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职责任务
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范本

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范本一、总则1. 为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制定本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2. 本岗位责任制适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各个岗位,是对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和规范化,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所有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岗位责任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二、职责分工1. 计划生育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执行。
(2)组织制定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材料,并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3)组织开展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会议、培训和调研活动,提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监督和指导各级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2.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1)负责向婚育年龄群体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指导,确保他们正确、全面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
(2)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接受度。
(3)核实和登记婚育登记材料,确保婚育登记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组织实施婚育登记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5)定期开展家庭计划生育服务,提供避孕措施和技术的指导和服务。
3. 医疗机构(1)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和服务,包括终止妊娠、节育手术等。
(2)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3)加强计划生育技术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4)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行为。
4. 学校和教育机构(1)开展计划生育教育课程,向学生宣传和普及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技巧。
(2)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主题的活动和讲座,提高学生对计划生育的关注和认识。
(3)与家庭和社区合作,共同提供计划生育教育和支持服务。
5. 社区服务人员(1)向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小区居委会工作手册》小区计划生育工作1.小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做好小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旳工作内容,重要根据包括: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旳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旳……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群众组织,应当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旳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置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或者计划生育工作小组,配置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贯彻节育措施,做好平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小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宣传和服务对象小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宣传和服务对象包括:小区内旳单位、经营场所、小区内户籍人口、小区内居住旳本市外区户籍人口和外来流感人口。
重点管理服务对象为:小区内无业、个体人员、在人才、职介存档人员中旳已婚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是指15--49周岁旳);外来流感人口中旳成年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是指18---49周岁旳)。
3.小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任务(1)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依法协助区、街进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旳贯彻和社会抚养费旳征收工作;理解掌握本小区育龄妇女状况,做究竟数清、状况明;协助市、区、街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旳调查工作;负责对户籍在本小区旳无业、个体人员中旳已婚育龄妇女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旳审核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旳审核手续;协助街道做好本市人户分离人员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与户籍地联络,贯彻委托管理职责;协助街道做好年度孕情普查工作,贯彻人口出生状况,做究竟数清、状况明。
2024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职责

2024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职责2024年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职责在未来的社区中,人口问题与计划生育依然是社区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
2024年,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职责将会更加重要,因为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将对社区的发展和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2024年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职责的主要内容。
一、人口统计和分析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将负责对社区内的人口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社区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研究和预测。
他们将收集和整理有关社区人口的各种统计数据,如人口数量、性别比例、年龄结构、教育程度等,用于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
通过分析人口数据,社区管理者可以更好地了解社区人口的需求和问题,为社区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教育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将负责向社区居民宣传和教育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相关的知识和信息。
他们将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讲座、培训、展览等,向居民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能力。
他们还将向居民解答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居民正确理解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三、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将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帮助居民实施计划生育措施。
他们将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点,提供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手术和人工流产等服务,协助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措施的选择和实施。
他们还将对计划生育手术和人工流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保护妇女的健康和权益。
同时,他们还将收集和整理有关计划生育的数据,跟踪和评估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人口政策规划和实施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将参与人口政策的规划和实施,为社区的发展提供人口支持和保障。
他们将根据社区的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相应的人口政策,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支持。
他们将参与制定人口计划和目标,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和评估其实施效果。
他们还将对人口政策进行研究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提高人口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文汇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范文

文汇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1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有效运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生育政策目标。
同时,通过宣传和服务,提高居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积极性。
1.2职责:1.2.1负责居民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居民对计划生育的理解。
1.2.2负责居民计划生育需求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1.2.3组织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技术和服务的培训,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素质。
1.2.4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居民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
1.2.5管理计划生育相关档案和资料,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2.1工作时间: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时间为早上8:3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5:00。
2.2考勤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需要按时上班,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迟到和早退会影响工作效率和协调性,因此应尽量避免。
2.3请假制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请假,需要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请假期间需安排其他人员替代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3.1宣传工作3.1.1参与编制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材料,确保宣传内容准确、科学、客观。
3.1.2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如座谈会、讲座、宣传展览等。
3.1.3定期更新计划生育宣传物资,确保信息最新、清晰。
3.2调查和统计工作3.2.1定期组织对社区居民计划生育需求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向政府报告相关数据。
3.2.2及时汇总和整理数据,提供给上级部门进行统计和分析。
3.2.3保护调查数据的安全和机密性,严禁私自泄露和外传。
3.3培训工作3.3.1根据居民需求,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服务的培训,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素质。
3.3.2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准确、专业。
3.3.3及时反馈培训效果,修正和改进培训方案。
2024年度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4篇)

2024年度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社区计划生育水平,促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特制定____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全员包点,建立层级动态服务责任制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打破传统工作模式,按社区所需调配人员,完善由“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信息员”组成的三级计生队伍,确保层级动态服务责任制的落实,将人口计生工作内容细化、量化,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人人责任明、任务清、信息快、数字准、服务好,使居民自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社区____名工作人员,以计生专干为重点,实行包片联户责任制,做到“五包”:即包责任范围、包上门服务、包宣传教育、包信息更新、包环扎落实,以及居民医疗等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数据的采集。
二、制度保障,促进层级动态服务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强化例会制度。
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生专题会议,听取包片计生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碰到的问题。
二是细化工作流程。
在日常工作中,各包片责任人参考居民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严格按照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对育龄妇女中有生育、节育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加强单位协调,实行“双重双责”管理。
积极主动衔接辖区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计生工作做得好,成绩也是社区和辖区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努力探索,不断开拓计生优质服务新领域社区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开展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定期进行橱窗宣传。
通过我们计生宣传使群众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新政策、新动态,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
要求工作人员和居民沟通时必须面带笑容,尽量不和居民起争执,凡是能办结的事,决不让居民跑第二趟,不能办的事要解释到居民满意为止,一定要把事情协调到有着落,把能在基层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是为育龄妇女提供各种服务。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以下是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一、政策宣传与教育1、熟悉并掌握国家、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2、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社区公告栏、宣传手册、讲座等,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3、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针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二、信息收集与管理1、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计划生育档案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
2、对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及时掌握人口变动信息。
3、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收集到的计划生育信息录入相关数据库,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生育服务与管理1、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2、对怀孕妇女进行跟踪服务,定期了解其孕期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孕期保健知识和建议。
3、协助产妇做好产后康复工作,关注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护理指导。
四、避孕节育服务1、向育龄群众宣传避孕节育知识,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人群,帮助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措施。
2、按照规定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并做好发放记录和随访工作,了解药具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
3、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需要采取节育手术的群众提供术前咨询、术后护理等服务。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掌握其婚育状况和变动情况。
2、与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工作。
3、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是指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居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工作。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和居民的生育权益。
因此,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认真执行。
首先,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之一是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等,向居民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普及生育知识,提高居民的计划生育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让居民了解到控制人口数量的重要性,懂得科学合理地安排生育计划。
其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还包括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居民提供生育咨询和指导服务,包括生育政策咨询、生育技术指导、生育保健知识传授等。
通过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居民解决生育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生育保健意识,确保生育过程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还涉及到开展生育服务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居民生育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育行为的合法合规。
同时,要积极开展生育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育服务,包括孕前检查、产前产后护理、婴幼儿保健等,保障居民的生育权益。
最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还包括开展家庭规划服务。
社区工作人员要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帮助他们进行家庭规划,合理安排生育计划,有效控制人口数量,促进家庭和睦稳定发展。
总之,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人口政策的实施和居民的生育权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服务,推动人口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区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社区计划生育规章制度一、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我国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同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还有一些特殊政策,如少数民族和农村地区鼓励生育三孩子等。
社区计划生育规章必须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需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的单位。
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设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1.为社区居民提供生育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2.开展生育技术服务,如避孕手术、妇科检查等;3.宣传国家生育政策,推动居民遵守政策规定;4.定期组织生育知识培训,提升居民生育健康意识。
三、社区计划生育规章内容1.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社区应当定期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生育政策,推动居民形成合理生育观念。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生育政策、避孕方法、计生政策优惠等方面。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多种避孕服务,如口服避孕药、避孕环等。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妇还可提供节育手术等服务。
服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保证技术安全。
3.计划生育政策评议社区应当设立计划生育政策评议委员会,定期对居民生育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整改建议。
评议结果需要呈报相关部门备案。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对于违反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居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等。
同时,对于恶意违反政策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由其进行处理。
5.组织生育健康检查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居民进行生育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疾病,保障居民生育健康。
检查内容包括优生优育指导、孕前检查等方面。
6.社区计划生育政策督查社区应当建立计划生育政策监督检查机制,对社区居民生育情况进行督查,检测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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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
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
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制度1、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有怀孕或生育的,房主应当及时报告所在村(居)委会。
2、单位和个人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要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村(居)委会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3、向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与流动人口逐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屋单位的还应与所在村(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4、单位和个人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村(居)委会通报一次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和“三查”情况。
5、单位和个人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租(借)房屋的,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村(居)计生专干职责1、负责流入本辖区育龄妇女的信息采集、并及时上报乡镇办。
2、按乡镇办计生办要求完成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查询任务,并及时上报。
3、收到流动人口反馈信息后,及时补填“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并根据新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制度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是指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共同管理,建立联系,各负其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2、现居住地负责对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把流入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协助街道办查验《婚育证明》,建卡立册,与重点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提供相关服务。
每季度协助街道办开展清理清查活动,组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三查”,搞好优质服务。
3、现居住地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建卡后15天内,应及时上报街道办,与户籍地建立联系,并做好记录。
4、现居住地应及时将其妊娠、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上报街道办或填写纸制《信息通报单》,以信件形式通报给户籍地,发现计划外妊娠应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动员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载入档案卡。
5、户籍地负责督促外出育龄人口办理《婚育证明》,逐步实行进村入户办证,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重点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要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返乡“三查”。
6、户籍地收到流出人口现居住地的《信息通报单》后,应积极协助,抓好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复信或网上反馈。
7、户籍地接到通报单或发现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积极工作,并依法处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须知1、成年流出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持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到户籍地县级或乡镇办免费办理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2、成年流入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满30日的,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办交验婚育证明,15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告知现居住地地址和计划生育情况。
3、持婚育证明人的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4、婚育证明不完备或未持户籍地《婚育证明》的,应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
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在有效期内未办回户籍地《婚育证明》的,按照《办法》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流动人口在现居住生育的,执行其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调节规定。
已婚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怀孕后应当到现居住地的乡镇办进行生育登记。
依法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怀孕后应当持户籍所在地发放的生育证到现居住地的乡镇办进行登记。
6、流入人口违反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调节规定生育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办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现居住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任务1、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
2、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3、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向适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他们知情选择的能力。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职责1、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以解决群众困难为工作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积极发挥计生协会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作用。
3、组织会员、群众学习计生法律、法规、协会章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政策服务、科技服务,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规章制度及服务内容1、工作制度○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培训,为育龄群众举办咨询服务活动;○2设立“咨询电话”,解答育龄群众提出的问题;○3咨询服务人员必须做到“热情、严肃、畅言、守密”耐心解答有关问题;2、保密制度严禁咨询服务人员将个人隐私和咨询内容外传,违者将严肃处理。
3、服务内容○1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性保健知识等咨询;○2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的音像宣传教育;○3设立计划生育流动宣传袋、便民条、咨询电话号码、服务卡等,把计划生育宣传送到每一个人育龄人员手中;○4建立避孕药具便民服务点,设立避孕药具专柜,免费把避孕节育知识和避孕药具送到育龄夫妇手中满足和方便群众需求;○5举办专家咨询活动;○6组织一定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服务队伍职能;○7计划生育、生育保健、家庭健康等宣传品的出借、出售;○8其他排忧解难。
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1、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成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标,协助计生专职工作人员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账表卡册登记、信息上报反馈工作。
杜绝大月份引产和计划外生育,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机构,发挥会员作用。
4、向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季度“三查”等优质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积极开展“创建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社区”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婚事新办,促进社区文明建设。
6、落实综合管理制度,会同片警、物业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社区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
7、热情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为使居民依法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居民自治公约:第一条居民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二条全体居民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自治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做到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相统一。
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积极签订自治协议。
第三条居民应积极主动参加社区人口学校开展的计划生育培训和宣传服务活动,树立新的婚育观念,提倡优生优育,杜绝近亲结婚和早婚早育。
第四条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半年一次的免费妇检和每两年一次的免费生殖健康检查。
第五条居民外出务工、经商须与居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并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属已婚育龄妇女的,必须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的管理,参加妇检,每年寄回不少于四次妇检证明。
第六条居委会应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宣传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优缺点,指导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安全、有效、适宜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七条居民不能容留外来人口在本居民区躲生或超生,否则,由计生部门依法处罚外,居委会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
第八条凡新生儿出生需在5天内向现居住地单位或居委会及流入地计生部门申报出生。
第九条孕妇不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几采取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收回其《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并按《区条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居委会对独生子女户优先推荐和安排就业,属困难户优先纳入社区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社区计生协会的作用,全面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居委会要搞好计划生育居务公开,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公开本社区辖区生育、节育及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对举报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除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奖励外,社区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