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管理规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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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变压器跳闸后的处理规定:
a) 变压器的主保护全部动作跳闸,未经查明原因和消除 故障之前,不应强送电。
b) 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或差动保护之一动作跳闸,在检 查变压器外部无明显故障,检查瓦斯气体和故障录波器动 作情况,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者,可试送一次,有 条件时应进行零起升压。
a) 找到故障点并能迅速隔离的,在隔离故障点后对失压 母线恢复送电。
b) 找到故障点但不能很快隔离的,若系双母线中的一组 母线故障时,应对故障母线的各元件进行检查并确认无故 障后,均倒至运行母线并恢复送电。
c) 经过检查未找到故障点时,可对失压母线进行试送, 试送开关应完好,试送电源侧主变中性点应直接接地。有 条件时可对失压母线进行零起升压。
11.11.5 母线倒闸操作的顺序和要求按现场规程执 行。
11.12 零起升压操作一般规定
11.12.1 担任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容量应足以防止发生自励 磁,发电机强励退出,发电机保护完整可靠投入,并退出 联跳其他非零起升压回路开关的压板。
11.12.2 升压线路保护完整可靠投入,退出联跳其他非零 起升压回路开关的压板,线路重合闸退出。
12.4.3 故障线路强送原则: a) 强送端宜选择对电网稳定影响较小的一端,必要时
应降低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或采取提高电网稳定水平的 措施。 b) 若开关遮断次数已达规定值,虽开关外部检查无异 常,但仍须经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同意后,方能强送。在 停电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值班调度人员有权命 令强送一次。 c) 强送端宜有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d) 事故时伴随有明显的故障象征,如火花、爆炸声、 系统振荡等,应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 e) 进行带电作业的线路跳闸后,值班调度人员未与工 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 f) 强送前应控制强送端电压,使强送后末端电压不超过 允许值。
11.8.4 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 闸时,应先合上未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再拉开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11.8.5 大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有条件者 应采取零起升压,对可能造成相位变动者应校对 相位。
11.8.6 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 后合负荷侧开关。停运时操作顺序相反。500kV 联变宜在500kV侧停(送)电,在220kV侧解(合)环 或解(并)列。
12.8.3 因开关失灵保护或出线、主变后备保护动作造成 母线失压,应将故障开关隔离后方可送电。
12.12.1 异步振荡的主要现象: 12.12Fra Baidu bibliotek1.1 系统内各发电机和联络线上的功率、电流将有
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按“事故限电序 位表”拉闸限电。 12.2.5 当电网频率低于48.50Hz时,各级值班调度人员及厂 站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故限电序位表”的限制,自行拉 负载线路(馈线)。各省(直辖市)电网企业应事先制定这些 线路的清单和限电顺序。 12.2.6 当频率下降到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值而装置未动作时, 运行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手动拉开该轮次接跳的开关。 低频减负荷装置动作切除和手动拉开的开关,未经值班调度 人员下令不应擅自送电。 12.2.7 当频率降低至联络线低频解列装置或保厂用电、保重 要用户低频解列装置定值而装置未动作时,各厂站应不待调 度指令拉开相应开关,未经值班调度人员下令,不应送电或 并列。
11.4 合环与解环操作一般规定 11.4.1 合环前应确认合环点两侧相位一致。 11.4.2 合环前应将合环点两侧电压幅值差调整到最小,
500kV系统不宜超过40kV,最大不应超过50kV,220kV系统 不宜超过30kV,最大不应超过40kV。 11.4.3 合环时,合环点两侧相位角差不应大于25度,合 环操作宜经同期装置检定。 11.4.4 合环(或解环)操作前,应先检查相关设备(线路、 变压器等)有功、无功潮流,确保合环(或解环)后系统各 部分电压在规定范围以内,通过任一设备的功率不超过稳 定规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求的限值等。 11.4.5 合环(或解环)后应核实线路两侧开关状态和潮流 情况。
11.11 母线操作一般规定
11.11.1 母线充电前,应核实母线保护已正常投入。
11.11.2 用母联开关向母线充电时,运行值班人员 在充电前应投入母联开关充电保护,充电正常后退 出充电保护。
11.11.3 3/2开关接线方式的母线正常充电操作,不 应投入开关充电保护。
11.11.4 母线倒闸操作时,应考虑对母线差动保护 的影响和二次压板相应的倒换。
a)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 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b) 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和对重要用户及厂(站) 用电的正常供电;
c) 尽快将解网部分恢复并网运行; d) 恢复对已停电的地区或用户供电; e)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12.2.1 电网频率超过50±0.2Hz为异常频率。 12.2.4 当电网频率低于49.00Hz时,有“事故限电序位表”
11.12.3 对主变压器或线路串变压器零起升压时,变压器 保护应完整可靠投入,退出联跳其他非零起升压回路开关 的压板,变压器中性点应直接接地。
11.12.4 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进行零起升压时,母差保护 应采取措施,防止母差保护误动作。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 拉开,防止开关误合造成非同期并列。
12.1.2 事故处理时,调度系统值班人员应遵循以 下原则:
c) 变压器后备保护动作跳闸,在确定本体及引线无故障 后,可试送一次。
12.6.4 变压器轻瓦斯保护动作发出信号后应立即进行检 查,并适当降低变压器输送功率。
12.8.2 因母线差动保护动作引起母线失压时,运行值班 人员应对失压母线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告值班调度 人员,值班调度人员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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