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建设单位或个人填报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并附有批准建设项目文件,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设计方案规划审定意见,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各建筑单体的平、立、剖面图),建设项目设计预算。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确定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建环局规划股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4、县以下建制城镇规划区的农户建房,按村镇建设准建证制度办理建房手续。
5.具体程序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
(1)建设单位(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书面报告;
(2)填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4)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图、建筑单体方案图和重要地段的建筑亮化效果图;
(5)单体平面定位图,建筑及基础施工图及电子文件;
(6)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7)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
(8)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所处的位置确定);
(9)其它相关资料及图文等。
2、市政管线(交通)工程
(1)建设单位(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书面报告;
(2)填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4)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总图、方案或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6)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
(7)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在现状地形图上所作的定位图)及电子文件;
(8)有关协议文件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手续

1)建设项目不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建设项目不符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
3)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建设项目不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及相关要求。
5)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大修及立面改造工程,不符合保护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四)补发证明
1、准予批准的条件
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有效的。
2、不予批准的情形
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无效的。
(五)依申请注销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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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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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2.依申请变更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原件
1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
2
建设项目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登录“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按规定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
原件
2
电子
和
纸质
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提供,具体要求参照(沪规法〔2004〕0302号)文
10
公建配套协议
原件
1
纸质
属住宅建设项目的提供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规划法办法》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证各一份(复印件A4);
2、地形图二份;
3、建筑施工图二套,叠成A4状;
4、涉及相关或其他利害人应出具书面意见;
5、审批过的规划方案;
6、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报建申请;
3、规划局派员现场踏勘并初审;
4、建设单位到“中心”办理规费交纳事项;
5、规划局负责人审批;
6、窗口发证;
7、放线、验线。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皖政办[2002]80号、巢价经费字[2001]19号。
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中国城市计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计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她工程设施, 必需持相关同意文件向城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计划提出计划设计要求, 核发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件和其她相关同意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包含下列内容:(1)许可证编号;(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3)用地单位;(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6)附件包含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城市计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含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翻建, 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 进行计划验线和验收, 商品房销(预)售, 房屋产权登记等法定要件。
确定相关建设活动正当地位, 确保相关建设单位和个人正当权益。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 申报条件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异近代建筑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 申报资料《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第一页1.建设工程类2.①《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 并加盖申请人印章3.②相关计划同意文件、设计条件或计划方案审批意见4.③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5.; ④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 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计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 (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6.⑤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7.⑥建筑施工图一套, 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⑦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相关建筑面积要求计算);8.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相关建筑面积要求计算)9.⑧建筑工程预算书10.⑨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11.⑩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12. 计划部门要求提供其她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须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报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申报资料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先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及筑施工图核准(一)规划(建筑)方案审批申报资料1、申请(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外地设计单位需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复印件,出让用地项目不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土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核实)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6、1∶500地形图(原件)及电子文件(附道路红线,重要建筑工程项目根据需要提供1∶500地下管线图);7、规划(建筑)方案图纸(原件)及电子文件(含效果图);8、各类技术评估论证报告(原件,含日照、交通、指标校核等方面技术报告);9、三维数字地图电子文件(重要建筑工程项目需提供)。
(二)建筑施工图核准申报资料1、申请(原件);2、土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对照核实)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3、建筑施工图4套(原件)及电子文件;4、建筑核位红线图6套(原件)及电子文件;5、建筑效果图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6、《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确定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原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图核准通知(原件);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缴讫收据或减免缓审批文件(原件);3、办理人防工作联系单回执(原件);4、《建筑红线定位册》(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1、审批流程:申报—窗口受理—行政审批科办理(其中非常态件转建管中心办理形成处理意见后转行政审批科办理)—分管领导审批—公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出件2、审批时限法定时限为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及下步工作提示1、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2、下步办理提示: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到红线办办理灰线检测及施工至正负零时的验线手续;待工程竣工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工作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二)、主管单位:小项目到各个区的规划分局,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到市规划局办理。
(三)、时间:7个工作日(四)、前置条件:1、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完成文勘、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抗震、人防审批、节能审查、园林审批等各项审批意见。
(五)、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2、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相关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6、建设、水利、环保、人防、园林、国安、抗震、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7、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六)、办理流程:(七)、注意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公开公示采取政府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方式进行,应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竖立公示牌,批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工作成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九)、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三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十)、收费标准:依据郑政文﹝2007﹞170号文,缴纳城市配套费。
二、文物勘探(一)、工作内容:文物钻探是调查了解地下文物遗迹分布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考古发掘的依据,也是保证地下文物免受建设性破坏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必须依法在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及钻(勘)探工作。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服务指南(市政类)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服务指南(市政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限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2、办理单位:蒲江县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管理局窗口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85557797、投诉电话:88522299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四号(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2、《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4、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5、《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县政府政务中心规划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予以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将资料移交规划管理局市政科经办人审查办理。
3、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申请(1份,盖鲜章)。
2、具有地籍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纸质和电子版(光盘形式)各1套。
成果上标明测绘单位承诺对测绘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数据不准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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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一)有关手续完善
1、前期规划手续完善
(1)规划设计条件、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办;(2)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建筑方案已批准;
2、土地手续完善
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
3、施工图审查审核完成
(1)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2)完成消防审核
4、其他手续完善
发改委立项批复、环评及批复、人防意见等
(二)现场符合要求
5、现场条件
(1)完成拆迁工作
(2)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具备办证条件,经审批,并缴纳蚌埠市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
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填发施工放线通知单。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复
2、环保部门环评及批复
3、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有效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
4、全套施工图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消防审核意见、人防部门意见
7、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证复印件
8、蚌埠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9、现状地形图(用地、拆迁范围图)
10、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蚌埠市城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