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8-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底板及杯口、杯槽)安装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2-18-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底板及杯口、杯槽)安装

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检验批主控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1),然后将计数检验结果填写在本表相应的检查结果栏内;检验批一般项目计数检验数据较多、本表空格不够填写的项,可填写“检验批一般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2),将该表作为本表附页。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底板及杯口、杯槽)验收标准

(GB50141—2008)

6.8.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2 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3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质量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资料;用钢尺量测。

4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预制构件之问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安装应位置准确,垂直、稳固;相邻构件湿接缝及杯口、杯槽填充部位混凝土应密实,无露筋、孔洞、夹渣、疏松现象;钢筋机械或焊接接头连接可靠;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预留钢筋机械或焊接接头连接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检查混凝土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5 安装后的构筑物尺寸、表面平整度应满足设计和设备安装及运行的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安装记录;用钢尺等量测。

一般项目

6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洁净,边角整齐;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资料。

7 构件安装时,应将杯口、杯槽内及构件连接面的杂物、污物清理干净,界面处理满足安装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8 现浇混凝土杯口、杯槽内表面应平整、密实;预制构何安装不应出现扭曲、损坏、明显错台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10钢筋混凝土池底板及杯口、杯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2的规定;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与质量验收规程

附件1 湖北省地方标准DB 编号:DB 备案号: -------------------------------------------------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和质量检验 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16-x-x发布2016-x-x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建设工程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程由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为了提升公司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的技术水平,保障预制混凝土构件整体制作质量,实现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在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实践中的经验和借鉴相关技术标准、成果,在广泛征求设计、施工、生产、监理、质检、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具设计和组装,材料和配件,构件制作,构件质量检验,构件标识和产品合格证,构件吊装、存放和运输,绿色生产。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录 1 总则 (1) 3 基本规定 (3) 4 材料试验检验 (4) 4.1 钢筋 (5) 4.2 混凝土 (6) 4.3 连接材料 (9) 4.4其它材料 (10) 5 模具和工装安装检验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模具安装 (13) 6 钢筋和预埋件加工安装检验 (15) 7 混凝土和构件成品生产检验 (18) 8 构件标识和质量证明文件 (25) 9 构件吊装、存放和运输 (26) 本标准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验收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验收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验收。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分部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其他分项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用的原材料、部品、构配件均应按检验批进行进场验收。 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尺寸、数量、位置; (2)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4)预埋件、预留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 (5)预制混凝土构件接缝处防水、防火等构造做法; (6)保温及其节点施工; (7)其他隐蔽项目。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提供文件和记录外,尚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安装施工图和加工制作详图; (2)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验报告; (3)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4)钢筋套筒灌浆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检验报告和施工检验记录,浆锚搭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 (5)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6)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座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7)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8)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9)装配式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0)装配式工程的其他文件和记录。 二、预制构件 主控项目 1.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或质量验收记录。 2.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的要求,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完整版)监理实施细则(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

A.0.4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4、施工总承包单位: 5、建设地点: 6、工程概述: 7、主要结构类型: 8、质量: 9、工程计划总投资: 10、计划工期: 11、建筑面积: 1.2本工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概况 1.3 本工程装配式结构部品部件类型统计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工作依据 2.1 其他依据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导则》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监理规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664号)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8号)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苏建函科〔2016〕565号) 3、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3.1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图4.1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工作流程4.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总程序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1、PC构件制作控制工作要点: 1.1,审核与PC生产的相关的各施工专项方案,主要有PC现场堆放和吊装专项方案,垂直运输方案。确定与PC构件相关的吊点、埋件、预留孔、套筒、接驳器等的位置、尺寸、型号,协调相关单位根据相关方案措施进行图纸深化,并与预制厂进行交底。 1.2,选定PC加工构件厂,协助甲方在PC预制厂的合格供应商内选择加工厂,从营业执照、许可证、生产规模、业务手册(业绩)、试验室等级进行审核。最终选定PC 预制加工的供应商。 1.3,审核构件加工厂的PC构件生产加工方案和进度方案,方案内要体现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措施、合格标准;加工、供应计划是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1.4,模具的制作,模具使用的钢材应符合质量合格的钢材,模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具组装正确,应牢固、严密、不漏浆,并符合构件的精度要求。模具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应有积水,模具应清理干净,模具表面除饰面材料铺贴面范围外,应均匀涂刷脱模剂。 1.5,钢筋进场后进厂后,进行钢筋的外观验收,取样复试。钢筋骨架尺寸应准确,钢筋品种、规格、强度、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文件要求,钢筋骨架入模后不得移动,并确保保护层厚度。 1.6,埋件、套筒、接驳器、预留孔等材料应合格,品种、规格、型号等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预埋位置正确,定位牢固。 1.7,PC构件混凝土浇捣,厂家自检合格后,报驻厂监理验收,应对钢筋、保护层、预留孔道、埋件、接驳器、套筒等逐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准浇混凝土。混凝土原材料及外加剂应有合格证、备案证明验证单,并在厂内试验室进行复试。混凝土配合比、塌落度符合规范要求,并做抗压强度试块。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应碰到钢筋骨架、面砖、埋件等,随时观察模具、门窗框、埋件预留孔等,出现变形移位及时采取措施。蒸压养护的遮盖符合蒸压养护要求、静停(2H)、升温(150C/H)、恒温(3H,温度不超过550C)、降温(100C/H)、结束的控制时间和温度控制应符合要求。 1.8,模具拆除和修补,当强度大于设计强度的75%(根据同条件拆模试块抗压强度确定),方可拆模。拆模后对PC构件进行验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和修补,对质量缺陷修补应有专项修补方案。 1.9,PC构件出厂前的验收,构件厂应建立产品数据库,对构件产品进行统一编码,建立产品档案,对产品的生产、检验、出厂、储运、物流、验收做全过程跟踪,在产品醒目位置做明显标识。加工厂应有PC构件运输方案,采用运输的平板汽车,PC的专用运输架,PC构件强度达到运输要求,有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PC装车前,监理对PC构件再次验收,符合要求后准许出厂,并在PC构件上签章(监理验收合格章)。 2.PC构件安装监理工作要点 2.1督促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2.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PC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专项方案,方案应包括PC构件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堆放和驳运道路的施工总平面图;吊装机械选型和平面布置;预制构件总体安装流程;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测量;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产品保护措施;保证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2.3 PC预制构件的进场检验和验收,预制生产单位应提供构件质量证明文件;预制构件应有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工地名称、制作日期、品种、规格、面好、方向等出厂标识;PC构件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预埋件、预留孔、吊点、预埋套孔等再次核查,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 王晓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蒋勤俭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 赵勇同济大学)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近年来在国内快速发展。各单位在借鉴国外(境外)技术及工程经验基础上,从应用预制外墙板开始,成功开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装配剪力墙高层住宅结构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带动了新一轮的“住宅产业化”发展热潮。在发展过程中,多个观点均认为“技术标准落后”是制约我国装配式住宅发展的瓶颈之一。在近5年完成的新一轮标准规范制修订中,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已完成多项工作,本文主要介绍表1中4本主要标准在施工验收方面的规定。 1 《验收规范》内容 2002版《验收规范》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的基础上合并修订的。在2002版规范施行的早期,由于当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行业发展“不温不火”,规范存在的问题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我国的不断发展,2002版规范已很难适应工程实践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为:1)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控制与验收要求不明确,GBJ 321-90废止后部分内容未纳入GB50204的弊端逐渐显现;2)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规定不清晰,是否做及何时做的问题存在不同理解;3)

缺少针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规定;4)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地位不明确,既可能是分项工程,也可能是子分部工程。 《验收规范》最新修订版从解决上述问题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了相关验收规定,做出如下重要修订。 1)装配式结构作为分项工程验收。改变了2002版规范中既可能是分项工程,也可能是子分部工程的情况。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验收包括预制构件进场、预制构件安装以及安装现场钢筋、构件连接等内容。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其他施工内容,可分别纳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以预制构件装配为主的单层工业厂房,其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仅有一个装配式分项工程组成。 2)对于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验收规范》]明确规定其作为“产品”进行进场验收,不再规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出厂验收要求,也相当于取消了GBJ 321-90的内容;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 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预应力材料、预埋件等的检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 对总承包单位制作的预制构件,没有“进场”的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进行验收。 3)明确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具体见后文)。 4)完善钢筋连接验收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钢筋连接的特殊性,很难做到连接试件原位截取,故要求机械连接、焊接制作平行加工试件。平行加工试件应与实际钢筋连接接头的施工环境相似,并宜在工程结构附近制作。对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明确提出按《套筒灌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5)提出了装配式混凝土中涉及预制安装部分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全高垂直度、电梯井洞、叠合构件及其他现浇结构部分按现浇结构有关规定执行。 6)其他:完善了预制构件缺陷及尺寸偏差处理的规定;细化了尺寸偏差指标要求;增加了预制构件的粗糙面、键槽的验收要求;将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的安装质量列为主控项目。 2 《施工规范》与《装配规程》内容

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为依托,是预制构件产品质量检验、结构性能检验、预制构件的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结构实体的总称。本章所指预制构件包括在预制构件厂和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1一般规定 1.1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说明: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性能主要取决于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和连接质量。因此,应按本规范第2节及附录C的规定对预制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2叠合结构中预制构件的叠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预制底部构件与后浇混凝土层的连接质量对叠合结构的受力性能有重要影响,叠合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1.3装配式结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的验规定执行。收及对缺陷的处理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相应规定执行。 说明:预制构件经装配施工后,形成的装配式结构与现浇结构在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一致故可按本规范第8章的相应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2预制构件 2.1预制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本条提出了对构件标志和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的要求,这些要求是构件出厂、事故处理以及对构件质量进行验收所必需的。 2.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者 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故验收主持工作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参和单位和人员 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故验收中参和的单位和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 其中设计单位验收人员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 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留意事项 1)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规范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2)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看法不一样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依据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限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平安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实体检验。 1)模板分项工程 依据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视察和维护。发生异样状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刚好进行处理。 模板分项工程包括模板安装和模板拆除。 2)钢筋分项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 解读 一、新规范内容 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 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按照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方法、标准、程序和组织,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有关规定。 1.1.2 用于构件制作和施工安装的建材和配件应符合相关的材质、测试和验收等规定。按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书面允许方可使用。 1.1.3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除供应商提供出厂合格证书之外,还应按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种类、批量、参数做进场复验及取样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用于构件的门窗子分部工程、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和涂料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的规定。 1.1.5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墙体、门窗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造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的规定。

1.1.6 预制混凝土构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进行养护,养护到期后,应由班组填写对预制混凝土构件单元工程评定表,并查验混凝土试验强度,报监理工程师对构件进行验收。 1.1.7 对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规定。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后装拔出法等方法检测。 1.1.8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检测应分检验批进行。以相同类别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近、原材料、生产工艺、养护条件、配合比基本一致的混凝土为一个检验批。 1.1.9 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工厂或者施工现场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1.1.10 叠合结构中预制构件的叠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1 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施工过程,连接节点应按检验批逐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按要求填写施工检查记录,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 1.1.12 符合下列规定时,预制构件质量评为合格: 1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 2 普通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普通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预制装配式结构及预制构件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体系

预制装配式结构及预制构件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体系 1.1 预制构件质量控制的依据 1.2 预制构件质量验收流程 验收流程如下图所示: 验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 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程 四川省建造工业化混 凝土预制构件制作、 安 装及质量验收规程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 术规程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 料 验收部位 PC 构件制作、安装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 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 求 灌浆套筒 GB50204-20 15 DBJ51/T054 -2022 DBJ51/T008 -2022 JGJ 18 JGJ 107 JG/T398-20 12 JG/T408-20 13

1.3 构件进场验收 1.3.1 验收内容 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具有:产品合格证,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报告,灌浆直罗纹套筒性能检测报告等,且预制构件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伤、裂纹。 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如:钢筋接头灌浆料、螺栓锚固灌浆料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经进场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明显部位必须注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质量合格标志;预制构件外观不得存有对构件受力性能、安装性能、使用性能有严重影响的缺陷,不得存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1.3.2 验收项目 1.主控项目 (1)预制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者扫描二维码。 (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对构件的受力性能和安装使用性能不应有决定性影响的严重缺陷。对已经浮现的严重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再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3)预制构件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主要包括预留钢筋定位位置、长度偏差,预留灌浆套筒的位置、安装定位孔洞、两侧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表 7-1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4) 预制构件吊装预留吊环、预留焊接埋件应安装坚固、无松动,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普通项目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构件进场 1 依据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等现行标准。 2 预制构件进场资料验收 对构件生产单位的钢筋进厂复验报告、混凝土留样检验报告、保温材料、拉结件、套筒等主要材料进厂复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表、成品外观质量检验表、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和连接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 3 外观质量和尺寸检查 对预制构件及部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查,外观质量检查包括:表面有无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等情况,尺寸检查包括:构件长度、宽度、高度、厚度、对角线、表面平整度、有无侧向弯曲、扭翘等。 4 预留预埋检验 对预制构件和部品中的线盒、电盒、吊环、预留孔洞,以及外露钢筋、连接件的规格、数量、尺寸、位置等进行检查。 5 结合面质量检验 对预制构件和部品与后浇混凝土结合面处的粗糙面形式、凹凸深度、粗糙面面积、键槽尺寸、数量、间距等进行检查。 6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梁板类简支受弯构件进场时,检查其承载力、挠度、抗裂等试验

结果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其他构件进场时检查其驻厂监督记录或对构件实体进行检查。 (二)构件安装 1 依据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等现行标准。 2 构件安装前,对已施工完成结构、基础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混凝土强度、预留预埋和临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固性,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构件现场运输、堆放、成品保护、吊装等进行检查。 3 核查首段安装验收制度,检查全面安装之前首段安装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4 预制柱、预制墙板等竖向构件安装前,对构件的定位控制线、安装面标高等进行检查;采用套筒连接时,对预制构件上套筒、预留孔的规格、位置、数量、深度以及纵向连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长度等进行检查;安装完成后,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相邻构件平整度等检查;叠合剪力墙安装就位后,对拼缝处附加钢筋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5 预制楼梯安装前,对梯梁截面尺寸、标高以及支座预留钢筋的规格、位置、数量、长度进行检查;安装完成后,对梯段在支座处的搁置长度、梯段与梯梁间的间隙、梯段与平台的高差等进行检查。 6 预制梁、板等水平构件安装前,对临时支撑标高等进行检查;

2024年施工员之土建施工专业管理实务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2024年施工员之土建施工专业管理实务高分通关题 库A4可打印版 单选题(共45题) 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措施。 A.防范 B.安全保护 C.专项防护 D.隔离 【答案】 C 2、关于安全网的使用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A.禁止随意拆除安全网构件 B.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C.严禁在网上堆放构件 D.禁止各种砂浆污染 【答案】 B 3、关于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作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论证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 B.分解施工总进度目标 C.不能作为施工进度动态控制的依据 D.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的依据 【答案】 C

4、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整理办法》规定:脚手架高度()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方案。 A.24 B.20 C.18 D.26 【答案】 A 5、施工准备工作是单位工程资源准备的重要内容,其中不包括()。 A.材料准备 B.资金准备 C.技术准备 D.机械设备准备 【答案】 B 6、关于一般情况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分项工程是检验批的基础 B.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 C.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D.检验批是按照工程划分的,而分项工程是按照施工部位划分的 【答案】 C 7、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质检单位 D.监理工程师 【答案】 A 8、在新建筑区,可以利用建筑基线的设计坐标和附近已有控制点的坐标,用()测设建筑基线。 A.角度交会法 B.极坐标法 C.前方交会法 D.直角坐标法 【答案】 B 9、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费用,下列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A.发包人的工地资产 B.因工程损害导致承包人人员伤亡 C.工程清理、修复费用 D.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 【答案】 B 10、当双代号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等于计划工期时,对关键工作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关键工作的自由时差为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

第一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有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预应力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4.I>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4.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检验批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6>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6.D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6.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各章有专门要求外,其在检验批范围内及某一构件的计数点中的合格点率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均不得有严重缺陷和偏差; < 6.3>资料检查应包括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进场验收资料、重要工序施工记录、抽样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检测报告等。 < 6.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及质量检验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7>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以下规定: <7.1>检验批的容量为2〜8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 <7.2>检验批的容量9〜15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 <7.3>检验批的容量16〜25时、最小抽样数量为3; <7.4>检验批的容量26〜5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 <7.5>检验批的容量51〜9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 <7.6>检验批的容量91〜15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8; <7.7>检验批的容量151〜28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13; <7.8>检验批的容量281〜5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0; <7.9>检验批的容量501-12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32; <7.10>检验批的容量1201〜32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0。 <8>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术语 2.0.1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现浇结构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制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装配式结构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缺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严重缺陷 对结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的缺陷。 2.0.6一般缺陷 对结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的缺陷。 2.0.7施工缝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结构性能检验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绕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查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1页)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装配式建筑验收规范

ICS 91.080.40 P25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30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总结近年来住宅产业化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用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模板与支撑;5.钢筋;6.混凝土;7. 预制构件安装;8.质量验收;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为了提高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建设大厦,邮编:100055,电话:010-********)。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赵丰东李晨光蒋勤俭李浩宛春李欣郭宁高岩 薛刚徐巍张军侯本才孔祥忠张显来王永强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1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4) 3 基本规定 (5) 3.1 检测范围 (5) 3.2 检测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6) 3.3 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8) 3.4 检测方式与抽样方法 (10) 3.5 检测报告 (11) 4 结构材料检测 (13) 4.1 一般规定 (13) 4.2 混凝土和钢筋 (13) 4.3 连接材料 (14) 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检测 (16) 5.1 预制混凝土构件 (16) 5.2 安装与连接质量 (20) 5.3 结构性能 (27) 6 外围护系统检测 (31) 6.1 预制外墙 (31) 6.2 外门窗与建筑幕墙 (33) 2

6.3 外窗及外墙板接缝处水密性检测 (34) 6.4 屋面 (36) 7 设备与管线系统检测 (38) 7.1 给水排水 (38) 7.2 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 (39) 7.3 电气和智能化 (40) 8 内装系统与建筑节能检测 (43) 8.1 内装部品系统 (43) 8.2 室内环境与建筑节能 (44) 附录A 预制构件混凝土回弹值修正的规定 (47) 附录B 预制混凝土构件结合面粗糙度的测评方法 (49) 附录C 用于检测套筒灌浆饱满度的预埋钢丝拉拔法 (52) 附录D 用于检测套筒灌浆饱满度的预埋传感器法 (55) 附录E X射线胶片成像法检测方法 (58) 本标准用词说明 (66) 引用标准名录 (67) 3

4

1总则 1.0.1 为了规范河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检测方法,控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提升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宗旨。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安装施工与竣工验收阶段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检测。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安装施工与竣工验收阶段。 1.0.3 河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检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或与普通现浇混凝土建筑通用的内容,应执行国家、行业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与本标准密切相关的现行标准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等。 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及验收技术导则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及验收技术导则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及验收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和指导文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及验收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 本规定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构件制作及检验、装配式施工验收、进场工程质量验收、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分部工程施工验收。因《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及验收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施工及验收规程》均在编制中,为及时指导实际工程,结合此两本规范的要点编制本工作导则,包含以下要点:1. 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及验收的内容;2.明确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施工验收的内容。 本导则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至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65号,邮编:410011) 主编单位:XXXXXX 参编单位:XXXXXX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XXXXXX

1 总则 (4) 2 基本规定 (5) 3 构件制作及检验 (5) 3.1一般规定 (5) 3.2原材料及制作准备 (5) 3.3构件加工与制作 (8) 3.4运输与堆放 (14) 3.5构件生产质量检验 (16) 3.6构件质量验收 (17) 3.7标识与产品合格证 (19) 4 装配式施工验收 (20) 4.1一般规定 (20) 5 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22) 5.1一般规定 (22) 5.2主控项目 (22) 5.3一般项目 (24) 6 安装施工质量验收 (26) 6.1一般规定 (26) 6.2主控项目 (27) 6.3一般项目 (32) 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5) 7.1一般规定 (35) 7.2主控项目 (37) 7.3一般项目 (38) 7.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8)

(江苏)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 DGJ××××××-201×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14年7月 2 0 1×-××-××发布 2 0 1×-××-××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为推进我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进程,完善我省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工业化建筑工程验评工作,促进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先后赴长沙远大科技集团、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NPC(沈阳)公司、镇江威信广厦模块建筑公司等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预制装配式构件的生产制作工艺工地现场的施工安装,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并听取了相关企业的经验介绍,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现场有关连接质量控制进行了试验研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本规程共分9章,分别为:1 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5 装配式木结构;6装配式钢结构;7 模块(单元房)建筑体系;8其它相关工程;9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附录A~附录B.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管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00)负责具体解释。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邮编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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