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最新)
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经验

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经验在当前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我国在一些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本文将介绍我省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方面的经验。
一、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省成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强化政策保障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提供制度保障。
比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标准》等。
这些文件对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步骤等进行了明确。
同时,我们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比如,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等。
同时,我们还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落实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四、聚焦重点,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过程中,我们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我们还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五、创新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我们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比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的共享。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食品安全进行智能分析,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同时,我们还推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场处置能力。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标准(2017版)的通知》(食安办〔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协调推进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中心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等八大工程,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步提升,共享食品安全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城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各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升。
食品安全监管到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运行协调,安全追溯不断完善,工作保障可靠有力,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执法全面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及时有效,“三小”治理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提升,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一批优质食品品牌。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不断增强,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到2018年年底,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三、主要任务我市创城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创城标准及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八大”工程和“三小”治理工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2024年食品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2篇)

2024年食品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____年食品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品质和营养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食品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升我国食品产业的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引导行业向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目标1. 建设一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示范企业,提升我国食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2. 推动食品行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3. 增加食品产业创新力,打造国际领先的食品技术与工艺;4. 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三、建设内容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企业应建立全程追溯体系,保障食品产业链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 强化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产品采购、加工过程、运输等环节严格管理,确保从原料到成品的安全。
(3) 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示范企业应加强自身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
2. 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1) 采用环保技术和工艺:示范企业应大力推广和应用环保技术和工艺,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倡导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应积极参与食品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将废弃物转化为资源。
(3) 推广绿色包装:示范企业应减少使用一次性包装材料,推广可降解和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3. 加强科技创新(1) 增加研发投入:示范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培养和引进高级人才,建立专业的研发团队,加强与科研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
(2) 推进智能化生产:示范企业应引进智能化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 推广适应性农业技术:示范企业应积极推广适应性农业技术,提高农业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1) 强化质量管理:示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8•【字号】宛政〔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9〕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8日南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豫政〔2018〕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目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并对周边地区乃至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主要巩固并实现:(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创城、宣传创城,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区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正面宣传,丰富宣传载体,务求宣传实效,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潜移默化地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引导公众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增强公众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
(五)宣传在监管工作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路、推进有力举措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一)媒体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
在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网站统一设置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和栏目,适时报道、刊载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新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规范创建评价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三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健全工作机制,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
《评价细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设区市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以下统称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称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本省创建申报条件,具备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自愿向所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每3年为一个周期,包括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4个环节。
第六条省级推荐。
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创建推荐城市(以下简称推荐城市),于每个评价周期第1年3月底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备案。
第七条城市创建。
推荐城市应建立健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投入保障,落实部门责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于每个评价周期第2年12月底前,经以下程序后向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初评申请:(一)城市自查。
建设绿色食品示范园区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食品示范园区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阶段:1.确定示范园区的范围和规模,并选择适宜的地理位置。
2.组建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规划、设计和实施示范园区的建设。
3.开展关于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调研和前期工作,了解市场需求和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
4.与当地居民和农民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其对于绿色食品示范园区的期望和需求。
二、规划设计阶段:1.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和市场需求,进行示范园区的规划和设计,确定不同功能区域的划分。
2.确保示范园区具备先进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农田灌溉系统、养殖设备、加工车间、综合服务中心等。
3.设计绿色食品示范园区的绿化景观和环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实施阶段:1.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按照正确的工程施工流程,进行园区建设和设施安装。
2.培训园区工作人员,包括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确保园区的生产管理和品质控制。
3.建立监测和评估系统,对园区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绿色食品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四、管理运营阶段:1.设立绿色食品示范园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和企业孵化等。
2.推动企业和农户入驻园区,鼓励其从事绿色食品生产和经营,建立起完整的产业链。
3.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示范园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五、示范效果评估阶段:1.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绿色食品的质量评估和示范效果的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通过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和接受度,增强示范园区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3.总结示范园区建设和运营的经验,做好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为其他地区的绿色食品示范园区建设提供参考。
六、持续改进和创新阶段:1.持续跟踪国内外绿色食品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及时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示范园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

武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县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环境,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围绕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环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万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白育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段争会(县质监局副局长)李新昌(县工商局副局长)卜备战(县农林局副局长)杜管社(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小斌(县卫生局副局长)侯秀科(县商务办副主任)宁文会(县畜牧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育芳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1、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农业局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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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大、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中心任务,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
建立健全以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区、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分工明确;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健全。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
快速检测体系建立,区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检验检测经费得到保障。
(三)食品安全监管有力。
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重点品种抽检覆盖率达60%以上,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
食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实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库,应急体系延伸到各镇街政府和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镇村食品安全监管达到全覆盖。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食品安全“四进”(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活动成效显著。
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内容。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对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
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恶劣影响案件发生。
(八)食品安全创建整体推进。
全区食品安全创建区、镇、村三级联动,镇街示范创建达标率达10%以上,各镇街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达标率达20%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综合基础工作
1.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政府与各镇街及相关监管部门、镇街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相关《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镇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村协管员,明确职责,落实待遇,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反馈监管意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方式。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开展食品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格局。
3.信用体系建设。
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
4.应急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建立区、镇、村三级应急管理网络,部门分工及责任明确。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备,政府有专项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