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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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知识点总结

疲劳驾驶知识点总结

疲劳驾驶知识点总结一、认识疲劳驾驶1.1 疲劳驾驶的危害疲劳驾驶与酒后驾驶一样,都会使驾驶员的注意力、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记忆能力出现下降,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疲劳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的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迟钝、走神。

在疲劳状态下驾驶,容易出现瞌睡、视觉模糊、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2 疲劳驾驶的特征疲劳驾驶是指在长时间连续驾驶后,由于身体疲劳或睡眠不足,产生的一种状态。

疲劳驾驶有以下特征:驾驶员的注意力会下降,出现疲劳感、反应能力下降、行为变得迟钝、眼睛发干、头痛、目眩等。

1.3 容易疲劳驾驶的人群容易发生疲劳驾驶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轮班交替工作者:包括夜班工作者、工作不固定的部分职业者;(2)长时间开车的驾驶员:包括专业司机、长途客运驾驶员、物流司机等;(3)处于精神紧张状态的人群:包括旅客、家庭长途汽车自驾游的驾驶员等。

1.4 疲劳驾驶的危害后果疲劳驾驶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防范疲劳驾驶2.1 规避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是可以避免的。

了解疲劳驾驶的特征,能够预防疲劳驾驶。

驾驶员可以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身行为,避免疲劳驾驶。

2.2 规律作息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充分休息,避免在疲劳时开车。

2.3 监控驾驶时长规定自己每天的驾驶时长,不要超过规定的行车时间。

避免连续长时间驾驶,中间要适时休息,进行体力和精神上的放松。

2.4 安全驾驶尊重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任何形式的危险驾驶。

行车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

2.5 定期体检驾驶员应开展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保证身体健康,避免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6 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增强抗压能力和疲劳驾驶的应对能力。

三、发生疲劳驾驶后的处理措施3.1 疲劳驾驶时要及时休息在发生疲劳驾驶的情况下,要立即停车休息,放松自己的身体和精神状态。

疲劳驾驶的危害及预防

疲劳驾驶的危害及预防

疲劳驾驶的危害及预防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交通工具的使用越来越普及,驾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疲劳驾驶却不可忽视,它不仅危及个人安全,也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本文将从危害和预防两个方面进行解析。

一、危害性疲劳驾驶是指当人们长时间开车或者睡眠时间不足时,身体处于疲劳状态,容易出现思维迟缓、反应不灵敏等行为,导致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

起初,人们的疲劳驾驶只会导致轻微的事故,但随着驾驶时间的延续,事故的风险会逐渐提升。

最严重的情况是乘客和其他行人的死亡。

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疲劳驾驶的危害性,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它。

二、预防措施为了避免疲劳驾驶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充足的休息当你需要长时间驾驶汽车时,一定要给自己留出充足的时间休息。

不同人的睡眠需要时间不同,但大多数人需要7至8小时的睡眠。

此外,在行车途中也应该留下一些时间来休息。

2、控制超速超速驾驶容易导致灾害的发生,因为缺乏时间来应对不可预测的情况。

如果你在长途驾驶中,你需要减速来防止疲劳驾驶的发生。

3、适当饮食在驾车旅行期间,应该适当地进食,避免过度饮酒。

我们最好选择一些轻量级的食物,以避免过多时间消耗在消化食物上。

4、经常活动当你在长途驾驶时,你应该定期停车或者下车活动。

这可以帮助你增加血液循环,恢复疲劳的身体。

5、使用防疲劳辅助设备一些高档车型已经安装了防疲劳辅助设备,如疲劳监测系统、智能巡航和自动驾驶系统,它们可以帮助你驾车时保持警觉。

6、调整行车时间最后,当我们意识到疲劳驾驶的存在时,可以通过修改开车时间来消除这种现象。

我们可以调整开车时间,让自己在最清醒的时候出行。

结论总之,疲劳驾驶在很多场合下都可能出现。

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它的发生。

当我们的身体出现疲劳时,不要无视它,尽可能停下来去休息。

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相关知识(三篇)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相关知识(三篇)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相关知识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因连续驾驶时间过长或长时间未休息而导致身体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疲劳驾驶在道路交通安全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在许多交通事故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疲劳驾驶的危害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注意力不集中:长时间的驾驶容易导致人的注意力逐渐分散,无法集中在驾驶任务上,从而导致对前方路况的忽视,无法及时发现并应对突发情况。

2. 反应能力下降:疲劳驾驶会导致人的反应能力下降,无法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3. 不良的判断能力:疲劳驾驶会影响人的判断力,经常会出现判断错误的情况,以致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免疫力下降:长时间的疲劳驾驶会使人的免疫力下降,容易出现生理疲劳,从而增加疾病发生的风险,进一步加重了驾驶员的疲劳程度。

为了预防疲劳驾驶,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1. 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长途驾驶前应确保充分休息,每隔2-4小时进行一次短暂休息,每天至少休息6-8小时,保持良好的睡眠质量。

2. 组织合理的驾驶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驾驶,避免疲劳驾驶的发生。

根据个人体力状况,合理规划行程,安排驾驶员交替驾驶。

3. 合理饮食:饮食对于预防疲劳驾驶是非常重要的。

驾驶员应注意饮食均衡,避免过饱或饿肚子驾驶,增加能量供应。

4. 锻炼身体:适量的锻炼可以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抵抗疲劳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减轻疲劳驾驶的危害。

5. 检查视力和听力:视力和听力是安全驾驶的重要因素,驾驶员定期进行视力和听力检测,保持良好的视听能力。

6. 合理使用驾驶辅助设备:科学合理的使用GPS导航、车道保持辅助、距离感知等驾驶辅助设备,能够帮助驾驶员减轻驾驶负担,预防疲劳驾驶。

7. 明确交通规则和标志:充分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和标志,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总之,疲劳驾驶对于驾驶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都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预防措施一、极易引起交通事故: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期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者不足,长期驾驶车辆,容易浮现疲劳。

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浮现精神恍忽或者瞬间记忆消失,浮现动作迟误或者过早,操作停顿或者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

二、疲劳驾驶是这样形成的:引起疲劳驾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驾驶人的疲劳主要是神经和感觉器官的疲劳,以及因长期保持固定姿式,血液循环不畅所引起的肢体疲劳。

驾驶人长期坐在固定的坐位上,动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高度紧张,从而浮现眼睛含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便等驾驶疲劳现象。

形成疲劳的顺序是:眼睛,颈部、肩部、腰部,主要是眼睛和身体的疲劳。

要素生活环境睡眠质量车内环境车外环境运行条件身体条件驾驶经历形成驾驶疲劳的主要原因居住地离工作地点过远;家务事过多或者夫妻不和睦;精神负担重;社交太广,参加文娱活动时间太长。

就寝过晚,睡眠时间太少;睡眠效果差;嘈杂的睡眠环境不能保证睡眠质量。

空气质量差,通风不良;温度过高或者过低;噪声和振动严重;座椅调整不当;与同车人关系紧张。

在午后、傍晚、凌晨、深夜时段行车;路面状况差;道路条件好,情况单一;风沙、雨、雾、雪天气行车;交通环境差或者交通条件拥挤。

长期、长距离行车;车速过快或者过慢;过于限制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体力、耐久力差;视、听能力下降;体力弱或者患有某种慢性疾病;服用驾驶车辆忌用的药物;技术水平低、操作生疏;驾驶时间短、经验少;安全意识差。

三、高速公路行车容易导致疲劳驾驶驾驶车辆时,随着速度的提高或者持续高速行车,驾驶人会浮现不同程度的驾驶疲劳现象。

疲劳驾驶的界定

疲劳驾驶的界定

“疲劳驾驶”行为的界定一、疲劳驾驶的概念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1988年7月4日)第九项第二款规定,“过度疲劳,是指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八小时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体力消耗过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16-G416.10-2003)《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代码》第三部分事故原因分类与代码说明中,“疲劳驾车,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6条第九款的规定。

这里的疲劳是指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八小时,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体力消耗过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

”按照这一概念,“疲劳驾驶”必须具备三个要素:1、必须是驾驶机动车的人员;2、必须在道路上行驶时;3、每天驾车超过8小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素,就构成“疲劳驾驶”。

二、疲劳驾驶的技术认定1、从行为被发现前24小时内,计算驾驶人驾驶车辆的累积时间,若超过8小时,并有疲劳驾驶外在表象的,则符合疲劳驾驶条件;2、通过调查,确认驾驶人有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虽然累积时间没超过8小时,仍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三、预防疲劳驾驶的法律规定以下规定是为预防疲劳驾驶法律所作出的禁止性规定,而非对疲劳驾驶的界定。

1、驾驶人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受到处罚。

驾驶员疲劳驾驶管理规程

驾驶员疲劳驾驶管理规程

驾驶员疲劳驾驶管理规程疲劳驾驶是指因长时间驾驶、睡眠不足或连续工作引起的身体疲劳、反应迟缓、视觉疲劳等情况下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疲劳驾驶不仅会给驾驶员自身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其他道路参与者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各地普遍建立了驾驶员疲劳驾驶管理规程。

一、监测与预防为了及时发现疲劳驾驶行为,一些驾驶员监测系统被广泛应用。

这些系统利用摄像头和传感器来监测驾驶员的眼睛活动、眨眼频率、头部姿势等指标,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来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的风险。

一旦监测到疲劳驾驶的迹象,系统会及时发出警示提醒驾驶员,警示信号包括声音、振动和光线等形式。

此外,一些车辆还配备了疲劳驾驶主动辅助系统,当系统判断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风险时,会自动引导车辆驶向最近的休息区。

然而,仅仅依靠监测系统是远远不够的,驾驶员本身也要积极主动地预防疲劳驾驶。

首先,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生物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每天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其次,驾驶员在行车前要检查车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在行驶中出现故障。

再次,驾驶员在长途行驶中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路线,避免短时间连续驾驶过长的里程。

最后,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应经常进行体操活动,保持良好的体态,以减轻疲劳的程度。

二、休息与休假为了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管理规程中通常规定了驾驶员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驾驶员应按规程规定的时间进行必要的休息,通常在连续驾驶一定时长后,必须停车休息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足够长,可以让驾驶员消除疲劳,恢复体力。

而针对长时间连续驾驶的驾驶员,规程中通常还规定了更长的休假要求,以保证驾驶员在短时间内能够完全恢复疲劳。

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的执行需要严格监督和管理。

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驾驶员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程的执行。

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驾驶员能按照规定进行休息和休假。

在执行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系统,对驾驶员的休息和休假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后续查询和核查。

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疲劳驾驶是什么行为)

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疲劳驾驶是什么行为)

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疲劳驾驶是什么行为)疲劳驾驶如何认定开车超过四个小时属于疲劳驾驶。

开车4个小时以上未停车休息的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就可以认定为疲劳驾驶,具体情况下驾驶人员应当保护开车时的注意力和精力,避免疲劳驾驶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注意力降低:疲劳驾驶时,司机的注意力会明显下降,可能出现思维迟缓、反应迟钝、无法集中注意力等症状。

眼睛疲劳:长时间开车会导致眼睛疲劳,眼皮沉重、眼干、视力模糊、频繁眨眼等症状是疲劳驾驶的征兆之一交认定疲劳驾驶的标准是:车辆驾驶员每日的驾车时间超过八小时以及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开车超过四个小时属于疲劳驾驶。

开车4个小时以上未停车休息的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就可以认定为疲劳驾驶,具体情况下驾驶人员应当保护开车时的注意力和精力,避免疲劳驾驶而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判定为疲劳驾驶。

3、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是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判定为疲劳驾驶。

4、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虽然累积时间没超过8小时,仍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5、交认定疲劳驾驶的标准是:车辆驾驶员每日的驾车时间超过八小时以及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交警怎么认定疲劳驾驶交认定疲劳驾驶的标准是:车辆驾驶员每日的驾车时间超过八小时以及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此外,长时间熬夜或睡眠不足,过度疲劳影响安全的也属疲劳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处20-200元罚款。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认识

疲劳驾驶的危害与认识
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二、疲劳驾驶的原因
引起疲劳驾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驾驶人的疲劳主 要是神经和感觉器官的疲劳,以及因长时间保持固定姿 势,血液循环不畅所引起的肢体疲劳。驾驶人长时间坐 在固定的座位上,动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 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高度紧张,从而出现 眼睛模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活等驾驶疲 劳现象。形成疲劳的顺序是:眼睛,颈部、肩部、腰部, 主要是眼睛和身体的疲劳。
2009年10月5日13时40分,袁协发驾驶鲁BG1816号轿车载刘红春、刘帅、 袁超顺威青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致57KM+400M处时与路北防护栏相撞,致刘帅 当场死亡,袁协发、袁超伤,轿车、防护栏损坏。原因,速度较快,中午发困, 疲劳驾驶造成的。
▲日常主动预防疲劳驾驶的办法 预防驾驶疲劳是保证行车安全的最有效途 径,当已经感到疲劳再去改善,就不如做好预 防效果更好。预防驾驶疲劳可采取以下措施: (1)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 (2)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3)科学的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4)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 (5)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高速行车容易导致疲劳驾驶
驾驶车辆时,随着速度的提高或持续高速行车, 驾驶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驾驶疲劳现象。驾驶车 辆高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终 处于高度精神紧张的状态,而随着速度的不断提 高和驾驶时间的延长,驾驶人会逐渐出现疲劳感 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 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 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 公路催眠现象”。由此可见,驾驶车辆高速行驶, 容易导致驾驶疲劳。
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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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从心理上、生理上认真分析研究消除疲劳驾驶 的方法,增强自我调济、自我克服疲劳驾驶的能力 以防止驾驶疲劳。 ⑴保证足够的睡眠效果。养成按时就寝和良好的睡 眠姿势,每天保持7~8小时的睡眠;
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膳食宜选 择易消化、营养价值高的食品,切勿暴饮暴食; ⑶科学的安排行车时间,劳逸结合。注意行车途中 的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 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长时间行车, 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 2~4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


经调查,没有发现上述驾驶人酒后驾驶、 吸毒后驾驶的迹象。其中:陈强、高金良、闪文 全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张军的 从业资格证件齐全,但张军因连续两年以上未提 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处于 注销可恢复状态,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 至事故发生时,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 22分,属疲劳驾驶。
2.主观思想原因 驾驶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 不强,对自己的精神状态和驾驶技能盲目自信, 对疲劳驾驶可能引发的后果估计不足,如有的驾 驶员不顾第二天的行车任务,通宵达旦玩扑克、 打麻将、跳舞等,睡眠不足,精神怠慢,导致第 二天疲劳驾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便不知所措。 一般来说,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注意力、判断 力、反应能力都在下降,等到发现险情时,已超 出行车的安全距离,无法控制,灾难性的事故难 以幸免。
疲劳驾驶预防预控
一、驾驶疲劳概述 1.驾驶疲劳与休息
驾驶疲劳不是一种病态,是一种生理上的自我保 护性反应,只要经适当休息,即可解除,体力和 能力可得到完全的恢复。 过度驾驶疲劳则是多次疲劳和连续疲劳影响的积 聚而成,是疲劳得不到休息补偿的结果,可能突 然以某种病态表现出来,但后果将可能与交通事 故结缘,不能忽视。

五、治理疲劳驾驶的对策
一是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他们 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明白自己的双手掌握着他人的生 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时刻提醒他们不要为了眼前一时的经济效益而给自己 和他人带来一生的痛苦,切实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帮助驾驶员认清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增强驾驶员的危机 感,从而自觉抵制疲劳驾驶,严格按章操作,确保行车 安全。
四、现状及案例教训
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在我国,根据国家交通部 门的相关统计,疲劳驾驶是绝对的头号杀手,每年造成 数十万人的死亡和伤残,为无数家庭带来巨大痛苦! 案例如:
(1)7· 19沪昆高速客货车相撞事故
2014年7月19日凌晨3点左右,沪昆高速公路湖南 境内邵怀段(隆回到洞口段)1309千米处发生的 两车相撞引发爆燃。事故共造成5台车辆烧毁, 54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5.日本交通安全研究人员曾对115名驾驶员进行 车速与疲劳关系的问卷调查,按各自的疲劳感觉 统计如表。Biblioteka 自我感觉疲劳与行驶速度的关系
由表可知,车速越高,产生疲劳感的人越多。
6.心理学家曾对人体昼夜生理节律与驾驶疲劳 的变化作深入的研究。
上午9-11点钟左右为一天中觉醒水平最高的时刻,精力 较旺盛。而在深夜至凌晨时段为觉醒水平最低的时刻, 易疲劳嗜睡。
2.驾驶疲劳的机理
生理疲劳与心理疲劳两种 生理疲劳:是由于人体连续不断地活动,或短时间内剧 烈活动,肌肉内产生超过负荷能力的乳酸引起的刺激反 应。 心理疲劳:是由于长期集中于重复的单调驾驶引起的抑 制反应。 在驾驶过程中,生理疲劳和心理疲劳并不一定同时产生, 有时身体并不感到疲倦,而单调的驾驶环境反而且使其 心理感到疲劳;有时长时间驾驶,虽身体感到十分疲倦, 但却由于多变的紧张驾驶环境,又使其心理上仍能坚持 驾驶。二者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和相互制约。 如果驾驶员出现生理疲劳,由于某种动机的刺激或意志 的努力,还可以继续驾驶一段时间,但决不可能维持过 久。若超过限度,勉强驾驶引起的必然是过度疲劳,不 仅有碍于驾驶员的身心健康,还极易酿成本不会发生的 交通事故。利害得失显而易见。因此,遵循人体生理, 心理规律驾驶是一件绝不能忽视轻视的事。

8月26日2时15分,重型半挂货车进入安塞服务区停车 休息并更换驾驶员。2时29分,闪文全驾驶重型半挂货车 从安塞服务区出发,违法越过出口匝道导流线驶入包茂 高速公路第二车道。此时,卧铺大客车正沿包茂高速公 路由北向南在第二车道行驶至安塞服务区路段。 2时31分许,卧铺大客车在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 情况下,正面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碰撞致使卧铺大 客车前部与重型半挂货车罐体尾部铰合,大客车右侧纵 梁撞击罐体后部卸料管,造成卸料管竖向球阀外壳破碎, 导致大量甲醇泄漏。碰撞也造成卧铺大客车电气线路绝 缘破损发生短路,产生的火花使甲醇蒸气和空气形成的 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燃起火,大火迅速引燃重型半挂 货车后部和卧铺大客车,并沿甲醇泄漏方向蔓延至附近 高速公路路面和涵洞。事故共造成大客车内36人死亡、3 人受伤,大客车报废,重型半挂货车、高速公路路面和 涵洞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
⑷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驾驶车辆避免长时 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 和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 ⑸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 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⑹当开始感到困倦时,切忌继续驾驶车辆,应迅速停车, 采取有效措施,适时的减轻和改善疲劳程度,恢复清醒, 如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喝一杯热茶,作弯腰动 作,进行深呼吸。
二是严格遵守“84220”制度与接驳运输制度,严 格教育、严格监控。 科学合理安排驾驶员作息时间,防止驾驶员日 夜兼程地疲劳驾驶,从客观上消除疲劳驾驶的利 益诱因。
三是加大节假日期间的路面巡逻检查与日常监控 力度,教育驾驶员切勿疲劳驾驶。 全面排查各线路安全隐患,完善各时点各路段 及恶劣天气情况下操作规程。在一些容易产生疲 劳驾驶的关节点加强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潜化意 识,使对疲劳驾驶的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人性化。
3、高速公路上,高速度行驶造成疲劳 有实验证明,车速越快,人的视角越窄,注意 力越集中,就越容易疲劳,处理情况越困难或迟 钝,很显然,意外情况发生后,恶果难免。
4、高速公路上,指路标识不清产生疲劳 由于高速公路在各省、市的境内,有各自的 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其指路标准和规格不一定 一致,造成各地区境内的高速公路标识不一致, 或不规范,使驾驶人员难以辨清路边竖起的标记 牌、标识牌等指路标牌。本来就感到疲劳的驾驶 人,再加上外界要警惕的原因,注意力更高度集 中,极容易产生疲劳。
事故原因
2014年07月19日22时40分,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结果显 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确定两点: 小货车中载有的疑似易燃物已确认为乙醇,共计6.52吨。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 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福建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信息显示,涉事车辆闽BY2508 大客车出事前回传的GPS信号中,客车2014年7月18日上 午8点从福建莆田出发,当天23点左右进入湖南,2点56 分车速降为0。客车途中没有超速,约19个小时中,只休 息了3次,累计64分钟。而按要求,这趟车即便全在白天 行驶,按4小时休息一次的要求,也应休息4到5次。 又是一辆“红眼客车”,司机的疲劳驾驶让惨剧就这么 发生了。
二、驾驶疲劳的研究
1.俄罗斯劳动卫生研究所统计研究表明: (1)60%的驾驶员连续驾驶3H,便出现疲劳征兆。 (2)20%的肇事驾驶员在驾驶4H之后,就发生事故。 (3)18-20H没有睡觉的驾驶员,肇事的可能性高达65%。
2.德国学者研究表明: 驾驶员在不开车窗的环境中,连续驾驶2H后的反应时间 较正常时增加10-20倍。
总之,疲劳驾驶的防范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的工 程,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只有 不断探索新的方式与手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类违法 行为,才能真正维护我国交通行车的和谐、平安、畅通。
六、高速公路疲劳驾驶危害与安全对策
存在情况:
1.高速公路上,驾驶员长时间连续驾驶。
2. 高速公路上,路况单调性产生视觉疲劳。 高速公路行车道、超车道、应急车道,道路起伏 变化不大,转弯半径较大,服务区、道口、路口、 路侧标牌、设施颜色基本上一个模式。行车过程单 调,一般只有驶入、驶出高速,或超车,保持车距, 故障停车等动作。这样,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行车 是很容易产生视觉疲劳,尤其是在车辆稀少的路段。
3.外部条件和环境因素原因 车辆驾驶工作是一项既消耗体力脑力的工作。 一方面,在风沙、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或坡徒弯 急、路窄坑多的道路条件下驾驶车辆,驾驶员必须高度 集中注意力,感觉器官及中枢神经系统始终处于紧张状 态,极易引起疲劳驾驶; 另一方面,驾驶员长时间在单调的环境中连续驾车行驶, 尤其是在高温季节的中午、深夜时分驾驶,很难抵挡住 强烈的睡意,很容易产生疲劳驾驶。 4.生理原因 驾驶员思想负担过重,睡眠不足或质量差,身患慢性疾 病或年龄偏大,都容易引起在驾驶中的体力不济和反应 迟钝现象。

因疲劳驾驶引起的事故络绎不绝,早在2011 年,交通部为防范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规定长 途客车司机在凌晨两点到五点必须停车休息,客 运企业也需要对班次安排作出调整。 2012年国务院也针对此下发《加强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意见》,明确指出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 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要求“确 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8 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 不超2小时。”但三令五申的条款并没能挡住违 规上路的大客车。疲劳驾驶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但却屡有因此而造成的事故。
对夜间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表明,很大部分事故与驾驶 疲劳直接有关。
三、疲劳驾驶产生的原因分析
驾驶员是一种体力和脑力消耗很大的职业,它需要驾驶 员集中精力来不断处理各种与行车相关的信息,尤其是 在交通复杂的情况下,驾驶员的神经处于高度紧张的状 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身体条件是安全行车的保 障。而造成疲劳驾驶的原因大致如下: 1.经营者和驾驶员对疲劳驾驶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性缺 乏足够的认识。 一是盲目侥幸,钱贵于命。看不到疲劳驾驶的危害性, 侥幸心理,追求经济效益。 二是在身体出现疲劳的状态下,仍强撑着,等到了服务 区或到达目的地后再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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