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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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诊断证明书集合5篇

生育诊断证明书集合5篇

生育诊断证明书生育诊断证明书集合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证明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育诊断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育诊断证明书1兹有我单位职工:王麻子,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与李美女,(性别:女,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08月17日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

夫妻于20xx年x月xx日生育壹女孩,取名,是属政策内第壹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名下无收养子女。

目前两人婚姻无变动。

特此证明。

x单位X年9月20日生育诊断证明书2兹我辖区居民(身份证:0000000000000)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居民(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于20xx年2月19日登记结婚。

男方初婚未育,没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此证明为女方户籍地办理壹孩生育证之计划生育证明,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经办人:联系电话:生育诊断证明书3兹有我社区户籍居民,女,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系非农业户口。

x年x月x日与(男,生于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x年x月x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系计划内第一胎,该夫妇至今只生育过这一个孩子,未抱养和收养过其他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系独生子女,该夫妇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一款二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望给予批准。

特此证明XXX年XX月XX日生育诊断证明书4兹有省县乡_____村_____组村民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与其妻子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属初婚。

该夫妇婚后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已于幼年早逝,现有现存唯一子女_____(身份证号______),未办理独生子女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夫妻一方因病去逝,夫妻另一方至今未再婚也未再生育,______现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最新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

最新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

篇一:出生医学证明书范本出生医学证明书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范本申请人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身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然后再写关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特此证明落款______年___月_____日(盖章)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工程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

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那么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

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

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效劳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

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篇二:诊断证明酉阳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科室:产科姓名:xx 性别:女年龄: xx岁床号:xx住院号xxxxxx姓名:xx 性别:x 年龄:xx 科别:产科住院号:xx 住院日期:2021年0x月0x日0x时xx分~2021年0x月1x日0x时xx分目前诊断:1、羊水过少;2、孕xx周孕x产x剖宫产。

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

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
1.受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解决。
2.受委托人应在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
3.本委托书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附则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篇
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
鉴于本人(以下称为“委托人”)因个人原因,需委托一位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专业人士(以下称为“受委托人”),代表本人前往相关医疗机构办理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事宜,现特此制定本委托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1.委托人姓名:×××
地址:××省××市××区××路××号
六、其他约定
1.受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解决。
2.受委托人应在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
3.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则
1.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本委托书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有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
3.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届满或双方确认无遗留事项后自动终止。
八、签字确认
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特此声明,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因受委托人原因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受委托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人亦应积极配合受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确保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的顺利出具。双方共同努力,为保障母婴健康及合法权益而共同努力。
正常分娩诊断证明书
第1篇

妊娠诊断证明书模板

妊娠诊断证明书模板

妊娠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一:怀孕诊断证明书样本】篇一:长春怀孕证明_长春诊断证明_长春上环证明,长春医学证明马化腾q编号:82 i – 6 4 4 o 2长春医院诊断单据姓名:姓别:年龄:诊断科室:x光检测:天医生:长春医院怀孕单据姓名:诊断科室:ct::建议病假休假天数:医生:长春医院医学单据姓别:诊断科室:b超检验:医生:月日长春医院上环单据姓别:诊断类别:姓别:年龄:诊断类别:天年龄:诊断类别:年龄:建议病假休假天数:月年月姓名:姓名:诊断科室:诊断类别:b超检验:医生:年篇二:诊断证明书样本xxxxxxxxx民医院诊断书(无公章和医生章无效)篇三: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篇四:诊断证明书模板住院诊断证明书东营合德医院篇五: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模板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存根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地址或单位:电话:病情摘要:诊断:医嘱及建议:医师签名:年月日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地址或单位:电话:病情摘要:诊断:医嘱及建议:医师签名:年月日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盖骑缝章方有效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篇二:怀孕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一: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二:诊断证明书样本诊断书(无公章和医生章无效)篇三:长春怀孕证明_长春诊断证明_长春上环证明,长春医学证明腾q编号:82 i – 6 4 4 o 2姓别:诊断科室:x光检测:天医生:长春医院怀孕单据姓名:诊断科室:ct::建议病假休假天数:医生:长春医院医学单据姓别:诊断科室:b超检验:年龄:诊断类别:姓别:年龄:诊断类别:天年龄:诊断类别:马化长春医院诊断单据姓名:建议病假休假天数:月年月姓名:医生:月日长春医院上环单据姓名:姓别:年龄:诊断科室:诊断类别:b超检验:医生:年篇四:哈尔滨怀孕证明_哈尔滨诊断证明_哈尔滨上环证明样单,哈尔滨医学证明马化腾q编号:82 i 6。

【优质文档】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纸-范文模板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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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地址或单位:电话:病情摘要:诊断:医嘱及建议:医师签名:年月日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盖骑缝章方有效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篇三:医院诊断证明书怎么开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

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

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生育‎津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篇一‎:‎‎‎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报销所‎需材料‎本市‎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及‎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女‎方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5. ‎医疗蓝‎本复印‎件一份‎‎6.‎男女‎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7‎.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盖单‎位公章‎及男方‎单位公‎章,按‎注意事‎项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8‎.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9‎..若‎报销关‎于生育‎住院费‎用(‎ 1‎、‎2、‎‎3、‎ 4‎、5)‎复印件‎各一份‎外埠‎职工:‎‎生‎育津贴‎:‎‎‎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5、‎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6‎、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申领‎晚育津‎贴需盖‎单位公‎章及男‎方单位‎公章、‎请勿填‎写字体‎阴影部‎分的表‎格)‎流产津‎贴:‎‎‎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分娩医学诊断证明书

分娩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委托事项
1.代为联系医疗机构,预约分娩医学诊断;
2.代为向医疗机构提交委托人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诊断所需文件;
3.代为与医务人员沟通,了解诊断流程及注意事项;
4.代为陪同委托人完成分娩医学诊断;
5.代为领取并保管分娩医学诊断证明书;
6.代为处理与分娩医学诊断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委托权限
1.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分娩医学诊断;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第2篇
分娩医学诊断证明书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பைடு நூலகம்_______
二、委托背景
鉴于委托人因处于分娩前期,为确保母婴健康,需进行详细的医学诊断。鉴于委托人身体条件限制,不便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3.代为与医务人员沟通,了解诊断过程及结果,确保委托人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诊断信息;
4.代为处理与分娩医学诊断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二、委托权限
1.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分娩医学诊断;
2.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分娩医学诊断相关的同意书、授权书等文件;
3.受托人有权获取、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但需保证委托人隐私权不受侵犯;
4.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支付与分娩医学诊断相关的费用。
三、委托期限
1.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分娩医学诊断完成且委托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2.若委托事项提前完成,委托期限自动终止;
3.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委托期限,受托人应提前通知委托人,并取得其同意。

疾病诊断证明书分娩

疾病诊断证明书分娩

疾病‎诊断‎证明‎书分‎娩‎篇‎一:‎出‎院诊‎断证‎明书‎产科‎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7‎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心电‎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体‎温‎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7‎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心电‎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体‎温‎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妇‎产科‎出院‎病历‎顺序‎1‎住院‎证.‎2产‎科出‎院小‎结.‎3出‎院证‎明书‎.4‎产科‎住院‎病历‎.5‎首次‎病程‎记录‎.6‎产前‎记录‎7‎手‎书征‎求单‎.8‎剖宫‎产手‎书记‎录.‎9麻‎醉同‎意书‎.1‎0麻‎醉记‎录单‎.1‎1化‎验单‎.1‎2b‎超单‎.1‎3‎心电‎图‎.1‎4x‎光.‎15‎手书‎安全‎核查‎表.‎16‎手术‎护理‎记录‎17‎特殊‎护理‎记录‎单.‎18‎医嘱‎单.‎19‎体‎温‎单.‎20‎胎盘‎处理‎告知‎书.‎21‎患者‎入院‎约章‎.2‎2新‎生儿‎记录‎.2‎3新‎生医‎嘱单‎.2‎4新‎生儿‎体‎温单‎篇‎二:‎产‎科出‎院记‎录‎荣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出院‎记录‎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市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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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一:生育诊断证明书模板医院诊断证明院长(需加盖医院印章方具效力)年月日篇二: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

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

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XX)规定,每份收费1元。

篇二:生育医学诊断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的是婴儿出生时的状况,并且是小孩入户、上学、出国等必需的证件。

请各位孕产妇及家属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1、凡在本院出生的婴儿,均需在一个月内(最晚不能迟于3个月)到本院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孕产妇及丈夫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真实身份证一致。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最好是母亲)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办证前请慎重考虑好婴儿姓名,不得用生僻字,《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将不能更改。

5、户口地址:婴儿所上户口薄的家庭住址,要与母亲或父亲户口薄一致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需做好新生儿筛查及听力筛查。

时间:每日均可办理,办理前可电话咨询:1234567 地点:医办室生育保险住院流程一、办理住院前1.申请人(孕妇本人)持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生育保险备案窗口开具备案表。

2.申请人持医保证、卡、备案表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定点医院要把医保证、卡、备案表一起收起。

二、出院时孕妇出院时医院将医保证、卡返还给孕妇或家属,将备案表留下和病历一起保存(备案表院方保存)。

篇二: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诊断专用章由门诊部、急诊科分别保管,急诊科负责急诊、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盖章。

无医务处批准,不得离院使用。

四、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否则,不予盖章。

五、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

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主任签字)后方能签章。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六、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处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十一、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XX)规定,每份收费1元。

篇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伊宁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我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

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

开具病休假时间不超过3天,超过3天应有医院领导审批。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五、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六、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

八、医学诊断证明书出具后应至医务科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医务科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

(门诊患者医学诊断证明必需附门诊病历)九、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篇四:关于加强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通知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诊断证明及病假证明书的管理,维护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针对我院目前诊断证明书开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并充实了新的内容,请各科室照此执行。

1、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2、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的人员应为主管医师或主诊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4、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假假证明书,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

门诊病假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5、诊断证明书、病假证明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6、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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