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管理规则设备小中大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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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力管理规则》设备小、中、大修内容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设备小、中、大修内容

电力设备检修一、一般规定第87条电力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和健全包检、包修制,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做到按周期、按修程、按标准精检细修,不断提高检修质量。

第88条电力设备检修修程分为以下三种:1.小修:属维持性修理,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清扫、调整、更换少量易耗零件,使设备满足安全供电的要求;2.中修:属恢复性修理,对设备局部解体,除进行小修的工作范围外,应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强度和精度,检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使用到下一次中修期;3.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整,更换全部不合标准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大修应结合运输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

通过大修提高设备的性能与效率,整饰外观,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次大修期。

第89条检修后的设备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检修期。

电力设备的检修周期按表十四办理。

第90条设备运行虽已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确认质量良好时,经水电段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路分局、铁路局备案,可适当延长大修周期;设备虽未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提前进行大修。

第91条为加强配件互换,缩短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水电段应建立电力设备配件贮备制度,贮备量可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核定,其具体项目由各铁路局自行规定。

第92条检修的计划管理1.计划的编制与下达:水电段根据“电力设备检修范围”和“电力设备检修周期”(表14)的规定,编制“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附表一),于前一年年底前逐级上报,经批准后下达。

其中,大修项目应按要求提报设备大修设计任务书(附必要的图纸、说明和主要材料、工时、费用概算),由铁路局或铁道部安排承修单位。

水电段的基层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按月编制“电力设备检修工作计划”(附表三),保证检修计划的落实。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一九九九年六月目录总则 ------------------------------------第一章管理--------------------------------第二章供电与用电--------------------------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

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

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一九九九年六月目录总则------------------------------------ 第一章管理-------------------------------- 第二章供电与用电-------------------------- 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 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 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 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

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

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机车用电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机车用电管理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机车用电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10.30•【文号】铁机[1991]160号•【施行日期】199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铁道部铁路电力机车用电管理规则(1991年10月30日铁机(1991)160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电力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能源。

随着我国电气化铁路的发展,电力机车用电量逐年增大。

为加强电力机车用电管理工作,提高铁路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电力机车用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用电规则和有关统计、计量法规;加强对电力机车用电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岗位责任制;优化机车操纵,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加强机车保养,提高检修质量;做到准确计量、严格考核、厉行节约、节奖超罚。

努力降低机车电力消耗,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工作第3条电力机车用电管理工作应加强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铁道部机务局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全路机车用电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度,指导各铁路局制定机车安全、节约用电技术组织措施。

2、根据国家下达的机车能源年度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到各铁路局,并定期进行考核分析。

3、监督检查全路机车用电管理工作和机车节电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组织全路机车用电管理工作的对规定检查。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交流机车节电先进经验;积极推广机车节电新技术;搞好专业队伍培训,提高机车用电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铁路局机务处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铁道部机车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各铁路分局、机务段、供电段的机车用电管理工作。

2、根据铁道部下达的机车用电年度计划指标,编制管内各分局的计划指标。

定期对机车用电情况做出分析和总结。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 工作组织
• 六、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 七、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 路堑边坡弃土。 • 八、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 九、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 加高挡碴墙。 • 十、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 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 • 十一、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臵常备材料。
• 第2.2.6条 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主要内容: • 一、铺设新道岔和岔枕;铺设无缝道岔时,含焊 接钢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 轨温锁定道岔,埋设位移观测桩。 • 二、更换道碴。 • 三、整修道岔及其前后线路,做好排水工作。 • 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 工作组织
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 工作组织
• 第2.2.3条 铺设无缝线路主要内容: • 一、焊接、铺设新钢轨,更换联结零件、桥上钢 轨伸缩调节器及不符合规定的护轨,铺设胶接绝 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埋设 位移观测桩。 • 二、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 三、整修道口。
• 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臵常备材料。
第一章 总则
第1.0.4条 原则 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 等强,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 养并重”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0.5条 天窗 天窗: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 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 的时间。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 开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 工作组织(第二节 工作内容)
• 第2.2.1条 普通线路换轨大修主要内容: • 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 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15mm的冻害,石灰岩道碴应结 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遭碴。 • 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 • 三、更换I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 土枕,补足轨枕配臵根数,有计划地将术枕成段更 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 • 四、全面更换新钢轨、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联 结零件、绝缘接头及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 的护轨。 • 五、成组更换新道岔和新岔枕(另列件名)。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一九九九年六月目录总则 -------------------------------- ----第一章管理---------------------------- ----第二章供电与用电---------------------- ----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 ----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 ----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 ----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 ----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

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

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第1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002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 副本 (1)

002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 副本 (1)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

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施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

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电力管理必须贯彻安全、质量和效益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靠广大电力职工做好专业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和供电质量;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铁路发展和负荷增长,有计划地增强供电能力,改善供电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逐步实现现代化、自动化、标准化,以适应铁路运输不断发展的需要。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是广大电力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适用于运营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第一章管理第一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铁道部: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电力试验所的计量认证,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供电方案,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分局、水电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抢修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高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水电段履历簿》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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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检修一、一般规定第8 7条电力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和健全包检、包修制,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做到按周期、按修程、按标准精检细修,不断提高检修质量。

第8 8条电力设备检修修程分为以下三种:「小修:属维持性修理,对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清扫、调整、更换少量易耗零件,使设备满足安全供电的要求;2.中修:属恢复性修理,对设备局部解体,除进行小修的工作范围外,应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强度和精度,检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使用到下一次中修期;3.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整,更换全部不合标准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大修应结合运输生产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

通过大修提高设备的性能与效率,整饰外观,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次大修期。

第8 9条检修后的设备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保证质量良好地使用到下一检修期。

电力设备的检修周期按表十四办理。

第9 0条设备运行虽已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确认质量良好时,经水电段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路分局、铁路局备案,可适当延长大修周期;设备虽未达到大修年限,但经试验鉴定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提前进行大修。

第9 1条为加强配件互换,缩短检修时间,提高检修质量,水电段应建立电力设备配件贮备制度,贮备量可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 核定,其具体项目由各铁路局自行规定。

第9 2条检修的计划管理「计划的编制与下达:水电段根据“电力设备检修范围”和“电力设备检修周期”(表14)的规定,编制“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附表一),于前一年年底前逐级上报,经批准后下达。

其中,大修项目应按要求提报设备大修设计任务书(附必要的图纸、说明和主要材料、工时、费用概算),由铁路局或铁道部安排承修单位。

水电段的基层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按月编制“电力设备检修工作计划”(附表三),保证检修计划的落实。

电力设备检修周期表表141小11注11设修11——备名\修程1\称'11大11修-1 -------1中11修1 -------11 1附11 ----- 1 ――--- 11 1 1 1 1长期备用11 内燃机18 0 0 0 12 0 0 0 15 0 0 1的每年小11 1小时1小时1小时1修一次1 11 1 1 1长期备用11 发电机 1 6年 1 2年1半年1的每年小11 1 1 1 1修一次11 变压器 1 15年 1 5年|1年1 11 配电装置 1 15年 1 5年|1年1 11 架空电线路 1 15年 1 5年|1年1 11 电缆线路 1 15年 1 |1年1 11 变压器台 1 15年 1 5年|1年1 11 投光灯塔 1 15年 1 5年|11年1 111 1 1 ||(桥)2.检修进度的统计与上报:水电段根据电力设备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电力设备大、中、小修进度报告表”(附表四),于翌月三日前报铁路分局和铁路局,铁路局于季后六日前报铁道部。

3.“修理系数”(见表15)、“劳力、修理费用指标”(见表十六)是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依据。

检修所需要的工日和费用可根据修理系数和劳力、修理费用指标经计算求出。

第9 3条检修的组织管理:小修一般由工区进行;中修由供电所或检修车间组织进行;大修任务由水电段下设的大修队、检修车间或修配厂进行。

第9 4条检修的技术管理1.修前调查:设备修理前应根据大、中、小修修程,分别由段、所、车间或工区进行质量状态检查,确定检修项目,认真做好设计文件和材料、工具、备件及劳力的准备工作。

2.修中检查: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必须按工艺精检细修,解决技术关键,加强零、部件的中间检查,保证检修质量。

同时对设备的关键部件、主要的技术参数和隐蔽工程,应认真做好记录。

3.修后验收:中、小修完成后,由供电所负责,段重点派人参加验收。

大修工程一般由段组织验收,其中重大项目,铁路分局和铁路局应派人参加。

中、小修验收应按设备鉴定标准进行。

大修工程验收应按《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验交标准(电力)》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提出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包括:竣工图纸、试验合格证、各种记录和技术文件,并及时纳入技术档案。

电力设备修理系数表表1511设备名称11 11 主要规格11|修理系数|| --------- ||一般|自动|1 II1 1 1I50KVA及以下| | ||6 | |1 |75 〃|8 |10|1 118 0 〃|12|16|1一、电力变压器|3 2 0 〃|13|18|1 (台)|5 6 0 〃|16| | 1 |7 5 0 〃|19| | 1 |1 0 0 0 〃|22| |1 1 I1800KVA1|30| |1 1 11 1 ||10KW及以上| | ||6 | |1 |30 〃|10| | 1 |84 〃|16| | |二、发电机|16 0 〃|24| | 1 (台)|32 0 〃|35| | 1 |320KW及以上|||1 |硅励磁|32| |1 110 0 〃 1 16 | 1 116 0 〃 12 0 | 1四、内燃机12 0 0 〃|3 0 | 1 (台)13 0 0 〃|4 0 | 1 15 0 0 〃| 5 0 | 1 11 0 0 0 〃| 7 0 | 1 12 0 0 0 〃| 9 0 |续表151 1 |修理系数| 1设备名称 1 主要规格| --------- |1 111|一般|自动|1 I11五、架空线路11 1千伏以下,| || 5 0 |1 (公里)11 7线以下1||1 I1 1 1110千伏及以下,| || 6 0 |1 1 7线以下|| 1 110千伏及以下,| 7 0 | 1 1 14线以下||1 11 3 5千伏1| 8 0 |1 I1 1 11 1千伏以下| || 3 0 |1 1 (全塑)|| 1六、电缆线路 1 一千伏以下| 6 0 | 1 (公里) 1 (油浸)||1 1110千伏及以下1| 10 0|1 I1 1 11铁塔(座)| || 5 0 |1 1木、水泥灯塔|2 5 | 1七、照明灯塔 1 (座)|| 1 1照明灯桥(每10 | 5 0 |1 1 1 1 |八、接地装置1 米长) 1 11 --------- 11 8 |1 I1 I1 1 (处) 1111九、1变压器台1(座) 1I II 8 |II劳力、修理费用指标表表16二、电力设备检修范围(一)内燃机第9 5条小修范围:1.部分分解机体,进行内外部检查;2.必要时检查轴瓦等磨耗程度、配合间隙及更换部分不良配件;3.分解检查、清洗喷油咀;4.检查、清洗进汽、排汽及起动各阀门,必要时进行研磨;5.检查、清扫燃料油泵、润滑泵、过滤器和管路,洗涤燃料箱及油槽,过滤或更换润滑油;6.检查清扫起动装置(包括附属机械)调正调速机构;7.清扫消音器与排气管的烟垢;8.清扫水泵、水管、水箱塞门及散热器;9.检查或校验各种仪表。

第9 6条中修范围(包括小修项目)为:「全部解体,进行内外部全面检查;2.检测曲轴、连杆和轴颈磨耗程度,必要时进行探伤和修理;3.检测轴瓦,更换瓦片,更换不良轴承;4.检测修理活塞、缸套和更换不良的活塞环、活塞销子和部分配件;5.更换不良的喷油咀;6.检修各阀门管路,必要时进行更换;7.检查修理起动、冷却装置和仪表,必要时更换不良部件及仪表。

第9 7条大修范围(包括中、小修项目)为:「修换不良的汽缸盖、汽缸套、活塞及汽缸体;8.修理或更换曲轴、更换不良的轴瓦及连杆螺栓;9.解体检查水泵、燃料油泵,修换不良的零部件;10解体检查调速器、离合器及传动装置,修换不良的机件;11检修水、油、气及燃料系统的管路,检修滤清器、散热器及油箱、水箱;12解体检查起动装置(包括附属机械及蓄电池),更换不良部件;13检验仪表,更换不良仪表;14整饰外观,涂绘标志。

(二)发电机(电动机)第9 8条小修范围:1.清扫绕组、整流子、滑环和机壳内(包括硅励磁机)的灰尘和油污;2.检查绕组(包括连接部分、引出线和硅励磁机结线);3.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或硅励磁机的特性;4.检查刷架、调整刷握压力或更换炭刷;5.研磨滑环和整流子,更换滑环极性,修整整流子的片间绝缘;6.检查并调整转子与定子、轴与轴承的间隙,更换润滑油,必要时轴瓦重挂合金;7.检修电阻器;8.检查接地装置,测量接地电阻;9.检查各部螺栓和传动装置。

第9 9条中修范围(包括小修项目)为:1.解体检查发电机和附属装置;2.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必要时进行浸漆干燥;3.修换附属电气元件(包括硅元件);4.检查整流子、滑环,必要时旋削修理;5.拆卸修理轴承,清洗润滑系统、散热系统,更换不良的部件。

第10 0条大修范围(包括中、小修项目)为:1.全部解体,进行全面测试检查;2.检修绕组(包括接头、焊口、槽楔及绑线),浸漆干燥或更换线圈;3.更换不良的整流子和滑环(包括硅励磁装置);4.修换不良的主轴、轴承及连接器;5.焊修或更换破损机座、端盖;6.整饰外观,涂绘标志。

(三)变压器第10 1条小修范围为:1.清扫和检查外壳、瓷套管、油枕、散热器、瓦斯保护装置和调压装置;2.放出油枕内的污物和水,必要时加油;3.检查油位指示器、放油阀、注油阀,更换不良的温度表;4.进行绝缘油耐压试验,(结合预防性试验进行)有载调压开关绝缘油视情况及时更换;5.检查并拧紧接线螺栓;6.检查瓦斯继电保护装置;7.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

第10 2条中修范围(包括小修项目)为:1.进行吊芯检查;2.按规定进行绝缘试验,必要时进行干燥处理;3.必要时更换绝缘油;4.清扫、检查油循环冷却系统,对散热器和油箱作密封压力试验,修换衬垫、修补渗、漏油;5.检修调压分接开关和瓦斯保护装置及有载调压开关(包括控制装置);6.更换不良的套管、油位指示器和油阀;7.整饰外观,涂绘标志。

第10 3条大修范围(包括中、小修项目)为:1.进行特性试验,并解体检查;2.更换不良的线圈及绝缘物,必要时更换铁芯;3.修换油箱及其附属装置;4.修换有载调压开关和控制装置;5.更换绝缘油。

(四)配电装置第10 4条小修范围为:1.对全部配电装置进行检查、清扫;2.修换不良的断路器零件,补充绝缘油;3.检查修理各种开关接点和接触性能及分合闸位置,调整传动机构;4.检查各种灯光、音响信号;5.检查各接地部分和避雷装置,测量接地电阻;6.按照电力设备的试验项目、周期及标准进行试验;7.清扫、检修电压、电流互感器。

第10 5条中修范围(包括小修项目)为:1.作全面耐压试验,更换不良套管、绝缘子;2.修换不良配件;3.修换不良的继电保护元件、仪表及更换不良的控制电缆和绝缘配线;4.修整不良母线和接点,涂刷已退色的各部油漆;5.对断路器作内部检查、修理;6.更换不良的整流元件和蓄电池极板;7.检修过电压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8.紧固构架并作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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