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及车辆出入制度
公司车辆由门卫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由门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出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大门的车辆及司机,包括公司车辆、员工私车以及外来车辆。
二、车辆进出管理1. 公司车辆:公司车辆应按照行政部门提供的车辆使用计划执行任务。
出门时,需向门卫出示由相关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并在门卫处登记车辆信息及司机信息后方可放行。
2. 员工私车:员工驾驶私车进出公司时,须在门卫处出示员工证并进行登记。
夜间或非工作时间出入,须提前向行政部门报备并获得许可。
3. 外来车辆:未经预约的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公司。
访客驾车来访,需在门卫处登记车牌号、司机信息及访问对象,并由接待部门提前告知门卫后放行。
三、车辆停放管理1. 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
2. 严禁任何车辆在禁停区域停车,如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关键位置。
3. 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门卫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否则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安全与维护1. 所有车辆在公司范围内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限速5公里/小时,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安全。
2. 门卫负责监督车辆的行驶和停放,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3. 定期对公司停车场地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停车场地设施完好无损。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出入的车辆,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并报告行政部门处理。
2. 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3. 对于故意破坏停车场地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门卫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门卫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制度版本号:编制:审核:审批:发布实施:门卫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及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保安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责任及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3.职责和权限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培训和监督实施。
3.2保安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公司各部门配合制度的执行。
4.值班工作时间根据每天早、晚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接班人需提前15分钟到岗,工作交接完毕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交班确认无误后所发生的状况由当前值班人承担。
5.保安人员工作纪律5.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保24小时有人值勤,严格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5.2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5.3保安在岗期间应着保安服,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
上班前和下班后30分钟内,值班保安必须在大门口立岗,检查过往车辆和携带物品人员。
5.4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无故离岗、脱岗、空岗、睡岗。
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吸烟、喝酒、吃零食、聚众聊天、嘻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5执勤期间注意安全,大门随开随关。
5.6保持保安室及责任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6.工作职责及要求6.1人员出入管理6.1.1内部员工6.1.1.1所有员工上下班期间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出入。
6.1.1.2上班时间因公或个人请假外出者,必须凭《出门证》才能放行。
《出门证》月末报送行政部用于考勤校对查证。
6.1.2外部人员6.1.2.1公司实施来人来访登记管理,值班保安在接待外来人员时,必须文明用语、礼貌对待,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6.1.2.2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须提前电话联系接待人,经接待人批准后,方可登记并佩戴厂牌(访客证、施工证等)入厂。
门卫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车辆入厂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车辆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车辆入厂管理,包括员工车辆、外来车辆、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入厂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验证第四条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门卫的登记与验证。
第五条车辆登记内容包括:1. 车辆类型(员工车辆、外来车辆、运输车辆等);2. 车牌号码;3. 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4. 联系电话;5. 入厂时间、出厂时间;6. 车辆行驶路线;7. 车辆用途。
第六条驾驶员需出示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证件,接受门卫的查验。
第七条门卫应核实驾驶员身份信息,确认车辆信息与证件相符。
第八条对不符合入厂条件的车辆,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第三章车辆停放与管理第九条厂区内设置专门的车辆停放区域,驾驶员需按照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第十条停放车辆时,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关键位置。
第十一条停放车辆时,驾驶员需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停车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车辆停放规定。
第十三条厂区内设置车辆巡逻制度,门卫应定期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对违规停放、损坏厂区设施等行为,门卫有权进行制止,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车辆通行与管理第十五条厂区内车辆通行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门卫指挥,按照指定路线行驶;2. 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逆向行驶;3. 不得在厂区内鸣喇叭;4. 不得在厂区内乱停乱放;5. 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立即驶离。
第十六条厂区内设置交通标识,明确车辆通行规定。
第十七条厂区内设置交通巡逻制度,门卫应定期对车辆通行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车辆离厂与登记第十八条车辆离厂时,驾驶员需向门卫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证件,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九条门卫核实驾驶员身份信息,确认车辆信息与证件相符。
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保障小区内的安全秩序。
1. 车辆出入通行1.1 出入口设立专用车道,半小时内停车,1小时之内进出。
1.2 出入口设立门卫值勤点。
2. 实施单辆通行制度2.1 每辆车辆需要凭证。
2.2 内部车辆提供定期车证,外部车辆提供临时车证。
3. 安全检查3.1 检查车辆是否有异常。
3.2 检查驾驶员身份及车辆相关证件。
3.3 随机抽查车辆。
4. 禁止通行车辆4.1 未提供凭证的车辆。
4.2 未经审批的车辆。
4.3 有意图犯罪的车辆。
5. 禁止停放5.1 出入口区域。
5.2 通道车辆。
5.3 车辆道路。
6. 车辆管理6.1 出入登记。
6.2 车辆通行记录。
6.3 车辆三联单。
7. 紧急情况处理7.1 检查车辆情况。
7.2 通知相关部门。
7.3 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8. 惩罚措施8.1 未配合管理的车辆,禁止通行。
8.2 违规停车的车辆,罚款处理。
8.3 其他违规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9. 门卫培训9.1 培训内容包括车辆管理规定、安全检查等。
9.2 新进门卫需要培训合格。
10. 制度宣传10.1 在小区内张贴制度宣传画册。
10.2 定期组织车主座谈会,宣传制度。
11. 改进措施11.1 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制度。
11.2 定期评估门卫车辆管理工作。
12. 效果评估12.1 定期开展效果评估。
12.2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措施。
以上就是门卫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提高了小区内的安全性,确保了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全体居民和车主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
学校门卫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车辆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外来人员等驾驶车辆进入校园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1. 门卫处:负责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 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门卫处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3. 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门卫处管理。
四、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进入校园(1)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驾驶人员应服从门卫处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
(3)校园内禁止鸣笛、超速、逆行、随意停放车辆。
2. 车辆停放(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地等。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停放车辆,如需临时停放,应尽量选择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3)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不得影响校园交通。
3. 车辆离校(1)车辆离校时,应主动接受门卫处工作人员的检查,确保车辆内无违禁物品。
(2)驾驶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确保车辆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门卫处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扣车辆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1. 学校将定期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校园发展和管理的需要。
2. 学校鼓励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属积极参与校园车辆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第十二条门卫交接班时,办理交接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防止门前失控;第十三条门卫室内严禁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门卫人员严禁酗酒,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200元;第十四条门卫人员上班时间要穿好制服,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第十五条门卫上班期间要加强巡逻,密切注意在公司活动的人员安全,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每日做好安全登记;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六条各类机动车辆在生产区域内行驶应注意安全,速度限制在20公里/小时;违者承担因超速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车辆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按公司指定位置停放非提货、送货不得进入生产区域,违者罚款100元/次;第十八条公司车辆按公司指定位置停放非提货、送货不得进入生产区域,货车出厂时应持有开具的“出库单”或“送货清单”,如装载公司有关物资出厂一切车辆,按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规定处理;第十九条所有车辆出厂必须停车接受检查,摩托车、电瓶车等带尾箱车辆必须停车主动开箱接受检查,违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一)入厂:1.交货车辆填写“来访登记表”,如车内还有他厂物品需带出,在“来访登记表”中注明物品名称、数量;2.提货车辆填写“来访登记表”;3.非提货、送货车辆按公司指定位置停放,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二)出厂: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过门卫人员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车上还有他厂物品带出,门卫人员应核对来访登记表无误后放行;2.提货车辆出门时凭“出门条”或“送货清单”出门,门卫人员必须核对车上物资与单据无误后,方可放行;3.交货、提货车辆出生产区大门时,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第二十一条外来物品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厂商人员填写“来访登记表”中的清楚物品名称、数量,经门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作为物品出厂凭证;第二十二条物品外出维修、外加工、委托检测、外借按以下操作:1.外出维修的公司物资:生产部填写维修申请单、修理费领料单到仓库登记,由仓管员出具物资发货单,并由仓管员详细登记入账;维修物品回厂后,仓管员予以注销;如该物资长时间未能销账,仓管员有责任提醒相关责任人跟进该物资的行踪,生产部长在出门签证上签字确认,门卫放行;2.委外加工、委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把需外发的原材料重新入库,由仓管员详细登记外协物资详细信息,并统一开出商品发货单、出门证,生产部长签字确认,门卫放行;3.工具外借:公司工具类物资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有外借,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助理签字审批确认,门卫作详细登记后予以放行;物品归还回厂时,门卫予以注销;如该物资长时间没有归还,门卫有责任提醒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必须加紧催还,归还时门卫有责任对工具的完好进行检查,如有状况需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及厂长助理;第二十三条成品出厂:由仓储开具“出库单”并经总经理签字,经门卫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第二十四条废旧物资出售:由仓仓储开具“物资出门条”,经生产部主管签字后门卫予以放行;第二十五条原材料退货:由仓储管理出具“物资出门条”,经总经理签字后门卫予以放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解释并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门卫及出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及厂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门卫及出入厂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门卫职责第四条门卫是厂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负责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验证、引导等工作。
第五条门卫应熟悉本厂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警惕,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门卫的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出入厂区管理制度,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验证;2. 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盘查,防止非法侵入;3. 对厂区内的火灾、事故等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4. 确保厂区内的治安秩序,维护厂区安全;5. 配合厂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活动;6. 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出入厂区管理第七条员工出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凭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出入厂区;2. 员工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厂区;3. 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4. 员工应遵守厂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厂区秩序;5. 员工出入厂区应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八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外来人员凭邀请函、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厂区;2. 外来人员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来厂目的、停留时间及陪同人员;3. 外来人员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厂区;4. 外来人员应遵守厂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厂区秩序;5. 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应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九条车辆出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凭通行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厂区;2. 车辆应遵守厂区内的交通规定,不得乱停乱放;3. 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4. 车辆出入厂区应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门卫有权予以制止,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予以驱离,并报告厂部;2. 对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的人员,予以没收,并报告厂部;3. 对扰乱厂区秩序、损坏厂区设施的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交由厂部处理;4. 对违反交通规定、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交由厂部处理。
公司车辆门卫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门卫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出入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辆的出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车辆、客户车辆以及外协单位车辆。
第三条公司门卫执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形象,绝不得对车辆出入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公司门卫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门卫执勤人员的职责第五条门卫执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门卫秩序。
第六条门卫执勤人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登记、查验车辆证件、检查车辆质量及数量等工作,确保每辆车辆的出入情况。
第七条门卫执勤人员应耐心礼貌地对待驾驶员,认真登记车辆信息,绝不得因私心擅自放行,擅自放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门卫执勤人员应对未经登记的车辆严格筛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第九条门卫执勤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车辆安全隐患,如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门卫执勤人员应认真学习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所有车辆进出公司园区都必须在门卫岗亭进行登记,包括公司员工车辆、客户车辆以及外协单位车辆。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进出公司园区都必须配备正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车辆进出公司园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园区车辆通行时间,遵守园区车辆交通规则,确保园区安全畅通。
第十四条车辆进出公司园区时要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配合检查并如实提供车辆信息。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公司园区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放行,必须经过门卫执勤人员负责人同意放行。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机械系统、刹车系统、轮胎情况及车身完好性等。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资格证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司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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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及车辆出入制度
1、实行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挂牌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及安全,对施工人员与车辆实施有效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每次新进入的施工人员必须由其单位负责人出具函件,到项目管理部办理出入证。
3、材料与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保安人员必须首先通知项目部,核对无误之后引导车辆进入有关施工单位的库存区,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收,不得妨碍施工现场交通流畅。
4、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项目部出具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出入证》,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5、施工人员个人携带手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
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6、对来访者,必须在门卫处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进出场人员及来访人员登记表》才能准许进入。
7、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8、对政府人员,证实来者身份后,才能准许进入,并立即报告项目部。
9、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现堵塞现象。
10、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货物材料进出场登记表)。
11、《出入证》经项目管理部与保安管理方约定使用办法后,由项目管理部开具,保安管理方收下《出入证》,定期交上项目管理部。
12、在紧急情况下,经项目部同意,可放行,但必须做好记录。
13、施工场地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保安需要,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必须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14、与属地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发生意外时及时联系。
15、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其主管人员,调集人员,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16、保安人员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思想道德教育,防范监守自盗或与外人联手偷盗等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