
请假返回, 需完成补上任务。
一周以上, 经主管领导审批, 可以申请代课。
3、学校外派公出或培训的教师: 一周以内, 自行调课;请假返回, 需完成补上任务。
一周以上, 经主管领导审批, 可以申请代课。
不按要求执行者, 取消其外出资格。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空堂者, 以旷工论处。
5、所有调课、代课均需由教师本人出面, 一般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与调代课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文件夹内下载并填写《周南秀峰学校教职工请假表》(含调课安排)纸质表。
(2)将《周南秀峰学校教职工请假表》送至钟七林副校长审批。
(3)批准后将表教至教务处备案登记。
教务处按主管领导批示安排督查、调课或代课。
(4)教务处将《周南秀峰学校教职工请假表》交办公室存档。
6.因紧急事件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 须电话报告主管领导
口头请假, 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未请假或未准假而擅离职守者, 以旷工论处。
7、需要代课的老师, 需向承代教师交待教学进度, 交接好相关事务;班主任外出须落实好班级工作。
8、一般情况下, 每学期每门课程调课、代课学时数累计不得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10%。
周南秀峰学校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上会中心小学教师请假调课规定

上会中心小学教师请假调课代课规定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学校情况,制定《上会中心小学教师请假调课规定》。
1.事假:事假一天提倡自行安排课务(不扣除课时金),课务无法调整的至少调课2节,未调课务按规定扣除课时金10元/节;事假两天以上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课务,课时金正常扣除。
2.病假:病假2天内提倡教师自行调整课务,无法调整由教导处安排,课时金正常扣除。
3.公假:外出听课1天,自行调整课务;外出听课2天内(含2天),需自行调整一半课务;外出听课学习3天以上的(前两天需调整两天一半课务),第三天起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课务。
4.长假: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代课:所有在职教师均有接受学校调课、代课义务,均有10节代课基数的义务;教导处酌情(当天课务情况)安排代课,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需说明)均要服从教导处安排。
说明:教师请假需向当天值日行政请假,并到教导处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型、课务安排。
丹徒区上会中心小学
2015-2-5。
小学调课、代课制度

小学调课、代课制度为了规范教学秩序,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不误课,特制定调课、代课制度。
一、教师应认真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
每学期课程表一经排定,没有特别原因不得变更。
二、教师符合下列情况方可申请调课:(一)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学术活动等公务活动需调课者,经分管校长批准作公假处理。
(二)因疾病调课,以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准作病假处理;事前不能提供诊断证明者,事后需将诊断证明补入(不迟于一个星期),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因事请假调课需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超出规定时限按事假处理;(四)学校的重大活动需调课的,经分管校长批准作公假处理。
三、教师临时请假调课一周以内由本人自己调课,请假超过三天自己无法调配,学段主任协助解决,报课程与教学中心备案。
一周以上由本人向学段主任提出申请,由课程与教学中心协同学段主任进行调课或让其他教师代课。
四、任课教师请假调课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教师凭有关证明,到课程教学中心填写《调课通知单》,课程与教学中心按实际代课计入绩效考核;(二)教师本人调课结束后,将《调课通知单》交学段或代课教师,学段主任负责协助监督落实教师代课情况;(三)坚持先调课后请假原则,调课申请单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完毕并通知到代课教师,代课教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课程教学备案。
因病或急事请假,先自行将前两天课进行调课,事后补办调课手续,需要学段和课程教学中心统一协调的在第三天开始落实,因个人原因造成空堂按旷工处理。
注:监考人员病、事假办法。
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如请病、事假两天内的(含两天),则按教师平均监考节数计算,每节扣2分绩效分;自行调换监考任务的老师,须报课程与教学中心同意,不扣分;对于缺席监考的教师扣绩效分5分,迟到5分钟的监考教师扣绩效分2分,迟到10分钟以上按照缺席监考处理。
五、调课的管理与检查(一)为稳定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
培训机构请假及调课制度

培训机构请假及调课制度
一、请假制度
1. 学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任课教师或主管教师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如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事先告知任课教师或主管教师,并在事后一天内补交请假条。
2. 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3,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时间请假,需提前一周向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学员请假后,如需补课,需在开课后一周内联系培训机构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进行补课安排。
4. 如学员连续请假超过两周,需重新安排课程,学员需按照重新安排的课程时间进行学习。
5. 如学员未按照规定时间请假或补课,视为放弃本次学习机会,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二、调课制度
1. 学员因个人原因需调课,需提前一天向任课教师或主管教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课。
如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需事先告知任课教师或主管教师,并
在事后一天内补交调课申请。
2. 调课时间原则上仅限于节假日、周末或工作日晚上,且调课次数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3。
如需多次调课,需提前一周向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课。
3. 学员调课后,如需补课,需在开课后一周内联系培训机构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进行补课安排。
4. 如学员未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调课或补课,视为放弃本次学习机会,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5. 如因培训机构原因需对课程进行调整或取消,培训机构需提前三天通知学员,并为学员进行免费调课或退费处理。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

教师请假后调课代课规定教师因公因私请假经校长批准后,应向值周教导(报告时的值周教导)报告并填表备案备查。
1、公假:请假人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公假代课报告与安排表”,一般由请假人按照所缺的课先联系好代课教师(因比较熟悉相互空堂情况并且便于衔接代课内容),自己找不到代课人员时,由值周教导联系分管教导直接安排代课人员,立即或事后及时签发公假代课通知单。
2、非公假(事假、病假等):缺课代课或调课的双方自行协调课程,双方或其中一方向值周教导人员报告并填写“非公假代课调课报告表”,如果出现到时无教师上课,则由报告方承担责任和后果。
未报告则将课表上缺课方记作旷工。
附:表样另外,各班上课5分钟仍无教师到课堂的,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分管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无人时向班主任报告),分管教导(或班主任)立即安排教师代课(班主任安排后及时报告分管教导)。
同时还需填写下表(中途无教师也照此办理):附代课通知单格式:教师调课及请假制度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调课、请假制度。
1、全校各课程教师严格按照“三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
2、因公、因事、因病确需请假,不能如期上课者,需履行以下调课手续:1) 时间较长的:要先向教务处申报,经分管校长、校长逐级审批,批准后,先在教研组内调剂,由同课头教师代课;如本组不能解决者,可在校内教师中解决,校内教师一时无法兼代的,再到校外聘请代课教师。
2) 短时间的:由教师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包括:事由、时间、调课班级、拟与何课程对调等项,申请单需经教务处主任批准(特殊事由,则需由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教务员持批准后的调课申请单,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及时通知调课班级、被调课教师及调课教师本人。
4) 未履行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均作旷课处理。
(特殊情况例外,手续可后补;但如无请假手续,均作旷课处理)3、教师不论因公、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上课者,在向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时,均需经教务处逐级审批,安排好课程(含考试、考察)后,方可请假,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2023年老师请假规则制度条例(篇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实和处方)天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天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实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光: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天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老师天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支配,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光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2023年老师请假规则制度条例(篇2)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郑重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阔老师的工作乐观性,特制定老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老师必需仔细落实小学作息时光,并执行签到制度。
天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
以小学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
由当日值班教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老师请假必需当面对小学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
请假条需先经教育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
教育处要将调课状况留底备案。
若无教育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老师请事假,必需经小学批准并经教育处备案,由请假者支配好因为请假耽搁的课时,找好代课老师。
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根据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全部事假举行累计,上不封顶。
假如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天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根据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教师请假调课的有关说明

教师请假调课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对教师请假调课作如下规定:
1.所有教师因事(包括公事和私事)、病请假由办公室批准,凭办公室“请假审批单”到教学处进行调课(或代课)安排;
2.为了更合理调整课务,教师请假一天,无论事假(包括公事和私事)、病假,所有课务(包括三门小课,课外活动、补习课程、特长带训等)和早晚自习下班由教师自行安排后报教学处教务员处备案,并由教务员向相应教师发放兑课单(病假按代课算);
3.教师请假在一天以上,必须在前一天凭办公室“请假审批单”到教务员处办理手续,安排代课,否则可不予办理,同时由请假教师把教案和教材交代课教师,并说明上课进度;
4.代课安排遵循原则是:尽量安排同学科教师,如果安排其他教师,也应组织课表上原课程的教学或练习;5.代课补助标准为:中学语数外物化10元/节,中学其他学科8元/节,小学语、数、英8元/节,小学其他学科6元/节,早班8/6/5元/节,晚自习10元/节;
6.一学期事假天数不得超过五天;
7.杜绝私自给课或不请假私自兑课,一经发现,在课时津贴中每节课扣除双方教师双倍代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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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请假调课的规定
一、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旷课或私自调课。
因公因私不能按时按课程表上课者,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则均须提前一天到所在院(部)办理调(代)课手续。
办理调(代)课手续时应填写“教师调(代)课申请表”一式叁份(见附表一、二、三),表1留院(部)备查,表2交督导室作为考勤依据,表3由调(代)课教师在实际补(代)课后的第二天交院(部)作为计算教学工作量依据,否则不论因公因私均以擅自旷课、调课、代课认定。
二、教师调(代)课的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到所在院(部)办理相关手续生效;教师调(代)课的时间在一周内(五天),则相关手续必须由教务处处长签字生效;教师调(代)课的时间超过一周,则相关手续必须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生效。
三、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则必须电话告知所属院(部),并在事后补填“教师调(代)课申请表”。
院(部)负责人应及时做好调(代)课安排。
四、如因故不能预先确定请假的截止日期,则事后必须到所属系(部)销假。
五、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溜岗、无故旷课、事假、病假等除严格按学院督导室制定的学院教学督导制度处理。
六、本规定只限定在教师调(代)课,至于涉及教师人事请假,则由学院人事部门办理。
七、本规定自2016年2月实施
教师调(代)课申请表(2)
说明:此表一式叁份。
表1留院(部)备查;表2交督导室作为调(代)课依据;表3由调(代)课教师在实际补(代)课后的第二天交院(部)作为计算教学工作量依据。
私自调(代)课作旷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