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试行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鲁防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证照分离”联办字〔2018〕13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12月10日《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证照分离”联办字〔2018〕1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监理”)的单位提出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由行政审批机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愿意采用告知承诺形式,并承诺符合《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相关规定的申请人,在办理资质申请、资质变更和资质延续时适用本办法。
人防工程检测收费标准

人防工程检测收费标准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抵御空袭、防护辐射、提供疏散场所和设施等而建造的工程。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对于城市的安全防护至关重要,而人防工程的检测则是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人防工程检测行业的收费,保障检测质量和公平竞争,制定了以下的人防工程检测收费标准。
一、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
1. 结构安全检测。
对人防工程的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包括建筑物的承重结构、防护门窗、逃生通道等部分的检测。
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
2. 防水防潮检测。
对人防工程的防水防潮设施进行检测,包括防水涂料、排水系统等部分的检测。
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50元。
3. 通风设备检测。
对人防工程的通风设备进行检测,包括通风管道、通风机等设备的检测。
收费标准为每套设备500元。
4. 消防设施检测。
对人防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包括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等设施的检测。
收费标准为每处设施200元。
二、收费标准的执行。
1. 收费标准的执行由当地人防工程检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公开透明,检测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标准的调整。
1.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当地人防工程检测管理部门审批,并公告于社会,接受公众监督。
2.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成本情况,合理确定新的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意义。
人防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人防工程检测行业的秩序,保障检测质量和公平竞争。
同时,合理的收费标准也有利于推动人防工程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提高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城市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检测机构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61号省质监局: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综〔2009〕85号)规定,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你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按不高于附件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四、检验检测机构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检测机构要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价费发〔200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主题词: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通知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附件: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热水锅炉容量按0.7MW相当蒸汽锅炉1t/h换算,余热锅炉按受热面积30m2折算为1t/h换算;(2)锅炉辅机及附件主要是与安全有关的给水设备、汽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电控设备及其附件;(3)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收费的50%计费;散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费的85%计费。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鲁防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的通知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人防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适应人防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国人防〔2015〕39号)及有关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我办编制了《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以下简称本费用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规则连同《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一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2020年12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人防办《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规则由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10月19日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一、总说明(一)为适应山东省人防工程计价的需要,保障人防工程建设各方权益,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国人防〔2015〕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5)》的实际执行情况,编制《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0)》(以下简称本规则)。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11.02•【字号】鲁价费发[2006]220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22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鲁发[2002]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按照[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件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须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
具体标准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2000-30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泰安、日照等8市每平方米1300-1800元,其他城市每平方米1100-15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试行)

11
33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条
5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5
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安装质量
1
运动的平稳性、可靠性
项
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
14
RFJ 01
-2002
RFJ 04
-2009
GB50134
-2004
2
外观质量
项
7
3
壳体进风口内径允许尺寸偏差
项
项
11
14*
用于联接壳体与风上拱形板直径偏差
项
8
16*
主轴轴线与转臂端垂直度公差
项
17
17*
4个转轴间的相互平行度公差
项
17
18*
阀板内外拱面平行度公差
项
14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
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6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到场检测
1
门框孔宽、高及对角线偏差
项
48
17
悬摆板厚度偏差
项
8
18
悬摆板平面度
项
14
19
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偏差
项
16
20
上、下铰页同轴度
项
12
21
闭锁轴(孔)直径偏差
件(个)
8
22
门扇(底座)孔实际面积与图纸给出面积的比值
项
18
23
悬摆板的通风面积与活门名义通风管面积的比值
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摘要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的市场秩序,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确保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指人防工程防护武器破坏效应的各种孔口防护设备,包括:(一)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二)钢结构防护设备(指钢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三)阀门;(四)防电磁脉冲设备和设施;(五)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防化设备是指人防工程用于避免和减轻核、化、生武器毁伤的各种设备,包括:滤毒通风设备、核化报警、监测、控制设备.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管全国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工作,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国家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全国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管理办法;(二)指导各地开展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制定和发布工作;(三)对各地上报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进行整理、分析。
第六条省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工作,省级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省级人防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管理办法;(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销售合同管理,做好销售合同的备案工作;(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制定和发布;(四)建立和完善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基础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分析等相关制度;(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和规范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发布工作流程;(六)不断改进和提高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发布质量和水平.第七条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是为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信息价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的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的信息价管理规定,自觉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二)按规定将销售合同备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合同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甲方是一个超酷的单位哦,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超重视呢。
甲方的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受托方):乙方可是检测方面的小能手呢,有着专业的团队和超厉害的检测技术。
乙方的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地址:[详细地址]。
二、检测项目与范围。
1. 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项目。
这可都是很重要的部分哦。
比如说防护门的安装,得看看是不是严丝合缝,能不能很好地起到防护作用;还有通风设备的安装质量,要是通风设备安装不好,那里面的空气可就糟糕啦。
还有其他的防护设备,像滤毒设备之类的,也都要检测安装是不是合格。
2. 检测范围。
就是甲方负责的那个超酷的人防工程啦,具体的范围是[详细的工程范围],这里面的所有防护设备安装质量都交给乙方来检测哦。
三、检测费用。
1. 费用标准。
检测可不是免费的啦,但是乙方的价格很合理哦。
总共的检测费用是[X]元。
这个价格是根据检测的项目、难度还有市场行情来定的呢。
2. 支付方式。
甲方会分阶段付款给乙方。
合同签订之后呢,甲方先付给乙方总费用的[X]%,也就是[X]元,这就像是给乙方的一个小定金,让乙方可以安心准备检测工作。
当乙方完成了主要的检测工作之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总费用的[X]%,也就是[X]元。
最后呢,等乙方把所有的检测报告都交给甲方,而且甲方对报告没有问题之后,甲方把剩下的[X]%,也就是[X]元付给乙方。
四、检测时间。
1. 开始时间。
乙方会在合同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就开始检测工作哦。
这个时间可不能拖呢,早检测早知道设备安装有没有问题嘛。
2. 完成时间。
乙方要在开始检测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
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恶劣的天气影响了检测设备,或者是工程现场出现了一些意外状况,这个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点,但是乙方得提前告诉甲方哦,而且最多只能延长[X]个工作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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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6
门扇(底座)与门框接触表面的平面度
项
16
17
门扇(底座)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22
18
底板厚度偏差
项
8
19
腹板位置偏差
项
9
20
门扇(组合部件含胶垫)厚度偏差
项
22
21
固定铰座、限位座螺孔位置及中心距偏差
项
18
22
悬摆板上固定铰座的孔位及中心距偏差
项
12
23
悬摆板对角线、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22
10
4
壳体上安装密封胶条的凹槽中心线直径允许偏差
项
13
5
杠杆内侧铅垂面与壳体密封槽平面的平行度公差(阀盖关闭时)
项
14
6
阀盖(板)厚度
项
8
7
阀盖(板)外径偏差
项
8
8
阀盖球冠外径偏差
项
8
9
装配后杠杆垂直度公差
项
17
10
阀盖锁紧手柄上的操作力
项
17
11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项
8
12
阀门启闭力
项
14
13
漆膜附着力
24
悬摆板厚度偏差
项
8
25
悬摆板平面度
项
14
26
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偏差
项
16
27
上、下铰页同轴度
项
12
28
门扇(底座)孔实际面积与图纸给出面积的比值
项
18
29
悬摆板的通风面积与活门名义通风管面积的比值
项
18
30
闭锁锁紧后活门门框与活门门扇间最大间隙
项
16
31
漆膜附着力
项
11
32
油漆漆膜厚度
检测产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4
悬摆式防爆波(
胶管式防爆波活门)安装质量
1
运动的平稳性、可靠性
项
悬摆式防爆波、
胶管式防爆波活门
14
RFJ 01
-2002
RFJ 04
-2009
GB50134
-2004
2
门框垂直度
项
33
3
门扇关闭力
项
18
4
闭锁锁紧力
项
18
5
外观质量
项
28
6
山东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收费信息价(试行)
单位:元
序号
检测产
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
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1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1
门框孔宽、高及对角线偏差
项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92
RFJ01
-2002
RFJ04
-2009
2
门扇宽、高及对角线偏差
项
85
3
门扇厚度偏差
项
27
4
门扇、门框铰页位置偏移
26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条
5
27
钢材预处理
项
12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3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安装质量
1
运动的平稳性、可靠性
项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18
RFJ 01
-2002
RFJ 04
-2009
GB50134
-2004
2
门框垂直度
项
33
3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
项
23
4
项
65
5
门扇、门框闭锁位置偏移
项
76
6
门扇、门框贴合面的平面度
项
32
7
门扇、门框上下铰座孔的同轴度
项
52
8
闭锁轴(孔)、铰页轴(孔)的直径公差
件(个)
6
9
门扇、门框贴合面中心线的尺寸偏差
项
32
10
海绵橡胶密封条质量
项
16
11
钢结构材料(规格)质量
项
40
12
漆膜厚度
项
11
13
漆膜附着力
项
11
14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项
16பைடு நூலகம்
9
门扇(底座)与门框接触表面的平面度
项
16
10
门扇(底座)对角线、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59
11
底板厚度偏差
项
8
12
腹板位置偏差
项
9
13
门扇(组合部件含胶垫)厚度偏差
项
22
14
固定铰座、限位座螺孔位置及中心距偏差
项
18
15
悬摆板上固定铰座的孔位及中心距偏差
项
12
16
悬摆板对角线、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11
33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条
5
序号
检测产品名称
项号
检测项目
单位
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
检测依据(标准)
5
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安装质量
1
运动的平稳性、可靠性
项
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
14
RFJ 01
-2002
RFJ 04
-2009
GB50134
-2004
2
外观质量
项
7
3
壳体进风口内径允许尺寸偏差
项
悬摆板启动力
项
29
7
悬摆板关闭力
项
30
8
门框(底框)与胶垫粘接后胶垫表面平面度
项
16
9
门框上固定铰页的螺孔中心距偏差
项
12
10
门框(底框)孔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22
11
胶垫、缓冲胶垫厚度允许偏差
项
11
12
胶垫、缓冲胶垫接缝处相对高度允许偏差
项
14
13
闭锁、盒位置偏差
项
20
14
铰页位置偏差
项
12
15
门扇(底座)与缓冲胶垫粘接后,缓冲胶垫平面度
钢结构材料(规格)质量
项
40
18
焊缝、部件焊接质量
条
5
19
门扇、门框上下铰座孔的同轴度
项
52
20
外观质量
项
28
21
门扇、门框贴合面中心线的尺寸偏差
项
32
22
海绵橡胶密封条、接头、T型接头质量
项
16
23
混凝土密实度
项
8
24
混凝土强度
项
8
25
钢筋编扎(扫描)
1/㎡
11
26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
11
序号
16
RFJ 01
-2002
RFJ 04
-2009
2
门框上固定铰页的螺孔中心距偏差
项
12
3
门框(底框)孔对角线、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项
59
4
胶垫、缓冲胶垫厚度允许偏差
项
11
5
胶垫、缓冲胶垫接缝处相对高度允许偏差
项
14
6
闭锁、盒位置偏差
项
30
7
铰页位置偏差
项
12
8
门扇(底座)与缓冲胶垫粘接后,缓冲胶垫平面度
门扇启闭力
项
32
5
关锁操纵力
项
45
6
门扇的中心至门框下槛偏差
项
28
7
降落式门升门操纵力
项
63
8
铰页轴线的垂直度
项
32
9
漆膜厚度
项
11
10
漆膜附着力
项
11
11
麻面
项
14
12
门框宽度、高度
项
64
13
门扇宽度、高度
项
60
14
门扇厚度
项
27
15
门扇、门框铰页位置偏移
项
55
16
门扇、门框闭锁位置偏移
项
66
17
项
各类防
护(密
闭)门
到场检测
92
RFJ01
-2002
RFJ04
-2009
2
门框铰页位置偏移
项
40
3
门框闭锁位置偏移
项
48
17
悬摆板厚度偏差
项
8
18
悬摆板平面度
项
14
19
悬摆板上、下边与门扇平面的平行度偏差
项
16
20
上、下铰页同轴度
项
12
21
闭锁轴(孔)直径偏差
件(个)
8
22
门扇(底座)孔实际面积与图纸给出面积的比值
项
18
23
悬摆板的通风面积与活门名义通风管面积的比值
项
18
24
漆膜附着力
项
11
25
油漆漆膜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