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基础信息表
A0108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新增□变更□【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以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一)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二)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纳税人,包括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三)符合临时税务登记条件的纳税人。
二、本表一式二份。
受理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
三、表内有关栏目填写说明:1. “纳税人名称”栏: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注册地址”栏:指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4.“经营地址”栏:指从事经营的具体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个人合伙”、“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类型”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批准证件;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 “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0. 开户银行、帐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帐号。
纳税人基础信息报告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以下内容请分别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表单说明】一、 本表适用于以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 (一)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二)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纳税人,包括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 体工商户。
(三)符合临时税务登记条件的纳税人。
二、 本表一式二份。
受理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
三、 表内有关栏目填写说明:1. “纳税人名称”栏: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 “注册地址”栏:指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4. “经营地址”栏:指从事经营的具体地址。
5.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 “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个人合伙"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如 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7. “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 “证件类型”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批准证件;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受理税务机关:受理人:受理日期: 报告日期:公章20XX 年XX 月日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开户银行、帐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帐号。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
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实际,由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表头栏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分别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照)名称。
中国居民,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纳税人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可多选。
有任职受雇单位:是指纳税人有固定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不含股东投资者):是指纳税人为自由职业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职受雇合同;不含企业股东、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
投资者:是指有对外投资的纳税人。
无住所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
“无住所”是相对有住所而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签订任职受雇合同的单位名称全称及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时的纳税人识别号。
前列填名称,后列填纳税人识别号。
与多家单位签订合同的,须分行列示。
没有则不填。
“三费一金”缴纳情况:纳税人根据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应框内打“√”;如果都没有缴纳的,在“无”栏打“√”。
电子邮箱:填写税务机关能与纳税人联系的电子邮箱地址。
境内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填写税务机关能与纳税人联系的有效中国境内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填写税务机关能与纳税人联系的电话。
职业:填写纳税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业分类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国标填写。
职务:填写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在“高层”、“中层”、“普通”三项前选择其一打“√”。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编码:□□□□□□□□□□□□□□□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适用范围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报。
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
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
扣缴义务人填报本表时,“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为所有纳税人的必填项;其余则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照)名称。
中国居民,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是否残疾烈属孤老:有本项所列情况的,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雇员栏:本栏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电话:填写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电子邮箱。
非雇员栏:填写非扣缴单位雇员的纳税人(不包括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一般填写从扣缴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联系地址: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地址。
电话: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则不填。
股东、投资者栏:填写扣缴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没有则不填。
公司股本(投资)总额:填写扣缴单位的公司股本(投资)总额。
个人股本(投资)额: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
境内无住所个人栏:填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信息。
没有则不填。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主管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基础信息确认表

附件1:纳税人基础信息确认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第一次必须按实申报,以后按月确认。
对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扣款银行及账号、法人代表姓名等栏目的内容有变化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其他栏目的内容有变化的,请将变化后的内容正确地填列其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补充数据采集表:附件21纳税人识别码:电脑代码: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2填表说明:销售折扣金额:本期企业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时发生的单独开具发票的、1折扣销售额和本期企业为鼓励购货方及时给付货款而在货物销售后给予的折扣优待金额;企业若没有设置专门的明细科目,则从销售收入明细帐或应收帐款的明细帐中抽取汇总获得;2、出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出售以固定资产方式进行核算管理的各类设备、不动产等而收到的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核算的金额,不减除出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既包括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销售额也包括按规定可以免税的固定资产销售额;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借方发生额(扣除借贷方同为现金、银行存、3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业务):本期企业现金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各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发生额、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扣除借贷方同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业务的借方发生金额合计数;外币银行存款以企业会计核算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4、本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因以前期或当期的对外短期投资、对外长期投资而收到的短期投资收益或长期投资收益而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和本期企业因接受外来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而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的合计数;5、处置无形资产、其他企业融资还款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和企业外借给其他企业的款项本期还款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的合计数;6、本期视同销售发生额:本期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的货物销售金额(不含税金额);7、存货购进成本(借方发生额):本期企业购进的存货的购进成本;8、存货购进成本中包含的运费:本期企业在存货购进成本中核算的购进存货时发生的运费(不含税金额);9、本期购进废旧物资(借方发生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在存货中核算的废旧物资的购进成本(不含税金额);10、本期购进农产品(借方发生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在存货中核算的农产品的购进成本(不含税金额);本期存货退还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退还的存货(包括前期购入本期、113 退还和本期购入本期退还),原在存货中核算的成本金额(不含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的,从各存货明细帐上抽取汇总获得;12、本期存货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在存货中核算的存货成本金额(不含税)(包括前期购入本期应用和本期购入本期应用);13、购进后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原辅材料费:企业前期或本期购进的但未在存货中核算的直接计入本期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原辅材料成本金额(不含税);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水、电、燃料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14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水费、电费、燃料费合计金额(不含税);15、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委托加工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委托加工费金额(不含税);16、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和固定资产租赁费金额的合计数;17、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福利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人员工资、福利费的金额;18、存货盘亏、非正常损失的金额:本期企业因货物盘亏或非正常损失而发生的存货账户贷方发生的金额(不含税)和企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金额(不含税)合计数,不剔除获得赔偿的金额;当月购进入存货但未取得抵扣凭证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购进并计入、19存货账户借方但到本期期末尚未取得抵扣凭证未在本期做进项抵扣的存货购进金额(不含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不包括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20、以前购进入存货当月取得抵扣凭证并进项抵扣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取得的以前期购进并计入存货账户借方的存货购进抵扣凭证并在本期做进项认证的存货购进金额(不含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不包括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21、购买商品所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以下四项金额的合计数:(1)本期企业购买商品(包括原材料、废旧物资、农产品、辅助材料)直接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含税金额);(2)本期支付前期应付账款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3)本期预付账款而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4)本期支付前期应付票据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22、本期短长期借款贷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向外借款(包括各种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423、本期利息支出:本期企业在财务费用中核算和在资产中资本化核算的利息支出金额合计数,不抵减利息收入;24、本期收到增值税优惠返还数:本期企业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各项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的金额;25、本期产成品贷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实现对外销售而在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明细帐户贷方发生的金额;26、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列支的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借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发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而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列支的金额合计数;27、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贷方发生额合计:本期企业发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而在存货账户贷方核算的金额合计数;28、本期实际用电量:本期企业用于生产的实际用电量,表示为电费金额;生产用电量和管理用电量无法分清时,可使用总用电量,但每月上报数据的口径必须一致;29、营业费用中运费发生额:本期企业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计入在营业费用账户中的运费金额,不包括企业因购进存货而在存货成本中核算的运费金额。
(完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填报说明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报告与确定应纳税额相关的信息。
本表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内容.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一、基本经营情况本部分所列项目为纳税人必填(必选)内容。
1.“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非跨地区经营企业”:纳税人未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为非跨地区经营企业。
“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规定的不适用该公告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总机构(省内)”:纳税人为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纳税人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但不就地缴纳所得税的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
2。
“102分支机构就地纳税比例”:“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为“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申报并按比例纳税)"需要同时填报本项。
纳税人登记信息(核对)表(单位纳税人)

纳税人登记信息(核对)表(单位纳税人)
补录信息:
填表说明:
1、此表均填写汉字,以方便核对,下划线为必填项,必填项必须严格填写。
)
2、填表说明主要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登记表的填表说明填写。
3、税务登记类型:单位纳税人/个体。
登记注册类型:参照附表《注册类型.xls》。
4、登记状态:
5、控股类型:国有绝对/国有相对/非国有绝对/非国有相对/其他
6、开业登记日期:填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日期。
7、乡镇街道:填写各市上报的街道名称:如公园路。
8、隶属关系:(10—中央;20—省;40—地市;52—县区;61—街;62—镇;63—乡;71—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
9、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行政区域(地市):例如兰州市;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行政区域(区县):例如白银区;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填写详细的地址:如XX市XX区XX街XX号。
10、核算形式:选填(独立核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统负盈亏、非独立核算)。
11、单位性质:选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12、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xls》。
13、行业:参见附表《行业.xls》。
14、批准设立机关类别:例如工商局。
批准设立机关:例如金昌市工商局。
15、证件种类:选填(1--身份证;2--护照;3--军官证;4--士兵证;5--台胞证;6--回乡证;9--其他;
A—户口本)。
纳税人基础信息确认表

附件1:纳税人基础信息确认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第一次必须按实申报,以后按月确认。
对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扣款银行及账号、法人代表姓名等栏目的内容有变化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其他栏目的内容有变化的,请将变化后的内容正确地填列其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补充数据采集表:附件21纳税人识别码:电脑代码: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2填表说明:销售折扣金额:本期企业以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时发生的单独开具发票的、1折扣销售额和本期企业为鼓励购货方及时给付货款而在货物销售后给予的折扣优待金额;企业若没有设置专门的明细科目,则从销售收入明细帐或应收帐款的明细帐中抽取汇总获得;2、出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出售以固定资产方式进行核算管理的各类设备、不动产等而收到的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核算的金额,不减除出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既包括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销售额也包括按规定可以免税的固定资产销售额;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借方发生额(扣除借贷方同为现金、银行存、3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业务):本期企业现金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各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发生额、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扣除借贷方同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业务的借方发生金额合计数;外币银行存款以企业会计核算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4、本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因以前期或当期的对外短期投资、对外长期投资而收到的短期投资收益或长期投资收益而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和本期企业因接受外来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而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的合计数;5、处置无形资产、其他企业融资还款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期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和企业外借给其他企业的款项本期还款收到的使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增加的金额的合计数;6、本期视同销售发生额:本期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的货物销售金额(不含税金额);7、存货购进成本(借方发生额):本期企业购进的存货的购进成本;8、存货购进成本中包含的运费:本期企业在存货购进成本中核算的购进存货时发生的运费(不含税金额);9、本期购进废旧物资(借方发生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在存货中核算的废旧物资的购进成本(不含税金额);10、本期购进农产品(借方发生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在存货中核算的农产品的购进成本(不含税金额);本期存货退还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退还的存货(包括前期购入本期、113 退还和本期购入本期退还),原在存货中核算的成本金额(不含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的,从各存货明细帐上抽取汇总获得;12、本期存货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在存货中核算的存货成本金额(不含税)(包括前期购入本期应用和本期购入本期应用);13、购进后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原辅材料费:企业前期或本期购进的但未在存货中核算的直接计入本期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原辅材料成本金额(不含税);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水、电、燃料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14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水费、电费、燃料费合计金额(不含税);15、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委托加工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委托加工费金额(不含税);16、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和固定资产租赁费金额的合计数;17、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福利费:本期企业发生的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人员工资、福利费的金额;18、存货盘亏、非正常损失的金额:本期企业因货物盘亏或非正常损失而发生的存货账户贷方发生的金额(不含税)和企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金额(不含税)合计数,不剔除获得赔偿的金额;当月购进入存货但未取得抵扣凭证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购进并计入、19存货账户借方但到本期期末尚未取得抵扣凭证未在本期做进项抵扣的存货购进金额(不含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不包括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20、以前购进入存货当月取得抵扣凭证并进项抵扣的金额(不含税):本期企业取得的以前期购进并计入存货账户借方的存货购进抵扣凭证并在本期做进项认证的存货购进金额(不含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完税凭证,不包括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21、购买商品所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以下四项金额的合计数:(1)本期企业购买商品(包括原材料、废旧物资、农产品、辅助材料)直接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含税金额);(2)本期支付前期应付账款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3)本期预付账款而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4)本期支付前期应付票据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22、本期短长期借款贷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向外借款(包括各种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423、本期利息支出:本期企业在财务费用中核算和在资产中资本化核算的利息支出金额合计数,不抵减利息收入;24、本期收到增值税优惠返还数:本期企业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各项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的金额;25、本期产成品贷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实现对外销售而在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明细帐户贷方发生的金额;26、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列支的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借方发生额:本期企业发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而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列支的金额合计数;27、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贷方发生额合计:本期企业发出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而在存货账户贷方核算的金额合计数;28、本期实际用电量:本期企业用于生产的实际用电量,表示为电费金额;生产用电量和管理用电量无法分清时,可使用总用电量,但每月上报数据的口径必须一致;29、营业费用中运费发生额:本期企业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计入在营业费用账户中的运费金额,不包括企业因购进存货而在存货成本中核算的运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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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基础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填报人:填报日期:
说明:一、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业主)姓名字段应根据最新工商营业执照的相关内容填写,其他内容按实填写。
二、如涉及信息变更,需附报如下资料:
1、如纳税人名称变更:需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如注册地址、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变更:若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为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
若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涉及变动的提供);
3、如法定代表人变更:需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如财务负责人变更: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办税员变更: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如中介机构变更:提供中介机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7、如涉及纳税人名称变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供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以上复印件,请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