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房屋租赁合同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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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常识

欢迎阅读房子租借有关法律知识1、租借合同的观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借合同是出租人将租借物交托承租人使用、利润,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房子租借合同波及的有关法律法例法律《民法公则》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民法总则》2017 年 10 月 1 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10月 1日起实行第十三章租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10月 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2007年8月30日改正部门规章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子租借管理方法》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司法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 2009 〕11 号3、房子租借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借限期六个月以上的,应该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按期租借。

4、租借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的名称、数目、用途、租借限期、租金及其支付限期和方式、租借物维修等条款。

5、房子租借合同当事人6、租借房子的合法性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城镇房子租借合同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出租人就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未依据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子,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或许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赞同或许未依据赞同内容建设的暂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借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建设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有效。

租借限期超出暂时建筑的使用限期,超出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争辩终结前经主管部门赞同延伸使用限期的,人民法院应该认定延伸使用限期内的租借时期有效。

7、租借限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借限期不得超出二十年。

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房子出租时合同上必须写的四条内容

房子出租时合同上必须写的四条内容

房子出租时合同上必须写的四条内容《房子出租合同上必须写的四条内容》嘿,朋友们!今天来和大家聊聊房子出租时合同上一定要写的四条内容。

咱先说第一条啊,得写清楚租金是多少。

这可太重要了,别到时候租客和房东因为租金的事儿扯不清。

我就碰到过这么一档子事儿,有个朋友把房子租出去了,合同上租金那一块没写明白,结果租客到时候非说租金不是当初商量的那样,弄得我朋友那叫一个郁闷。

所以啊,租金一定得明明白白写清楚,一个子儿都不能含糊。

第二条呢,要明确写明租赁的期限。

这就像是给这段租赁关系定个保质期一样。

比如你打算租一年还是两年,得写清楚。

不然租客半途突然说要走,或者房东突然要收房,那不就乱套啦。

我记得有一次我租房,合同上就没写清楚租赁期限,结果住了几个月房东就说他亲戚要来住,让我赶紧搬走,把我给气的呀!当时就想,要是合同上写明白了多好。

第三条是关于房屋设施的维护责任。

房子里面的东西坏了到底谁负责修,这可得写清楚。

不然等电视坏了、冰箱坏了,租客和房东都互相推诿,那可麻烦大了。

我之前租的房子里那个热水器用了一段时间就出问题了,我就赶紧联系房东,结果房东说这是我自己使用不当弄坏的,让我自己修,可把我气坏了。

后来仔细一看合同,发现上面根本没明确这一块到底谁负责,真的是吃了个大亏。

最后一条,一定要写上违约责任。

就是说如果租客或者房东违反了合同里的规定,那该怎么办。

这样大家心里都有个数,不至于到时候闹得不可开交。

就像有一对租客和房东,因为租客没按时交租金,房东要赶租客走,租客又不愿意,最后闹得报警了,多难看呀。

所以啊,大家在出租房子的时候,这四条内容一定得写上,而且要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才能保证大家的权益,让租赁关系顺顺利利的。

可千万别嫌麻烦,这都是为了以后少些麻烦事儿呀。

大家记住了没呀?希望大家都能在房子出租这件事儿上顺顺利利的哟!。

房屋出租合同的要点和重点是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的要点和重点是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的要点和重点是什么房屋出租合同是当房东出租其房屋给租户时所使用的合同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了解并确定下列要点和重点。

1. 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房间数量及构造、租赁用途等基本信息。

这有助于确保房东和租户对于租赁物件有明确的认知,并有效地避免因信息不清晰而引起的争议。

2. 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租赁期限的具体约定。

租赁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是无固定期限的租赁。

双方应就租期的延期或终止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以确保合同的持续有效。

3. 租金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清晰地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例如月付、季付、年付等)以及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此外,还需要约定租金的支付日期和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条款。

4. 押金与返还:押金是租户在入住时向房东缴纳的一笔金额,用于保障租户在租赁期结束时将房屋交还给房东时,房屋状态完好且租户履行了相关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返还的条件和时间。

5. 房屋维护与修理:合同中需要约定有关房屋维护与修理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房东负责房屋的大修和结构性维护,而租户则负责普通维护和日常保养。

还可以约定租户在使用期间需要向房东报备维修事项,并确保租户遵守相关规定。

6. 租赁物件的合法合规:房东应当确保租赁物件的合法性,并以合法方式进行租赁。

合同中可以约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归属以及相关违约金的扣除事项。

7. 提前解除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双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应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这包括提前解约的事由、提前通知期限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8.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需明确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通常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或法律诉讼解决等。

选择一种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以上是房屋出租合同中的要点和重点,当然具体的合同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租赁合同解析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条款

租赁合同解析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条款

租赁合同解析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条款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之间就房屋或其他财产的租赁关系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它们规定了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方式。

本文将对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条款进行解析。

一、违约责任1.1 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与种类在租赁合同中,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的内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有责必有权: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主张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应当合理:违约责任的种类和程度应当与违约行为的情况相适应;3)违约责任应当充分保护当事人利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

根据违约行为的不同,违约责任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2)履行责任: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3)违约金责任:违约方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4)迟延履约责任:当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时,需要承担迟延履约责任。

1.2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约定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以避免产生争议。

以下是常见的违约责任约定内容:1)赔偿责任的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以及上限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2)履行责任的约定: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履行的具体要求、时间限制等;3)违约金的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合同中可以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4)解除合同的约定:当一方严重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后的后续处理。

二、解除合同条款2.1 解除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条件租赁合同中的解除合同条款是为了当双方无法继续执行合同时,提供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术语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术语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术语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术语解释一、合同主体1. 出租方(甲方):指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的个人或单位。

2. 承租方(乙方):指租赁出租方房屋的个人或单位。

二、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坐落:指房屋的具体位置,包括所在的街道、门牌号等。

2.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3. 房屋用途:指房屋的使用性质,如住宅、商业、办公等。

三、租赁期限1. 起租日:指租赁合同开始生效的日期。

2. 租赁期满: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结束的日期。

3. 续租:指租赁期满后,承租方继续租赁该房屋的行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标准:指承租方每月或每年应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金额。

2. 租金支付方式:指承租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现金、转账、支票等。

3. 租金支付周期:指承租方支付租金的时间间隔,如每月支付一次、每季度支付一次等。

4. 押金:指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时向出租方支付的一笔保证金,用于保证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各项义务。

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应将押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五、房屋交付及使用1. 交付时间:指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的时间。

2. 交付标准:指出租方交付房屋时应达到的条件,如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清洁等。

3. 使用限制:指对承租方使用房屋的限制条件,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等。

六、维修及保养1. 维修责任:指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责任方。

一般情况下,出租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负责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2. 维修通知:指当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的行为。

3. 维修费用:指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应根据维修责任的划分来确定。

七、合同解除及终止1. 合同解除:指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或其他法定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行为。

租赁的基本知识

租赁的基本知识

租赁的基本知识在如今的社会中,租赁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方式。

无论是租房、租车、租用办公设备还是租赁其它物品,租赁行为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领域。

为了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了解租赁的基本知识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租赁的基本概念、合同要素、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租赁的基本概念租赁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一定期限内使用的目的,出租人将特定财物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从中获取报酬的合同关系。

租赁中涉及的主要角色有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为提供物品和使用物品的当事人。

租赁的物品可以是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也可以是动产(如汽车、家具),甚至还可以是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权)。

二、租赁合同要素一个有效的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1.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信息: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自然人或法人)、联系方式和地址等基本信息。

2. 租赁物品的描述:合同中应详细描述租赁的物品,包括规格、数量、品质等相关信息,确保租赁双方对物品有清晰的认知。

3. 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并约定是否可以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

4. 租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例如每月固定金额或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5. 押金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规定租赁期间的押金数额及如何归还,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何处理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租赁合同约定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段,租赁期限的长短根据租赁物品的使用需求灵活确定。

一般来说,租赁期限可以是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

在确定租赁期限时,双方需充分考虑到物品的用途和租赁价格等因素。

四、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是租赁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内容。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常见的方式包括月付、季付、年付等。

在缴纳租金时,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

五、违约责任当租赁合同的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将会产生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常见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终止合同等。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和解释7篇学习啦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和解释7篇学习啦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和解释7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面对事务的纠纷,可以通过合同的签订条款来进行维护。

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和解释7篇,欢迎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和解释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租住人数____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____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______。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

房屋租赁必备知识首先,当我们决定租房时,有一些必备的知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选择和签订合适的租赁合同,保护我们的权益。

在以下内容中,我将介绍房屋租赁的重要知识点。

一、合同类型在房屋租赁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有两种:固定期租赁合同和无固定期租赁合同。

固定期租赁合同通常是指租赁期限明确的合同,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期限和其他相关事项。

无固定期租赁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租赁期限,租户和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件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的物件。

租赁物件可以是具体的房屋单位,也可以是商业用房或其他特定设施。

不论是任何类型的物件,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描述和定位。

三、租金和押金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和押金是重要的议题。

租金是租户每月支付给房东的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

通常情况下,租金需要提前支付,具体时间和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押金则是为了保证租户在租期结束后将房屋归还给房东时,房屋的正常状态。

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金额和退还方式。

四、维修责任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有维修责任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房东有责任负责大的修缮项目和建筑物的结构问题,而租户负责日常的小修小补。

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避免纠纷和争议。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租赁合同中需要关注的部分。

当一方违反租赁合同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在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可以使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指导。

六、租赁合同的解除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解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七、保险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包括火灾、水灾等。

因此在租赁合同中,房屋保险责任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由谁来承担房屋的保险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八、法律适用最后,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适用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适用的约定有助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律进行解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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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烟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印制特别告知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

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烟台市工商管理局根据《烟台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

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

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

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

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

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烟台市合同商品房预租(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出租】承租方(乙方):预出租方(甲方):【预租】预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烟台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 1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2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

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 3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 4 -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5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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