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办公室的角落。
又是一个忙碌的日子,我泡了杯茶,打开电脑,开始梳理今天的任务。
想起法院最近面临的执行积案问题,我决定写下这份专项活动方案。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积案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积案不仅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执行效率,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
二、活动目标1.清理现有积案,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执行。
2.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的积案产生。
3.提升执行效率,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三、活动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1.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对现有积案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
3.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对未结案件进行重点攻坚。
4.加强执行力量,充实执行团队,提高执行效率。
5.建立长效机制,对案件办理进行跟踪管理,防止新的积案产生。
6.开展执行业务培训,提升执行人员业务素质。
五、具体措施1.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确保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2.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执行合力。
4.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办理。
5.建立案件办理进度晾晒制度,对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晾晒。
6.开展执行积案清理竞赛,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
六、活动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2.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预期效果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预计可以清理大部分执行积案,提升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八、后续工作2.建立执行积案清理长效机制,防止新的积案产生。
3.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提高执行效率。
4.加强执行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写完这份方案,我看着电脑屏幕,心中充满了期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1998.06.05•【文号】高检发[1998]14号•【施行日期】1998.06.0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清理和纠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的通知(高检发〔199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目前,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比较突出,这是执法违法,必须高度重视,坚持纠正。
为了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的声誉,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羁押期限规定的自觉性,把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作为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大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务必取得实效。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检察机关要在今年6、7月份对本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逐案进行研究,分别不同情况,迅速依法作出处理。
对应该改变强制措施的,要立即改变强制措施,对应作撤案处理的,要立即撤案放人。
二、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抓紧侦查,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对于在法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结的案件,要坚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改变强制措施。
三、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不得变相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规定的,不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与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不得相互借用,不得滥用补充侦查延长羁押期限。
四、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以及移送审查起诉的,有关业务部门应将决定书副本抄送监所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发现本院有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报告主管检察长;发现上级检察机关或异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应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或异地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方案名称: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单位:XXXXX方案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不断完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已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超期羁押现象严重。
超期羁押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经法定程序审判的情况下,超过法定羁押期限而被拘禁的现象。
此现象对于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同时也影响了我国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为了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正审判,特制定本方案,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本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确保被羁押人员不会因超期羁押而遭受非法侵害,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具体目标如下:1. 所有超期羁押案件得到及时清理,不再存在超期羁押现象。
2. 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确保他们在羁押期间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益不受侵犯。
3. 高效运行司法流程,加快办案速度,提升司法公正度。
三、工作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1. 制定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 加强人员配备,组建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的专项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3. 逐案分析,深入调查,核实超期羁押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起诉前、起诉中和审判前均被拘禁的案件。
4. 对清理出的超期羁押案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重新审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对违反司法规定的干警,严肃追责,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真正做到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
6. 完善司法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减少因司法程序繁琐而导致的超期羁押现象。
四、工作机制为了确保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建立如下工作机制:1. 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决策和指导工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2. 设立案件清理专门机构,负责具体的案件分析、调查和核实工作。
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2篇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2)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2)精选2篇(一)方案名称: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背景:超期羁押问题长期存在,严重侵犯了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公正和及时进行。
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有效减少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
具体措施:1. 设立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组:由相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清理超期羁押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2. 制定清理超期羁押行动计划:制定清理超期羁押行动的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并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3. 开展超期羁押案件排查: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羁押案件进行排查,找出存在超期羁押问题的案件,并进行分类整理。
4. 独立评估超期羁押风险:对存在超期羁押问题的案件进行独立评估,判断超期羁押风险,确定优先处理的案件。
5. 加强监督和告知义务:加大对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确保他们依法依规行使执法职权,严禁任意拘留和超期羁押,加强被羁押人的告知义务,明确案件进展和羁押期限等信息。
6.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行使自己的权益。
7. 完善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的改革,确保合法、公正、及时的审判程序,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再次发生。
8.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超期羁押问题的关注度,增强法律意识,推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的理念。
预期效果:1. 有效减少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 提高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增强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3. 促进司法程序和监督机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4. 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公检法系统专项清理超期羁押情况介绍

公检法系统专项清理超期羁押情况介绍
钟法
【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卷),期】2003(000)012
【摘要】所谓超期羁押是指刑事诉讼活动中,办案机关和监管机关依法羁押犯罪
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后,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而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存在于刑事拘留、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
这种现象源自法律规定本身的模糊、不完整和司法办案工作流程上的不规范做法。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纷纷采取专项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等针对性措施,力图根治这一顽症,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羁押规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介绍,以便广大会员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页数】1页(P10)
【作者】钟法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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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一、背景分析人权保障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现之一。
在保障个人权利方面,羁押制度是一个关键领域。
其目的是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并提供司法保障。
但是,如果羁押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会损害受害人的基本人权,给公众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必须加强对超期羁押行为的清理和管理,恢复社会的法律和秩序。
二、问题阐述目前,一些被羁押的人在没有获得合法和及时审判的情况下超时被拘禁,他们的基本人权被侵犯。
另一方面,一些监管机构面临管理不当,程序繁琐,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在维护羁押制度与受害人权利之间存在矛盾。
随着社会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公众对人权保护的关注度的不断增加,必须积极解决这些问题。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必须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
对于管理部门,应对超期羁押案件进行审查,建立紧急程序等措施,确保任何羁押案件超过规定时间的情况都得到合理和及时解决。
建立专门组织来处理和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确保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行为的分类。
此外,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例如在审判程序、证人保护、有效调查、法医技术等方面的机制建设,以改善审判程序并保护受害人利益。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内部沟通,并加强与执行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以确保行动可以得到高效实施。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行动方案,确定具体清理超期羁押的任务和对象,并建立清理超期羁押组织。
2. 审查和核实所有被羁押人的羁押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释放和保释。
3.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处理和解决超期羁押案件。
4.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手续,加强管理,并确保行动符合法律和规定。
5. 改善审判程序和判决效力,以保护受害人权利。
6. 推广宣传,大力倡导法律法规热情,提高公众对维护社会法治的认知度和对人权保护的关注度。
五、预期结果及评价通过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将恢复基本人权和司法公正,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反应能力,并加强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
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总结
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不断完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超期羁押案件,这些案件给被羁押人及其家属带来了不必要的痛苦和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我们要明确超期羁押案件的概念。
超期羁押是指在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后,仍未依法作出裁判或者决定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损害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针对超期羁押案件,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首先,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案件审理及时、公正。
其次,加强对羁押人的人身权益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加强对超期羁押案件的调查和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最后,建立健全超期羁押案件的监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在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大量超期羁押案件得到及时清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另一方面,司法公正得到了有效维护,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例如,部分地区和单位对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总之,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和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超期羁押案件得到及时清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03]12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03]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特别是2000年全国人大内司委进行刑事诉讼法执法大检查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审限规定审理案件,案件审限内结案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解决了一批长期超期羁押的案件。
但是,在一些地方超期羁押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边清边超”。
为有效解决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现特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超期羁押问题超期羁押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人民法院和国家的形象,不符合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特别是要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执法不违法。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超期羁押问题,深刻认识超期羁押的危害性,认识到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法院超期羁押的案件和人数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逐件统计,认真分析超期羁押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清理,并于2003年8月20日以前将统计数据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严禁瞒报、谎报、漏报。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超期羁押案件的督办,特别是超期羁押三年以上的案件,在2003年底前务必清理完毕;超期羁押一年以上的案件,在2004年9月底以前清理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法规类别】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发文字号】法发[2003]22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3.11.30【实施日期】2003.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法发[2003]22号2003年11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切实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今年集中清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之后,必须建立并完善严格防止超期羁押的司法工作机制,推行十项制度,努力实现防止超期羁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现特作如下通知:一、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进一步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
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及时办理换押手续。
对审理时间达到法定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以“催办通知”的方式,向承办案件审判庭和承办案件法官催办;对审理时间接近法定审限的案件,以“审限警示”的方式,向承办案件审判庭和承办案件法官发送“审限警示”。
二、实行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的制度。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实行严格适用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制度。
对被告人符合取保候。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化治理国省道货运车辆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由于超载运输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治超百日行动”。
为保障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更大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秋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永刚市政府副市长高志勇市政府副市长高运民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志文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迪担任。
成员单位: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内蒙古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市分公司、市安监局、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通辽电视台、广播电台、通辽日报社。
二、工作目标严格依法查处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净化交通环境,有效保护道路使用,保障交通安全,严格杜绝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争取2011年2月末304国道超载运输情况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一)市安监局、经信委加强源头治理。
1、要求煤炭企业装车时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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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的方案
近年来,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法律全面准确实施的一个难点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增下发通知,要求坚决清理超期问题,省委领导也相继作过指示,市委政法委对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这一难点问题,经市委政法委决定从20xx年4月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超期羁押工作。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实体法、程序法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执法为民作功臣”为核心,增强政法干警严格执法意识,提高政法干警执法水平,切实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全面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3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组织干警要认真学习《全市清理超期羁押人员工作实施方
案》,搞好思想发动、明确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意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不同诉讼阶段有关时限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健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2日至6月10日)。
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本部门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摸清底数,逐人登记,统计截至时间为20xx年6月10日,6月12日前各部门要把统计结果填入《全市超期羁押案件登记表》报市委政法委。
市委政法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公安局看守所逐号逐人清理登记,对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有瞒报、漏报、迟报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责任。
(三)案件协调和集中清理阶段(6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自行解决本部门的超期羁押问题,如有疑难复杂案件,可向市委政法委提交,并说明情况,各部门将本部门清理情况填入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委政法委。
三、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市委政法委特作如下要求:
1、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严重危害,各
部门要把此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做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作战功能,保证及时、用力地打击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要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在这次清理超期羁押工作中坚持边清理、边完善的原则,分析产生超期羁押问题的原因,研究对策,落实措施,防止前清后超,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确保实现零超押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成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法院副院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员
***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市法院刑庭庭长
***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看守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
中共**市委政法委
200*年*月*日
相关范文县人社局集中清理规范档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市司法行政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城区背街小巷单位院落脏乱实施方案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集中学习讲话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方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