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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2•【字号】京环办〔2023〕59号•【施行日期】2023.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办〔2023〕59号相关区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规范、指导尾矿库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我局组织制定了《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5月12日尾矿库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防控尾矿库周边土壤污染,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尾矿库原址和周边的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Z/T 0270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术语和定义1.尾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2.尾矿库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四、工作程序尾矿库原址和周边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与评估,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监测,识别土壤和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及其含量,评估污染风险,明确需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北京市环评要求

北京市环评要求

北京市环评要求(一)、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等级要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要达到《环评导则》规定的深度要求。

(1)建设项目概况: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应介绍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水平;产品、原料、燃料及总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环保措施;并进行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等;(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的具体情况应包括自然环境调查;社会环境调查;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背景)调查;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地下水现状(背景)调查;土壤及农作物现状调查;环境噪声现状(背景)调查;评价区人体健康及地方病调查;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环境现状调查等;(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的具体情况应包括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地面水和地下水);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对人体健康影响分析;振动及电磁波的环境影响分析;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等;(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的具体情况应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和建议;废水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和建议;对废渣处理及处置的可行性分析;对噪声、振动等其他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对绿化措施的评价和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建议等;(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建设项目的环境效益、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等;(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应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提出对各排放口的监测方案或计划,并提出配置监测设备和人员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的具体情况应包括评价区的环境现状、污染源评价的主要结论、建设项目对评价区的影响、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的主要结论和建议等内容,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点原则,综合提出建设项目选址、规模、布局等是否可行;(8)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该在报批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1.05.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条件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资料数据和评价内容真实,内容无重大缺陷或者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3.建设项目类型、选址、选线、布局、规模等符合相关法定规划;4.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标准和要求,工业建设项目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5.建设项目采取措施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6.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7.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8.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办理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纸质或电子版);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纸质或电子版);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示稿)》(纸质或电子版);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示稿)删除内容说明报告》(纸质或电子版);5.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还应提供公众参与说明(纸质或电子版)。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京办字〔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京办字〔2017〕20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考核2个指标体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快绿色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各区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评估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目标考核。

年度评价重点评价各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

中期评估主要评估各区五年规划期中期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加快推进五年规划期确定的目标任务,每个五年规划期中期开展1次。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关于购买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保证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现向社会公开购买2022年北京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服务。

具体如下:一、调查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1.调查范围:全市16个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居民。

2.调查时间:2022年9月—10月。

3.调查方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

4.调查内容:综合反映居民对全市各区生态环境各方面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评价,以及对污染治理情况、对生态环境各方面不满意的主要原因等环境问题的评价。

总样本10680个。

(二)服务内容1.根据调查方案和问卷制定调查计划、执行手册、培训方案、固话局号段库、调查人员名单等资料并提交审核;2.按要求设置电子问卷、配额,进行样本抽样、号码库整理,组织实施调查培训;3.按计划开展调查,并按期完成调查工作;4.按要求开展现场巡视、调查监听、录音审核等质控工作,且监听、审核录音比例不低于调查样本量的20%;5.复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录入整理、核对开放题手统等资料,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6.按要求提交调查成果,确保调查数据及分析报告的质量符合要求,并配合开展调查验收核验等后续工作。

(三)时间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按照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四)经费限额不高于43万元。

二、报名相关事项(一)报名条件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市场调查营业资格;2.三次以上社情民意类电话调查相关经验;3.具有自有电话调查机房(北京及周边地区机房优先考虑),坐席数量不低于50个,具有40名以上电话调查员,且调查员应具有1年以上的民意调查工作经验;4.具有开展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设备设施、技术系统,如外呼坐席、管理台、监听席;5.调查机房具备远程视频会议及培训时使用的专业视频设备,可远程审核查看问卷和配额设置,必要时可远程监听和审核调查员录音;6.具有开展调查的专业化调查团队,至少2名具有3年以上政府调查工作经验的督导全程参与该项目;7.具有保障调查管理、调查质量、数据安全的制度措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京环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京环发〔2023〕9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家和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发挥环评制度源头管控作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产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经生态环境部批复同意,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市范围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要求,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除外)。

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后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

二、核算评价指标包括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

主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评价,鼓励对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三氟化氮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评价。

三、核算评价要求(一)核算按照项目所属行业,参照国家及本市发布的碳排放相关标准方法(碳排放核算方法清单见附件),优先使用地方标准,确定核算边界、收集活动数据、选择排放因子,核算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

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水生态分析与评价

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水生态分析与评价

北京市区域水影响评价水生态分析与评价1现状调查与评价说明区域内现状河湖水面面积、水质现状、生态岸线情况、是否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情况(竖向、表土资源情况调查、水土保持措施基底调查)等情况,并附相关图件。

分析评价区域现状水面率、生态岸线比例,评价现状河湖是否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分析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等现状存在的问题。

2水生态要求梳理并说明上位规划及涉水专项规划(河道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防洪排涝规划、河道治理规划、蓄滞洪涝区规划、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等)中,关于城市水面率、水功能区划、生态岸线比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土石方平衡、竖向布置等要求以及已划定的河湖、水库、蓄滞洪涝区等上开口线、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成果等,并附相关图件。

3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1)区域内的河湖、水库等用地原则上应调整为水域用地或特交水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2)复核区域内河湖、水库、蓄滞洪涝区等水生态空间与其他用地的关系,对于不符合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的,包括历史遗留存在的村庄、小区等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林草用地等,应提出优化调整或管控建议。

(3)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范,确定区域内城市水面率,禁止填河围湖侵占水面。

(4)根据上位规划生态岸线比例管控要求,分析区域生态岸线比例,评价是否满足要求,提出河湖水体及生态岸线治理建议。

(5)区域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应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水源安全。

(6)区域涉及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应复核区域建设布局与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关系,确保工程安全。

4水土保持分析(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因素。

(2)对区域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明确综合提出区域水土流失总体控制防治目标;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防治措施体系,明确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要求。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京环办〔2020〕106号•【施行日期】202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20〕106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为深入落实全国环评“放管服”工作推进视频会相关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近期本市在环评文件质量复核、信访举报、社会舆论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现就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审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本市环评文件质量工作通知如下:一、主动服务,做好事前指导(一)畅通服务渠道,梳理政策服务包,提供便利服务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下同)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建立建设单位事前咨询渠道,不断丰富咨询方式,畅通咨询渠道,用心服务、解答企业群众环评审批相关问题。

根据辖区内建设项目特点,结合本地管理要求,制作特定项目政策服务包,为企业群众提供集成式政策便利服务。

环评申报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对于影响审批的关键性节点进行预判,做好告知性服务,减少企业走弯路。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在事前指导过程中,应向建设单位、规划编制机关、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单位”)告知编制环评文件的相关责任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

(二)指导建设单位、规划编制机关择优选择技术单位鼓励建设单位、规划编制机关择优选择技术单位,不得指定技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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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指数 87. 490 98. 808 98. 651 98. 598 98. 175 96. 423 95 .036 93. 479 94 .738

平 谷 房 山 吕 平 通 州
一 般
大 兴
顺 义 市 区
50.042
49.549 43.427
31.632
27.711 28.155
31.399
条件较 恶劣, 人类生 存环境 恶劣。
八、评价结果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与分析:根据《生态环境 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计算得 到2006年北京市整体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9.707,生 态环境状况属于“良",即植被覆盖度较高,生态多 样性较丰富,基本适合人类生存。以区县为单元,计 算所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分布在“良"和“一般” 两个等级,生态状况为“良"的区县分别是密云、怀 柔、门头沟、延庆、平谷、房山、昌平,区域面积共 计12040.86平方公里,占全市区域面积的73.51%。 生态状况为“一般”的区县分别是通州、大兴、顺义 和北京市市区,区域面积共计437.49平方公里,占 全市区域面积的26.49%,详见下表。
土地退化指数=Aero×(0.05×轻度侵蚀面积 +0.25 ×中度侵蚀面积+0.7×重度侵蚀面积)/ 区域面积 Aero,土地退化指数的归一化系数。 Aero=238.683982
土地退化类型 权重 轻度侵蚀 0.05 中度侵蚀 0.25 重度侵蚀 0.7
环境质量指数=0.4×(100-ASO2×S02排放量/区域面 积)+0.4×(100-ACOD×COD排放量/区域年均降雨 量)+0.2×(100-AsoI×固体废物排放量/区域面积) AS02,S02的归一化系数,AS02=1.725721 AcoD,COD的归一化系数,AC0D=O.052749 Asol,固体废物的归一化系数,Asol=2.424802
二、生态环境评价定义和分类
生态环境是指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生物和非 生物成分通过物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相互作 用、相互依赖所形成的一个生态功能单位。总 体上可以分成2类:一是对生态环境所处的状态 (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二是对生态环境的服 务功能(生态环境的价值)进行评价。本论文的生 态环境评价指的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综合性评 价。
环 境 级 别
区县 名
生态环 境质量 指数( EI)
43. 427 42 .562
生物丰度 指数
植被覆盖 指数
水网密度 指数
土地退化 指数
环境质量 指数
市区 城区
28.155 16.577
31.632 19.836
19.240 27.747
0.580 0
42.190 59.341
海淀
朝阳 一 般 丰台 石景 山
裸 岩 石 砾
分 权 重
0.6
0.25
0.15
0.6
0.3
0.1
0.7
0.3
0.3
0.3
0.2
0.3
0.3
0.2
水网密度指数=Ariv×河流长度/区域面积 +Alak×湖库(近海)面积/区域面积+Ares× 水资源量/区域面积 Ariv,河流长度的归一化系数, Ariv=71.768110 Alak,湖库面积的归一化系数, Alak=805.664908 Ares,水资源量的归一化系数, Ares=88.36616016
四、研究区概况
北京市土地总面积1.64万平方公里,人口(常 住)1538万(截至05年12月份统计数据)。全市划分为18 个区县: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称城区。朝阳、 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称近郊区。门头沟、房山 区和大兴、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密云、昌平、 延庆十个区县为远郊。城区位于北纬40度东经l16度交 点附近。除东南部部分地段与天津市接壤外,周边均 与河北省为邻。
0.04 农 村 居 民 点 其 他 建 设 用 地 沙 地 盐 碱 地
0.01 裸 土 地 裸岩 石砾
分 权 重
0.6
0.25
0.6
0.3
0.1
0.1
0.3
0.6
0.6
0.4
0.3
0.4
0.3
0.2
0.3
0.3
0.2
植被覆盖指数=Aveg×(0.38×林地面积+0.34×草地 面积+0.19×耕地面积+0.07×建设用地+0.02×未利 用地)/区域面积;(Aveg,植被覆盖指数的归一化系 数)。Aveg=601.110997
土地退化数据:由北京市林业局(土地沙化面 积)和北京市水务局提供(水土流失面积)。
环境质量数据:由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环 境保护监测中心提供。
六、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划分如下:北京全市域、 中心城区、北京市区、延庆、怀柔、密云、 平谷、昌平、顺义、门头沟、通州、房山、 大兴。其中,中心城区包含西城、东城、 宣武、祟文四区(各区小做单独评价),北 京市区包括中心城区、海淀、朝阳、丰台、 石景山五区(各区另做单独评价),共计17个 评价单元,如下图。
类型 二氧化硫(SO2) 化学需氧量(COD) 权重 0.4 0.4 固体废物 0.2
有了以上各个指标的计算方法,从而确定生态环境状况 指数(EI),进而将生态环境分为五级,即;优、良、 一般、较差、差
级别 指数 优 EI≥75 良 55≤EI<75 一般 35≤EI<55 较差 20≤EI<35 差 EI<20
污染负荷指数×权重
EI计算方法:EI=0.25×生物丰度指数+0.2×植 被覆盖指数+0.2×水网密度指数+0.2×(100-土 地退化指数)+0.15×环境质量指数 指标 生物丰富 度指数 植被覆 盖指数 水网密 度指数 土地退 化指数 环境质 量指数
权重
0.25
0.2
0.2
0.2
0.15
生物丰度指数=Abio×(0.35×林地+0.21×草地+0.28× 水域湿+0.11×耕地+0.04×建设用地+0.01×未利用地) /区域面积; Abio,生物丰度指数的归一化系数。Abio=692.096020
五、数据源
①遥感影像数据:2006年美国 Landsat5TM、法国SPOT 4; ②数值数据: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2005 年)、北京市水务局水土流失监测公报,中国环 境统计年报以及部分文献检索资料数据: ③参考数据· 北京市航空摄影相片(2004 年)、北京市l:5万基础地理数据、Google Earth。 本研究基底数据为SPOT卫星遥感影像 (2006年9门28日获取.分辨率5m和2.5m)。其 中,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土地利用/覆盖数据 由TM数据进行更新,北京市城八区土地利用/覆 盖数据由SPOT影像进行更新。
林地 草地 农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权 重 结 构 类 型 有 林 地 0.38 0.34 0.19 0.07 0.02
灌 木 林 地
疏林 地和 其他 林地
高 覆 盖 度 草 地
中覆 盖度 草地
低覆 盖度 草地
水 田
旱 地
城镇 建设 用地
农 村 居 民 点
0.4
其他 建设 用地
沙地
盐碱 地
裸土 地
状态
植被覆 盖度高 ,生物 多样性 丰富, 生态系 统稳定 ,最适 合人类 生存。
植被覆盖度 较高,生物 多样性较丰 富,基本适 合人类生存 。
植被覆盖 度中等, 生物多样 性一般水 平,较适 合人类生 存,但有 不适合人 类生存的 制约性因 子出现。
植被覆盖 度较差, 严重干旱 少雨,物 种较少, 存在着明 显限制人 类生存的 因素。
林地 草地 水域湿地 耕地 建筑用地 未利用地
权 重 0.35 结 构 类 型 有 林 地 灌 木 林 地 疏 林 地 和 其 他 林 地
0.15
0.21 高 覆 盖 度 草 地 中覆 盖度 草地 低 覆 盖 度 草 地 河 流
0.28 湖 泊 ( 水 库 ) 滩 涂 湿 地
0.11 水 田 旱 地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54 .714
45. 444 44 .076 -23. 388
37.270
21.770 30.093 19.600
39.533
24.633 36.389 23.103
24.077
22.341 4.478 20.332
0.455
0.593 0.949 0.455
85.103
71.505 57.124 -379.230
环境 级别
区县 名称 全 市 密 云 怀 柔 门头沟 延 庆
生态环境 质量评价 指数(EI) 59.707 72.430 67.446 66.174 63.338 60.704 60.617 57.795 51.858
生物丰度 指数 53.147 69.837 68.859 70.794 63.356 52.500 54.199 45.448 26.285
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价
评价背景 生态环境评价定义和分类 生态环境评价的重要性 研究区概况 数据源 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评价结果

一、评价背景
现行的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生 态环境是一个自然、社会、经济的复合系统,受到 多种因素的影响,表现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生态 环境评价存在诸多问题,如数据的获取、评价指标 体系和模型的选取等。本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的生态环境评价规范,采用生物丰度指数、植 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和环境 质量指数加权计算对北京市及各个区县2006年的生态 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价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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