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1——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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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税法》教学教案

2024版《税法》教学教案

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态势
国际税收合作的意义与形式
阐述国际税收合作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打击跨国避税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介绍国际税收合 作的主要形式,如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税收信息交换等。
国际税收竞争的态势与影响
分析当前国际税收竞争的态势,探讨其对各国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影响。
我国在国际税收合作与竞争中的角色与策略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类
房产税
对房屋征收的税,计税依据为房产余 值或租金收入。房产余值按照房产原 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 缴纳,租金收入按照租金收入全额计 算缴纳。
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 积。税额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土地等 级和用途确定。
《税法》教学教案
目录
• 教学内容与目标 • 教学方法与手段 • 税收基本原理及制度体系 • 各类税种详解及计算方法
目录
• 纳税申报与税收筹划实务操作 •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及改革动态 • 课程总结与复习指导
01
教学内容与目标
教学内容概述
税法基本概念阐述税法的定义、作 Nhomakorabea、体系等基本理 论。
税种介绍
行为税、资源税等其他税类
行为税
对某些特定行为征收的税,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印花税对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计税依 据为凭证所载金额或件数;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资源税
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旨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税依据为应税 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课堂提问与回答
鼓励学生随时提问,教师 及时回答学生的疑问,确 保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 掌握。

税法教案1——3讲

税法教案1——3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一、教学目标:1. 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掌握税收的基本类型和征收对象3. 了解我国税法体系和税收法律法规4. 学会计算各类税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5. 培养遵守税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教学内容:1. 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1.1 税法的定义1.2 税法的基本原则1.3 税收法律关系2. 税收分类与征收对象2.1 税收的基本类型2.2 征收对象与税率2.3 税收优惠与减免3. 我国税法体系与法律法规3.1 税法体系的构成3.2 税收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3.3 主要税收法律法规简介4. 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4.1 增值税计算与征收4.2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征收4.3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征收4.4 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规定5. 遵守税法与税务法律责任5.1 遵守税法的基本要求5.2 税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3 税务行政处罚与争议解决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法基本概念、原则、税收分类等知识点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税收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问题,培养合作意识4. 情境模拟法:模拟税务机关征收税收,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5. 问答法: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四、教学资源:1. 教材:税法教材2. 课件:税法教学课件3. 案例资料:税收案例汇编4. 法律法规: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汇编5. 模拟道具:税务征收模拟道具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表现、提问回答等情况2. 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3. 实践操作:评估学生在税务征收模拟道具操作中的表现4.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度和成果5. 课程总结与反馈:收集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六、教学安排:1. 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2课时)2. 税收分类与征收对象(2课时)3. 我国税法体系与法律法规(2课时)4. 税收计算与征收管理(4课时)5. 遵守税法与税务法律责任(2课时)6. 增值税法及其计算(2课时)7. 所得税法及其计算(2课时)8. 税收征收管理实务(2课时)9. 税务筹划与税务代理(2课时)10. 税收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2课时)七、教学过程:1. 课前准备:教师提前准备教材、课件、案例资料等教学资源2. 课堂讲解: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讲解税法基本概念、原则、税收分类等知识点3. 案例分析:教师选取典型税收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小组讨论:教师提出讨论话题,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合作意识5. 模拟操作: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税务征收模拟操作,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6. 问答互动:教师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7. 课程总结:教师对本节课内容进行总结,强调重点知识点8. 课后作业:教师布置作业,巩固所学知识八、教学策略:1. 针对不同知识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等2. 结合税收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利用模拟道具,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4. 鼓励学生提问,开展问答互动,巩固所学知识5. 定期进行课程总结,强化重点知识点6. 布置课后作业,督促学生巩固所学知识九、教学反馈:1. 教师收集学生作业,了解学生掌握税法知识的情况2. 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3. 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困惑4. 鼓励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十、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表现、提问回答、作业完成等情况2. 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对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3. 实践操作:评估学生在税务征收模拟道具操作中的表现4.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参与度和成果5. 课程总结与反馈:收集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十一、教学拓展:1. 国际税法简介:介绍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国际税收协定等。

经济法教案第十六章 税法

经济法教案第十六章 税法

第十六章税法教学要求1.了解税法的调整对象;掌握征税对象;2.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和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3.了解流转税的概念及其主要税种;4.明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最新的法律规定。

课时安排本章节共安排4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与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法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分类根据征税对象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

(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不同分类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三)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不同分类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四)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类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五)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分类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

(六)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分类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三、税法的概念和体系(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税法体系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全部税收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税法是实体法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相应地,税法体系也应当包括两部分,即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我国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又称为纳税客体,即对什么东西要征税。

(三)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主要尺度,是税法中的核心要素。

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第一部分:税法基础知识教案
导言:
税法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个人与企业来说,了解税法基础知识是必要的。

本教案旨在向学习者介绍税法基础知识,并提供相关案例和练习,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税法。

一、税法概述
税法的定义和作用;税法的分类和体系结构;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税法的层级关系。

二、税收主体
1.国家与地方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2.纳税人的类型和主体责任;
3.纳税义务人的义务和责任。

三、税收对象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非居民个人;
2.企业所得税:企业主体类型和计税所得;
3.增值税:应税行为和纳税义务。

四、税种和税目
1.个人所得税的各种所得和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和税率;
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

五、税收征收
1.税基和计税依据;
2.税收征收方式和程序;
3.主要税种的征收管理措施。

六、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和税后调整;
2.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
3.增值税的差别税率和免税政策。

七、税收违法行为和处罚
1.个人所得税的逃避和避税;
2.企业所得税的偷税和逃税;
3.增值税的虚开和抵扣。

八、案例分析与练习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巩固学习内容,并进行相关练习以加深理解。

结语:
通过本教案的学习,应学习者将对税法基础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灵活运用,并遵守税法的要求。

希望本教案能为学习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大学课程税法教案

大学课程税法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对象: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授课时间:2课时教学目标:1. 理解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 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种等。

3. 了解税法的基本制度,如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等。

4. 分析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学重点:1. 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2. 税法的构成要素。

3. 税法的基本制度。

教学难点:1. 税法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2.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提问:什么是税法?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讲授新课1. 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概念: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 特征: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统一性。

- 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诚实信用原则。

2. 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收的单位和个人。

- 征税对象:税法规定的应当纳税的财产、行为和所得。

- 税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关系。

- 税种: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 税法的基本制度- 税收制度:包括税制设计、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等。

- 税收征管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税收监督等。

三、课堂讨论1. 学生分组讨论:如何理解税收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2.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点评。

四、案例分析1. 教师提出一个税法案例,要求学生分析。

2. 学生分组讨论,教师点评。

五、总结与作业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布置作业:撰写一篇关于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的短文。

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提问、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

2. 教师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税法知识。

3.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继续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

税法教学大纲教案第一章:税法概述1.1 税法的定义和功能解释税法的概念探讨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析税法的基本目标和原则1.2 税法的分类和结构介绍税收法律的分类,如直接税和间接税探讨税收法律的组织结构和层级关系分析不同税种的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1.3 税法的构成要素讲解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税率、税基等探讨税法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分析税法要素在不同税种中的具体应用第二章:税收制度和税法原则2.1 税收制度的概述解释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组成部分探讨税收制度的种类和特点分析税收制度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重要性2.2 税法原则讲解税法的基本原则,如税收法定原则、公平原则等探讨税法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分析税法原则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限制2.3 税收优惠政策介绍税收优惠的概念和种类探讨税收优惠的目的和作用分析税收优惠在不同税种中的具体应用和规定第三章:税种的分类和特点3.1 直接税和间接税解释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差异和联系分析直接税和间接税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影响3.2 主要直接税种讲解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直接税种的概念和特点探讨不同直接税种的适用范围和征收规定分析直接税种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问题3.3 主要间接税种解释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间接税种的概念和特点探讨不同间接税种的适用范围和征收规定分析间接税种在税收征管中的具体应用和问题第四章:税收征收管理4.1 税务机关和税收征管体制介绍税务机关的概念和职能探讨税收征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分析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和责任4.2 税收申报和纳税程序讲解税收申报的概念和重要性探讨税收申报的程序和规定分析纳税人在税收申报中的义务和责任4.3 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解释税务检查的概念和目的探讨税务检查的程序和规定分析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方式第五章:税收争议的解决5.1 税收争议的概念和类型解释税收争议的概念和种类探讨税收争议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式分析税收争议的重要性和影响5.2 税收争议的解决途径讲解税收争议解决的途径,如行政复议、税务诉讼等探讨不同解决途径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定分析税收争议解决途径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5.3 税收争议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的税收争议案例探讨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结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供解决税收争议的参考。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第一章税法学总论其他要素★教学重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了解税收的产生过程及其职能作用;明确税收立法的原则、立法机关和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教学难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掌握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第一节税法学序论一、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一)西方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德国1919年颁布《德国税收通则》,税法开始从行政法中独立出来。

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的《税法学原论》是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二)我国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重视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

1985年北京大学刘隆亨教授编著的《国际税法》,1993年高尔森主编的《国际税法》2002年刘剑文主编的《税法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刘剑文主编的《国际税法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徐孟洲主编的《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二、税法学的学科属性(一)税法学的基本性质1.税法学是研究税法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2.税法学是涉及多方面学科知识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3.税法学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二)税法学的研究对象1.日本学者北野弘久在《税法学原论》中对租税的概念、税法学的出发点、基本研究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主张结合判例进行研究,以拓展税法学研究对象的领域。

2. 我们认为,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税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主要包括研究税收基础理论及税法地位、税法作用、税法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律关系等理论,以及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等法律内容。

(三)税法学的基本特征1.研究内容的规范性。

2.专业基础的广泛性。

3.理论知识的实践性。

(四)税法学的学科体系1.税法学总论。

2.税收实体法研究。

3.税收程序法研究。

三、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一)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二)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三)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四)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第二节税收基础理论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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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案1——3讲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

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征税人(政府)与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即国家有关征税的法律。

前面所说的税收是经济学概念,而税法则是法学的概念,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三、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及其管理活动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它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税收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表现为征税对象,包括物、货币和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保障征纳税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监督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

其实质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首先,税法构成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其次,税法构成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构成税法要素,如扣缴义务人。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一)总则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它规定了税款的法律承担者。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征税的客体,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四)税目税目是税法中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

(五)税率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有以下三种形式: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按税法规定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的应当征税的环节。

(七)纳税期限纳税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具体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八)纳税地点与纳税环节密切相关的是纳税地点,它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

(九)减税免税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3种形式。

(十)罚则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税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税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五、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方式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法律工具4.税法是国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5.税法是国家维护其经济权益的法律保障六、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税收制度改革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

全国共设14种税收: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使用牌照税。

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9个税种(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和牲畜交易税);其他5个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关税、船舶吨税)。

第三次是1973年的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7个税种,取消了利息所得税、文化娱乐税、牲畜交易税,新增了工商税(将原来的盐税名义上并入工商税,实际上仍然按原来的办法征收)、集市交易税;其他5个税种不变。

第四次是1984年税制改革。

全国共设工商税制32个税种(即产品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32种);其他5个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关税、1987年开征耕地占用税)。

第五次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性和结构性的重大改革,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就是现行的税收制度。

七、税法的分类(一)以税法内容和职能为标准的分类按照其基本内容和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三种。

税收基本法是规定税收性质、立法、种类、体制和税务机构以及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种及其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等要素内容的法律规范。

税收程序法是规定税收管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按照其所规定的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法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源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目的税法五种。

流转税法是规定对货物流转额和劳务收入额征税的法律规范。

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最大一类税收。

所得税法是规定对纳税单位和个人获取各种所得或利润额征税的法律规范。

资源税法是规定对纳税人利用各种资源所获得收入征税的法律规范。

财产税法是规定对纳税人财产的价值或数量征税的法律规范。

行为目的税法是规定对某些特定行为及为实现国家特定政策目的征税的法律规范。

(三)以税收管辖权为标准的分类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税法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三种。

(四)以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为标准的分类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的不同,税法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种。

八、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的构成1994年我国通过大规模的工商税制改革,在主体上形成了我国工商税制的整体格局,连同其他税种,共有26种税,近20年来,又多次作了调整,目前开征的共有18个税种,关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由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我国现行税种序号税种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备注1 增值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共享,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2 消费税√含海关代征的消费税3 营业税√√铁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地方固定收入4 关税√5 企业所得税√√从2002年起铁道运输、邮电、国有商业银行、开发行、农发行、进出口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其他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中央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6 个人所得税√从2002年开始调整为共享税,中央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7 房产税√8 契税√9 车船税√2007年1月1日起由车船使用税改为车船税;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车船税法10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成,97%归中央,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11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中央固定收入,其他为地方收入12 耕地占用税√13 车辆购置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14 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15 城镇土地使用税√16 土地增值税√17 烟叶税√2006年4月1日起开征。

18 船舶吨税√仅对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税课后体会与建议:(1)学生初接触税收知识,比较抽象,讲解时要突出重点,边讲边练;(2)在讲解税法构成要素时,应结合具体实例介绍;(3)由于我国税收制度变化较快,一定要结合最新的税收制度来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4)在讲解税法分类时,应结合具体实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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