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资源税会计处理举例(一)
【案例分析-资源税】资源税核算技巧

【案例分析-资源税】资源税核算技巧
【案例简介】
某煤矿10月份对外销售原煤400万吨,使用本矿生产的原煤加工洗煤80万吨,已知该矿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80%,税务机关确定的同行业综合回收率为60%,原煤适用单位税额为每吨2元。
【案例分析】
(1)按实际综合回收率计算:
应纳资源税=400×2+80÷80%×2=1000(万元)
(2)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回收率计算:
应纳资源税=400×2+80÷60%×2≈1067(万元)
比较计算结果可以发现,按实际综合回收率计算可节省税款67万元。
因此,当企业实际综合回收率高于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回收率时,应当加强财务核算,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数量,方可免除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温馨提示】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但对加工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的原煤照章征收资源税。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税务会计》第6章 资源税会计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一)从量计征资源税的计算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 资源税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从量计征资源税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资源税=应税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定额税率) 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 的自用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 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2 200 000×(1+8%)÷(1-6%))=2 527 660(元) 应交资源税=2 527 660×6%=151 660(元)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2.原矿销售额与选矿销售额的换算与折算
销售额的换算比、折算率一般上应通过原矿售价、选矿售价和选矿比计 算(市场法),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率计算(成本法) 。 (1)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税目,如果销售选矿,在计算应纳资源税时,应将选 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
=7 910 000÷(1+13%)×3.1×7.5%=1 627 500(元) 合计应交资源税=1 050 000+1 627 500=2 677 500(元)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例6-5】某省规定煤炭资源税税率6%。该省天原煤矿12月销售自 产原煤1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700元;用自采原煤连续加工成洗选 煤500吨,当月销售3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900元,洗选煤折算率为 75%。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其确认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认 3.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
税务会计 第八章 资源税会计

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
一、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1.从价计征资源税的计算(原油、天然气、 煤炭、(稀土、钨、钼)等有色金属矿原 料)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资源税的计算(其他)
应纳税额=应税产Βιβλιοθήκη 销售数量×适用定额税率二、计算举例
例1: 某油田11月份对外销售原油,确认销售额 300000元,假定适用税率为8%;该油田在生产 原油的同时也生产天然气,当月对外销售天然气 销售额为200000元,假定税率为7%。 应纳税额=300000×8%+200000×7%==38000元
(换例题)例2:天源煤矿12月份销售洗选煤 100 000吨,每吨售价900元。假定核定折算 率为80%,适用税率为7%,计算应缴纳的 资源税。
应纳税额=100000×900×80%×7%=5040000 元
例3:3月,某产盐企业以外购的液态盐3000吨 加工成固体盐600吨,以自产液态盐5000吨加工 成固态盐1000吨,当月共固态盐全部对外销售, 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已知液态盐每吨单位税 额2元、固态盐每吨单位税额15元。计算当月应 该缴纳的资源税。 应纳税额=1600×15-3000×2=18000元
举例:滨海盐场9月份以外购液体盐场20000吨 用于加工固体盐30000吨,支付价款10000000 元,增值税额1700000元,液体盐的单位税额为 10/吨。加工成30000吨固体盐全部对外销售, 取得销售收入16000000元,增值税额2720000 元,该盐场固体盐的单位税额为20元/吨。对该 盐场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八章 资源税会计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 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 山、联合企业及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 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收购 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 产品。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一、资源税的定义和作用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费。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资源的征税,调节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资源税的征收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在资源开发中采取节约型、环保型、高效型的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2.1 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数量或者值额。
对于不同资源,计税依据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矿产资源,计税依据可以是矿产的产量或者销售额;对于水资源,计税依据可以是水量或者用水费用等。
2.2 税率资源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的。
税率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市场需求、资源开发成本等因素。
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原则3.1 权责发生制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权益的转移或者有义务产生,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费用。
3.2 成本计量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成本计量原则,即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成本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计量,并及时计入相关账户。
3.3 连续性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连续性原则,即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应当作为一个连续的经营活动进行处理,各个环节之间应当形成连贯的会计信息。
3.4 匹配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匹配原则,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相匹配,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流程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流程包括计税依据的确定、税费确认、会计凭证的录入和账务处理等多个环节。
4.1 计税依据的确定在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需要确定计税依据。
根据资源的特点和计税政策,确定相应的计税依据,并编制相应的计税依据报表。
4.2 税费确认根据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出应交纳的资源税费用,并确认相应的税费。
4.3 会计凭证的录入根据税费确认结果,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将资源税费用记账。
企业纳税会计其他地方各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
②计提应纳的土地增值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750.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50.125
③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50.125
贷:银行存款
750.125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销售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 的会计核算: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例1〕 B煤矿12月份对外销售原煤3000吨,每 吨不含税销售价为120元,成本80元(该煤矿资源税 的单位税额为0.5元/吨)。
则该煤矿账务处理如下:
①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42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120)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0000×17%)61200
四、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例4〕 某盐场本月外购液体盐8万
吨用于加工固体盐,支付价款720万元,增 值税额122.40万元;本月销售固体盐12万 吨,不含税价款960万元。已知液体盐资源 税单位税额为3元/吨,固体盐资源税单位税 额为25元/吨。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该盐场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28000
贷:待摊费用
28000
③每月缴纳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8000
贷:银行存款
28000
*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例1〕 某市一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土地使 用证上载明,该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情况为:中 心店占地面积为8200㎡,一分店为3600㎡,二 分店为5800㎡,企业仓库占地6300㎡,企业自 办托儿所占地360㎡,经税务机关确认,该企 业所占用土地分别适用市政府确定的以下税额: 中心店位于一等地段,年税额7元/㎡;一分店 和托儿所位于二等地段,年税额5元/㎡;二分 店位于三等地段,年税额4元/㎡;仓库位于五 等地段,年税额1元/㎡。另外,该市政府规定, 企业自办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用地免征城镇 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会计处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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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井 矿 盐 场 ( 厂 )
某年某 月 ( 核 定纳 税期限为
6 0
,
资 源 税 时 借记 银 行存 款 科 目 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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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个 月 ) 将 自产液体 井 矿 盐 对 外直接 销售
3 100 0
.
0 吨 将
44 00
,
吨液 体井 矿 盐 加 工成 固体盐 其 中
10 00
,
在 计 税 时 、应将 生 产 生 活 用煤与 销 售 原煤 分别 计
用 于 生产 燃 料的
、
吨 用 于生用 于采
。
,
算
以 便将应纳税 额 分
.
别记 入 有关帐 户
油 输 油 中 加 热 似 ,! 的 原 油
吨 其 余全 部 销售
该
32
新 增 值税暂 行 条 例 中规 定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销 项 税倾 允 许用 进 项
。 、 、 、 、 . 、 、 ,
因 此 今年 以 来 一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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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收 征管 人 员 在征收一般 纳税 人
增 值税 时就 仅 凭纳 税 人 所 取 得 的 抵扣 联便予 以 抵 扣 销项税倾 这样 做会让一 些 不 法 纳 税 人 有 空 可钻
, 。 ,
增 值 税 哲 行条 例第 十 条 明确 规定 有六种情况 的 购 进货 物或者 应 税 劳 务 不 得 从 销 项 税 倾中抵 扣
,
“
目税 额 明细 表 》 知 液 体盐 适 用 税 额
。
借
元 / 吨 固体 井 矿 盐 适 用 税额 为 1 2 元 /吨
( l ) 应纳 税 额的 计 算
【老会计经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煤炭的征收品目是指财税[2014]72号通知规定的原煤和洗选煤,征收子目按适用不同的折算率和不同的减免性质代码,将原煤和洗选煤这两个税目细化,分行填列。
其他从价计征的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煤炭、原油的销售量,按吨填报;天然气的销售量,按千立方米填报。
原油、天然气应纳税额=油气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5.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6.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如有免税项目,减征比例按100%填报。
延伸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两部联合发布2014年最新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方案两部委解读:2014最新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政策方案煤炭资源税改革将会有哪些创新?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
资源税会计【刘丽华】

4
资源税的确认
税目、税率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 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 金属矿原矿共七个税目。
(1)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 (2) 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 “级差调节”的原则。
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 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 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盐采用定额税率。
12
谢谢
13
【注】开采或生成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如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 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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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 在“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中核算。 (1) 企业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资源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
(2)
纳税人直接向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目 纳税人以月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或用于炼焦、发电、机车及生产生活 等用煤,均以动用时的用煤量为课税数量 对连续加工前无法准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 加工产品的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为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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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会计
主讲人:刘丽华 邮箱:lihualiu75@
1
一 二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确认
三 四
资源税的计量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2
资源税概述
发展历程
(1) 1984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正式征收 (2)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94税制改革 (3) 1994年1月8日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实施细则》—94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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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资源税会计处理举例(一)
[例1]某油田1994年2月缴纳资源税15000000元。
3月份生产原油1200000吨,其中向外销售原油840000吨,企业自办炼油厂消耗原油260000吨,企业与原油同时生产天然气400000千立方米,向外销售340000千立方米,企业自办炼油厂使用50000千立方米,用于取暖方面使用10000千立方米。
该油田原油的单位税额为12元/吨,天然气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
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纳税期限为10天,按上月税款的1/3预缴,月终结算。
企业应于上旬终了、中旬终了、下旬终了后分别按规定预缴1-10日、11-20日、21-30日应交资源税税额。
每旬应预缴资源税税额=15000000×1/3=5000000元
预缴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本月应纳税额时:
1.原油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