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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每题l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不适用代理的是( )。

A.演出行为B.民事诉讼C.申请专利D.商标注册正确答案:A2.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十万元。

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十五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正确答案:A3.甲从乙家中偷出一部新手机,以不喜欢该式样为由,按商店标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后来甲因另案被捕,交代了此事。

乙得知,就要求丙限期返还。

依照法律,本案中( )。

A.丙应将手机返还给乙,所付的价款由甲退还B.丙不必将手机还给乙,乙的损失由甲赔偿C.丙应将手机还给乙,所付的价款由乙支付,再由乙向甲追偿D.丙应将手机返还给甲,甲将价款返还丙,甲再将手机返还乙正确答案:B4.下列( )不是要约消灭的原因。

A.要约有效期限已过B.受要约人拒绝要约C.要约人撤销要约D.受要约人死亡正确答案:D5.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2年B.3年C.4年D.5年正确答案:A6.下列选项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A.司法判决文书B.地图作品C.时事新闻D.乘法口诀表正确答案:B7.以汇票、本票、支票、债权、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合同的,质押合同自( )起生效。

A.双方签字之日B.进行权利登记之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D.主管机关批准之日正确答案:C8.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B.依法被杳封、扣押、监管的财产C.土地所有权D.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正确答案:A9.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讲义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讲义

第三节特殊侵权责任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高度危险责任 六、喂养动物损害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
第四节侵权责任旳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 二、侵权损害补偿 三、侵权责任旳抗辩事由
第七章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旳概念与种类 二、企业法旳概念
第二节企业旳设置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设置 二、股份有限企业旳设置
第三节企业股东旳股东权 一、股东权旳含义 二、股东权旳分类 三、股东权旳内容 四、股东权旳规范行使
第四节企业旳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组织机构 二、国有独资企业旳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企业旳组织机构 四、上市企业组织机构旳尤其要求
第六节协议旳终止 一、协议终止旳概念 二、协议终止旳原因
第七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旳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责任旳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旳形式 四、违约责任旳免责条件
第五章 协议法分则 第一节买卖协议 第二节借款协议 第三节租赁协议 第四节融资租赁协议
第五节承揽协议 第六节建设工程协议 第七节货品运送协议 第八节技术协议 第九节委托协议
第三节协议旳效力 一、协议效力旳概念 二、协议旳生效 三、无效协议 四、可撤消协议 五、效力待定协议
第四节协议旳推行 一、协议推行旳概念 二、协议推行旳原则 三、协议推行旳规则 四、协议推行中旳抗辩权 五、协议旳保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五节协议旳变更和转让 一、协议旳变更 二、协议旳转让
第五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旳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与股票 二、股份旳发行 三、股份旳转让
第六节企业债券 一、企业债券旳概念与特征 二、企业债券旳发行条件 三、企业债券旳发行程序 四、可转换企业债券旳发行 五、企业债券旳转让

合同法定金法律规定(3篇)

合同法定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合同法定金,又称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在我国《合同法》中,合同法定金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

本文将对合同法定金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法定金的定义合同法定金是指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责任形式。

合同法定金具有以下特点:1. 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定金的主要目的是惩罚违约方,使其承担违约责任。

2. 具有补偿性:合同法定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3. 具有约定性:合同法定金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

4. 具有法定性:合同法定金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三、合同法定金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违约金数额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损失程度、当事人过错等因素确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担保方式,在我国的民商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买方支付给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定金的法律规定不仅关系到交易的顺利进行,也涉及到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定金的概念、法律规定、定金罚则、定金合同的解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定金的概念1. 定义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买方支付给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证明合同成立、预定交易标的物等作用。

2. 特征(1)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2)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3)具有预定交易标的物的功能;(4)具有非返还性;(5)具有不可分割性。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成立。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定金罚则1. 定金罚则的概念定金罚则是指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另一方可以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请求违约方返还定金或支付定金的双倍。

2. 定金罚则的内容(1)违约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返还定金;(2)违约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支付定金的双倍;(3)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定金合同已经成立,且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

五、定金合同的解除1. 定金合同解除的概念定金合同解除是指定金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考点: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第八章+企业国有资产法

考点: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第八章+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原则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二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义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定金明确约定的法律规定(3篇)

定金明确约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和赔偿违约损失的作用。

在我国《民法典》中,对定金的约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定金的定义、性质、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定金的定义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交付时间、定金退还条件等。

三、定金的性质1.担保性质: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定金,以弥补其损失。

2.预付款性质:定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即定金支付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3.违约赔偿性质: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定金可以作为违约赔偿的一部分。

四、定金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定金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支付期限。

定金支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支付定金的,视为放弃定金权。

”4.《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解除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5.《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

”6.《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方有权请求返还定金,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分钟学会定金、订金、押金、保障金、违约金docx

三分钟学会“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一、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合同)范本 完整版doc

定金合同范本完整版doc一、合同背景本定金合同(简称“合同”)由甲方(简称“买方”)和乙方(简称“卖方”)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的权益和义务。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

二、合同内容1. 交易项目买方将购买商品或服务(简称“交易项目”):(在此列出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2. 交易金额和定金2.1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为(在此填写交易金额)。

2.2 定金:买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在此填写定金金额)作为对交易的诚意表示,并作为支付交易金额的一部分。

定金将在交易完成时与尾款结算。

3. 交付时间和方式3.1 交付时间:交付时间为(在此填写交付时间)。

3.2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为(在此填写交付方式)。

4. 交易条件4.1 质量标准:交易项目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双方在购买时约定的品质要求。

4.2 责任限制: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交易或延期交付,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互不承担责任。

4.3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4.4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5. 合同有效期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同有效期为(在此填写有效期天数),超过有效期后,合同自动失效。

6. 其他条款(在此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条款)三、合同解除1.合同的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2.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3.合同解除后,双方应退还对方已支付的定金或尾款,并承担通过合理方式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涉及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定金


二、定金的种类
定金作为一种古老的担保方式,在各国法上都有普遍 规定,但是对其具体性质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
定金的种类
立约 定金
成约 定金
证约 定金
解约 定金
违约 定金
在合同 订立前 交付, 目的在 于保证 正式订 立合同 的定金。
以其 交付 作为 主合 同成 立要 件的 定金
以交付 事实作 为当事 人之间 存在合 同关系 之证明 的定金。
以承受 定金罚 则作为 保留合 同解除 权代价 的定金
当事人 违反合 同时应 承受罚 则制裁 的定金。
1.立约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 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 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 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 同关系之证明的定金。在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 下,只要一方收取了另一方的定金,即可证明他们之间的 合同已经成立。 《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 对证约定金作出规定,但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 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成立的证据。
4.解约定金。是指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 除权代价的定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117条规定:“定 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 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 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节 定金的成立与定金罚则的适用
主要内容:
一、定金的成立 二、定金罚则的适用
一、定金的成立
我国《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 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根据这一规定, 定金担保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要件。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模拟冲刺试题(5)-中大网校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模拟冲刺试题(5)总分:140分及格:84分考试时间:12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哪些货物时,增值税税率为17%()。

(2)下列物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的是()。

(3)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4)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的免责事由包括()。

(5)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6)下列中哪种情形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7)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物件损害责任规定的归责原则是()。

(8)张三与李四之间有一个委托合同,则张三在从事委托行为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9)甲盗得乙的汽车,在开车过程中撞伤了行人丙。

则丙可以向()要求赔偿。

(10)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变更、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1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适用哪种归责原则?()。

(1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13)贾某、林某和薛某打算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开始了筹备工作。

筹备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14)甲(九岁)上小学三年级。

一天课间休息时被叔叔乙偷偷带出学校,途中遇见了丙(七岁),乙忽然想起丙曾经欺负过自己的小女儿,于是就让甲上前去教训丙。

丙被甲打伤,花去医疗费2000元。

该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15)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事由的是:()。

(16)根据签发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

(17)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1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9)小王和小李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出资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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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辅导: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一方于合同履行前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定金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1)定金担保只产生债权而不产生物权。

(2)定金具有从属性。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互为担保。

(4)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可以是金钱或其替代物。

(5)定金担保属于约定担保,它只能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

2.定金的分类
(1)订约(立约)定金。

(2)成约定金。

此种定金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虽未交付,但主合同已履行或已履行主要部分的,主合同照样成立(生效);二是唯成约定金的交付与主合同成立有关系,其他定金的交付与主合同成立与否并无关系,所以不要将定金合同的实践性与成约定金交付对主合同成立的影响混为一谈。

(3)解约定金。

(4)违约定金。

(5)证约定金。

二、定金的设立及其效力
1.定金合同的特征
(1)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

(2)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3)定金合同的标的主要是金钱,且数额不得超过法定比例。

2.定金的效力
(1)证约效力,即证明主合同关系的存在。

(2)预先给付的效力。

(3)担保的效力。

(4)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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