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程2011年[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金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权利义务 (3)第三章基金的投资 (5)第四章基金的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8)第五章基金的费用 (9)第六章基金的财产 (10)第七章加入基金、退出基金、增加出资和减少出资 (11)第八章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12)第九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13)第十章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一章通知 (14)第十二章保密义务 (14)第十三章附则 (15)附件《合伙人名录》 (15)**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全体合伙人认购,共同设立,为规范基金的组织和运作,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等合伙人之间的相关协议,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基金的组织与运作、基金与合伙人、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基金、合伙人具有法律约束。
第三条基金的组织形式:基金采用限合伙企业形式,为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第四条基金名称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五条基金主要经营场所:beijing。
第六条基金的合伙人: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附件《合伙人名录》所列[ ]人。
第七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为*。
第八条基金认购方式:由特定对象认购,认购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基金不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募集。
第九条设立时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为[ ] 亿元(指人民币,下同),其中:(*)认购金额为[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 ]%;除(*)之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购总额为[ ]万元,占基金规模的[ 99 ] %。
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

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本章程旨在规定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原则和成员权益。
所有股东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章程,以共同遵守公司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1.1 名称公司名称为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
1.3 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通过股权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成员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股东2.1 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权、知情权等权益。
2.3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3.1 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
3.2 经营管理团队经营管理团队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具体运营事务。
3.3 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进行监督。
第四章:运营原则4.1 公平原则公司内部交易、决策等事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2 合作共赢公司致力于与各方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合作关系。
4.3 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安全。
第五章:股权结构与变更5.1 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应明确各股东的出资额、股权比例等。
5.2 股权变更股权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利润分配6.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
6.2 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章:章程修改章程修改应由股东大会提议,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八章:附则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解散时,本章程失效。
请所有股东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同意上述规定。
如有异议,请在签署前提出。
一旦签署,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日期:2023年---以上为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供您参考。
股票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股票投资公司章程(2)股票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节董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九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 范本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2)第二条公司的设立 (3)第三条宗旨、范围和投资限制 (3)第四条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 (4)第五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第六条股东会 (7)第七条董事会 (10)第八条监事 (14)第九条股东、董事、监事勤勉义务 (15)第十条经营管理 (16)第十一条财务和会计 (17)第十二条税收与分配 (19)第十三条经营期限 (19)第十四条终止与清算 (19)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21)[●]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章程”)由以下各方于2011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订立:甲方:[A]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B]身份证号码:住所:[●]丙方:[C]身份证号码:[●]住所:[●]丁方:[D]身份证号码:[●]住所:[●]戊方:[E]身份证号码:[●]住所:[●]己方:[F]身份证号码:[●]住所:[●]以上各方分别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前言本章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的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非本合同正文中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a)“公司”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由各方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b)“投资”指公司对投资组合公司的任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跟进式投资和过桥融资。
c)“投资组合公司”指公司对其进行任何投资的任何公司。
d)“经营期限”指本合同第13.1款规定的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该期限根据本合同第13.2款的任何延长。
e)“关联方”对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由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被控制的任何企业或其他实体。
“控制”一词指拥有百分之五十(50%)或更大的注册资本份额,或拥有任命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负责人的权力,或不论是否有所有权,拥有控制股东、董事会或对企业或其他实体有最终决定权的其他人的表决的权力。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股权投资公司章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少投资公司随之兴起,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股权投资公司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公司股权章程

投资公司股权章程投资公司股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及出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原则及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的修改,附则。
公司咋陈丽之前,需要以设立公司的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在确定已经符合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后,设立人应该制定公司章程,章程的制定母子至于约束公司高级职员的行为。
不同类型的公司章程的书写规范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则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的范本。
▲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情况中文名称:xx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第三条股东情况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国籍住址/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咨询。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
第七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亿元。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出资情况如下: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决定董事和监事的薪资报酬;(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八) 修改公司章程;(九)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9042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Examples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Equity Investment Compani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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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四章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的职权范围第二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三)修改公司章程;(十四)对南京宁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列席董事会会议;(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第六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管理第七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收益与分配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资产负债表;(2)禾U润表;(3)利润分配表;(4) 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5) 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⑶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二十七条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
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九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2)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 提取任意公积金;(4)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
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八章股权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合并或分立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三次。
第三十六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第九章股权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解散和清算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一)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