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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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中小学校)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中小学校)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2020年(十一)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2-1表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6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21年7月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

3.审核关系。

行42=行43+行44+行45+行46+行47+行48行49=行50+行51+行52+行53(十二)★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2-2表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6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21年7月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

3.审核关系。

行01=行02+行08+行11+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行26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十三)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2-2F表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6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21年7月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

3.审核关系。

行01 =行02+行08行02=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十四)★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单位代码:表号:教财基2-3表单位名称:制定机关:教育部地区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地区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6号隶属关系:有效期至:2021年7月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填报单位报送。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11.21•【文号】教财〔2023〕8号•【施行日期】2023.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告教财〔2023〕8号关于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1329.14亿元,比上年增长5.97%。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48472.91亿元,比上年增长5.75%。

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情况(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39256.96亿元,比上年增长4.79%。

其中,中央财政教育经费5715.56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7%。

(二)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2022年全国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5731.97元,比上年增长2.44%。

其中:全国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增长情况分别是:1.全国幼儿园为10198.39元,比上年增长7.29%。

增长最快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3.09%)。

2.全国普通小学为12791.64元,比上年增长3.32%。

增长最快的是山西省(10.38%)。

3.全国普通初中为18151.98元,比上年增长2.14%。

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9.82%)。

4.全国普通高中为19117.92元,比上年增长1.64%。

增长最快的是福建省(11.03%)。

5.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7461.54元,比上年增长2.14%。

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如下:
•统计范围和对象。

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涉及教育性支出的机构。

•调查内容。

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的预算安排、执行和调整情况;各级教育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年初预算、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

•调查方法。

年报采用全面调查,季报采用重点调查,月报采用行政记录。

•调查组织方式。

年报、季报、月报制度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统一布置;季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月报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由县、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L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教育部财务司制定二OO三年九月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I 基层报表填表说明一、制定基层报表的目的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 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 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供重要决策的参考依据,更好地利 用电子计算机的先进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分析处理,使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完善,特 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式,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地(市、州、盟 ) 、县( 市、区、旗 )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二、统计范围本表统计凡列入国家教育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科目第13 类“教育事业费”支出的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 企业办并在企业营业外资 金列支或企业自有资金列支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 学校、小学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 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大学、中专、中学、小学 校。

三、统计时间统计时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代码说明1. 地址代码采用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其代码以 8 位阿拉伯数 字组成, 其中第一、第二位数为省、自治区、 直辖市标识, 第三、第四位数为地 ( 市、 州、盟 ) 标识,第五、第六位数为县 ( 市、区、旗 ) 标识,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识。

其 中前六位为国家统计部门制定、全国通用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七、第八位从 01 开始自行顺 序编制乡镇代码。

省、地 (市、州、盟 ) 、县( 市、区、旗 ) 本级代码均在其标识代码末位 后相应加 00,全部补齐八位数字。

如:山西省的代码为 14;山西省晋中地区的代码为 1424 ;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的 代码为 142422。

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麻田镇为 14242201 。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讲义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讲义

四、代码说明--县级属性代码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行政区划属性: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编 制、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区划简册》填报。具体标识代码如下: “1”表示市辖区 “2”表示县级市 “3”表示非少数民族县 “4”表示少数民族自治县(凡少数民族自治州下属 各县均属少数民族自治县) “5”表示非少数民族自治旗 “6”表示少数民族自治旗(同少数民族自治县) “7”表示特区 “8”表示农场(林场、牧场)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主要指标解释:
教财基1表 --教财基1-1 --教财基1-2 --教财基1-3 --教财基1-4
教财基4
教财基2表 --教财基2-1 --教财基2-2 --教财基2-3 --教财基2-4
教财基3表 --教财基3-1 --教财基3-2 --教财基3-3 --教财基3-4
教财基5
重点讲解
一、统计目的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 及使用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 定教育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特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报表表式,供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行政部门 等填报。
四、代码说明--补充说明(续)
目录 基表 综表 分析表 重点 下一重点
5、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 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区代码统一填写省本级代码。 6、教育行政单位:指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 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中列支的各级教育行政部 门。 除第205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外,教育行 政单位用于补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收支,按 照经费使用的具体“学校类别”分别填报。

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汇报表

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汇报表

教育经费统计情况汇报表教育经费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教育经费的统计情况对于了解教育发展的现状、分析问题、制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教育经费统计情况进行汇报,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一、总体教育经费统计情况。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我国2019年全国教育经费总额达到了X亿元,同比增长了X%,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X%。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X亿元,地方财政拨款X亿元,教育事业收入X亿元,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X亿元。

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1. 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保障。

其中,教育教学经费占比X%,主要用于学校设施建设、教材购置、教师薪酬和奖励、学生资助等方面;教育管理经费占比X%,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教育保障经费占比X%,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保障、特殊教育保障、职业教育保障等方面。

2. 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衡量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重要指标。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教育经费使用效益逐年提升,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稳步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公平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教育经费统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尽管教育经费总额在逐年增加,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仍然较低,特别是在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公平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2. 教育经费使用不够精准。

部分地区和学校存在教育经费使用不够精准的情况,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现象,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影响了教育公平。

3. 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教育经费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合理、透明、公开。

四、教育经费统计下一步工作建议。

1.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公平保障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目的
此报表旨在统计全国各地区教育经费支出情况,为教育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帮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

二、填表范围
报表的填报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经费支出数据,数据时间跨度为一年,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

三、填表内容
1.表格一: | 数据项 | 类型 | 说明 | |—————–|———-|——————
————–| | 学校经费支出 | 数值 | 各地区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总额 | | 教育设施建设经费 | 数值 | 各地区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的经费 |
2.表格二: | 数据项 | 类型 | 说明 | |——————|———-|—————
—————-| | 教育教学设备经费 | 数值 | 各地区用于教学设备的经费 | | 师资培训费用 | 数值 | 各地区教师培训的经费支出 |
四、填表方法
1.请按照表格中所列的数据项填写相应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
整性。

2.所填写的数据应当是当年的实际支出情况,若有调整或变动,请在备
注栏中说明原因。

3.对于特殊情况或数据计算方式有疑问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提供
相关说明文档或证明材料。

五、填表截止日期
所有报表均需在次年1月15日前提交教育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提交的报表可能会影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结果。

六、备注
请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切数据均需经过审核确认后才能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数据不实或填报错误的情况,责任自负。

以上是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填表说明,请各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状况,确保教育经费的公平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而建立的相关调查制度。

该制度是由中央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制定、推行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统一调查标准:制定统一的教育经费调查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信息收集:建立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平台,通过调查问卷、报表等形式,收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经费数据,包括教育经费的来源、用途、使用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3. 数据分析与报告: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相应的统计报告,包括全国、省级和地市级等层面的统计结果,以及对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估。

4. 定期发布: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将统计结果发布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5. 监督管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的监督管理机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通过实施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制度,能够有效地监督和评估教育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
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发展的可持续性。

同时,通过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也能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学校经费统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经费统计工作,提高经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学校经费管理,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经费统计工作应遵循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部门、各学院、各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经费统计范围第四条学校经费统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财政拨款:各级财政对学校的拨款金额、用途、进度等情况。

(二)非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科研项目经费、培训费、租赁费、广告费等。

(三)学校内部经费:学校各项行政、教科研、后勤保障、学生资助等经费。

(四)学校资产购置、维修、报废、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经费统计程序第五条学校经费统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部门、各学院、各系(部)按照经费来源和用途,将经费统计信息整理汇总,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各学院、各系(部)报送的经费统计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学校经费统计报表。

(三)财务部门将学校经费统计报表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四)学校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将经费统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经费统计要求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系(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统计工作,确保经费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七条经费统计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第八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系(部)应定期对经费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经费统计分析第九条财务部门应根据经费统计报表,定期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条经费统计分析内容包括:(一)经费来源结构分析。

(二)经费使用情况分析。

(三)经费效益分析。

(四)经费风险预警分析。

第六章经费统计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经费统计监督小组,负责对经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经费统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对经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培训材料一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10)三、调查表式 (11)(一)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11)(二)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13)(三)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15)(四)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17)(五)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18)(六)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21)(七)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23)(八)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26)(九)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27)(十)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29)(十一)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30)(十二)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31)(十三)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35)(十四)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38)(十五)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39)(十六)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40)(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41)(十八)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42)(十九)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43)四、主要指标解释 (44)(一)教财基1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44)教财基1—1表:《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44)教财基1-2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46)教财基1—2F1 表:《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48)教财基1—2F2表:《高等学校非同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49)教财基1-3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49)教财基1-3F1表:《高等学校教育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55)教财基1-4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58)(二)教财基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59)教财基2-1表:《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60)教财基2—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61)教财基2—3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63)教财基2—3F表:《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补助支出情况表》 (70)教财基2-4表:《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70)(三)教财基3表:《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71)(四)教财基4表:《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72)(五)教财基5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73)(六)基补1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73)(七)季报表:《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74)五、附录 (76)代码匹配表 (76)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掌握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为国家和地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财政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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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培训材料一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10)三、调查表式 (11)(一)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11)(二)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13)(三)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15)(四)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17)(五)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18)(六)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21)(七)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23)(八)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26)(九)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27)(十)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29)(十一)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30)(十二)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31)(十三)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35)(十四)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38)(十五)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39)(十六)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40)(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41)(十八)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42)(十九)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43)四、主要指标解释 (44)(一)教财基1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44)教财基1-1表:《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44)教财基1-2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46)教财基1-2F1 表:《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48)教财基1-2F2表:《高等学校非同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49)教财基1-3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49)教财基1-3F1表:《高等学校教育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55)教财基1-4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58)(二)教财基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59)教财基2-1表:《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60)教财基2-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61)教财基2-3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63)教财基2-3F表:《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补助支出情况表》 (70)教财基2-4表:《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70)(三)教财基3表:《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71)(四)教财基4表:《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72)(五)教财基5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72)(六)基补1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73)(七)季报表:《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74)五、附录 (76)代码匹配表 (76)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掌握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预算执行进度,监测和评价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为国家和地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财政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此项统计调查。

(二)统计范围1.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部门);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党委举办的党校,各级政府举办的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不含行业、部门办的党校和行政学院);财政部举办的国家会计学院。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成人小学等。

3.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政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4.科研机构用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培养的财政资金。

5.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类07款03项“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财政支出。

6.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08款03项“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的财政支出。

7.上述项目以外的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财政支出(以下简称“列支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其他财政支出”)。

(三)调查内容本报表由年报表和季报表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或单位的基本情况,教育经费收入、支出及负债情况,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和高等学校成本情况;县(市、区、旗)基本情况,地(市、州、盟)基本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公共财政教育预算执行情况等。

(四)调查方法全面调查。

(五)报告期及报送时间年报:1.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2.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前。

季报: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1.年报、季报制度由教育部统一布置。

2.年报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由县(市、区、旗)、地(市、州、盟)、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

3.季报以县(市、区、旗)级为单位统计,通过网络直报的方式,报送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报告期内收到的本级财政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县(市、区、旗)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地(市、州、盟)级教育行政部门;地(市、州、盟)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

4.教育部负责全国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七)编码说明1.地区代码说明(1)地区代码由1~9位代码构成,采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中的前9位,其各代码表示为:第1~2位,为省级;第3~4位,为地级;第5~6位,为县级;第7~9位,为乡级。

其中,001~099表示街道,100~199表示镇,200~399表示乡,400~599表示民政部门未确认的开发区、工矿区、农场等类似乡级单位。

(2)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本级代码均在其各表示代码末位后加“0”补齐九位。

(3)对于没有国家统一地区代码的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工矿区等财政独立的县级及以上地区,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按下列规则编制:①对于县级地区:第1~4位为其隶属的地级地区代码,第5位为大写的英文字母,第6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②对于地级地区:第1~2位为其隶属的省级地区代码,第3位为大写的英文字母,第4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

划拨到这些地区的乡,其乡代码由软件自动生成,第1~6位为其隶属的县级地区代码,第7位为“H”,第8~9位为自编顺序码(可以是数字也可以是英文字母)。

2.学校(单位)地址代码说明同地区代码。

3.学校(单位)城乡分类代码说明学校(单位)城乡分类代码由1~3位代码构成,采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第1位为“1”,表示城镇;第1位为“2”,表示乡村。

具体编码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1)主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市的下列地域:①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②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2)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3)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①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②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4)镇乡结合区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5)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

其中:①开发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区域。

②农(林)场是指农场、林场的场部所在地的区域,以及经济较发达,具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规模的农(林)场职工聚集地。

农(林)场部以上管理机构随驻地的行政区域划分城区或镇区。

③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6)乡中心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7)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区域,以及未划入城镇的农场、林场等区域。

特别说明: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已有的学校(单位),其城乡分类代码已绑定,用户不得自行更改;对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代码库中没有的学校(单位),其城乡分类代码需用户按照《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规则自行编写。

4.县级属性代码说明行政区划属性: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编制、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填报。

具体标识代码如下:“1”表示市辖区“2”表示县级市“3”表示非少数民族县“4”表示少数民族自治县(凡少数民族自治州下属各县均属少数民族自治县)“5”表示非少数民族自治旗“6”表示少数民族自治旗(同少数民族自治县)“7”表示特区“8”表示农场(林场、牧场)经济属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或省级扶贫办公布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贫困县(市、区、旗)“2”表示省级贫困县(市、区、旗)“3”表示国家级贫困县(市、区、旗)边境属性:根据国家民委公布的中国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

“1”表示非陆地边境县(市、区、旗)“2”表示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少小民族属性:根据国家民委公布的少小民族县(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

“1”表示非少小民族县(市、区、旗)“2”表示少小民族县(市、区、旗)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属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旗)“2”表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旗)革命老区县属性:根据发改委社科司提供的名单填报。

“1”表示非革命老区县(市、区、旗)“2”表示革命老区县(市、区、旗)苏区县属性: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文件《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名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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