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4.01.23•【文号】自然资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地质安全事故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市地质安全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地质安全风险,坚持安全第一、标本兼治、系统管控、统筹施策的原则,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提升城市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和幸福安康的宜居环境。
二、加强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
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主,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地质基础调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充分利用遥感、地球物理、物联感知、地面数字化调查等技术方法,围绕城市地质安全、地下空间资源和环境地质问题,聚焦城市建设和深部资源开发需求,系统整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已有地质资料,进行标准化、数字化处理,建立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
以岩溶塌陷、采空塌陷、黄土湿陷等地质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工作精度不低于1:10000的专题调查,查明城市工程建设影响深度范围内的相关地质条件和隐患分布情况。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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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和2010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检查分两个层面,一是从5月至6月,由国土资源部领导带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电监会、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防总、民政部和国务院三峡办,对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省(区、市)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其他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会同本省(区、市)相关部门组织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听取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汇报材料中需包括以下10个方面内容:1.省、市、县三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2.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和专家队伍组建情况;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情况;4.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情况;5.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6.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7.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制度情况;8.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开展情况;9.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情况;10.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成果汇交、省级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建设和更新情况。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方面的工作职责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方面的工作职责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他们的职责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的损失。
以下将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等方面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
一、地质灾害监测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方面,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他们需要定期检查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同时,他们还需要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确定地质灾害的发生趋势和潜在风险,提供科学依据和预警建议。
为此,工作人员经常需要对检测点位进行现场考察、采样和测试工作,获取准确的地质灾害信息。
二、预警发布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预警发布方面,需根据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应包括灾害类型、影响范围、预计时间等详细内容,以便公众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包括手机短信、互联网平台、电视、广播等。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保持紧密联系,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位,提高公众的警惕性和应对能力。
三、应急响应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需要及时对灾情进行调查、评估和研判。
他们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前往现场,通过开展巡查和勘察,获取灾害的详细情况和损失程度。
基于对灾情的评估,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并组织相关力量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此外,他们还需要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工作,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总结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方面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
他们的职责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
他们需要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及时获取并分析地质灾害数据,提供准确的预警信息。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保持密切合作,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社会的影响。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险和应急预案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险和应急预案自然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承担着管理和保护我国丰富自然资源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他们也可能面临各种工作风险。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可能面临的工作风险以及建立相关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一、工作风险分析1. 地质灾害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经常需要在各地进行勘测和考察工作,而一些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潜在地威胁着他们的安全。
特别是在山区和地震多发地区,工作人员需要面对更高的地质灾害风险。
2. 环境污染风险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工作人员常常需要接触到各种有害物质。
例如,处理潜在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等任务时,他们将面临着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环境污染风险。
3. 劳动安全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可能需要承担一些特殊的工作职责,如巡查野外地区、登山考古等。
这些任务可能涉及到危险物品、高空作业和高强度劳动,因此他们也面临着劳动安全风险。
二、建立应急预案的重要性1. 保障工作人员安全通过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自然资源部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这不仅是对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资源管理的必要条件。
2.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预案可以帮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事前制定的预案,工作人员可以迅速准确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救援、保护和恢复工作,为事态的处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3. 保护自然资源有效的应急预案还有助于保护自然资源的安全。
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可以迅速组织资源,采取措施减少资源的损失,并尽快进行修复和保护工作,减轻灾害对自然资源的不良影响。
三、建立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1. 风险评估和分级自然资源部应根据各种潜在风险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将其分级为高、中、低风险区域。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8.05.11•【文号】自然资电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有关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结合汛期特点,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部署汛期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16•【文号】国土资电发[2010]64号•【施行日期】2010.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64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5月5日以来,江南、华南已出现多次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降水量较常年偏多3成至1倍,部分地区降水量突破历史极限。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10天长江中下游以南大部地区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多。
本月16日至18日、20日至22日将先后有两次降雨过程,特别是16日至18日,江南、华南部分地区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前期强降雨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加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采取防范措施。
我部领导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相关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靠前部署,措施到位。
同时,要切实组织好各组地质灾害检查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现就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有关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提高警惕相关省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密切注意降雨过程。
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防灾机制,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严格执行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防灾制度,努力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密监测,预警预报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此次强降雨天气,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根据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市、县、乡(镇)、村负责同志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
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具体地质灾害危险区加密监测,及时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三、突出重点,及时避让暴雨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险和应对策略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险和应对策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了各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
而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工作风险。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常见的工作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自然灾害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常常需要在野外进行勘测、调查和监测工作,这使得他们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
例如,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和水文灾害等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工作风险。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定期参加培训以提高应对能力,同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工具。
二、环境污染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经常从事环境监测和治理等工作,而这些工作常常涉及到有毒化学物质的接触。
长期暴露在有污染的环境中可能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在面对这种风险时,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和呼吸器等,并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
三、工作强度风险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通常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决策等,同时还要面对紧张的工作进度和高强度的工作负荷。
这种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身心压力,对其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工作强度风险,工作人员需要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适当进行调整和缓解压力的方法,如锻炼、娱乐和社交等。
四、职业病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有可能长时间接触有害物质、长期处于恶劣工作环境下,这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为了降低职业病风险,工作人员需要经常进行岗位职业卫生检查,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卫生习惯,同时加强对岗位相关的健康知识和防护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五、人为因素风险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有时需要处理复杂的问题,可能会面临来自民众、媒体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的情绪化、冲突等问题。
这些人为因素可能会对工作人员的心理和安全产生影响。
为了应对人为因素风险,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处理冲突的技巧,同时也需要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危险和冲突的发生。
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0.07.07•【文号】国土资发[2010]101号•【施行日期】201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气象局:自2003年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以来,全国已经有30个省(区、市)、223个市(地、州)、1035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工作。
实践证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相结合,是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
为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决定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地、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从2010年开始,每年汛期共同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完成地质灾害调查的市(地、州)、县(市、区)2010年内要全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已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市(地、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技术方法和业务平台,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系统由各市(地、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参照国家级和省级模式建设。
市(地、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等资料;市(地、州)、县(市、区)气象局负责提供降雨监测资料,包括降雨监测站点的逐日降水量资料(24小时雨量、最大小时雨量)、未来24小时预报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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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
•【公布日期】2020.05.11
•【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809号
•【施行日期】2020.05.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0〕8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0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自然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暴雨灾害可能南北并发,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损失和影响。
二、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
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的雨量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
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气象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名称、经纬度、类型,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灾(险)情、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等信息。
二是做好风险预警。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及时针对极端天气开展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
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致灾临界雨量阈值,遴选并确定雨量预警指标站,完善基于易发区和隐患点位置的风险预警产品,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
三是强化信息发布。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共同推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气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列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对象,第一时间为上述人员提供雨量实况监测、降雨预报预警信息,为其进行预警信息传播和组织村民紧急转移避险提供支撑。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演练,健全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
气象部门要为地方政府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等决策提供气象服务。
三、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
一是共建共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站网。
双方根据需要,共同争取财政支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加强对站点的维护,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水监测能力。
二是共同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
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科研攻关合作,发展基于自动化监测设备、物联网和大数据挖
掘的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技术。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智能网格预报产品的应用,提高强降雨发生发展时间、影响区域和强度的精细化预报能力。
积极发挥卫星、雷达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服务中的作用。
双方共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时临近预警业务。
三是强化规范标准建设。
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所属专业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共同研究制定《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国家标准,指导各地健全联合会商、联合制作、联合发布的机制和流程。
四是继续强化示范区建设。
要继续加强四川青川、福建泉州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示范点建设,联合开展预警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本地化应用,联合建立两部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服务业务体系,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加大推广应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合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双方的分管领导、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共同组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组和专家组,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和业务会商制度,定期进行业务技术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联合开展科普宣传。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科普宣传,提高民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要充分挖掘和宣传各地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自然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联系人:刘玉卓,电话:************,传真:
************。
中国气象局减灾司联系人:吕梦瑶,电话:************,传真:01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