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管理制度

经销管理制度经销管理制度是指经销商与供应商之间建立的一套规范合作关系的制度,旨在确保经销商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销售和服务,同时保障供应商的利益。
下面是一份700字的经销管理制度示范:一、经销商的基本要求1.经销商应具备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合法的企业身份,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经销授权书。
2.经销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行为规范,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3.经销商应具备足够的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推广和销售供应商的产品。
二、产品销售管理1.经销商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不得私自调整供应商设定的销售价格。
2.经销商应按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目录和销售政策进行销售,不得私自添加或删除产品。
3.经销商应及时报告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给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够了解市场需求和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三、市场推广管理1.经销商应积极参与供应商组织的市场推广活动,如展览会、宣传推广等,并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推广工作。
2.经销商应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陈列和展示,在陈列宣传物料的布局和设计上保持一致性。
3.经销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按照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情况进行市场推广。
四、售后服务管理1.经销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等服务。
2.经销商应确保售后服务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服务态度,积极解决用户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
3.经销商应及时向供应商报告用户的产品反馈和售后服务情况,以便供应商进行产品改进和服务优化。
五、违约责任1.如果经销商存在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供应商有权要求经销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作关系等。
2.经销商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六、管理制度的解释和修改1.供应商有权对本经销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向经销商通知。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其合作的各类经销商。
第三条经销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保证经销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与经销商关系应当建立在全面了解、互相信任、互利共赢的基础上。
第二章经销商的选择和退出第五条公司择优选择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资信度高的经销商作为合作对象。
第六条经销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作申请,公司应当依据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经销商。
第七条经销商退出合作的程序应当经过公司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注销。
第八条公司经销商合作前,应当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经销商的义务第九条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履行销售任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积极开发市场,提高销售额。
第十一条经销商须按期缴纳合作保证金、年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经销商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推广活动,提升服务和销售能力。
第十三条经销商应当定期报告市场信息、产品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其他经销情况。
第十四条经销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竞争对手。
第十五条经销商应当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保证产品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经销商有权采取警告、罚款、降级、停止合作等措施。
第四章公司的义务第十七条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应当提供合理的市场支持和营销活动支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向经销商提供专业的产品知识、销售策略和技术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经销商提交的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情况给予及时反馈和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经销商的培训和售后服务,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注重经销商的合作态度和业绩情况,对表现优异的经销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经销商管理办法

企业经销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经销商的管理,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销售渠道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经销商是指经企业授权,在特定区域内从事企业产品销售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企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经销商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经销商的准入与退出第四条企业应制定经销商准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的经营规模、信誉状况、销售能力等方面。
第五条经销商申请成为企业经销商时,应向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第六条企业对经销商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经销商在合同期内有严重违约行为,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合作的,企业有权终止合同,取消经销商资格。
第三章经销商的管理与支持第八条企业应制定经销商管理办法,对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经销商进行培训,提升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经销商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支持、促销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经销商评估制度,定期对经销商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优秀经销商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经销商给予指导和整改。
第四章经销商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经销商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企业产品的销售权和售后服务权。
第十三条经销商应按照企业的要求,维护企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经销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按时足额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经销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第十六条经销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有权要求其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这里作者为大家分享了4篇经销商管理制度,希望在经销商管理制度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一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者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
在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级批发商、终端零售商超与用户。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1、企业代理商与公司是委托销售合作关系,代理商负责推广推销公司产品,从中获取利润。
2、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大小同时委托几个代理商分别在不同的地区代理公司产品,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3、公司业务员要积极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并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须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4、代理商严格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
如货物流窜干扰其它地区市场销售,导致市场价格混乱,一经发现一次停止供货并取消销售奖,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严禁代理商销售假货及调、窜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并进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给予一定销售奖励。
7、代理商在销售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如因过期导致变质,公司一律不予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予以解决处理。
8、代理商可划分为a、b两种。
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销售在100万以上;b代表年销售在100万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统一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10、对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见及建议,业务人员须当面记录,在自己职权范围能予以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3日内答复客户。
11、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二、终端零售商管理制度1、做好与零售商的销售谈判工作,搞好终端客户关系。
2、争取商品在零售店的较佳陈列位置与陈列面。
经销商管理制度(9篇)

经销商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9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销商管理制度1一、总则1、为贯彻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1)详尽务实。
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
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
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
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
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1)经销商基本资料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1、遵循守区销售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
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各级经销商管理条例

经销商管理办法经销商管理办法一、经销商资格与职责1.1 资格要求1.1.1 经销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2 经销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1.1.3 经销商需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1.1.4 经销商应具备相应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能力。
1.2 职责和义务1.2.1 经销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1.2.2 经销商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区域和渠道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界经营。
1.2.3 经销商应按照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销售活动。
1.2.4 经销商应按时缴纳保证金和货款,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
1.2.5 经销商应接受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经销商注册与注销2.1 注册流程2.1.1 经销商需填写《经销商注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照和资料。
2.1.2 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销商注册证书》。
2.1.3 经销商需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注销流程2.2.1 经销商如需注销,需填写《经销商注销申请表》,说明注销原因。
2.2.2 公司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注销经销商资格。
2.2.3 经销商注销后,需交回《经销商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
三、经销商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3.1 经营范围3.1.1 经销商可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内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
3.1.2 经销商不得超越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产品。
3.2 经营方式3.2.1 经销商可采用批发、零售、团购等经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3.2.2 经销商可在公司规定的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并按照公司规定缴纳平台使用费。
3.2.3 经销商应按照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定位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品牌形象和定位。
四、经销商协议与合同管理4.1 协议管理4.1.1 《经销商协议》是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基本法律文件,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办法经销商管理办法一、经销商资格与认证为了确保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经销商需要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在所经营区域内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备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一定的分销网络。
4.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遵守公司规定的市场秩序。
经销商的认证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经销商需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公司简介、资质证明、经营业绩等相关资料。
2.初步审核: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
3.现场考察:公司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其实际业务能力和市场潜力。
4.最终审核:公司根据考察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对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核,决定是否授予认证。
二、经销商职责与权利经销商作为公司销售渠道的重要一环,需要承担以下职责:1.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公司的产品分销业务,拓展销售渠道。
2.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3.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及时反馈给公司。
4.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同时,经销商享有以下权利:1.使用公司的品牌标识进行合法经营。
2.获得公司提供的销售支持和技术服务。
3.参与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市场活动。
4.根据销售业绩获得相应的返点和奖励。
三、经销商区域划分与市场布局为确保市场的有序竞争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公司将按照地域原则对经销商进行区域划分。
每个区域内的经销商数量将根据市场潜力和公司战略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在市场布局方面,公司将根据各地区的消费水平、购买力、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和推广方案,以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市场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经销商的发展需求。
四、经销商产品定价与销售策略公司将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定价策略,以确保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定价策略将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以确保产品价格与市场定位相匹配。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
一、经销商类别
1、优质代理商:在本代理区域上样或者打保证金,签订任务合同并致力打开
本区域销售
2、普通代理商:签定经销商合同,但不享受公司返利
二、项目信息分配
项目信息分配按就近原则,有优质经销商地区首先归其跟进与销售并享受公司一切政策,对于只有普通经销商地区则根据其能力择优选择归属权。
三、市场管控
1、同一项目多人报备根据报备完整性和时间点,以本地优质代理商优先为原则决定其项目代理权。
2、实行先行报备制度,按报备的先后公司审核决定其归属权。
3、未报备未经公司容许不得给甲方正式报价。
4、恶意报备(无项目切入点)或者恶意竞价(已有经销商报价)的经销商公司
将取消给予的一切政策及前项目利润返点,扣除其保证金并终止其代理协议。
5、恶意扰乱市场向项目方提供公司价格政策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取消公司给予的一切政策及前项目的利润返点。
6、致力发展本区域业务,对于本区域项目了解跟进不及时公司将给予相应调整。
联众木业北京营销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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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经销商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经销商,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议的经销商。
第三条经销商的权利:经销商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基本条件。
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为经销商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经销商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经销商的义务:经销商负责指定区域内香溢酒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包括发现潜在客户、积极推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定期走访客户、按时反馈信息、执行下达的销售计划等,同时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经销商管理模式第五条香溢酒业对经销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经销商的选择:在每个销售区域中,依据经销商的自身条件、资金实力、销售经验等指标,选择适合的经销商作为香溢酒业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
愿意承担一定销售任务的有实力经销商为甲级经销商,其他愿意经销香溢系列白酒,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销商为乙级经销商。
第七条经销商动态评价:香溢酒业每年对现有经销商进行评估,经销商根据评估结果,享有不同的商务政策。
第八条经销商的数量设置:依据不同销售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销售区域可以选择1~5家甲级经销商。
第二章经销商选择和评级制度第九条由销售部进行待开发经销商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评级,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销售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新经销商的选择评级标准1.甲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经销商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经销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经销商必须拥有5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
7)愿意承担一定的销售任务。
8)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9)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10)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2.乙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经销商必须具备1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经销商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经销商必须拥有3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
7)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8)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9)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第十一条经销商的选择程序1.搜集经销商资料销售部的渠道业务员负责了解和考察各区域内酒类经销企业的情况,对于有一定实力和经销香溢酒业产品意愿的经销商,渠道业务员应建立“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见附录),并将档案递交到销售部内勤统一管理。
潜在经销商的资料搜集工作要随时进行,为新经销商的选择提供基础资料。
2.确定待选经销商销售部根据各区域产品的市场容量、产品的销量、经销网络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销网络的发展规划,按照“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所记载的经销商状况和香溢酒业经销商选择标准,对潜在经销商进行筛选评价,确定有可能作为香溢酒业经销商的经销商作为待选对象。
待选对象应多于香溢酒业准备发展的经销商数量,并安排进一步的调查。
3.对待选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销售部渠道维护主管和当地渠道业务员对目标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
与目标经销商交谈,了解并核实该经销商的资金实力、人员状况、销售经验、经营情况、商业信用状况和经销香溢产品的意愿,初步洽谈双方合作事宜。
4.提出新经销商申请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谈判情况确定该潜在经销商是否可作为香溢酒业的待选经销商,提出新经销商评定意见,并填写“新经销商申请表”(见附录)。
销售部经理将填写的“新经销商申请表”,提交给总经理审批。
5.与目标经销商谈判并签订经销协议总经理同意后,由销售部经理负责与目标经销商的谈判,核实经销商的实际状况,并代表香溢酒业与其签订“经销协议”,代表经销商方签订“经销协议”的人必须是新经销单位的法人代表。
将新经销商的基本资料移交市场开发部的相关部门,进行档案代码设定、资料登记、存档。
第十二条对已有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制度1.公司对所有的经销商每年要进行一次评估,通过评估全面地总结该经销商的全年经营情况、合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年度的总体合作对策,评估项目见“经销商年度评估表”2.渠道业务员负责对所管理区域内的各个经销商进行年度评估3.评估进行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最后一个工作周和次年的第一个工作周,具体时间由销售部安排。
渠道业务员必须在要求时间完成评估,将“经销商年度评估表”交销售部经理审阅并交市场部存档4.销售部经理综合各区的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填写“经销商调整报告”,提交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对经销商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对经销商的支持制度第十三条对经销商的广告、促销宣传支持1.市场部根据公司营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广告宣传、巡展和促销活动。
2.经销商有义务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活动。
香溢酒业鼓励经销商在所辖区域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宣传活动,但经销商针对香溢产品的广告、促销宣传活动需要提前通知香溢酒业市场部,内容包括宣传媒介、时间、费用及活动内容等。
第十四条对经销商的培训支持1.香溢酒业免费对经销商提供统一培训和日常培训的支持。
培训的目的,一是对企业形象和产品的推介,二是提高经销商的管理素质。
2.统一培训定期由市场部组织实施。
3.日常培训由渠道业务员不定期进行实施。
4.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销售技巧,管理能力的提升,香溢酒业形象和品牌的推广介绍,香溢酒业产品特性介绍,香溢酒业的销售政策、商务政策宣传,介绍香溢酒业的营销策略和方法,市场环境与本区域目标市场分析方法等。
第十五条所有经销商都必须严格按照销售经销协议所签订的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第十六条跨区域销售行为系指发票抬头所在地超出经销商规定销售区域的销售行为。
如发票抬头所在地为香溢酒业的未确定区域,则上述不一致销售行为不视作跨区域销售行为。
对于全国性的连锁终端的统一采购,全国铺货的情况则不受此条款的限制。
第十七条在市场区域管理中,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自行发展的未与香溢酒业签订经销协议的批发商,在经销过程中出现的跨区域销售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香溢酒业将通知该经销商暂停对违规批发商的供货。
否则合约经销商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跨区域销售的判定办法:通过经销商相互举报、市场部调查取证核实的方式来认定跨区域销售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定跨区销售对香溢酒业的销售造成严重影响的经销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停供货、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资格的处罚。
被侵犯权益的经销商在窜货等取证确认后将从违规经销商处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
第二十条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协助香溢酒业搞好所辖区域的市场规范工作。
第二十一条香溢酒业的渠道业务员执行对所负责区域的经销商的每周拜访和每月库存报表制度,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相关的信息。
具体信息参见“经销商每周拜访表”和“经销商每月库存报表“所列。
第二十二条香溢酒业原则上对经销商实行现款结算,全额支付制度,经销商将全额货款转入香溢酒业账户,香溢酒业在收到经销商货款后,由香溢酒业物流部组织发货。
第二十三条经销商提货方式分上门提货和由香溢酒业送货两种,具体过程可参见《销售发货流程》及相应的程序文件。
其中由香溢酒业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等原则上由香溢酒业承担。
第六章定价返利政策第二十四条香溢酒业对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完全统一的出货价格。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严重违反香溢酒业相关制度政策的各经销商按每年度完成的销量结果,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返利政策,返利政策的制定原则是完成任务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享受的返利点数或额度应有实质性差异,以保证激励的效果。
第二十六条在同一级别的经销商之间也应体现差别,完成情况较好的经销商应获得更多的返利,而完成情况较差的经销商则相应降低返利点数或额度。
与此同时,对于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年度动态升降级制度,乙级经销商销量排名前三位的原则上下一年度可直接升入甲级,甲级经销商销量排名末三位的下一年度原则上降为乙级。
第七章经销协议的终止与续签第二十七条香溢酒业与经销商所签订的经销协议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经销协议期满,如经销商不愿续签时,由香溢酒业结算该经销商所得返利,终止协议;如经销商希望继续签订经销协议,需要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由香溢酒业根据协议有效期期间经销商的表现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协议。
第二十九条经销协议期满,如香溢酒业不愿续签时,需要于经销协议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经销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事项,须报经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销售部执行办理;其它未尽事宜另文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附表附表一、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填报人:档案号:附表二、经销商年度评估表填报人:评估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每年底由大客户业务员填写一次,销售部经理审核,并交由市场部存档附表三、新经销商申请表填报人:申请日期:年月日附表四、现有经销商调整报告填报人:报告日期:年月日附表五、潜在客户名录——经销商填报人:最近填报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交由销售部内勤存档,对于当地的重点潜在客户,必须进行至少一次拜访并建立档案,以便为新客户开发提供背景资料附表六、经销商每周拜访表经销商:级别:填报人: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由渠道维护专员如实填写,每周五结束工作前上报至渠道维护主管由销售部内勤存档,相关上级主管负责不定期地对此工作进行抽查附表七、经销商月库存报表经销商:级别: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注:本表必须如实填报,渠道业务员和渠道维护主管共同签名确认,每月25日下班前上报至销售部经理,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次一工作日,特殊情况按销售部经理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