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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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府发[2018]12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赣府发〔2018〕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7日

2018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连续十一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6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5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8万人。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开展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培训26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4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其中电商培训5万人。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

5.帮助残疾人就业。有效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70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二、社会保险

7.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8.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5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3万人。

9.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

10.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11.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502万人;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因公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护理费。

12.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安排2000万元,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50元,达到58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80元;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35元,达到3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55元。

14.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5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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