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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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行为规范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二、不准擅自否决申办项目;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四、不准将应在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五、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六、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七、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物;八、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九、不准在工作地点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聚堆聊天;十、不准带子女进入工作场所。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之一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两年内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得晋职晋级;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为规范前台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服务用语规范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时,要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并主动打招呼,要讲:“您好,请坐。

请问您有什么事”。

3.电话铃响时迅速接听,首先要讲:“您好,我是XX 服务前台”。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前台。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讲:“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理”。

8.本环节办完需到下一环节办理时,要讲:“下面的手续请到XX窗口办理”。

9.遇到服务对象不理解或情绪激动时,应讲:“请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对不起,您还缺少XX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等文明用语。

10.办理完毕后,要说:“请对我的工作作出评价,谢谢!” “再见”。

二、工作态度规范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做到“六个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受理咨询一样热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概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行为规范。

本文旨在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升其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

二、职业道德规范1. 忠诚诚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诚于职业职责,保持高度的诚信和廉洁自律。

2. 公正公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务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

3. 保守秘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用户信息。

4. 知识素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保持与时俱进的研究态度,提供准确、权威的政务咨询和服务。

5. 热情服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用户,主动解答疑问,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用户满意度。

6. 敬业精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解决用户问题,不推诿、不拖延。

7. 处事公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纠纷和投诉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公开地处理各类事项。

8. 自律自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自我。

三、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本着遵守职业道德的原则,将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和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事务的高效处理,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四、附则1.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细则。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以例为鉴,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传递正能量,以更高的标准和更好的服务,为推进政务服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做出积极贡献。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仪容仪表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有良好的修养与素养。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二、举止行为1、言行举止要与善、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

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起立迎接,站立送行。

3、有声服务。

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

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与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在服务对象前禁止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举动。

6、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7、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8、禁止在工作大厅内吸烟。

三、文明用语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晰、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便民中心(站)××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者挂止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者“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全面解释一下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四、禁止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或者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明白,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的窗口,是实行政府和民众互动的重要途径。

窗口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纽带,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民众的满意度。

为确保政府服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纪律1. 准时上岗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并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迟到、早退、旷工等不当行为会影响政府服务效率,应严加管控。

2. 保持岗位整洁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岗位整洁有序,摆放公文资料、门诊材料、耗材等物品应规范摆放,不得妨碍顾客办事,不得私占办公设备。

3. 以民为本在服务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以民主态度解决问题。

同时,工作人员也应该主动向群众宣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直接与间接服务材料和政策法规,规范工作,避免出现群众不满的情况。

二、工作态度1. 热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应当热情、真诚,注重解答顾客的问题、疑虑。

遇到困难和不满意的情况,应当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问题,避免让群众带着不满意离开。

2. 注意文明礼貌办事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使用不文明用语或受到其他客户的干扰,也要遵守礼仪,不得随意打闹、嬉笑或主导话题,要尽快服务下一位来访客户。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保证服务效率,避免拖延时间,不得打盹或者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避免客户等待过程中的失落、不安等情感,同时要注意自己在处理不同的业务时,时间的安排和优化。

三、工作责任1. 恪尽职守窗口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审核和出具证明的任务,确保办事群众能够及时地拿到需要的证明符合同等审核标准和办理规则,在工作中表现出尽职尽责的态度。

2. 保守秘密窗口工作人员处理业务时,要注意对顾客个人信息要保密,避免私自泄露有关顾客的个人信息、资料、隐私等而造成不良影响。

3. 错误修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果因自己的原因出现错误或者问题,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主动向领导反映并积极采取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XX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人员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岗位业务、办公自动化知识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

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为群众提供文明热情和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仪容整洁、佩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乱丢纸屑杂物,工作资料等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公共服务中心的卫生整洁,努力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和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意识,处处以工作为重、形象为重。

在工作中应相互尊重、团结互助,遇到问题多请示、多商量、多沟通,努力创造一种团结合作、
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六、工作人员特别是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基本准则》、《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XX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1. 前言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是政务服务中心的门面和窗口,直接面对来访群众,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形象和效率。

为了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前台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

2. 仪容仪表2.1 着装整洁:前台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服装风格合适,并保持服装的清洁程度。

2.2 卫生干净:前台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好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漱口,并保持干净整洁的仪容仪表。

2.3 不浓妆艳抹:前台工作人员的化妆品使用应当合适,不宜过多浓妆。

2.4 金饰限制:前台工作人员应当避免佩戴过多或过大的金饰,以确保整体形象的干净与规整。

3. 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3.1 主动问候: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在来访群众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主动向其问候,并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3.2 耐心倾听:前台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访群众的需求并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3.3 客户导引:前台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政务服务中心的楼层布局和服务地点,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提供准确的导引和引导。

3.4 提供指引材料: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向来访群众提供相关指引材料,例如政务服务中心手册、服务流程图等,以便群众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服务。

3.5 维护秩序:前台工作人员应当积极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的秩序,确保来访群众的安全和便利。

4. 语言文明4.1 文明用语:前台工作人员应当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与来访群众交流,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词语。

4.2 语音亲切:前台工作人员应当用亲切、和蔼的语调与来访群众交流,传递友好的沟通氛围。

4.3 易懂表达:前台工作人员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来访群众交流,避免使用行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技术词汇。

4.4 措辞准确:前台工作人员应当在与来访群众交流时,表达准确,并避免造成误解或混淆。

5. 职业操守5.1 保守秘密:前台工作人员应当严守保密义务,对来访群众提供的个人信息、隐私以及事务性问题保密。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指南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指南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指南1. 引言本指南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专业标准,提升公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公众事务时应秉持公正、高效和友好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运作顺畅。

2. 行为准则2.1 专业素养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素养:-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倾听和理解公众的需求,并能清晰、准确地向公众传递信息。

-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政务事务。

- 保持研究和更新知识的态度,及时了解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提供准确的服务。

2.2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秉持友好、热情和耐心的服务态度:- 对待每一位公众都应友好、礼貌和热情,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 接受公众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 遇到困难或不清楚的问题时,主动寻求帮助并提供解决方案。

2.3 保护公众隐私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护公众隐私的规定:- 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受非法获取或滥用。

-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公众的个人信息。

- 合理使用公众信息,仅限于提供政务服务所需。

2.4 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不收受公众的礼品、红包或其他利益。

- 不索取、谎称索取或违法收取费用。

- 不参与或参与非法活动。

- 不参与和传播任何有害、虚假或不实信息。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行为准则的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行为违规属实,将进行相应的惩戒和纪律处理。

- 违纪严重甚至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 总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指南旨在促进政务服务的协调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窗口工作人员应始终遵守本指南中规定的行为准则,为公众提供高效、规范和友好的服务。

通过这些规范,我们相信政务服务中心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以上为文档内容的草稿,具体的指南内容和语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组织行为规范。

自觉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服从管理。

第二条仪表仪容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佩证上岗,衣着整洁、朴素大方,有法定制服的必须着法定制服。

坐姿端正,站姿挺立,精神饱满,工作状态良好。

严禁穿背心、拖鞋、短裤、超短裙。

男同志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发型适宜整齐,饰物大方适当,符合职业特点,不浓妆艳抹,禁止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照镜子、化妆、补妆。

第三条服务行为规范。

服务态度: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用语,服务高效。

2、接受咨询时,应当耐心细致、解答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咨询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为其指引办事窗口所在位置或者协助其咨询;服务对象需要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提供或者告知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应当认真、仔细、耐心,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服务对象对政策理解有分歧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报告窗口负责人。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应当虚心听取。

5、服务对象来咨询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得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 1 -服务方式:1、接待服务对象要启用评价器,发起“四请”服务方式,即:“请坐”、“请喝一杯茶”、“请问办什么事”、“请您走好”。

2、有客来访,要微笑迎接,不得脸色冷酷,漫不精心,敷衍了事,做到“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

3、本应由工作人员内部协调办理的事项不能让服务对象来回跑。

4、接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带领和群众一样热情、生人和熟人一样和气、忙时和闲时一样耐心,受理与咨询一样周到,早来与晚来一样接待。

服务对象出现曲解,出言不逊时,禁止与其争吵,要保持冷静和克制,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及时与窗口卖力人和办理人员联系,妥善化解矛盾、消除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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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服务语言、仪容、行为规范
一、语言规范
1、与服务对象对话时应语言适宜、语调平和,陈述要条理清晰、
用语恰当,避免繁琐、绕口语言。

解释要有理有据,用语准确,避免“大概”、“可能”等不确定语言。

2、语言文雅、不讲粗话、脏话。

不讲易误会的玩笑话。

二、着装仪容规范
1、着装整洁、形象端正。

男性不得穿背心、休闲短裤,女性不得
穿吊带裙。

不得穿拖鞋上班。

2、头发应保持整洁,发型须得体大方。

男性不得蓄长发长须,不
得理光头、染异色;女性不得有怪异发型、发色。

3、装饰得体。

不得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指甲油,不
佩戴过多及过于耀眼的饰物。

三、行为举止规范
1、站姿端正,不摇头晃脑,不搂肩搭背。

2、坐姿文雅,不倾斜、不趴桌、不仰躺,不得将脚搁在桌、椅上。

3、行为文明,在工作时间不得修剪指甲、化妆、拖鞋。

不随地吐
痰、不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咳嗽不得脸朝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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