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仗队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礼仪队管理条例

礼仪队管理条例

外语系礼仪队管理条例
1、礼仪队每周必须在队长的领导下训练至少一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半小时。

2、每学期的所有成员出礼仪的次数不得低于总次数的二分之一。

3、每次出礼仪的都必须由(副)队长带队。

队长必须遵照文娱部的要求做好全部安排,并且保质保量的完成礼仪任务。

4、礼仪队员在活动期间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仪态,工作中自觉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5、礼仪队的任何决定需与文娱部文娱委员(部长)商议许可后才可以生效执行。

6、礼仪队服装由文娱部相关人员保管,须礼仪队队长同意才可取用,活动结束后要清洗服装后按时归还。

7、礼仪队各成员必须服从队长安排,具备良好的时间观念。

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队员要完成好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备注:1、队长负责主持全面的日常工作。

队长在任职期间具体负责礼仪队的日常管理以及带领礼仪队成员参加训练及活动。

组织监管本队队员,完成每次礼仪活动物品的使用及回收情况,统计并整理存放。

2、队长应真诚负责地给予解决或答复队员对队长的工作或培训方式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日。

天馆乡中心小学校国旗仪仗队制度

天馆乡中心小学校国旗仪仗队制度

天馆乡中心小学校国旗仪仗队制度国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祖国的尊严。

升降国旗制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的特色文化教育。

为培养我校师生国旗意识,增强爱国情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在学校党支部领导,校德育室和少先队的指导下设立校国旗仪仗队。

具体工作由少先队负责。

部门机构:队长由少先队任命,少先队对仪仗队任何成员拥有任免权,队长对成员拥有分配任务和撤职权,但撤职成员必须上报少先队通过。

升旗手和仪仗队员由队长统一安排!队长:1名队长要统一安排和分配仪仗队全面工作,做好成员思想工作,认真完成要传达上级交配任务!升旗手:2名负责每周的升旗工作,具体任务由队长安排。

仪仗队员:5名负责每周的升旗工作,具体任务由队长安排。

国旗队队员工作要求:1.国旗仪仗队队员必须是少先队员,是各中队委员会的干部。

2.每位队员必须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集体意识。

3.每周星期一早上早读前升旗时,国旗仪仗队队员必须依时提前到位,由队长分配相应的任务。

4.升降旗时应有旗手一名、护旗四名担任升降旗任务。

5.旗手和护旗执行升降旗任务时,每位队员应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

统一着校服或学校定制的礼仪服装。

整个仪式的始终,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每一个动作和内容。

6.升降国旗用旗要认真保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7.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升旗流程:准备升旗仪式开始前,全体师生面向国旗整齐列队。

列队时,学生应以班级为单位前矮后高纵向列队,班主任在学生队列后面横向列队,行政领导和科任教师在操场东侧单独纵向列队。

宣布仪式开始时,全体师生立正肃立。

出旗护旗手持旗(四名护旗手手牵国旗四角,在《歌唱祖国》的出旗曲伴奏下,齐步走向旗杆),全体师生目送国旗至旗杆下。

护旗手负责将国旗挂到升旗绳上,旗手检查无误后,准备升旗(管乐队或录音播放应同时做好准备)。

升旗升旗时应同时奏国歌。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提高学校的国旗护卫仪式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办法。

二、组建与选拔1. 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领导组织组建,队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选拔程序确定。

2.选拔程序包括初步筛选、面试、体能测试和道德素质评估等环节。

选拔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军事知识和纪律意识。

3.学校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公正、公平。

三、队伍管理1. 学校国旗护卫队应设立队长、副队长和各小队长,队员按照年级划分成若干小队。

2. 队长、副队长由学校领导任命,小队长由队员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 队员应服从队长、副队长和小队长的指挥,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学校领导应定期召开队员大会,对国旗护卫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并及时解决队员的问题和困难。

四、训练与演练1. 学校国旗护卫队应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提高队员的仪容仪表、礼仪规范和队列训练水平。

2. 训练内容包括军事基础知识、队列训练、礼仪规范、国旗护卫仪式等。

3.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教官或邀请军事专家进行指导,确保训练和演练的质量。

4. 学校领导应定期观摩和评估国旗护卫队的训练成果,并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仪式执行1. 学校国旗护卫队应按照学校领导的安排,参与学校的各类重要仪式和活动。

2. 在国旗护卫仪式中,队员应保持整齐的队列,严肃庄重地进行仪式,展示良好的军人形象。

3. 队员应熟悉国旗护卫仪式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仪式的顺利进行。

4.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提前与国旗护卫队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仪式的安全和成功。

六、纪律与奖惩1. 学校国旗护卫队队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旗护卫队的纪律和要求。

2. 队员违反纪律的,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与仪式等。

3. 队员表现突出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树立榜样。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规范进行,制定本规章管理办法。

二、组建与选拔1. 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领导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组建和管理。

2. 队员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察队员的品德、纪律、身体素质和表现等方面。

3. 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格和道德修养,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三、队员权利与义务1. 队员有权参预国旗升降仪式,并享有表演和锻炼的机会。

2. 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3. 队员应维护国旗护卫队的形象,不得从事任何伤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4. 队员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服从指挥,不得迟到早退。

四、队员管理1. 设立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负责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工作。

2. 定期组织队员进行训练,包括队列训练、礼仪训练和体能训练等。

3. 建立奖惩制度,对队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4. 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齐,不得穿着违反规定的服装。

五、国旗护卫队活动1. 国旗升降仪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队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2. 队员应保持庄重肃穆的仪态,不得浮现无关的动作和表情。

3. 队员应熟悉国旗升降仪式的流程和礼仪要求,确保仪式的规范和精确。

4. 在特殊节日和重要场合,国旗护卫队应积极参预相关活动,展示队伍的风貌。

六、奖励与评优1. 对在训练和国旗升降仪式中表现优秀的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设立优秀队员、优秀干部和优秀教官的评选,激励队员积极向上。

七、违纪处分1.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队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暂停参预活动等。

2. 对严重违纪的队员,可赋予除名处分,取销其队员身份。

八、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学校领导批准。

以上是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规范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组建、选拔、管理和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

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国旗护卫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纪律意识和执行力,确保国旗升降仪式的庄重和正式,特制定本《学校国旗护卫队规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国旗护卫队由学校校长指定队长,队长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队伍的日常工作。

2. 队伍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选拔和培训后入队。

3. 学校领导和教师应给予国旗护卫队必要的支持和关心,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三、队员要求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

2. 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和纪律观念。

3.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身体素质。

4. 具备一定的国旗知识和仪式礼仪知识,能够熟练进行国旗升降仪式。

四、队伍管理1. 队员应按时参加队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训练,不得擅自请假或旷课。

2. 队员应保持整齐的仪容仪表,着装整洁,佩戴队徽和校徽。

3. 队员应遵守队列纪律,保持队伍的整体形象,不得随意离队或乱动。

4. 队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队伍内部事务和训练内容。

5. 队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训练与考核1. 队伍应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和仪式礼仪训练,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和技能水平。

2. 队伍应定期进行考核,评选出表现优秀的队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3. 队员在训练和考核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教育。

六、国旗升降仪式1. 国旗升降仪式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仪式的庄重和正式。

2. 队员应熟悉国旗升降仪式的程序和要领,确保操作的准确和规范。

3. 队员应保持肃立姿势,目视国旗,庄重肃穆,不得有任何杂音和杂动。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队员,可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

2. 对于违纪行为严重的队员,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纪律教育。

3.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犯罪行为的队员,将按照学校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二小仪仗队管理制度

市二小仪仗队管理制度

廉江市二小仪仗队管理制度
仪仗队作为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建设,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力求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
一、训练教师填写好队员登记表,选出各小组的小队长,由各小组的小队长负责按时点名。

二、队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参加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擅自退出队伍。

三、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演奏,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四、队员在训练时必须严格遵守鼓号队的各项纪律,服从辅导老师的安排。

五、队员之间必须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友好相处。

六、队员要保管好自己使用的乐器,取乐器、还乐器时,要做到安静、有序,不
得损坏、丢失,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七、队员保管好分发下去的服装,按时交还,仪仗队服装一律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使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借出,如有破损丢失按价赔偿。

八、队员每周一务必穿仪仗队服装进行升旗仪式,服装要求整齐统一。

九、队员必须能熟练吹奏鼓号。

十、每个学期都将按鼓号队的编制比例评出优秀仪仗队队员。

廉江市第二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2012年5月31日。

国旗仪仗队章程

国旗仪仗队章程

国旗仪仗队章程
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国旗仪仗队的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按时升降国旗。

2、认真学习国旗法,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3、每周一升国旗仪式,队员必须全部参加。

4、国旗仪仗队干部,老队员要以身作则,起到榜样作用。

5、国旗仪仗队举行的各项活动队员必须准时积极参加,特殊原因除外,但需请假。

6、在平时的训练,队员必须以积极态度,严格要求,刻苦训练,高标准地完成训练任务。

7、国旗仪仗队成员要互相监督,互相团结,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8、队员随时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独到见解者,将予以采纳并表彰。

9、对违反规定的队员,将根据具体情节严肃处理。

希望国旗仪仗队每一位成员都要热情地工作,让我们国旗仪仗队这颗灿烂之星更加光彩夺目。

礼仪队管理条例(最终版)

礼仪队管理条例(最终版)

礼仪队管理条例(最终版)礼仪队管理条例第一章、基本制度第一条纪律要求:(一)在接到培训学习及礼仪服务通知后,礼仪队成员必须按时到场,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二)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负责人申请请假。

(三)队员在参加活动时,穿戴必须统一,活动完成后及时归还物品。

(四)礼仪队参加学校活动无论有偿或者无偿服务,队员有空时也必须参加,经学校安排,我们还会为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条队员纳新:(一)每年9月到11月为礼仪队队员考核、轮换、选拔时间。

(二)基本条件:女生,身高在1.63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综合素质高等。

(三)想要加入本队的同学,须经面试合格后方可成为队员。

第三条队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参加礼仪队有关会议,接受免费的教育和培训。

(二)对礼仪队提出意见、建议。

(三)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执行本队决议。

(四)严于律己,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代表大学生良好形象。

第四条细则(一)礼仪队每月召开1次例会,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

(二)新一批礼仪队成员组建好礼仪队后的第一个月为培训月,邀请专业老师队礼仪队成员进行彩妆,仪表,形体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时间为周三下午)。

(三)每次礼仪活动由礼仪队长进行记录考勤表状况,并总结经验。

(四)其它各项训练活动须按本队学期活动计划开展。

(会议请假仅限在通知后的12小时内)(五)举办女生节,邀请全体礼仪队成员参加。

第二章、奖惩制度第五条礼仪队每年将按一定比例颁发聘书。

评比标准参照礼仪队考勤表及其表现情况。

对工作积极、努力并且出勤率达到25%的礼仪小姐,任期满一年即可颁发聘书。

第六条工作中,凡迟到3次者即视为1次旷缺;凡擅自换岗、离岗并造成工作失误者,视为1次旷缺。

旷缺达2次者应退出礼仪队;凡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经女生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取消该队员资格。

第三章、物品借用条例第七条礼仪队资料、物品由内部主要人员(朱梦琦及其干事)统一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仪仗队管理条例第一章内务卫生标准一、寝室要做到“四无、四净、一新鲜”。

即无积尘、无痰迹、无垃圾、无蜘蛛网;地面干净、墙壁干净、门窗干净、桌凳干净;室内空气新鲜。

二、寝室内务要做到“五统一”,即被子大衣毛毯叠法统一、被子枕头放置统一、蚊帐挂置统一、警服警帽挂置统一、室内物品放置统一。

第二章队列标准第一节立正、稍息、跨立一、立正立正是警察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警察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奏国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自行立正。

1.动作要领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脚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2.动作要求①三挺。

“三挺”即挺颈——颈有稍向上挺的感觉;挺胸——两肩稍向后张,胸自然挺出;两膝向后、向上用力,使两腿挺直。

②两收。

“两收”即下颌微收,小腹微收。

腰部有向上挺的感觉。

③两平。

“两平”即肩平,两肩自然下垂,两肩不能紧张;两眼向前平视。

二、稍息1.动作要领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2.动作要求①移:移重心——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②提:左脚跟稍提起。

③伸:脚掌轻轻擦地,迅速伸出。

三、跨立跨立主要用于警体操和执勤等场合。

可以与立正互换。

1.动作要领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2.动作要求①上体要保持立正姿势,跨脚(收脚)时身体重心平稳移动,动作稳健、大方。

②掌握跨脚动作。

左脚跨要速度快、位置准。

左脚跨出时,要用大腿力量,并保持好左脚30度的形状,平行向左迅速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脚尖和两脚跟各在一平行线上。

③掌握背手动作。

两手背后要速度快、位置准。

在左脚跨出的同时,两手要迅速后背,左手握右手腕;同时注意控制两臂自然弯曲的程度,使两手握好后的左手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

第二节停止间转法停止间转法是停止间变换方向的方法,主要分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

需要时也可半面向右(左)转。

1.动作要领口令:向右(左)——转。

向后——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

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向后转,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2.动作要求①夹裆:裆部适当用力夹紧。

②挺腿:在转体和靠腿时两腿要挺直。

③两快一正:转体要快,靠腿时要快,转体的方向要正。

第三节坐下、蹲下、起立一、坐下1.动作要领口令: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2.动作要求两脚外侧着地支撑身体,上体稍向后倾,坐下时,上体微前倾,并保持正直。

二、蹲下1.动作要领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前脚掌着地,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腿分开约60度。

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蹲下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2.动作要求右脚后退半步,不要过大过小,后退半步时,不要曲腿,蹲下迅速,上体保持正直,不低头,两眼平视前方。

三、起立1.动作要领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势。

2.动作要求蹲下起立时,用左脚全脚掌和右脚前脚掌蹬地的力量,迅速起立。

第四节脱帽、戴帽一、脱帽口令:脱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取捷径置于左小臂,帽徽向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右手放下。

2.动作要求①脱帽时,上体要保持良好的警姿。

②脱帽时,两手迅速抬起,捏住帽檐两侧,取捷径置于左小臂上,稍稳后右手放下。

二、戴帽1.动作要领口令:戴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

2.动作要求上体要保持良好的警姿。

戴帽时,右手取捷径捏住帽檐右侧,稍稳后,两手将帽取捷径推至头上方,向下将帽戴正,稍稳后两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第五节行进与立定一、行进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

1.齐步。

齐步是警察行进的常用步法。

1)动作要领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

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2)动作要求行进时走直线,身体要稳,摆臂自然用力,靠在一线,不要走“八字步”。

“身体稳”即在行进中不晃、不扭,保持上体直立,身体平稳。

摆臂自然用力,肩关节放松,两手臂用力,向前摆手的高度不得超过第五衣扣,前后摆臂自然用力。

2.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他礼节性场合。

1)动作要领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前方踢出(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约7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所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处,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

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2)动作要求①踢:踢腿时稍提胯,小腿带动大腿迅速向正前方踢出。

②绷:绷膝盖,压脚腕,使脚绷直。

③摆:摆臂,向前摆过身体一侧垂直线时,迅速向前、向左(右),向上用力曲臂;向后摆时,向下、向左(右),向正后摆,紧贴衣裤,摆到自然摆不动为止。

1.动作要领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和正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

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2.动作要求靠脚准确有力,即立定时左脚向前大半步,脚尖稍向外,右脚靠左脚时,稍停再靠,脚跟应并齐且有力,同时放臂,成立正姿势。

第六节步法变换、行进间转法一、步法变换1.动作要领①齐步、正步互换。

口令:正步——走、齐步——走。

要领: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②齐步、跑步互换。

口令:跑步——走、齐步——走。

要领: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③齐步、踏步互换。

口令:踏步、前进。

要领:齐步换踏步,听到口令,即换踏步。

踏步换齐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行进。

④跑步、踏步互换。

口令:踏步、前进。

要领:跑步换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踏步。

踏步换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跑步行进。

2.动作要求①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②臂、腿结合要协凋。

③步法变换要自然。

二、行进间转法1.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1)动作要领口令:向右(左)转——走。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半面向右(左)转走,按照向右(左)转走的要领转45度。

2)动作要求①转动时,保持行进时的节奏,两臂自然摆动,不得外张;两腿自然挺直,上体保持正直。

②行进间转法要求做到三快(转体快、出脚快、摆臂快),两准(向前摆臂的位置准、转体角度和出脚方向准),一稳(向前半步后稍稳再转体摆臂)。

③掌握身体重心,向右(左)转走时,左(右)脚向前半步后,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

④掌握转体、出脚、摆臂的协调动作。

向右(左)转走和半面向右(左)转走时,转体、出脚、摆臂要同时进行。

2.齐步、跑步向后转。

1)动作要领口令:向后转——走。

要领: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2)动作要求除了与上述相同外,向后转走时,同时臂随之摆动。

第三章请假手续一、请假一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负责教官请假,教官签字同意后并上交方能生效。

归队后必须立即销假。

二、请假一日以上、三日以内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仪仗队主教官请假,主教官签字同意后并上交方能生效。

归队后必须立即销假。

三、请假三日以上的,则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仪仗队指导老师请假,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并上交方能生效。

归队后必须立即销假。

四、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写请假条请假,可电话请假,此种请假方式须经教官或指导老师同意,并且事后补写请假条向教官或指导老师解释清楚具体情况,否则为无效请假。

第四章伤病除伤病队员外训练时间均需参加训练,因伤病不能坚持训练的,须凭学院卫生所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经确认批准无法继续训练的,按要求办理手续。

第五章冲突事件一、不服从教官的训练,擅自脱离训练。

向其下发违纪通知单,情节严重者记学生处通报批评一次。

由仪仗队主教官进行干预。

二、与教官发生言语上的冲突,记学生处通报批评一次。

冲突事件由仪仗队主教官或仪仗队指导老师进行干预。

三、与教官发生肢体上的冲突,由仪仗队主教官或仪仗队指导老师进行干预,记学生处通报批评一次,并进行退队处理,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第六章退队手续一、因伤病原因无法坚持仪仗队训练,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诊断证明,再进行退队处理。

二、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进行仪仗队训练的,向仪仗队指导老师说明情况,由指导老师进行处理决定。

若同意其退队,则进行退队处理。

并记学生处通报批评一次。

三、因其他训练工作原因无法继续进行仪仗队训练的,向仪仗队指导老师说明情况,由指导老师进行处理决定。

若同意其退队,则进行退队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进行仪仗队训练的,向仪仗队指导老师说明情况,由指导老师进行处理决定。

若同意其退队,则进行退队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