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我省地方金融机构“五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23•【字号】鲁政办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23日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精神,加快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根基,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年均增长6%左右,报废机动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50万辆,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3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百政办发〔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5日百色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百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稳增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出发点,以“五个金融”为着力点,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普惠性,探索适合百色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科创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化数字金融体系,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百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一市一区”提供高质量金融供给。
二、主要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创建,聚焦壮大“五大振兴”、打造“四大主导产业”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探索以发展“五个金融”作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现路径,力争实现绿色信贷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逐年提升,建成具有适应性、持续性、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将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打造成信贷领域长板新优势,加快推动百色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基本形成与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相匹配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4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4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5日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金融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
为支持贫困地区将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重要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打通金融资源进入扶贫领域的通道,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加大力度、突出精准、强化落实、协同推进”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精准对接贫困户助力脱贫(一)实现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
用足国家金融扶贫信贷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实现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
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市、区〕)政府负责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等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相关工作。
农村信用社等银行机构对有创业就业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还款来源、信用良好的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需求予以满足;对不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负责引导贫困户与适合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市场经营主体以“带资入社”“带资入企”等灵活方式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农村信用社等银行机构向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确保贫困户增加收益,保证扶贫小额信贷“贷得出、用得上、有效益、收得回”。
农村信用社负有与贫困户对接率达到100%的兜底责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关于实施金融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的意见【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2]6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9.14【实施日期】2012.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制定的《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9月14日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的意见(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进我省县域经济更快速度、更大规模、更好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决定组织全省金融机构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即:“扶持一批金融机构、培植一批市场主体、推广一套融资模式、开展一次收费清理、建立一种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为确保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五个一工程”的主要目标--扶持组建一批县域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
努力实现三年内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在县域一级全覆盖,解决在“空白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促进县域非法人银行机构向县以下地区下沉网点、业务,逐步建立各有定位、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在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市场信用主体,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优质信贷服务。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落实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落实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5•【字号】贺政办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落实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贺州市落实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5日贺州市落实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全面做好信贷稳增长工作,助推贺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设置专岗专职等,在信贷规模、审批通道、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重点支持和保障绿色金融发展。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在贺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资本实力的投资者组建新的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
鼓励通过新设或改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发展绿色项目、绿色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市财政局(金融办),贺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强化林权、农村两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两权抵(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碳汇收益权、用能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发纯信用的绿色信贷产品,满足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新市民等特殊群体的绿色融资需求。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1•【字号】武政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武威市贯彻落实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意见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市场主体发展,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甘政办发〔2022〕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继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衔接已有各项金融助企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实施金融供给扩大工程、产业金融发展工程、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和融资渠道拓宽工程金融“四大工程”,用足金融政策,用活金融工具,创优金融环境,努力实现全年贷款增长达到9%目标任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支持,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措施1.加大信贷投放。
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百日攻坚行动,力争一季度增速达到8%,实现“开门红”。
进一步深耕存量客户,满足新增有效信贷需求,调整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广泛挖掘增量客户资源。
存贷比低于8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年度信贷计划,加强融资服务对接,大幅提升信贷投放规模,着力破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和市场主体贷款“两难”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6•【字号】湘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6日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明确项目范围(一)纳入本办法管理的市州、县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国有投融资公司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上述第2、3种情形所称国有投融资公司,是指纳入名录管理的市州、县市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投融资企业,名录由市州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对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国有投融资公司进行全面梳理,其中,融资平台公司名录报省财政厅汇总备案,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国有投融资企业名录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备案。
严禁为规避项目审批监管而新成立融资平台公司等来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二、规范决策程序(二)政府性投资项目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前,必须由同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和风险评估论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浙政办发〔2016〕137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城市信用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农信联社制定的《浙江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4日浙江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省农信联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巩固和深化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成果,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战略部署,传承发展浙江农信普惠金融理念、精神和文化,以更高一层、更广一点、更快一步,发挥先行、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总要求,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深耕农村、实体和数字金融三个领域,突出智慧、绿色、精准、共享四个目标,构建农村渠道、服务、产品、生态和平台五个体系,更加突出“农”字特色,更加精准聚焦“三农”和小微企业,更加注重县域及以下金融服务渗透,全面提高农村普惠金融质量,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具有浙江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普惠金融主导者。
二、深耕三个领域(一)农村领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我省地方金融机构“五个全覆
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06
【摘要】<正>黔府办函[2016]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我省地方金融机构"五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4页(P52-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南昌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J], ;
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35号) [J],
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J],
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