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医院感染标准制度.doc
产房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二)2024

产房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二)引言概述:产房医院感染是指在产房手术过程中或产后恢复期间,由于病原体的存在和传播而导致的人员感染。
为确保产房环境的卫生和患者安全,制定并严格实施产房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产房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点,以保证产房的安全和卫生。
1. 环境准备1.1 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消毒工作1.2 定期进行环境消毒和清洁工作1.3 确保产房通风良好1.4 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的卫生状况1.5 保持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正确处理2. 个人防护2.1 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要求2.2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2.3 定期进行手卫生和穿戴换洗2.4 鼓励产妇和家属佩戴口罩并进行手卫生2.5 构建有效的感染控制培训计划3. 患者管理3.1 严格限制产房人员的数量和进入产房的流程3.2 产妇家属进入产房需佩戴保护用品3.3 建立产房人员和产妇之间的快速沟通机制3.4 针对高危产妇制定个体化的感染防控策略3.5 加强出生人员的感染监测和护理管理4. 感染监测4.1 建立完善的感染监测机制4.2 采集和分析产房环境的标本4.3 定期进行产妇和产后服务人员的感染监测4.4 实施临床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4.5 发现感染病例后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措施5. 教育和培训5.1 提供相关感染防控知识的教育培训5.2 建立规范的操作指南和培训手册5.3 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5.4 建立继续教育机制,并记录培训情况5.5 加强医院领导力和相关人员的培训总结:产房医院感染标准操作规程是确保产房环境安全和卫生的关键措施。
通过环境准备、个人防护、患者管理、感染监测和教育培训等五个大点的综合实施,可有效预防和控制产房医院感染的发生。
医院应当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和监测,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意识,以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
医院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产房是孕妇分娩和产后恢复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安全,医院制定了严格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产房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产房环境的清洁卫生,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二、管理责任1.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感科、妇产科、护理部、感染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1. 产房环境清洁卫生a. 产房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特殊是产妇出院后需要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b. 定期检查产房设备、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c. 加强对产房空气质量的监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2. 医务人员感染控制a. 所有医务人员应接受感染控制培训,了解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b. 医务人员应遵守手卫生和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c. 定期进行医务人员感染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事件。
3. 患者感染控制a. 所有产妇入院前应进行感染筛查,确保无感染风险。
b. 产妇应遵守手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c. 产妇在产房期间应佩戴口罩,减少呼吸道感染的风险。
4. 设备和器械管理a. 产房设备和器械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b. 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器械,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5. 感染事件的监测和报告a. 医院应建立感染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事件。
b. 医院应定期进行感染事件的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措施。
四、培训和宣教1. 医院应定期开展感染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向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感染控制宣教,增强他们的卫生意识和合作意识。
五、监督和评估1.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2. 监督部门应对产房的感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产房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感染监控护士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产房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监督和评估产房感染管理工作。
3.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产房感染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4.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合格。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医护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彻底洗手,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2. 产房应配备充足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并做好记录。
3. 产房内的物品表面、空气和医疗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
4. 产房应实行严格的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和时间,避免交叉感染。
5. 产房医护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操作,防止病原体传播。
6. 加强产房感染监测,对感染病例进行报告、分析和控制。
7. 定期对产房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
四、培训与教育1. 产房医护人员应接受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感染防范意识。
2. 新入职医护人员应进行岗前感染管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感染管理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感染管理水平。
4.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感染管理相关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五、考核与奖惩1. 产房感染管理小组对医护人员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
2. 对感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感染管理规定,造成感染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感染管理科。
3. 原《产房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产房院感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产房感染管理水平,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安全,促进医院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

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母婴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产房及其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全面、全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感染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组长由产房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产房护士长、医生、消毒供应室人员等。
第六条产房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感染防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感染防控培训和考核,监督感染防控措施的执行,及时处理感染事件。
第七条产房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感染防控管理职责,确保感染防控制度落实到位,保障母婴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八条产房应当设立感染防控监测指标,对感染防控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第三章感染防控措施第九条产房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前后、穿脱隔离衣前后、处理污物前后等情况下必须进行手卫生。
第十条产房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无菌原则,严格控制感染风险。
第十一条产房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工作,确保其安全使用。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产房应当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保持产房空气质量。
每日结束后,应当对产房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第十三条产房应当加强患者及家属的教育,提高其感染防控意识。
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感染防控规定,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感染防控工作。
第十四条产房应当建立感染防控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感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感染防控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产房应当定期组织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产房应当定期进行感染防控知识考核,评估医务人员感染防控能力。
产房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制定其岗位责职责,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科室质控内容。
二、产房独立设区,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
三、设正常分娩室和隔离分娩室,产妇产前应作HCV、HBV、HIV、TPPA的相关检查,阳性者按隔离原则处理,对多重耐药菌感染、疑似传染病的孕产妇按隔离要求处理。
四、进入产房应戴帽子、口罩、换鞋或穿鞋套,专用鞋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非本科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五、产房每日用消毒机消毒1-2次,每次1小时,有记录。
六、定期检查各类无菌物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保证各类物品充足、无过期。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手卫生规范,接生医务人员采用外科洗手。
八、每日对各区域地表、物表常规清洁和消毒;产床每次使用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各区域排水系统良好;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九、接生用的臀垫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十、各种无菌物品开启后应注明效期,无菌干罐4h更换,无菌液体、敷料罐24h内使用。
十一、接生后的所有用品、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对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由消毒供应室集中回收处理。
十二、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交合同公司处理;隔离产妇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密封。
十三、死婴或胎盘按相关规定要求处置,隔离产妇的胎盘按医疗废物处置。
医院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产房是孕妇分娩和产后恢复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防止产房感染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本医院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产房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产房环境的洁净和安全。
二、管理责任1.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感科、妇产科、感染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 产房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并更新感染管理制度。
三、感染预防措施1. 产房环境卫生:a. 产房每日进行清洁消毒,特殊是产妇床位、手术台、器械等易受污染的区域。
b. 定期对产房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
c. 确保产房通风良好,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
d. 确保产房内的废弃物正确分类、包装、处理,定期清理废弃物。
2. 医务人员卫生:a. 医务人员每日进入产房前,应进行手卫生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b. 医务人员接触产妇前,应对手进行再次洗手或者使用合适的手消毒剂。
c.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感染控制培训,了解感染预防知识和操作规范。
3. 感染监测和报告:a. 产房应建立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对产房环境、医务人员和产妇进行感染监测。
b. 发现感染病例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
四、感染控制措施1. 隔离措施:a. 对于已知或者疑似感染的产妇,应即将进行隔离,防止感染的传播。
b. 隔离措施包括单间隔离、空气传播隔离等,根据感染类型和传播途径进行选择。
2. 感染防控:a. 所有产妇入院前应进行感染筛查,确保无感染。
b. 产妇在产房期间应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如发现感染迹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c. 产妇及家属应接受感染防控知识的教育,了解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 感染控制:a. 产房应配备必要的感染控制设施和器材,如手消毒剂、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等。
b. 定期检查和维护感染控制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

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产房、母婴室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等组成,负责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感染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学习感染管理的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的感染管理意识。
3. 感染管理小组应制定并落实感染管理计划,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员工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保持个人卫生。
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3. 产房、母婴室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消毒。
4. 产房、母婴室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剂,并定期检查、维护。
5. 产房、母婴室应实施严格的探视制度,控制人员流动,减少感染风险。
四、感染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产房、母婴室进行微生物学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环节进行整改。
2. 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做好感染病例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分析感染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产房、母婴室员工进行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感染防控能力。
2. 定期组织感染管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开展感染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的感染防控意识。
六、特殊感染管理1. 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单独使用医疗用品,严格执行消毒灭菌要求。
2. 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七、医疗废物管理1. 产房、母婴室应规范放置医疗废物,实行专人收集、运输、处理。
2. 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记,确保安全处置。
八、制度执行与监督1. 产房、母婴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感染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感染管理小组应加强对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产房、母婴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产房、母婴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房、母婴室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产房、母婴室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以及与产房、母婴室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产房、母婴室的医院感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产房、母婴室应当设立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科室感染管理工作。
第五条感染管理小组应当制定本科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产房、母婴室应当配备充足的感染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七条产房、母婴室应当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医务人员感染防控能力。
第三章环境管理第八条产房、母婴室应当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菌。
第九条产房、母婴室应当合理划分感染控制区域,明确感染控制措施。
第十条产房、母婴室内部设施应当符合感染防控要求,如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等。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产房、母婴室内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隔离服。
第十三条患有感染性疾病或者携带病原体的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防护规定,不得参与感染风险较高的操作。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产房、母婴室应当遵守感染防控规定,如穿戴清洁衣物、戴口罩等。
第五章物品管理第十五条产房、母婴室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一次性用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严格执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处理规定。
第十七条非一次性诊疗器械和物品应当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供应,科室不得自备。
第十八条使用后的器械、物品应当进行规范的消毒、灭菌处理,并定期进行质量监测。
第六章感染防控第十九条产房、母婴室应当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加强感染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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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制度1、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与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2、制定对本院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 学时,其它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3、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4、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5、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6、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等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1、室内空气消毒: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 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灯管距离地面小于 2 米。
2、物体表面消毒:灯管距离物体表面不得超过 1 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灯管表面清洁,一般每二周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4、使用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医务人员监测时必须注意防护。
5、空气消毒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湿度适宜。
6、紫外线消毒灯,做好使用记录,每半年测定照射强度一次,2 2并有记录。
新灯≥ 90UW/cm为合格,使用中≥ 70 UW/cm 为合格,使用中的高强度紫外线灯照射强度降低到70%不能使用。
7、新紫外线灯厂家必须提供使用1000 小时和照射强度(≥290UW/cm)的说明 , 使用前必须进行照射强度监测,监测照射强度2<90UW/cm不能使用。
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1、定期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培训,使所有医院人员加强手卫生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和手消毒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严格按照洗手与手消毒指征、手卫生方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或消毒后应防止手部的再污染。
4、医务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脱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5、按照正确的监测方法,各重点部门每月对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普通诊疗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医院感染管理科不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二、手卫生设施要求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2、应配备肥皂或皂液,并应置于清洁的容器内。
容器应每周清洁,有污染随时清洁;盛放肥皂的容器应具有滤水功能;皂液可使用一次性包装,如皂液容器重复使用,则应在清洁、消毒后,重新添加皂液;3、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如配备干手纸巾,其卫生质量应达到GB 15979的要求;4、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5、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6、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使用一次性包装,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7、外科洗手与手消毒设施(1)配置洗手池。
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
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3)配备肥皂(抗菌皂)或皂液(抗菌皂液)。
固体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
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4)配备清洁指甲用品;配备洗手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刷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剔除不合格手刷,一用一清洁灭菌。
(5)配备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外科手消毒剂,有效期内使用;(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
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7)应配备干手物品。
干手布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消毒或灭菌;盛装消毒布巾的容器应一用一清洗、灭菌;(8)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三、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1、洗手: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可见污染时,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诊疗、护理之前;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进行无菌操作、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以上情况要求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手部没有可见污染,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上述情况应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四、医务人员洗手方法和原则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 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五、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方法和原则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上述医务人员洗手方法和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六、外科洗手与手消毒方法与原则1、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2)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洗手与手消毒;(3)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健康。
(4)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5)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6)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皂液或肥皂清洁双手。
(7)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2、洗手方法(1)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2)取适量的肥皂(液)或者抗菌皂(液)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 1/3 ,并认真揉搓。
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 4)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
3、手消毒方法(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进行外科手消毒)(1)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 1/3 ,并认真揉搓 2~6 分钟,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 1/3 ,无菌巾彻底擦干。
流动水应达到 GB5749的规定。
否则在手术医师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 ,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七、手卫生合格的判断标准卫生手消毒, I 类和 II 类环境监测的细菌数应≤ 5cfu/cm 2;III类环境监测的细菌数应≤10cfu/cm 2。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处理管理制度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损伤处理完后首先报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兼职小组负责人,负责人立即报告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医院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登记并立即对损伤者抽血备查(在预防药物应用前),12小时内送检。
(5)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 HBs 抗体 >10mIU/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6)对于没有免疫力的人,应预防性肌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尽早使用(最好 48h 内,最迟≤ 1 周)。
同时进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0、10mg)、(1、10mg)、(6、10mg)注射。
(7)免疫注射后还应进行血清学追踪调查,以确定是否有了合适的血清学反应。
(8)对受伤的医务人员可能感染的病原体,采取有针对性预防与治疗,并追踪监测与观察。
(9)对损伤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提出改进措施,开展预防锐器伤的全员教育。
医院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建立一次性医疗用品发放登记制度。
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距地面≥20cm,距墙壁≥ 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2、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3、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科等科室。
4、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设备科接到科室通知后和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通知科室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截留或重复使用,杜绝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的健康与安全。
6、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
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