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转贷资金借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银行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将原本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转为其他用途的贷款的一种制度。

这种规章制度的出台,旨在使银行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灵活应对,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情况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规定何种情况属于应急情况,以及应急转贷规章制度适用的范围。

例如,自然灾害、国家紧急需求等情况均可作为应急情况的范畴。

2. 资金转移的程序和流程:规定银行在应急情况下可以将原本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资金转移到其他用途,并明确转移的程序和流程。

这包括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范围、风险评估等内容。

3. 风险控制和监管:规章制度中需规定银行在进行应急转贷时需要加强风险控制,包括严格审查转贷用途、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以确保转贷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4. 监督和审计:规章制度还要明确相关部门对银行进行应急转贷的监督和审计机制,保障银行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和业务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也需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
益,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应急转贷资金的管理办法

应急转贷资金的管理办法

应急转贷资金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缓解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的转贷资金压力,积极防范和化解资金链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决定设立应急转贷资金,为规范应急转贷资金的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转贷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性资金临时性短缺,需要为其提供临时周转服务的资金。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能。

应急转贷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转贷业务的统筹和管理,并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业务;金融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管相关贷款银行及金融机构,确保转贷资金安全运作。

第四条资金规模及来源。

转贷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并按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财务成本。

第五条申请条件。

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对象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纠纷诉讼;2.申请对象应具备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条件或资质;3.申请对象的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必须在我市范围内;4.申请对象的贷款性质原则上为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第六条转贷流程(一)常规转贷业务。

1.转贷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相关转贷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对象填写的《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申请表》;(2)经贷款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批准同意续贷,其负责人或分管信贷业务负责人已签名或盖章的信贷审批书,特殊情况除外;(3)原贷款合同以及相关抵押、保证等合同;(4)收款收据;(5)首次申请对象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或经营者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2.审核批准。

相关转贷机构收到申请对象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工作,同时查询申请对象是否存在涉诉或被司法执行的情况。

经充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后,确定转贷意向,根据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计划,通知申请对象是否同意转贷。

3.签订合同。

申请对象根据相关转贷机构要求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1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

1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

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中小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特设立“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

为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1.本办法所指转贷应急资金是指对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资金。

转贷应急资金仅限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2.成立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资金使用的办法、原则,落实资金来源和组成,提出和批准组建方案,负责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年度合作协议,为资金的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定期听取应急周转金运行情况报告,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市分管工业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住保房管局、市政府金融办、无锡地税局、人民银行、无锡银监分局和相关区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市经信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银监分局等单位组成。

3.市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设立首期转贷应急资金。

根据转贷应急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采取滚动支持、逐步增加的原则,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视资金运营情况,通过市财政增加拨付专项资金,各区按一定比例增加资金规模。

当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参与的社会资本,在收入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4.转贷应急资金由领导小组委托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市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平台”)。

应急转贷公司财务财务制度

应急转贷公司财务财务制度

应急转贷公司财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应急转贷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明确各项财务管理职责,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1.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及时的原则,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将公司资金分为经营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两种,严格管控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3.公司应定期进行资金检查,确保资金的监管程序得以有效实施。

4.公司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避免资金挪用、滥用等不当行为。

第三章会计核算1.公司应根据国家财务和税务法规,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2.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流程,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3.公司应完善账务档案管理,确保账务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公司应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费用管理1.公司应合理制定费用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2.公司应建立费用报销流程,规范费用报销行为。

3.公司应建立费用审批制度,确保费用支出符合公司政策规定。

第五章财务风险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及时应对各类风险。

2.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3.公司应建立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财务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六章资金利用1.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公司应积极开展资金运营活动,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3.公司应建立资金利用评估制度,对资金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第七章财务监督检查1.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检查机构,对公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司应接受外部审计,向监管机构和股东公开财务报告。

第八章法律责任1.任何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2.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地方企业的社会影响,增加市场份额,根据《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本行信贷制度,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使用对象和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是指根据《办法》规定,对符合本行授信准入条件并且已落实授信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无法足额用自有资金还贷的中小企业和单位提供短期资金。

应急转贷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兼顾其他符合应急使用条件的企业和单位。

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本办法。

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___、___、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由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平台安排专项资金存入该平台在本行开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应急转贷资金的过渡核算。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辖区。

第三章使用方式、期限及费率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及单位需在市市辖区内依法成立、诚信经营,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及单位,应具备本期续贷条件及后续还贷能力,并自筹不低于续贷金额20%的还贷资金,经本行审批同意续贷的企业,可申请应急转贷资金。

使用额度及比例限制。

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续贷金额的80%。

应急转贷资金采用个人信用担保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作为共同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在《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责任,原则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妻共同承诺。

应急转贷资金的最长使用时限不超过10天,采取差别化收费方式,收费费率如下:用款金额单笔4000万(含)以下,单笔4000万元以上单笔1亿元以上0.2‰。

二)企业账户是否存在欠款或逾期情况;三)企业账户是否有其他不良记录。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转贷业务,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转贷业务是指为了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服务,帮助企业按期还贷、续贷。

第三条应急转贷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有效防控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转贷业务的主管部门为省、市、县(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第二章业务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应急转贷业务的对象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申请应急转贷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健全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二)符合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条件;(三)产品有市场、销售有回款、经营有效益,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五)合作银行能够办理续贷并承诺予以续贷。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企业申请应急转贷业务,应向所在地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方式;(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方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银行到期贷款合同及相关保证、抵质押合同复印件;(七)信用报告(企业和个人)等。

第八条所在地金融工作办公室应在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后续工作。

第九条应急转贷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引导资金、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等。

第十条应急转贷业务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一条应急转贷业务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所在地金融工作办公室应加强对应急转贷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应急转贷业务,切实履行风险评估、审批和还款责任。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壮大对于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面对市场竞争激烈和经济波动的不确定性,中小微企业常常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应急周转资金管理,以应对突发经济状况。

因此,在日常企业运营中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为企业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规范的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制度中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审核监督等措施,确保资金使用规范、财务透明。

制度应包含应急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使用流程、使用标准、使用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二、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小微企业应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包括固定资产融资、经营性贷款、商业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以确保应急资金的来源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做好风险控制中小微企业在使用应急周转资金时,应注意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避免资金的集中使用和投资风险的过大,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内部管理中小微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建立财务核算、审核监督、资金流转等制度,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金融意识和管理水平,降低企业内部风险。

以上是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的几项核心措施,企业在实施转贷应急生存管理时应根据其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以保持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目标。

五、加强对资金需求和使用的预测和规划中小微企业应当及时了解自身的资金需求和使用情况,预测未来的经济环境,合理制定应对策略和计划,以方便及时调整企业的外在财务和内部资金状况,并合理开展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这样有助于企业的稳步发展,提高效益,扩大市场占有率。

六、优化资金运营方案中小微企业需要利用本身的财务优势,充分挖掘资金运营潜力,例如通过理财、投资、协议存款等方式优化资金运营方案,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收益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应急转贷基金公司管理制度

应急转贷基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转贷基金公司的运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转贷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以提供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包括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捐赠、银行贷款等。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二)合规合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风险可控,确保资金安全;(四)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章应急转贷服务第七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应急转贷服务:(一)短期资金过桥服务;(二)续贷支持;(三)贷款重组;(四)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应急转贷服务。

第八条应急转贷服务的申请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应急转贷服务的申请流程:(一)企业向公司提出申请;(二)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公司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四)公司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批;(五)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项目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贷款企业的信用管理,确保贷款企业按时还款。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应急转贷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急转贷资金借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应急转贷资金借款管理,加强对借款行为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明确资金借款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转贷资金的借款管理。

三、借款条件
1.借款主体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应急转贷资金借款对象;
2.借款主体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组织,且经营状况良好;
3.借款主体应能够提供充足的担保措施,以确保资金安全;
4.借款主体需提供详细的借款用途、还款计划等相关信息。

四、借款程序
1.借款主体向资金托管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2.资金托管机构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借款主体符合借款条件;
3.资金托管机构与借款主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具体事项;
4.借款主体完成抵押、担保等手续,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5.资金托管机构将借款金额划转至借款主体指定的账户。

五、借款管理
1.借款主体必须按时按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主体需定期向资金托管机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资料;
3.借款主体如需提前偿还借款,须提前书面通知资金托管机构,并支付相应的提前偿还费用;
4.借款主体未按时、按量偿还借款的,资金托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催缴、追偿等;
5.借款主体不得将借款资金私自挪作他用,如有违反,资金托管机构有权追回借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资金安全
1.资金托管机构需采取措施确保借款资金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风险准备金、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等;
2.资金托管机构需对借款主体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确保借款主体的还款能力;
3.资金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借款主体的还款情况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七、违约处理
1.借款主体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资金托管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主体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2.借款主体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财务报表等违法行为的,资金托管机构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资金托管机构所有。

以上为应急转贷资金借款管理办法,共计1200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