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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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的性质与特点
• 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并无检查单据 及保证付款的责任 • 如遭进口商拒付,除非另有规定, 银行无提货和代保管货物的义务 • 卖方交货后,货款的支付完全决定 于买方的信誉,托收对出口商的风 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 • 托收对进口商比较有利,可省去开 证手续及预付开证押金,还可预借 货运单据 • 卖方可利用托收来促成贸易,增强 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合 同 ④ ⑤ ⑥
汇入行

流 程 说 明
•①电汇申请书 •②回单 •③电汇款通知 •④汇款通知 •⑤收据 •⑥付款 •⑦付讫借记
① ②

汇款人 (债务人)
汇出行
汇付的种类
• 信汇M/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 寄给汇入行,授权其向指定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信 汇无需发电报,费用比电汇低,但收款时间慢。 • 电汇T/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电报或电传 或SWIFT通知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 向指定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电汇速度快但费用较高。 凭证 • 票汇D/D——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 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 定金额给收款人。票汇的汇入行无需通知收款人提款, 由收款人持票登门,且汇票常可转让流通。
– 一般本票: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可分为定日付款本票、 签票日后定期付款本票、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和见票即付 本票。 – 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都是即期的。依我国《票据法》 73条规定,我国只有银行本票。
支票CHECK/CHEQUE
• 支票定义——由银行存款人签发,要求银行见票时立 即(见票即付)从其帐户中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给 指定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 支票的必要项目: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一定金额、 付款银行名称、出票人签字、受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或来人抬头等。 • 种类: – 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 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CK – 银行支票; – 一般支票和划线支票CROSS CHECK – 旅行支票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 信用证——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 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 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 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汇票; 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 信用证的性质——银行信用 • 信用证的特点
• 示例:
汇票的种类
• 银行汇票BANKER’S BILL -商业汇票COMMERCIAL BILL • 光票CLEAN BILL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DRAFT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 •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 国内汇票INLAND BILL -国外汇票FOREIGN BILL
– 信用证付款方式是银行信用-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 – 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文件 – 信用证付款实行凭单付款的原则
信用证的作用
• 对出口商的作用 – 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付款 – 在外汇管制和进口管制的情况下,出口商若按时收到 信用证,则说明进口商已得到当局使用外汇的许可, 具有收取外汇的保证。 – 可取得资金融通-打包放款PACKING CREDIT、押汇 • 对进口商的作用 – 可取得物权凭证 – 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 提供资金融通 • 开证行开证本身即是一种资金融通 • 在假远期信用证方式下,信用证是远期付款的,但 进口商可先行付款赎单 • 对银行的作用——增加收入
汇票行为
• • • • • • • 出票Issue 背书ENDORSEMENT 提示PRESENTATION 承兑ACCEPTANCE 贴现DISCOUNT 付款PAYMENT 拒付DISHONOR
本票PROMISSORY NOTE
• 本票定义——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约定于 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人 或某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 承诺(《英国票据法》)。 • 本票的必要项目:无条件支付承诺、一定金额、付 款期限(未载付款期限的视为见票即付)、出票人 签字、受款人名称或来人抬头等。 • 种类:
托收的当事人
• 委托人PRINCIPAL-债权人,通常是出口商,即委托银行办理 托收业务的客户。 • 付款人DRAWEE/PAYER-债务人,也是汇票上的受票人(若有 汇票),通常为进口商。 • 托收银行REMITTANCE BANK-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托收业务 的银行,也称寄单行,一般是出口地银行。 •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 银行,通常是托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 •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向付款人做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 行,可以是代收行委托与付款人有往来帐户关系的银行,也可 是代收行本身。 • 需要时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OF-NEED -在发生拒付时,由委托人指定付款地代为处理货物存储、出 售、运回等的代理人。
使用托收支付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 为避免风险,卖方应投保卖方利益险或出口信用险 • 可要求买方预付一部分货款,作为跟单托收方式的 条件。 • 预先在进口地安排可靠的代理人,在发生拒付时由 代理人出面料理。 • 未经银行事先同意,不能把货物直接发给代收行或 以代收行为收货人。 • 欧洲大陆国家为减少印花税负担,一般即期托收项 下付款不用汇票,银行可接受办理。 • 有的合同虽未规定“货到后付款或承兑”,但一些 进口商不愿见票即付或承兑。某些进口商要按“当 地习惯”待货到后才付款或承兑。一般中国外贸公 司都可接受-除非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方应在汇 票第一次提示时即行付款”,否则无法抵制。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A A
开证申请人 (进口人)



信用证受益 人(出口人)

流程说明

付款行开证行


通知行议付行

信用证程序示意图的说明
①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信用证 ②进口人根据合同内容向当地某一银行申请开证并填写开证申请书 ③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并寄交通知行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后交给出口人 ⑤出口人按信用证装船、制做单据送交议付行议付 ⑥议付行审单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垫付货款给出口人并将汇票单据寄开证行 或付款行 ⑦开证行或付款行审单后付款给议付行 ⑧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进口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的当事人
–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OPENER – 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 – 受益人BENEFICIARY –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 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 –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CLEARING BANK – 受让人TRANSFEREE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性质 当事人 付款时间
出票人/付 款人/受款人 分远期/即期 远期需承兑
汇票
本票 支票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命令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承诺
出票人/ 受款人
分远期/即期 远期不承兑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命令
出票人/付 款人/受款人
只有即期 没有远期
汇付REMITTANCE
• 汇付——即汇款,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 其他途径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 当事人
托收的种类
•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卖方仅开立金融票据而不附带 货运单据委托银行代收收款。主要用于小额交易、预付货款、 分期付款及贸易的从属费用等 • 跟单托收DOCUMENTARY——卖方整套货运单据附带金融单据 或不附带金融单据(汇票要交印花税)的托收。
–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卖方的交单是以买方的 付款为条件,银行仅在买方付款后才把商业单据交给买方
信用证的格式
• 国际商会的《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
– THE STANDARD FORM FOR THE ISSUING OF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TO THE BENEFICIARY – THE STANDARD FORM FOR THE ISSUING OF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TO THE ADVISING BANK – THE STANDARD FORM FOR THE NOTIFICATION OF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 THE STANDARD FORM FOR THE AMENDMENT TO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 • • •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买方凭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 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类似于D/A
–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卖方交单以买方在汇 票上承担为条件,只适用于远期汇票托收。风险较大。
汇付的注意点
• 汇付的运用范围
• 出口中买方使用汇款方式预付汇款
• 票汇时,预付货款只接受银行汇票 和银行本票
托收COLLECTION
• 托收——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 理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和/或商业单据 (COMMERCIAL DOCUMENTS)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 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提款或条件交出单 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也即债权人出具债权 凭证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 基本做法——出口商按买卖合同先发货,开立汇票连 同商业单据,然后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和托收 指示书,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 的代理行或往来银行(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 汇款人REMITTER——汇出款项的人或企业 – 收款人PAYEE/BENEFICIARY – 汇出行REMITTING BANK——受汇款人委托汇出 款项的银行 – 汇入行PAYING BANK——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 的银行,又称解付行。
汇付的当事人——以T/T,M/T为例
收款人 • A (债权人)
第八讲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 目录
0.1 支付工具
货币 票据 汇票 本票 支票 汇付 托收 信用证 银行保函 区别
0.2 支付方式
无证
有证
支付方式的选择
汇票DRAFT
• 定义:
– 我国1995年票据法: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 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 票人的票据。 – 英国票据法: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 在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 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 书面支付命令order。
汇付在外贸中的运用及特点
• 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将货款的全部或部
分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款后发货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 不利于进口商。 • 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出口商 先发货,进口商后付款,对出口商不利。实际上是赊帐业务。 • 凭单付款CAD——进口商先通过当地银行(汇出行)将货款 以电汇或信汇方式汇给出口地银行(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 在出口商提供某些指定单据和装运凭证时付款给出口商,汇入 行根据汇出行的指示汇款通知,作为汇款依据。 – 汇款可以撤销,出口商在收到银行汇款通知后应尽快发货, 以交单收汇 – 票据种类-商业发票、运单等
托收程序示意图
• A
出口人
A

进口人


流程说明
wk.baidu.com


托收行


代收行
托收流程说明
①合同规定采取托收方式 ②按期装运制作汇票及有关单据,填具托收委托书 送银行 ③托收行将有关单据寄交代收行并说明委托书中的 各项指示 ④代收行根据指示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⑤如为D/P即期进口人付款赎单,如为D/P远期,先 办承兑到期赎单,如为D/A承兑取单,到期付款 ⑥代收行收款后通知托收行收妥转帐 ⑦托收行将货款交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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