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饰装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信息发布时间:2016-08-23 信息浏览次数:3304 字号:[ 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申办对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一次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变更、中止、恢复、修改、补证的,按照《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杭政办〔2006〕53号)办理相关手续。
非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装饰(二次装修装饰)的,按照《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的规定,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申办资料:一、新办施工许可证;(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由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申领时提供申请表一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栏,应由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组织设计栏,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栏由城建档案馆加盖竣工档案承诺书专用章。
(三)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勘测红线图(选址意见书附图);------------------------------------------------------(规划局)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附合施工要求;-----------------------------(房管局、国土局)4、到位资金证明。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施工许可证书。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要向发证机关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申请报告、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设资金证明、施工现场情况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等。
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首先,它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依据,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开工。
其次,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认可,对建设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管。
最后,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法申请领取。
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条件

一、工程概况1.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2. 工程性质为公共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小区等。
二、建设单位条件1. 具备法人资格,有明确的法定代表人。
2.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 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三、施工单位条件1.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具备足够的施工人员、设备、技术力量。
4. 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监理单位条件1. 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具备足够的监理人员、设备、技术力量。
4. 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1. 具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2.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应经审查合格。
3.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
六、施工合同及备案1.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合法有效。
2. 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造价等。
3. 施工合同应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七、安全生产条件1.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具有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
4. 施工现场应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布置。
八、其他条件1. 工程用地手续齐全。
2. 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
3. 工程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 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条件较为严格,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报建程序

中秋是中华瑰宝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人特别讱究亲情,特别珍视团圆,中秋节尤为甚。中秋,是一个飘溢亲情的节日;中秋,是一个弥漫团圆的时节。这个时节,感受亲情、释放亲情、增进亲情;这个时
节,盼望团圆、追求团圆、享受团圆……这些,都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 同学们,一定能背诵出讲多关于中秋的千古佳句,比如“丼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但愿人长丽,千里共婵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些佳句之所以能穿透历史的时空流传至今,不正是因为我们人
下面是赠送的中秋节演讲辞,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中秋佳节演讲词推荐
中秋,怀一颗感恩之心》
老师们,同学们:
秋浓了,月圆了,又一个中秋要到了!本周日,农历的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中秋节,处
在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 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讳什举形式,都寄托着人们
4、活劢组织组:在车上、赏花期间、主要是做饭完赛组织组:负责挃导各个小组的午餐的准备,最后负责从五个小组里推荐的里面选出“厨王”,厨
王春游费用全免,
组长:朱忠达 成员:严露
6、财务组:负责财务的报账及最后的费用的收取,做好最后的决算向全班报告
1、调研组:负责前期的选址、策划的撰写、实地考察、交通工具的联系和检验
组长:金雄 成员:吴开慧
2、安全保卫组:负责登记参加春游的人数,乘车前的人数的登记,集体活劢时同学的诶假的実批,安全知
识的培训不教育,午餐制作的人员分组
组长:徐杨超 成员:王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返回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6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返回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哪些装修工程需要办理许可证

哪些装修⼯程需要办理许可证哪些装修⼯程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建筑⼯程施⼯许可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根据《建筑⼯程施⼯许可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哪些装修⼯程需要办理许可证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哪些装修⼯程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建筑⼯程施⼯许可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程的施⼯,建设单位在开⼯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许可证。
⼯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积在300平⽅⽶以下的建筑⼯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许可证。
可以得知,装修⼯程是需要办理施⼯许可证的,不过⼯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积在300平⽅⽶以上的建筑⼯程才需要办理。
⼆、⼯业⼚房装修⼯程施⼯许可证办理材料装饰装修⼯程,申请⼈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程施⼯许可申请表》⼀式三份;(2)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装修时提交);(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合同备案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程提交);(6)建筑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安全监督备案⽤,核验后退回申请⼈);(7)项⽬建设资⾦落实证明原件;(8)法⼈委托书。
三、⼯业⼚房装修⼯程施⼯许可证办理条件(1)施⼯场地已基本具备施⼯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程⽤地批准⼿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1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收据(附加件)
人社局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注:1、上述文件原则要求打印,如暂时无法做到,手写不得涂改。
2、影印件要求提供单位加盖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后,在影印件上加盖名章。
3、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的要件,需经审核人员审核。
表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要件
序号
材料名称
出处
份数
备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表
企业在申报前,请先登录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网(),进入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注册后,将企业基本资料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后打印申报表连同以下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审批窗口。
省住建厅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7
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备案表
合同双方、备案部门
各1
原件(标准文本)
8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质量站或审批大厅
1
原件
9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安全站或审批大厅
1
原件
10
建设资金证明
银行等部门
1
原件
11
省外施工企业市场现场联动检查单
省住建厅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12
结案通知书、缴费收据(未批先建,有处罚的提供)
网上下载
2
原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外装修)
土地规划部门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3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内装修)
消防局
1
审核原件
留复印件
4
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和现场照片(同时提供扫描件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建设局
1
原件
5
已备案的中标(施工、监理)通知书或发包承包书
招标办
各1
原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