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意见.doc
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关于促进就业的意见建议一、加强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小额贷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是加强创业指导。
首先,转变劳动者的观念,让他们迅速改变只有外出务工才是唯一出路的认识,正确了解外出打工和在家创业之间的关系,鼓励他们在家乡创业。
其次,建立创业动态信息档案。
我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通过开展对辖区的走访调查,从中筛选创业贷款的优良客户予以支持,为创业就业提供强大资金后盾。
第三,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各类创业培训,从而为创业打下基础。
三是及时为他们提供创业信息和市场信息。
通过发放传单、上门讲解和提供咨询等方式,提供信息,使他们有更多的创业选择。
二是加强创业服务,加大信贷支持。
实施“贷款门槛降低,利率贴息,手续从简,投放从快”四个优惠,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建立“集中核定、一次审批、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审批机制,开通“绿色通道”。
强化贷后指导工作。
及时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创业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使他们的创业之路越走越宽。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
在大力支持创业的基本上,积极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优惠,争取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
三、整合培训资源,开展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的培训。
为了整合资源,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按照以“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带培训”的思路,整合培训资源,建立“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
目前,全市批准认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43个。
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督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实地督查,严格执行补贴规定。
三、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保企业、保就业中的作用。
以破解工业园区企业参保难为突破口,加大农民工参保力度,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
加强调查、监测工作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动向,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群众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建议

群众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建议群众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建议:1. 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大力度,提供更多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发展农村产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2. 加强就业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
3. 优化就业环境: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严厉打击拖欠工资和虐待农民工的行为。
同时,改善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4. 支持创业:提供创业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同时,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提供创业指导,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5. 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农民工通过互联网平台寻找工作机会,拓宽就业渠道。
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防止农民工在网络就业中遭受欺诈和不公平待遇。
6. 增加就业信息透明度: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帮助农民工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机会。
7. 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投入,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8.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的交通、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便利性和可行性。
9.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
10.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他们的就业意识和职业素养,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
这些建议旨在帮助农民工更好地就业创业,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和机会,让他们在城乡发展中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建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农民工就业创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现状,探讨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以及提供就业创业支持的相关措施,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农民工就业创业问题既涉及到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关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社会保障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农民工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常常面临着诸多困难。
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农民工普遍缺乏职业技能和培训,限制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农民工工作环境普遍较为艰苦,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缺乏合理的社会保障,使得他们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此外,由于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往往与家人分离,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和心理关爱。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应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工的就业创业环境。
首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工作环境。
其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加大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支持,提供更多的心理关爱和帮助,使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展望未来,农民工就业创业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和扶持政策。
同时,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也可以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和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农民工的就业创业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他们的权益和尊严将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实现。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将对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问题进行概述,介绍农民工在就业创业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并提出撰写本文的目的。
(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e74c7f8ba0d4a7302763aaf.png)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
国办发〔2015〕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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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供市场分析、管理辅导等深度服务,帮助 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管 理、开拓市场。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拓展,推动输出地形 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十三)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 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 励大型科研院所建立开 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 等各类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 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结合 其自身发展壮大需要, 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 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鼓励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加速向输出地扩展、 复制,不断输出新的创业理念,集聚创业活力,帮助返乡农民工等人员 解决创业难题。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 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 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 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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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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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 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 业保险费率政策。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 严格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 知》(国发〔2015〕25 号)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 地并落实到位。
(六)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
统筹发展县域经济,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 和块状经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创业基础好、创 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 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 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 业空间。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大 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 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民工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洛政办[2017]21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6【实施日期】2017.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兼顾、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优化农民结构与提高整体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保障,实施精准扶贫,全面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能创业、创成业,创新农业经营、促进产业融合,加大农村投入、提高生产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6万人,带动就业60万人左右,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争创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创建6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3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8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为巩固提升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培育发展新动力,为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二、建立多层次、多样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22•【字号】邯政办字〔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6〕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新时期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农民工社会保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努力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群体落户城镇。
二、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一)加强就业服务,稳定扩大农民工就业。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全面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限制性措施,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服务范围辐射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需求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就业实名制,对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二)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等各类培训机构,将农民工纳入职业培训体系。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解读
2021.1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解读徐蓉蓉(榆林学院,陕西 榆林 719000)摘 要:今年我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经济较为低迷,这也导致农民工在就业创业上遇到了困难,为了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率,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部针对目前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具体情况,颁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
关键词:农业农村部;农民;就业创业1 主要意义在《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发展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农民工的就业率,增加农民工的创业机会,不但可以增加农民工的经济收入,而且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是关乎我国就业的稳定,也是振兴乡村战略部署的重要工作内容。
基于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就业趋势为导向,政府积极参与促进,颁发利好政策,鼓励农民工参与就业创业,维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形势的稳定,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农民工。
2 具体要求《意见》中也写明了目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地政府要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的政策要求,列入日常工作范围里,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加大财政的扶持力度,合理利用各类资源,维持农民工稳定就业,提升农民工创业的可能性,增加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保障农民工的基础生活需求。
3 政策措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四个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增加农民工外出就业的途径,加大对各行业的扶持力度,优先建设能带动就业的工程,支持灵活就业,平等对待农民工和城镇户籍居民,给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鼓励农民工从事新兴的行业。
稳定我国目前现阶段原有的就业岗位,颁发利于农民工发展的援企稳岗政策,如减免企业税收,降低税费,提高失业保险费,全方面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现有的就业岗位,确保农民工有工可打。
积极引导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建议企业少裁员,甚至是保持不裁员,保障人员的稳定,避免出现流通过大的现象。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3篇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精选3篇(一)1. 政府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可以建立专门的资金支持机制,提供贷款、补贴、奖励等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帮助他们在家乡开展业务。
2. 建立培训机制,为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和竞争力。
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供水、电力等基本条件,提升农村生活质量,为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4. 积极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的机会。
5.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与当地农民合作,共同发展种植、养殖、农业旅游等农业产业项目,共享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6. 注重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农民工等人员通过科技创新、信息化手段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7. 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创新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市场咨询等服务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困难和问题。
8. 建立返乡创业人员的交流和合作平台,鼓励他们之间相互学习、合作,形成创业互助网络,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发展。
总之,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并建立完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精选3篇(二)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和其他返乡人员表达了回乡创业的愿望。
为了支持他们在家乡开展创业活动,可以采取以下实施方案:1. 政府扶持政策: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包括贷款、补贴、税收优惠等,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这些政策可以针对返乡人员提供特殊的优惠,以鼓励他们创业回乡。
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为返乡人员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
2. 建立创业基地和孵化器:政府可以投资建设创业基地和孵化器,提供办公场所和设施,同时提供创业导师和专业服务支持。
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与引导
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与引导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为了支持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这些政策支持与引导。
一、政府财政支持政府财政支持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重要保障。
首先,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资金支持项目,用于扶持农民工创业。
这些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
其次,政府还通过发放补贴和奖励,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这些财政支持措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财务压力,提高了他们的创业热情。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与乡村产业发展密切相关。
为了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政府积极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例如,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投资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
此外,政府还推动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农民工参与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等领域的创业。
三、开放农村市场为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府提出了“开放农村市场”的口号。
这一政策措施旨在扩大农村市场的规模和内需,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
具体来说,政府鼓励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宣传推广,使农民工能够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实现全面脱贫。
四、提供创业培训机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要面对的问题众多,而创业培训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为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府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开设了一系列的创业培训课程。
这些课程包括创业教育、管理培训、财务知识等内容,帮助农民工全面提升创业能力。
五、建立创业指导机构农民工在返乡创业就业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问题和困难。
为了引导他们顺利创业,政府建立了创业指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创业指导机构通过开展创业沙龙、经验分享等形式,帮助农民工了解创业市场,把握创业机会,并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解决创业中的问题。
六、降低创业门槛为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府出台了降低创业门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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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意见
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意见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加深,沿海地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境,导致上杭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人数增加,加大了上杭就业再就业压力。
为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闽西上杭县劳动保障局结合上杭实际,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是以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领导、劳动保障主办、社会各方配合、返乡民工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实行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服务,努力提高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任务是XX年全县依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SYB)”项目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使受训返乡农民工熟练掌握一项以上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完成返乡农民工引导性培训3000人,通过印发资料、咨询服务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提高返乡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00人,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通过培训,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
为完成上述任务,该县劳动保障局提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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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返乡农民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充分调动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积极性,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乡镇返乡农民工数量,摸清每一位返乡农民工的家庭情况、技能特长、培训意愿、择业要求等,特别是去年返乡、目前仍未重新就业、且希望在本县转移就业的人员,填写返乡农民工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农民工返乡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乡镇返乡农民工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
二是加强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
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
各定点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返乡农民工培训,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返乡农民工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按照培训项目内容、培训工种、培训时间、难易程度等情况给予200-300元/人的补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再给予200元/人的补助。
三是落实职业介绍补助政策。
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积极推介返乡农民工在县内企
业就业,凡是向县内企业推荐返乡农民工就业成功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50元/人的补助。
四是开辟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绿色通道。
在县就业中心和工业园区就业服务大厅建立专门为返乡农民工服务的窗口,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求职登记、推介就业、政策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每月向乡镇和每周五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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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上杭新闻》时间公布县内企业用工动态信息,为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五是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围绕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
实施创业计划,推行创业培训与落实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所有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创业培训费全免,凡是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返乡农民工实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合法经营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定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
六是符合条件可领失业保险金。
凡在本省异地就业返乡的农民工返乡前已参加当地失业保险并已缴费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然后按规定到县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七是及时帮助返乡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凡在本省异地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已在当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已在本县企业重新就业的,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应及时为其办理接续手续,尚未重新就业的,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帮助其办理接续手续,返乡农民工回乡务农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入农村养老保险,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帮助其办理接续手续。
八是自愿选择参加医疗保险。
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已在当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已在本县企业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帮助其办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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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手续,已在外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的,在转回医疗保险关系时,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外地的参保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九是保企业、稳岗位、促就业。
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县内企业培训、选拔、推荐、输送劳动力,优化用工环境,上门宣传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劳企矛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挖掘企业安置潜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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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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