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_T 944.1-201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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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01-4322-2015小型污水污物潜水电泵2015-09-14发布 2016-11-18修订“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0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 单元划分原则 (4)3.2 认证模式 (4)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4)4.1 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1 所需资料 (5)4.1.2 受理 (5)4.2 产品检验 (5)4.2.1抽样原则 (5)4.2.2 检验方案 (5)4.2.3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6)4.3 初始工厂审核 (6)4.3.1 审核内容及要求 (6)4.3.2 审核时间及人日数 (6)4.3.3 审核结论 (6)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6)4.4.1 评价与决定 (6)4.4.2 认证时限 (6)4.5 获证后监督 (7)4.5.1 监督时间、频次 (7)4.5.2 监督内容 (7)4.5.2.1 监督审核 (7)4.5.2.2 抽样检验 (7)4.5.3 监督评价 (7)4.6再认证 (8)5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8)5.1 认证证书 (8)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8)5.1.2 认证变更 (8)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8)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9)5.2 认证标志 (9)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9)6认证收费 (9)附件1 (10)附件2 (11)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录。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细则2015年9月14日发布并实施,2016年11月18日本细则第一次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4.2.2检验方案。

DB33T944.4-2019“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

DB33T944.4-2019“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

ICS03.120.99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44.4—2019“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Defined Quality"brand—Part 4: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Zhejia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DefinedQuality"2019-08-30发布2019-09-30实施前言DB33/T 944《“品字标”品牌评价规范》分为6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评价要求;——第3部分:“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评价要求;——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第5部分:“品字标浙江建造”品牌评价要求;——第6部分:“品字标浙江生态”品牌评价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4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晗珺、王群、刘彦林、曹伟、王子源、应珊婷。

"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4部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评价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认定、基本要求、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供应和服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员管理、可持续发展、履行主体责任等。

本部分适用于“品字标浙江农产”生产经营主体和品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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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 944.1 “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第1部分:管理要求3 品牌认定3.1 品牌架构“品字标浙江农产”是“品字标”品牌在农业领域的子品牌,由“品字标”品牌管理机构负责品牌管理。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6 产业协同
6.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6.2 要求 6.2.1 企业具有对相关产业的技术引领能力,有效带动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的进步。 6.2.2 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供应链中的合格供应商 50%以上应源自浙江。
7 社会责任
7.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I
DB33/T 944.1—2014
引言
0.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
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0.2 基本理念
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 a) 品质卓越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 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 自主创新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 产业协同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 社会责任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II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在浙江的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ZJM-010-4294-2019 -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

ZJM-010-4294-2019 -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ZJM-010-4294-2019 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2019-03-15 发布2019-03-15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目录前言 (3)0 引言 (4)1.认证范围 (4)2.认证依据 (4)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3.1单元划分原则 (4)3.2认证模式 (5)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1所需资料 (5)4.1.2受理 (5)4.2产品检验 (6)4.2.1送样原则 (6)4.2.2检验方案 (6)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7)4.3初始工厂审查 (7)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7)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7)4.3.3审查结论 (7)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8)4.4.1评价与决定 (8)4.4.2认证时限 (8)4.5获证后监督 (8)4.5.1监督时间、频次 (8)4.5.2监督内容 (9)4.5.3监督评价 (9)4.6 证书到期再认证 (9)5.认证证书和标志 (9)5.1认证证书 (9)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9)5.1.2认证变更 (10)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0)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0)5.2认证标志 (11)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1)6.认证收费 (11)附录1 产品描述 (12)附录2 自我声明 (13)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 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0 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混凝土用螺杆型膨胀锚栓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浙江:《“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

浙江:《“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

浙江:《“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标准导报》
【年(卷),期】2014(0)12
【摘要】近日,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规范》(DB33/T944-2014)正式批准发布。

该标准将于11月27日正式实施。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通用要求”和“管理要求”两部分,明确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认证特性,并提出了“浙江制造”基本条件。

【总页数】1页(P13-13)
【关键词】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自主创新;社会责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652.3
【相关文献】
1.《“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正式批准发布 [J], ;
2.浙江:我国首个城乡发展一体化地方标准规范正式发布 [J], ;
3.浙江省地方标准《山塘运行管理规程》批准发布 [J],
4.“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茶叶揉捻机》获批准发布 [J], 周仁桂;林丽娜
5.浙江:全国首个《海洋渔捞日志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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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
7.1.6 品牌建设
应对品牌进行定位,确定品牌核心价值,制定品牌中长期规划,制定品牌传播推广的措施并有效实 施。
7.2 设计和开发
7.2.1 设计和开发策划
7.2.1.1 应制定年度产品开发计划,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 7.2.1.2 产品设计开发时应采用先进质量工具,可包括质量功能展开(QFD)、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 (FMEA)、故障早期激发改进(FSI)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融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产品。
2014 - 11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44.2—2014
前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第2部分 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2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前雪、丁德祥、汪钢、周坚锋、李臣、冀晓东、施建华、吕继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6.3 生产环境
提供和维护生产所需的环境,包括员工所处的环境,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顾客满意。
6.4 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
应根据产品检测和工艺的要求,配置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能力 相一致。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对其使用、维护、搬运、贮存等做出规定。
6.5 信息和知识
6.5.1 企业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收集来自市场、员工、供方、合作方等的信息,并及时传递,以提高 整体效率和反应能力。 6.5.2 应建立或逐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可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管理系统(CRM) 等,以推动企业在产品设计方法、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管理的效率。 6.5.3 应营造学习知识的氛围,建立知识管理的信息平台用于学习和交流,收集和传递来自员工、顾 客、供方和合作伙伴的知识,可包括:图纸、文件、专利、攻关成果、技术革新、法律法规等,将知识 转化为效益,促进知识资产的不断增值。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4.2.5 教室的要求参见本部分 4.1.5。
4.3 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4.3.1 包括开展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机构。 4.3.2 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资格。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人员配置要求
各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人员配置应符合表A.1的要求。 表A.1 人员配置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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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road transport employee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的人员。 3.2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road transport qualifications training institutions 开展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放射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 格培训的单位。
4.4.2.5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附录 A。
4.4.3 教学设备
4.4.3.1 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的要求。
4.4.3.2 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机动车维修教学大纲的要求, 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4.4.3.3 应按照其开展的培训项目配置相应的教学操作设备,教学操作设备应符合附录 B“教学操作 设备配置要求”,教学操作设备可租赁,集中理论教学的,应另适当增配。

浙江制造标准解读培训特别宝贵

浙江制造标准解读培训特别宝贵
定B标准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互认+权威)。 第一批“浙江制造” 标准:
ZZB 001-2014《电除尘器》 ZZB 002-2014《衬衫》 ZZB 003-2014《吸油烟机》 汽轮机:GBT 28574-2012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 特种用途汽轮机
产品范围和名单
“浙江制造”产品范围和名单
(三)省质监局授权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以下
简称促进会)统一组织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培育与 宣传和相关人才培养等工作。促进会秘书处设在浙江省标准
化研究院,负责促进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省质监局授权联盟成员机构作为“浙江制造”认证实
施主体组织开展认证活动。浙江制造认证联盟(以下简称认 证联盟)是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由认证机构 联合发起并开展“浙江制造”认证活动的自愿性合作组织。
• “浙江制造”标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 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 “浙江制造”标准的编写格式应符合GB/T 1《标 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要求。
标准与“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关系
•“浙江制造”标准是 为了打造“浙江制造”
“浙江制造”标准与品牌培育关系
观点1:“浙江制造”标准是将“浙江制造”产 品与普通产品识别出来的重要依据。(可以让消 费者轻易产生识别、辨认与区别的能力。) (优 质)
“浙江制造”标准与品牌培育关系
观点2:“浙江制造”品牌定位决定了“浙江制 造”标准的定位。反过来,“浙江制造”标准的 水平和有效实施是影响“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成 败的关键。(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造” 认证相关工作的依据 ; 政府部门开展培育及监督检查依据; 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消费及维权依据。 国际互认或相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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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部在浙江的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及认证等第三方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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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 - 11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944.1—2014
前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1部分。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建平、张利萍、王青、郦东、刘璇、朱明、吕晓思、陈前雪。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
DB33/T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
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4.2 要求 4.2.1 企业应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 4.2.2 企业应按照 GB/T 19580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实施证明。实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ICS 03.120.99 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de-in-Zhejiang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14 - 10 - 27 发布
2
DB33/T 944.1—2014 7.2 要求 7.2.1 企业应营造诚信经营文化,按照 GB/T 29467 要求每年公开发布质量诚信报告。 7.2.2 企业应主动承担公共责任,每年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7.2.3 企业应按照 GB/T 24001、GB/T 28001 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a) 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自评报告; b) 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 4.2.3 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 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 4.2.4 行业有特定要求的,应建立国际同行业通行的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证书。 4.2.5 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要求。
5 自主创新
5.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5.2 要求 5.2.1 企业应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 5.2.2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应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同比增长。 5.2.3 企业应满足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的要求。 5.2.4 企业应拥有与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相关的设计或制造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
注:自主知识产权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技术成果指省级以上科技 进步奖或标准创新奖。
I
DB33/T 944.1—2014
引言
0.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
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0.2 基本理念
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 a) 品质卓越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 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 自主创新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 产业协同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 社会责任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467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浙江制造” 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 3.2 “浙江制造”产品 符合“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等第三方评价,获得“浙江制造”标 志的产品。 3.3 研发投入强度 企业研发支出费用占年产品销售收入比例。
6 产业协同
6.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6.2 要求 6.2.1 企业具有对相关产业的技术引领能力,有效带动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的进步。 6.2.2 企业应主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供应链中的合格供应商 50%以上应源自浙江。
7 社会责任
7.1 总则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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