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案例

合集下载

法律公证类案例(3篇)

法律公证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其名下的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了违约责任。

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双方决定在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二、案件经过2021年3月15日,张三与李四按照约定来到某市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公证员在审查双方提供的材料后,发现以下问题:1. 甲方提供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甲方的配偶,而非甲方本人;2. 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与实际签名不符;3. 乙方提供的购房款汇款凭证上收款人名称与合同约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员要求甲方提供补充材料,包括:1. 甲方配偶的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2.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与实际签名相符的证明材料;3. 乙方提供的购房款汇款凭证上收款人名称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证明材料。

甲方在公证员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了上述补充材料。

公证员再次审查后,认为双方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公证条件,遂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2021年4月1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并要求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乙方遂于2021年4月10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以证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三、案件处理公证处在收到乙方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2. 双方在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处已依法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3. 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证处遂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公证书,证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要求甲方在接到公证书后15日内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中国 公证 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 公证 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公证十大经典案例中国公证十大经典案例公证是指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实、法律文件以及与法律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证明和记录的行为。

在中国的公证实践中,涌现了许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列举中国公证十大经典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公证的重要性和实践应用。

一、《婚姻公证》案例在婚姻公证中,公证员对夫妻双方的身份、婚姻状态以及婚姻相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和记录。

例如,一对夫妻可以通过办理婚姻公证来保障自己的婚姻关系,为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证据。

二、《遗嘱公证》案例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遗嘱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避免争议产生,为遗产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

三、《房产交易公证》案例房产交易公证是指公证员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过户手续的真实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房产交易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四、《债权债务公证》案例债权债务公证是指公证员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债权债务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

五、《企业注册公证》案例企业注册公证是指公证员对企业注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企业注册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地位,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六、《离婚协议公证》案例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员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避免离婚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七、《遗产继承公证》案例遗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员对遗产继承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遗产争夺引发的纠纷。

八、《知识产权公证》案例知识产权公证是指公证员对知识产权的创作、登记、转让等事项进行证明和记录。

通过知识产权公证,公证员可以保障知识产权人的权益,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公证业务创新案例分享

公证业务创新案例分享

公证业务创新案例分享朋友们!今天来给大家分享几个超有趣的公证业务创新案例,保证让你对公证这个看似严肃古板的事儿刮目相看。

案例一:“云公证”助力跨国遗嘱公证。

有这么一位老大爷,年轻的时候就出国打拼了,在国外定居了几十年。

人老了就越发思念家乡,而且他一直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部分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就涉及到遗嘱公证。

可是老大爷身体不太好,不方便回国办理。

这可咋整呢?公证处就想出了个超酷的办法——“云公证”。

公证员通过视频通话软件,和老大爷连线。

在视频里,公证员先核实老大爷的身份,那可是一点儿都不含糊,看护照、对照片,还问了好多老大爷以前在国内的生活细节,像老家的地址啊,以前就读的学校啥的。

然后呢,老大爷就把自己的遗嘱内容详细地说了出来,旁边还有一位在当地有资质的律师做见证。

公证员一边听一边记录,同时全程录像。

为了确保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公证员还让老大爷把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通过安全的网络渠道传了过来。

经过一系列严谨的审核和处理,公证处成功为老大爷办理了遗嘱公证。

这不仅解决了老大爷的难题,还开启了跨国公证的新方式,让远在海外的同胞们也能轻松办理国内的公证业务。

案例二:公证服务二手房“带押过户”买过二手房的朋友都知道,以前要是房子还在抵押状态,那过户可麻烦了。

卖家得先凑钱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给买家。

这中间卖家可能要到处借钱,还可能因为凑不到钱耽误交易,买家也是干着急。

有个公证处就大胆创新啦。

他们推出了针对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公证服务。

啥叫“带押过户”呢?就是房子在抵押的情况下也能直接过户。

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就像个超级协调员。

他们会对买卖双方以及银行的权益进行详细的公证。

比如说,确保卖家收到房款后会及时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买家支付的房款是合理合法的,银行在这个过程中的抵押权不会受到损害。

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公证员会监督整个资金的流转过程。

房款先打到一个公证监管的账户里,然后按照约定的程序,一部分钱用来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剩下的钱再给到卖家。

公证员提供法律案例(3篇)

公证员提供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公证员作为法律职业群体中的重要一员,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公证员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法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社会的多样性,也体现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公证员视角出发,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进行解读,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和思考。

二、案例一:遗嘱公证引发的继承纠纷【案情简介】王某,男,80岁,生前无子女,妻子已故。

王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房产赠与其侄子张某。

然而,在王某去世后,王某的侄女李某认为遗嘱系王某在病危时受张某欺骗所立,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房产。

【法律分析】1. 遗嘱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内容真实;(三)遗嘱形式合法。

”在本案中,王某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遗嘱形式合法,因此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 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他人不得以欺诈、胁迫手段使被继承人立遗嘱。

”在本案中,李某主张张某以欺诈手段使王某立遗嘱,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3. 继承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在本案中,王某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张某,李某作为王某的侄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但张某作为王某的侄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规定,张某有权继承王某的房产。

【结论】法院判决张某继承王某的房产,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二:房产过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名下的房产,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房产款1000万元,乙公司协助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房产款,但乙公司未履行过户义务。

中国公证 案例

中国公证 案例

中国公证案例中国公证是指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公证活动,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证明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下面列举了十个中国公证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公证的具体应用。

1. 房地产买卖公证: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以证明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会对合同进行核查,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章,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2. 继承公证:在家庭继承事宜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

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利进行调查,然后出具继承公证书,以确保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离婚公证:在离婚程序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会对双方离婚协议进行核查,并出具离婚公证书,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有效。

4. 子女抚养公证:在子女抚养纠纷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抚养权的归属。

公证机构会对抚养权的事实进行调查,并出具子女抚养公证书,以确保抚养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债权债务公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会对债权债务的事实进行核查,并出具债权债务公证书,以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效。

6. 合同公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会对合同内容进行核查,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章,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7. 商标注册公证: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商标申请人的权益。

公证机构会对商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商标注册公证书,以确保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8. 证明公证:在个人身份、收入、学历等方面需要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进行证明公证。

公证机构会对证明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证明公证书,以证明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 遗嘱公证:在遗嘱制定过程中,可以选择进行遗嘱公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制定过程进行核查,并出具遗嘱公证书,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10. 动产抵押公证:在动产抵押过程中,公证可以用于证明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公证类案例(3篇)

法律公证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项目资源和客户资源。

2018年,甲公司计划扩大经营规模,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市场竞争力。

经多方洽谈,乙公司同意成为甲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并同意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甲公司50%的股权。

2018年10月,甲、乙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甲公司50%的股权。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乙公司取得了甲公司50%的股权。

然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收购股权时存在欺诈行为,导致甲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2.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件分析1. 乙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本案中,乙公司在收购股权时,故意隐瞒了其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导致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因此,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股权转让款1亿元,并赔偿甲公司因乙公司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欺诈行为、合同违约责任等。

1. 欺诈行为的认定在本案中,乙公司故意隐瞒其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导致甲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证工作指导典型案例

公证工作指导典型案例

公证工作指导典型案例
公证工作是指公证员依法对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诉讼等法
律事务进行证明和保全的法律职责。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公证工作案例:
一位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特定日期交
割房屋并支付货款。

然而,交割日期到了,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合同,拒绝交付房屋并要求支付货款。

甲方因此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希望公证员能够证明合同的存在并保全其权益。

公证员在接到申请后,首先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公证员充分了解双方的主张和证据,并就合同的履
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在确认了合同的存在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后,
公证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纠纷,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接下来,公证员依法对合同进行公证,证明了合同的签订和内容,并保全了相关证据。

公证书的出具有效地保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记录。

在后续的诉讼中,公证
书成为了甲方维护权益的重要证据,为甲方赢得了诉讼胜诉。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公证工作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起到了调解、证明和保全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

这也体现了公证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公证案例选编范文

公证案例选编范文

公证案例选编范文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记录和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手段。

公证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公证案例选编:案例一:婚姻公证小明和小红是大学同学,他们相爱多年,最终决定结婚。

为了保证婚姻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他们选择了进行婚姻公证。

公证员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核实了双方的身份信息,并询问了双方的婚姻意愿。

在双方的明确表示下,公证员制作了婚姻公证书,并将其加盖了公证章。

这样,小明和小红的婚姻就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确认,具有了法律效力。

案例二:遗嘱公证王先生是一位高龄老人,为了保护他的财产权益并确保财产的合理分配,他决定进行遗嘱公证。

公证员详细了解了王先生的家庭成员情况和财产状况,并与他沟通了他的遗愿。

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王先生书写了自己的遗嘱,并进行了签字、盖章等必要的程序。

公证员制作了遗嘱公证书,并将其保存在公证机关内。

这样,王先生的遗嘱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得到公证机关的保管和监督。

案例三:房屋转让公证小张是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他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小李。

为了保证这项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他们选择了进行房屋转让公证。

公证员核实了小张和小李的身份信息,并对房屋的权属和产权状况进行了调查和确认。

在核实无误后,公证员制作了房屋转让公证书,并将其加盖了公证章。

这样,小张和小李的房屋交易就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确认,具有了法律效力。

案例四:债权债务公证小王是一位创业者,他需要向银行贷款来支持自己的企业发展。

为了确保贷款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小王与银行约定进行债权债务公证。

公证员核实了小王和银行的身份信息,并查对了贷款合同的内容和金额。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公证员制作了债权债务公证书,并将其加盖了公证章。

这样,小王与银行的借贷交易就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确认,具有了法律效力。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广泛应用于民事法律事务的各个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公证服务案例
二、案例基本信息:
公证事项: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名称:湖南省冷水江市公证处
公证员姓名:罗英
公证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供稿:湖南省冷水江市公证处罗英。

审稿:湖南省冷水江市公证处李再新。

检索主题词:被拘押人委托行为公证办理方式。

三、案例正文
案例标题:冷水江市公证处开启量身定做便民办证新模式
案例简介:
林**是福建厦门人,因涉嫌网络赌博被湖南省冷水江市公安局逮捕并关押于冷水江市看守所,被逮捕前林**在福建省厦门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现因方方面面的原因,欲出售该套房产,因林**在押,林**的妻子卢**找到林**的辩护律师商量出售房产的途径,林**的辩护律师提议自己去冷水江市看守所找到林**签名办理一份委托书,委托其妻子卢**办理出售房产的相关手续,该委托书由律师见证,并办理《律师见证书》,后卢**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称凭《律师见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必须产权人到现居所地(现羁押地冷水江市看守所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才能办理相关出售手续,卢**找到了我处要求办理委托公
证事宜。

值班公证员跟卢**交流称:委托人被关押于看守所,而根据看守所相关规定,公证员是不能进入关押场所的,公证员无法进入看守所,面见委托人,该委托公证事项无法办理,卢**听后即慌了神,立即打电话给林**的辩护律师,并提议由辩护律师陪同公证员去看守所见林**,到看守所提人由律师负责,公证员需跟律师一道进入看守所面见林**,由林**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手印即可.值班公证员见此情况比较特殊,马上将此情况报告处里,处里经研究认为:
一、公证员随同林**的辩护律师一道进入看守所办理公证程序违法。

首先,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行使的是辩护权,其带公证员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对辩护权的滥用,管理较为严格的看守所也不允许无关人员(包括公证员)进入。

其次,公证员利用看守所的管理漏洞进入看守所履行公证员职责,其行为和身份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

二、委托人系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其所委托处分的财产有可能是涉案财产,公证处在没有了解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即违规办理委托公证,有协助犯罪嫌疑人转移财产的嫌疑,如果委托处分的财产确为涉案财产,承办公证员则有可能承担涉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被拘押人财产处理委托公证的唯一方式是经办案机关同意,了解其财产是否为涉案财产,委托人能不能对其财产进
行处理。

承办公证员将上述意见反馈给卢**,并立刻与办案部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办案部门亦积极配合,并派出工作人员陪同公证员一道来到看守所,办理了林**的房产出售委托公证手续。

三、后记
我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没有对被关押人员有关的公证事项办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公证事项的办理方式各有不同,大部分公证员对此类较繁锁公证选择拒绝办理,但因办证程序繁锁而不办显然不符合当前便民利民原则,像这种被关押的当事人,办证方式显然不能采取常规方式办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做一套对当事人行之有效的办证方式显得犹为重要,冷水
江市公证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时刻不忘为民服务的初心,为因各种原因遭遇困境有公证需求的人员撑起了一片蓝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