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保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办法(两部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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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处室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机关处室绩效考评制度范本

机关处室绩效考评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机关处室工作效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机关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各处室的绩效考核工作,旨在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推动机关处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绩效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注重考绩与实际工作效果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绩效考评内容第四条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处室是否按照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二)业务能力:考核处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质量:考核处室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创新性,是否达到了工作质量要求。

(四)团队协作:考核处室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是否能够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工作态度:考核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六)制度执行:考核处室对机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遵守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三、绩效考评程序第五条绩效考评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考评方案:根据机关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绩效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内容、标准和指标。

(二)自我评价:处室工作人员根据考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三)民主评议:处室内部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同事对工作人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四)领导评价:处室领导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综合评定处室绩效水平。

(五)绩效反馈: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处室工作人员,明确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六)绩效运用:根据考评结果,对处室工作人员进行奖惩、培训和晋升等人事管理。

四、绩效考评结果处理第六条绩效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工作成绩显著,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质量高,团队协作好,工作态度端正,制度执行严格。

社保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社保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社保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成为了人们日常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如何评估社保局的绩效也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此,本文将探讨社保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背景简介1、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社会保障成为了全球各国政府的必要职责之一,关系到国家的社会和谐稳定、民众的生活安宁。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三方面,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改善民众福祉的重要措施。

2、绩效考核的必要性绩效考核是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保局而言,也不例外。

通过对社保局的绩效进行评价,可以有效地促进机构的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

二、实施方案1、绩效评价指标对于社保局而言,可建立从服务质量、管理效率、创新能力等方面入手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服务质量:主要反映社保局在保障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方面的表现,包括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等。

(2)管理效率:主要反映社保局在资源利用、人员安排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经费利用率、人员效率等。

(3)创新能力:主要反映社保局在制度建设、科技应用等方面的表现,包括政策制定、科技应用等。

2、绩效考核方法绩效考核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社保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方式对其年度考核进行评估。

在定期考核的同时,还可以采用常规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员考核和重点人员考核,以便更好地评估社保局的整体和个体绩效。

3、绩效考核结果处理方式根据评价结果,可以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针对服务质量低下的问题,可加强公共宣传、加强投入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针对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可加强资金、人力与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提升管理效率;而针对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则需要加强人员培训与技能提升、科技应用等方面工作。

三、总结社保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不仅对监管机构和民间评级机构的交互博弈有所帮助,还能够加强对国家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改进工作,促进机构的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四)社会公认情况评估依据《益阳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公认情况评估细则》折算计分。
(五)增扣分值1.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综合工作加3分,单项工作加2分;对受到、省人民政府(含国家部委)表彰的,综合工作加2分,单项工作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获得的表彰奖励,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实后,计入下年度加分。
经济管理部门(19个):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市国资委、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农村办、市公路管理局、市房管局、市供销社、市城区城市信用社资产办、市城建投资公司。
社会发展部门(11个):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人防办。
(一)重点目标的计分方法:1.完成目标任务得分=20+(完成值-目标值)/目标值。
最高计分不超过24分。
2.未完成目标任务得分=20×完成值/目标值(二)业务目标考核根据每项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对应分值计分。
对出色完成目标任务的适当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完成目标任务标准不高的酌情减分。
(三)共性目标考核计分实行扣分制,由各共性目标主管部门根据被考核单位发生问题的轻重程度,依据《益阳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共性目标考核细则》折算计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基础分为40分,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纪政纪、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有错无为问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能建设、依法办事、办事公开等内容,由市纪委、市优办牵头负责考核。
1.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被追究责任的,扣1-5分,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责任的,每人次扣1-3分;2.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当年被执法执纪机关立案查处的,扣3-5分;3.未按、市政府“一线工作法要求执行的,扣1-5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年下基层或走出去招商引资、立项争资的时间少于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者扣2-5分;4.在有错无为问责中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每起扣2分,受到黄牌警告处理的每起扣3分,受到停职、降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问责处理的每起扣5分(各单位主动实施问责的不扣分);5.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扣3-7分;6.发生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在全省、全国造成影响的(在省以上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以上机关点名批评的),扣3-8分;7.依法办事制度不落实,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扣1-5分;8.办事公开制度不落实、不规范的,扣1-5分。

单位(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单位(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单位(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层次清晰、考核严细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实施,确保建设现代化精品矿井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矿精细化管理要求,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分两个层次:矿对单位(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各单位(部门)对下属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

本办法适用于矿对单位(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各单位(部门)对下属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办法由单位(部门)自行制定。

第三条单位(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坚持的原则:(一)单位(部门)绩效与矿井整体绩效相统一的原则;(二)依据单位(部门)工作性质和职责确定考核构成的突出重点原则;(三)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促进单位(部门)工作整体优化的原则;(四)考核评价结果与单位(部门)利益及领导班子考评双挂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从工作业绩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对单位(部门)工作绩效进行整体考核和评价;工作业绩包括安全绩效、目标指标和基础管理,综合评价包括矿领导评价和基层评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考核评价领导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成员:副矿级领导职责:(一)负责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二)负责审定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审核考核实施部门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和报送的考核评价资料;(三)负责协调解决和裁定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过程中的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四)负责考核评价结果的最终审议和批准执行。

第六条领导组下设考评办公室,设在企管部,主任由部长担任,成员由各考核实施部门分管考核人员组成,职责:(一)负责制定、完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收集汇总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资料,统计、报批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三)负责各考核实施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过程的监督检查;(四)负责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负责完成考核评价领导组交办的其它考核工作。

第三章工作业绩考核第七条根据单位(部门)工作性质、承担的职责,确定单位(部门)的安全绩效、目标指标、基础管理等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标准附后),通过业务管理部门从上至下的考核,评定单位(部门)的工作业绩。

人社局绩效考核方案

人社局绩效考核方案

人社局绩效考核方案人社局绩效考核方案注释:1、本考核表满分100,扣分制75分,直接记录成“-”分数,不扣分则记录成“0”; 2、加分制25分,直接记录成“+”,不加分则记录成“0”;1四川众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每月进行一次。

同类别扣分和加分不能超过项目分值。

直接上级打分完毕后交被考核人签字。

4、考核的目的:客观评价员工工作情况,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水平。

针对性解决员工工作上的问题。

5、若被考核员工出现不及格情况,应进行工作职责培训。

6、本考核作为企业评优的依据和绩效考核分数,分数等级关系到每月效益奖金的发放。

分数等级:80分以上(包含80分)---优60分--80分(包含60分) ---良 60分以下---差 2人事部门绩效考核方案——最实用版2016-08-11 17:53 | #2楼一、考核目的为考核营销中心人事部门的工作绩效是否达到预定目标及各级人事专员对其岗位责任的承担程度,建立良好的绩效标准,为改善改善整体运营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使员工的努力与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保障改善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1、明确化、公开化原则。

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2、考核指标的设置必须遵循“被考核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绩效”的原则。

3、客观考评原则,既关注工作过程,也关注工作结果,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三、考核责任划分1、营销中心人事经理的考核者为总部人力资源总监。

2、大区人事专员的考核者初评为中心人事经理,复评为总部人事部门。

3、分公司人事助理考核者初评为大区人事专员,复评为中心人事经理。

四、考核周期与考核方式1、考核周期采取月度、季度与年度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岗位进行设置。

2、考核的方式月度与季度采取KPI,半年度与年度采取KPI+360度相结合。

五、考核内容与量化标准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能力与业绩、工作态度两大块,全部采取量化标准设置考核指标。

2、两快考核指标的权重比例为:工作能力与业绩的占比在60%-80%之间,工作态度的占比在20%——40%之间。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一)绩效考核办法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

由县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构成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

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按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4.考核记录:详细记录考核过程和结果,为考核申诉和结果应用提供依据。
十二、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存档
1.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2.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指出工作亮点和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和绩效改进。
3.结果存档:将考核相关资料和结果进行存档,作为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的一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3.责任追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七、考核工作与文化建设
1.确立价值观:通过考核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价值观。
2.文化融合:将单位的文化理念融入考核工作,促进工作人员对单位文化的认同和内化。
3.营造氛围:通过考核,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
十七、考核工作与信息化管理
1.信息化平台:建立和完善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考核过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2.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考核数据进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开考核标准和流程,提高考核透明度。
2.责任落实: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考核制度的严肃性。
3.绩效反馈:建立绩效反馈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和反馈,推动工作持续改进。
二十四、考核工作的宣传与培训
1.宣传普及:加大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考核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培训提升:定期组织考核培训,提升考核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3.同行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同行评价,借鉴同行业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是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局机关科级及其以下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履职能力、服务态度和廉洁奉公全面考察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考核的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现作出准确的评价;二、民主公开原则。

考核工作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既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又体现民主和公开;三、注重实绩原则。

实绩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综合反映。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学识水平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在本职岗位上的出勤状况等。

绩:是指公务员的政绩表现,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廉:主要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考核标准,以职位说明书规定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六条绩效考核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二、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局的考核工作;三、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核评价意见与考核等次;四、审定被评为优秀和不称职的人员;五、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议请求和其他有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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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处室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升局机关行政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新区区级机关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树立“执政为民”意识,着力构建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体系完善、指标科学、导向明确的考核评价制度,以激发机关处室工作活力,提高执行力和创新力,共同营造务实和创新并举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工作绩效,促进新区人保事业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

三、考核原则
(一)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平时考评包括日常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迎检评比等,年度考核一年一次,坚持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组织考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全面评价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根据各处室职责分工不同,设置不同的个性化指标,并由分管领导和考核办综合评价,在兼顾处室工作绩效的同时,合理全面评价各处室工作情况。

(三)科学合理与简便易行相结合。

要根据各处室职能履行和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科学设定评估指标、提升考核的量化程度,合理设置权重,简化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效率。

四、考核机构和职责
成立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等次,小组成员由局领导班子组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制定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汇总考核情况报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各机关处室考核等次。

考核办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行风办及各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组成,局党组副书记兼任考核办主任。

考核办设在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内容和方法
局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分为共性指标(即公共管理目标)和个性指标(即业务工作目标)二类内容。

共性指标:处室应完成的年度公共管理目标,主要包括政务工作、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等。

年初,由各共性指标考核职能部门制定或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

年终,根据处室公共目标完成情况,由相应的考核职能部门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个性指标:处室应完成的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以年初上报的局任务分解表内容为依据),主要包括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处室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等。

年初,处室根据局工作布置要求和本处室实际,自行上报处室任务分解内容,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

年终,分管局领导与考核办共同对处室个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分管
领导评分占60%,考核办评分占40%。

考核采用100分制,其中共性指标40分,个性指标60分。

在考核100分制的基础上,根据处室年度荣誉获得情况进行加分,并计入考核总分。

六、考核等次
局机关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

考核成绩排名前二的处室考核等次为“一等”;处室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等,或未完成业务工作目标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三等”;其他处室考核等次为“二等”。

七、年度考核程序
(一)处室自评。

各处室根据考核指标,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对年度工作(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二)组织考核。

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分管局领导和考核办对处室个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共性指标由考核职能部门对处室共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确定等次。

局考核办汇总考核评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并初步确定各处室的考核等次。

(四)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局政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考核结果。

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考核办复议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再次审议和公示。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处室主要负责人考核挂钩。

考核等次为“一等”的处室,其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可确定为“优秀”。

九、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处室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机关工作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处室要加强内部建设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处室指标任务明确处内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任务,及时督办跟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扎实推进。

要把绩效考核工作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考评结果,以效能建设的新成效,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本办法相关内容如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由局组织人事处代局考核办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5年起实施。

附件:
1、2015年度浦东新区人保局机关处室共性指标考核表;
2、2015年度浦东新区人保局机关处室个性指标考核表;
3、2015年度浦东新区人保局机关处室荣誉情况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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