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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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会诊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之间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会诊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各科室应加强会诊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会诊申请第五条会诊申请应通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内容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就诊时间等;(二)主诉及现病史;(三)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四)初步诊断及治疗意见;(五)申请会诊的原因及目的。

第六条会诊申请应由患者所在科室负责人或主治医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诊申请。

第七条申请会诊的科室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会诊安排第八条会诊科主任或指定的会诊医师应在收到会诊申请后24小时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安排会诊。

第九条会诊科主任或指定的会诊医师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决定会诊安排:(一)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二)会诊科的专业特长;(三)会诊医师的工作安排;(四)患者及家属的意愿。

第十条会诊安排应提前通知申请科室,并告知会诊时间、地点及会诊医师。

第四章会诊实施第十一条会诊医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会诊地点,准备会诊所需的医疗设备、资料等。

第十二条会诊医师应认真听取申请科室的病情介绍,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第十三条会诊医师应进行体格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

第十四条会诊医师应结合患者的病情,提出诊断意见及治疗建议。

第十五条会诊医师应与申请科室的医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诊断意见及治疗建议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会诊医师应将诊断意见及治疗建议记录在会诊记录单上,并签字确认。

第五章会诊记录与反馈第十七条会诊记录应由会诊医师填写,内容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二)会诊时间、地点;(三)会诊医师及申请科室医师;(四)会诊过程及诊断意见;(五)治疗建议。

第十八条会诊记录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十九条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诊断意见及治疗建议反馈给申请科室,并协助申请科室调整治疗方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3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3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一、目的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会诊的流程标准。

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

程序1、会诊对象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1)科内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

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

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1)科内会诊人员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版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____会诊。

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

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____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

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____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可直接____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意后,可直接____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会诊是医疗机构中的重要工作环节之一,特别是在复杂病例诊治中,会诊能够集思广益、提供多方意见,有助于提高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为了保证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诊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会诊管理制度1.会诊审批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审批制度,明确参与会诊的医师资质和权限,并对申请会诊的医师进行审核,确保会诊真实必要。

2.会诊安排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安排制度,明确会诊的优先级和时间安排,合理安排会诊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确保会诊能够按时进行。

3.会诊报告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报告制度,明确会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会诊报告的撰写和归档,确保会诊结果能够准确记录和保存。

4.会诊费用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费用制度,明确会诊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会诊费用标准,确保会诊费用合理公平。

5.会诊纠纷处理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纠纷处理制度,明确会诊中出现的纠纷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会诊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和解决。

二、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患者或医生向会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表,包括病历资料、检查结果和治疗方案等,确保申请内容完整准确。

2.会诊审批:会诊科室接收到会诊申请后,进行审核,确保会诊真实必要,符合会诊条件和权限。

3.会诊安排:会诊科室根据会诊的优先级和时间安排,确定会诊的时间和参与医师,并向申请医师和参与医师发送会诊通知。

4.会诊实施:会诊科室组织参与医师进行会诊,根据病历和检查结果,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诊疗建议和意见。

5.会诊报告:会诊科室根据会诊结果,撰写会诊报告,包括病史摘要、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等,确保会诊报告准确清晰。

6.会诊反馈:会诊科室将会诊报告及时送达申请医师,进行会诊结果解读和讨论,协助申请医师制定治疗方案。

7.会诊跟踪:会诊科室进行会诊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在必要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8.会诊回访:会诊科室定期进行会诊回访,听取申请医师的反馈和意见,建立评估机制,不断改进会诊质量和效果。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六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六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1、疑难病例会诊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并做好会诊前的准备。

会诊时,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提出会诊要求,并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要对病员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对会诊意见认真____实施。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____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以免失去抢救时机。

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向会诊医师面陈病情。

(2)会诊前应将急诊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

在急诊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

被邀去会诊的医师在____分钟之内到达,随叫随到。

(3)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意见写在急诊病历上,对危重疑难病员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楚。

(4)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急诊科(室)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5)如病情需要多个科室会诊由急诊科(室)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召集有关科室会诊,并应按病情,明确由某科负主要责任。

(6)危重病人的治疗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备案,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

6、院外会诊(1)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本院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医疗力量时,由科室经管医生提出,科主任同意后,向医务科提出请求外院医生会诊的申请。

如家属提出请外院医生会诊,必须征得科主任同意,原则上应在本院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医疗力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决定是否会诊,必要时向业务副院长汇报、批准。

(2)不明原因的突发疾病或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干部保健任务,上级____部门指令性要求,其他特殊情况,向医务科汇报同意后可请外院医生会诊。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会诊管理制度会诊管理制度是医院内部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医疗团队合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会诊过程的高效、准确和科学性。

1.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医院会诊系统应建立规范的会诊申请与安排制度,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会诊目的等内容。

会诊安排应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会诊专家选择制度:医院应建立会诊专家库,定期评估专家的临床水平和学术能力。

在会诊时,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目的选择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确保专业性和权威性。

3.会诊报告制度:会诊过程应详细记录和检查治愈患者的病情、会诊资料和会诊结论,并形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以供主治医生参考和制定后续治疗方案。

4.会诊讨论制度:在会诊过程中,应采用多学科讨论的方式,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医院应建立会诊讨论制度,明确会诊的召开时机、对象和程序,保障会诊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会诊费用管理制度:会诊费用应根据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管理。

会诊申请医生应向患者明示会诊费用,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会诊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会诊流程1.会诊申请:患者或主治医生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和会诊目的等。

2.会诊安排:医院会诊科根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会诊专科的负荷情况进行会诊安排,同时通知患者和会诊专家。

3.会诊讨论: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目的和会诊资料进行讨论,形成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会诊报告:会诊专家各自撰写会诊报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会诊目的、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5.会诊结果反馈:主治医生收到会诊报告后,根据会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后续治疗方案,并将方案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反馈。

6.会诊费用结算:会诊费用按照医院的定价标准进行结算。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1.我院会诊管理由医务部负责。

2.医务部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结合。

3.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定、常规,由医务部记入医师考核档案,清洁严重呢的依法严肃处理。

4.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医师和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参加紧急救援行动的不适应本办法规定。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二)是指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会诊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会诊申请:明确会诊的目的、申请人身份、会诊科室及专家要求等信息,并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会诊具有真实性和必要性。

2. 会诊流程:规定会诊的流程、时间节点和各参与方的责任,包括申请、安排、交流、评估、报告和反馈等环节。

3. 会诊团队建设:确定会诊团队的成员和组织结构,明确各专家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团队的协作方式和沟通渠道。

4. 会诊文件管理:制定会诊文件的备案和归档制度,保证会诊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5. 会诊质量管理:建立会诊质量评价体系,设立评估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会诊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6. 会诊费用管理:制定会诊费用的收取、结算和报销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防止贪污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7. 法律法规遵循:明确医疗会诊过程中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会诊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诊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协作和信息沟通,促进各科室间的学术交流和专业发展。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三)是指医疗机构或医疗团队对于患者的复杂病情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疑难疾病进行会诊时,制定并执行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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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

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

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
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
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
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
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
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
的,可提出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盖章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处。

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

全院会诊由
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可向门
诊疑难病例会诊中心提出会诊申请。

会诊由会诊中心组织,专科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
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

2.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
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必须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及会诊的目的要求,经科主任审核盖章后送医务处(周日或夜间送行政值班),由医务处或行政值班负责联系会诊专家。

3.一般的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院外
大会诊时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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