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艺基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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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爱心基金管理章程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章程

公司爱心基金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设立1.1公司爱心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根据公司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发展需要设立的一项专门基金。

1.2基金的设立旨在通过捐赠、资助等形式,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基金管理机构第二条基金管理机构2.1公司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公益事业代表,由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2.3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基金使用政策、资金筹集和分配方案,并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基金筹集方式3.1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公司自身的财力和员工的自愿捐款。

3.2公司应当定期向员工宣传基金的意义和重要性,鼓励员工参与捐赠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福利。

第四章基金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四条资金分配原则4.1基金的分配应当符合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发展的宗旨,根据社会需求和优先级进行定期调整和分配。

4.2基金的使用应当透明公开,确保资金得到正确的使用和合理的追踪。

第五章基金监督和评估第五条监督和评估机制5.1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向董事会和员工进行公开报告。

5.2公司应当成立独立的基金监督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益事业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估。

第六章附则第六条章程的修订6.1对于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向员工公告。

6.2本章程自批准后即生效,并向员工公告。

第二章至第五章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详细规定,保证基金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同时,应当根据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变化,对章程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以实现基金的长远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第八届海南大学艺林爱心基金会章程章程

第八届海南大学艺林爱心基金会章程章程

海南大学艺林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运作,明确本会发展目标,有效发挥本会作用,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海南大学艺林爱心基金会( Yilin Heart Foundation of Hainan University )第三条:本会是在海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党委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成立的群众性组织,旨在帮助在校大学生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的学生。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海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党委,业务主管单位是海南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第五条:基金主要用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的学生。

特殊情况,须由基金会组织机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资助。

第六条:本基金会发源地及办公地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第七条:本会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全体在校学生开放。

第二章业务范围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募集、管理基金,资助和举办慈善公益项目。

具体为:(一)接受境内外各界的慈善捐赠。

(二)资助各类慈善公益性项目。

(三)传播普及慈善理念。

(四)举办遵循本会宗旨的慈善公益性实体。

(五)奖励慈善事业的重大贡献者。

(六)爱心屋自主经营积累基金(七)“废品变宝”计划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条: 会员制度(1)一切关心本爱心基金会的校内外人员均可成为会员。

(2)取得会员资格的方式:个人通过向本会捐赠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或者一定的爱心物资,也可以通过参与本会组织公益活动的志愿者获得会员资格,填写个人资料表格盖章后即有效。

(3)会员证:普通会员发放普通会员卡一张。

每张卡片上按捐款时间先后编号。

盖章后方可有效。

第二条: 本会设监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部、策划部、网络部、公关部;各主要部门职责分述如下:理事长:对基金会的运行进行总揽指导,总体规划基金会的发展蓝图。

对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概括性安排。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对监事会负责。

秘书部:掌管基金会的账本以及负责建立和管理会员档案,对收入支出和捐款、借款、还款情况进行登记;开会考勤登记等工作,管理基金会的财务情况等事务。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爱心基金会章程是爱心基金会的核心文件,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基金会的使命得以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基金会的宗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详细阐述爱心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一、基金会宗旨:1.1 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基金会的首要宗旨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儿童、残疾人士、老年人等。

基金会将关注这些群体的生活需求和教育培训,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1.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资助公益项目和组织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基金会将与其他公益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1.3 倡导爱心文化:基金会将倡导爱心文化,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各个部门的运作。

2.2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独立的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和透明。

2.3 秘书处: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秘书处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三、运作方式:3.1 资金筹集:基金会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等。

基金会将确保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弱势群体的匡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3.2 项目申请和评估:基金会设立项目申请和评估机构,负责接收和审核项目申请。

申请的项目需要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要求,经过评估合格后,基金会将资助该项目。

3.3 资金使用和监督:基金会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核算。

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章程

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章程

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章程1. 基金简介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是为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关爱弱势群体而设立的慈善基金。

该基金由公司自愿捐赠的资金组成,用于资助社会公益项目和慈善事业,致力于改善社会福利、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状。

2. 基金目标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的目标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提供实际帮助,改善社会福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教育资源和机会,培养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防治,推动可持续发展。

3. 基金筹资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的筹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司自愿捐款:公司每年将拨出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基金;•员工捐赠:鼓励公司员工自愿捐款,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筹办公益活动:通过组织公益活动筹集善款,如义卖、慈善演出等。

4. 基金管理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基金委员会、监事会和审计机构。

•基金委员会:由公司高层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基金的筹划、决策和监督;•监事会:由独立监事和社会公众人士组成,负责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机构: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基金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 基金使用物业服务公司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 社会福利改善基金将资助社会福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福利:为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康复设施改善等;•儿童教育:资助贫困地区儿童的教育费用,提供学习资源和机会;•残障人士支持:改善残障人士的生活条件,提供辅助设施和服务;•灾害救助:向受灾地区提供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的资金支持。

5.2 教育事业支持基金将资助教育事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设立:为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教育设施改善:资助学校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教师培训计划:支持教师培训项目,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5.3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基金将资助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保护:支持环境保护组织和项目,保护自然生态系统;•节能减排:资助节能减排项目,促进低碳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坚持“互助、助人、助己”的理念,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基金的任务是:积极筹集善款,开展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活动,帮助有需要的群体,促进社会进步。

第五条基金遵循“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合理管理善款,确保所筹集的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

第六条基金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帮助留守儿童、关爱老年人、支持环境保护、推动教育事业、促进健康医疗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基金设立一个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拟订基金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基金的项目投资和使用等。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基金的捐赠人、捐赠人代表等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任期为5年,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十条基金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置,主要负责基金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第十一条基金设立一个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指示。

第三章基金的收支和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款、社会筹款活动所得、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必须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四条基金的财务管理必须规范、透明、有效,依法办理财务登记、报税、审计等手续。

第十五条基金应当对外公开其年度财务报表和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基金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基金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审计部门对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基金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捐赠人等的监督,对基金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基金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基金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第十九条基金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第二十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基金应当报请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开。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范本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范本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爱心基金的管理,确保爱心基金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接社会捐赠资金并用于慈善公益事业的爱心基金组织。

第三条爱心基金是指通过社会捐赠收集而来的资金,用于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的持续运作。

第二章基金收入与支出第四条爱心基金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收入:1. 社会捐赠:接受个人、企事业单位等的现金、物品等捐赠。

2. 利息收入:将基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利息收入。

3. 违约金:对未按规定使用基金而产生的细则金进行收入。

第五条爱心基金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慈善救助:用于帮助困境儿童、贫困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和人道援助。

2. 公益项目:用于支持公益项目的开展,如环保、教育、文化活动等。

3. 基金运营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用、宣传费用等。

第三章基金管理机构第六条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合法注册的慈善组织资格。

2. 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决策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审核并决定爱心基金的使用计划和项目。

2. 对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向社会公开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四章基金使用与监督第八条基金使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基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的章程规定。

2. 公开透明:基金使用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高效利用:基金使用应当保证最大程度地实现慈善公益的目标。

第九条基金使用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 项目立项:对将使用基金的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和审核。

2. 项目执行:委托相关的慈善组织或机构执行项目。

3. 使用报告:对使用基金的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开。

第十条基金的监督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机构的监督。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非政府机构,依法在高中校园内设立,致力于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促进学校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学生,传递爱心,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自治的原则,依法合规运作。

第四条基金会的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等途径。

所有资金必须用于发展学生福利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基金会的管理章程是基金会的基本组织规范,对基金会的组织架构、成员权责、活动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基金会创办者、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基金会创办者、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及会务事务。

第三章理事会的权责第九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的章程;(二)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和审批基金申请和资助项目;(四)评估和监督基金会的活动成效;(五)管理和使用基金会的活动资金;(六)选择和任命基金会的常务理事会成员;(七)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八)解散基金会;(九)其他与基金会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多数表决通过。

第四章常务理事会的权责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计划;(二)审批中小额度的基金申请和资助项目;(三)组织和实施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四)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和人员;(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基金会的工作和成果;(六)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七)其他与基金会日常管理相关的事宜。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一协会性质:##理工大学爱心互助基金会是倡导当代大学生互帮互助宏扬共献爱心的精神,同时也是为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学提供匡助 ,让他们体味到同学间相互关心的团体.我们梦想:扬起爱心风帆共建互助明天我们坚持:用大爱相连你我,让行动谱写无私二运作方式爱心互助基金会设立了爱心互助基金,用于对生活艰难同学的帮困救急与急需匡助的社会艰难人士.现在大部份学生对自己的生活费没有节制,从不给自己算算大学期间自己的花销.同学们将手中的零用钱先暂放到爱心互助基金会,等到自己资金短缺时来取,这样不仅给大手大脚的同学提供一个节的制机会而且暂放到基金会的钱还可以匡助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暂时有资金艰难的同学提供一个暂借的机会.同时也欢迎更多的同学为贫困生与山区失学儿童捐款,匡助他们完成学业.三组织结构〔附现任成员〕〔1〕设会长一位 ,副会长两名;下设四个部门 ,其中办公室分管财务部〔2〕各部门简介会长:掌握协会总体发展方向和统筹协会的全面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 在本部资金周转问题方面与副会长和财务部共同决定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本协会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并负责监督管理财务账目.办公室1 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的安排,各方面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2 做好协会的考勤工作3 下设财务部,管理协会的财务,特别是对财务的收支出纳做好记录3 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5 做好协会之星的评选工作宣传部1 主要负责协会工作的宣传,利用海报、等多种宣传工具进行协会宣传2 负责与学校各学生会社团等的联系,进一步扩大本协会在校内的影响3 举办各种活动以丰富学生生活并扩大协会的影响新闻部1 主要负责活动照片与文字的记录,并予以在校内外各种媒体进行报导2 协助宣传部搞好各种活动外联部1 主要负责社会实践,为本协会的活动争取赞助2 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做好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3 负责与校外慈悲机构联系,确保协会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顺利进行.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企业凝结力和向心力 ,真正体现公司 "关爱员工,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有效地促进员工之间互助互爱和团队协作精神,让员工有归宿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爱心基金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金会名称:"##东昌爱心互助基金会〞 ,同时成立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委员:第二节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与管理第三条基金的来源1、基金会启动时,由公司拨款 5000 元作为基金会活动基金.2、公司全体员工按月缴纳爱心基金 ,作业队普通队员每人每月 5 元,安环员、三位一体专员、队长、部门主管每人每月 10 元,主任〔含副主任级〕、部长、经理级以上人员每人每月 20 元缴纳爱心基金.总经理与董事长每人每月 100 元.3、每月公司内部违反公司制度的所有行政罚款额的 100% 〔次品、浪费、操作失误等罚款除外〕 .4、员工个人和各部门以与外部组织的捐赠.第四条爱心基金不得移做他用,其银行利息所得计入本金.第五条爱心基金会设单独账户,由财务部负责专人管理.第六条当基金浮现紧缺时,由基金会会长、副会长负责筹集或者修改基金来源.第七条爱心基金会应于每次活动后次月的 5 号前将基金使用情况公布于众,并且于年底最后一个月内将年度使用情况发布.第八条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利用基金营私舞弊或者侵占归己,违者,将依法交送司法机关.第九条自离人员的罚款、工资〔保底工资除外〕 ,归基金会所有.第十条全公司员工均为爱心基金会会员.第三节基金的申请与应用第十一条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 申请人为 ##东昌仓贮技术 ##所有在职员工 ,且工龄满两个月以上.( 2 ) 遵守国家法律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从未有违反制度之行为.第十二条基金应用 X 围1、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①因机械失控或者不可预料因素造成事故的;A、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份医疗费由基金会根据病情酬情支付;B、伤员治疗与康复期间不能上班的享受工伤薪资待遇 ,并享受基金会 5 元/天的生活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 45 天〕 .C、伤员受伤住院期间根据伤者实际情况安排 1-2 人护理,其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公司派员照料;公司无法派员照料,其员工亲属代为照料的,工资由公司支付,每人 40 元/天.伤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按伤员 25 元/天、护理人员 15 元/天的标准由基金会支付〔最长不超过 15 天〕 .②因他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A、由违章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医疗费由违章者自行支付;B、伤员治疗与康复期间不能上班的基金会按 5 元/天进行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 45 天〕;住院期间享受基金会 10 元/天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 15 天〕 .C、伤员护理人员工资由责任人承担.2、员工本人患病①因非工伤事故 ,员工患重病 ,其本人确实无力承担 ,基金会根据员工病情程度予以适当的资助.②在公司外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不属津贴 X 围,基金会可酌情拨款慰问.3、员工家庭原因因员工家庭遭遇变故或者员工子女升学等家庭原因 ,员工本人或者其家庭确实无力承担,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4、员工直系亲属患以下重病的,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②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③再生障碍性盆血;④暴发型重症肝炎;⑤主动脉手术;⑥冠状动脉旁路手术;⑦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⑧白血症;⑨重大器官移植手术;⑩心脏瓣膜手术;⑾晚期〔失代偿期〕肝硬化等.⑿其他某种不可抗原因 ,导致员工本人承担金额在三个月工资以上的.5、公司经费预算外的其它额外的特殊费用.第四节基金申请审批程序第十三条符合爱心基金申领条件的作业队或者个人 ,应向办公室提交《爱心基金申请表》 ,若为工伤事故或者病疾,应出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历证明与相关收费明细,若为家庭变故,应出具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的证明 .经部门主管逐级审核 ,交至办公室 ,办公室对申请条件和申请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报会长、副会长审批后,召开基金会委员会讨论会议,确定发放额度.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互助基金会.第二条基金会性质:是由 83 级 86 届高中〔1〕班全体师生组成的内部互助性的爱心基金组织.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传递爱心,互助你我.宏扬中华民族团结、互爱、互助的精神 ,通过本班同学积极互助 ,帮弱救难,倡导班内同学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建立班内同学交流、沟通、援助的平台,增强同学之间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行基金会自主管理 ,接受全体味员的监督.第五条凡承认本章程的 83 级 86 届高中〔1〕班的师生均可登记成为本会会员.第六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团结;〔二〕执行基金会决议;〔三〕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四〕每届向基金会交纳 100 元会费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一〕提议召开和参加会员大会;〔二〕对基金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 包括互助基金的使用;〔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四〕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津贴的权利; 第八条基金会会员"入会自愿、终身受益、退会自由〞 ,不论何种原因退会,原缴纳会费都不予退回.第九条不得利用基金会的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事,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基金会组织机构设会员大会、荣誉主席和理事会. 由基金会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权利:〔一〕选举和更换理事;〔二〕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基金会的存续或者解散;〔五〕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六〕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会议召开前十日通过书面、等形式通知全体味员 ,并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由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 ,必须召开会员大会 .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推荐其他理事代为主持.第十二条特殊事项需要会员大会决定又不宜或者难以召开会员大会时,可采取书面表决、通讯告知方式表达意见 ,根据表决结果形成的决议预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书面表决或者通讯告知必须制作会员表决意见表 , 由理事会作为秘密档案保存十年 ,除半数以上会员表示希翼公开外 ,不予公开.第十三条基金会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通过章程修改和本基金会的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四条基金会设荣誉主席一位 , 由理事会邀请 ,对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有权列席参加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议.如理事会内部发生意见分歧 ,可邀请荣誉主席参预讨论 , 并根据荣誉主席的提议做出最终决定.第十五条基金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 1 人、组织理事 2 人、财务理事 2 人、宣传理事 1 人和纪律理事 1 人共 7 人组成.根据需要,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可增设理事机构.第十六条理事任期五年 ,可连选连任 .会员大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理事的任期相应地改变.第十七条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 ##集中、个别酝酿、少数服从多数、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理事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第十八条理事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 ,理事会应与时发布涉与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 ,并保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 ,接受会员的查询.会员可随时抽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 ,如发现不当, 可提出纠正意见.第十九条基金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汇报工作;〔二〕制定基金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审议;〔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四〕讨论并决定由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和基金会发展需要 ,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所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不得有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内容 ,否则无效 .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必须经过 7 位理事的签名.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理事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推选召集人 .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理事的资格〔一〕热爱公益事业和本基金会的工作;〔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十三条理事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规定;〔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利和内部团结;〔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四条理事的权利:〔一〕表决权、建议和批评权;〔二〕参加本基金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一〕会员会费;〔二〕基金利息;〔三〕个人自愿捐款;〔四〕其它社会捐款和合法收入.第二十六条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基金会的财产 ,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理事会应按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管理基金. 第二十八条爱心互助基金由理事会接受、登记 ,并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存折由财务理事 A 保管,密码由财务理事 B 保管.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基金会的使用 X 围使用财产.爱心互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财务理事根据理事会制定的 ----建账保存 ,并经过其他理事的签名.第三十条基金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实行凭证报表账本制度,规 X 爱心互助基金的收支.凭证是证明基金收入和支出的书面证明 ,是登记入账的依据 . 由财务理事建收支明细表装订成账本.第三十一条财务理事换届交接账本时 ,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剩余现金的数量.交接后账本保存十年.第三十二条基金会财务实行公开透明化管理 ,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公开透明化,财务收支情况每年 12 月发布一次.会员核对账目 ,如发现漏洞、误差可以要求理事会赋予答复 , 理事会应与时查明原因 ,如故意隐瞒多开辟票或者虚开辟票挪用公款,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第三十三条爱心互助基金的主要用途:〔一〕会员与其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导致经济艰难和无生活来源,理事会可根据家庭情况,赋予资助;〔二〕生活特困急需资助的会员经本人申请或者知情的同学代为申请;〔三〕会员与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住院、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理事会可视情慰问;〔四〕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资助规定.爱心互助基金用于资助 ,须经资助方签名 ,用于慰问须三名理事签名.第三十四条爱心互助基金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报销 ,必须提供凭证且三名理事签名.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终止权归会员大会.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终止前,应当在荣誉主席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清算方案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 ,按照基金会会员大会决议执行.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 20XX8 月 5 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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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艺基金章程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心艺”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心艺”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师生全体。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通过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助,帮扶我院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有贫困证明的学生优先),及社会上其他有需帮助的学生,以使其克服困难,摆脱困境,发愤图强,学有所成,为国成才。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每学年奖学金获得者及其他志愿者。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分团委。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二);(三);…………………………。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 6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1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二);(三);(四);…………………………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对基金的管理章程提出修改2.对基金会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检查权3.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4.执行基金会基金投放决定的权利(二)义务:1.对外宣传基金会的义务2.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3.为本基金会募集基金的义务4.协助基金会委员审核资助对象的义务5.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6.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4 次〖至少2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名。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3名以上监事可设监事会。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本条适用于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由境外人士担任的基金会。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1 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款适用于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二);(三);…………………………。

〖理事长的其他职权和秘书长的职权从以下选项中确定,理事长和秘书长的职权不能重叠,基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进行补充:①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③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④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⑤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⑥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⑦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⑧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⑨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⑩………………………………。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一)组织募捐的收入: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每学年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学金额数*5% ;(二)志愿者自愿捐款。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1.资助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子女或家庭收入未达当地最低保障线的学生;2.资助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3.资助烈士子女;4.资助列入农村五保范围的未成年人;5.资助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6.资助其它生活及学习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一)每年度举办号召奖学金获得者募捐的活动;(二)支助“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三)捐助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贫困生。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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