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186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186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186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主要修订内容

1.完善规范的完整性,从以构件计算为主适当扩展到整体结构的设计,补充结构抗倒塌设计的原则,增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2. 完善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内容,增加以构件分项系数进行应力设计等内容。

3. 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度,预应力构件稍放松;调整了裂缝宽度计算中的构件受力特征系数取值。

4.增加楼盖舒适度要求,规定了楼板竖向自振频率的限制。

5. 完善耐久性设计方法,除环境条件外,提出环境作用等级概念。

6. 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7. 淘汰低强钢筋,纳入高强、高性能钢筋;提出钢筋延性(极限应变)的要求。

8. 补充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及相关规定。

9. 结构分析内容适当得到扩展,提出非荷载效应分析原则。

10. 对结构侧移二阶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及增大系数的简化方法。

11. 完善了连续梁、连续板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进行内力调幅的设计方法。

12. 补充、完善材料本构关系及混凝土多轴强度准则的内容。

13. 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任意截面”移至正文,“简化计算”移至附录。

14. 截面设计中完善了构件自身挠曲影响的相关规定。

15. 修改了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16. 改进了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的相关规定。

17. 补充在拉、弯、剪、扭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设计的相关规定。

18. 修改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公式。

19. 补充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疲劳验算的相关公式。

20. 增加按开裂换算截面计算在荷载效应准永久或标准组合下的截面应力。

21. 宽度大于0.2mm 的开裂截面,增加按应力限制钢筋间距的要求。

22. 挠度计算中增加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长期刚度的计算公式。

23.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刚度、裂缝计算方法。

24. 考虑耐久性影响适当调整了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一股情况下稍增,恶劣环境下大幅度增加。

25. 提出钢筋锚固长度修正系数,考虑厚保护层、机械锚固等方式控制锚固长度。

26. 框架柱修改为按配筋特征值及绝对值双控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稍有提高。

27. 大截面构件的最小配筋适当降低。

28. 增加了板柱结构及现浇空心楼板的构造要求。

29. 在梁柱节点中引入钢筋机械锚固的形式。

30. 补充了多层房屋结构墙体配筋构造的基本要求。

31. 补充了二阶段成形的竖向叠合式受压构件(柱、墙)的设计原则及构造要求。

32. 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原则以及装配式楼板、粱、柱、墙的构造要求。

33. 提出了预制自承重构件的设计原则;增补了内埋式吊具及吊装孔有关要求。

34. 补充、完善了各种预应力锚固端的配筋构造要求。

35. 调整了预应力混凝土的收缩、徐变及新材料、新工艺预应力损失数值计算。

36. 调整先张法布筋及端部构造,后张法布筋及孔道布置的构造要求。

37. 调整、完善后张法锚固区局部受压设计及间接钢筋、防裂钢筋的配置要求。

38. 增加曲线预应力筋弯弧曲率限制及凹面防崩配筋计算及有关的构造要求。

39. 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协调,取消房屋高度表、内力调整等的具体规定。

40. 加严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各类框架的纵向受力钢筋的延性性能要求。

41.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的上限不再做强制性规定。

42. 补充了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抗震设计相关规定。

43.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其轴压比限值。

44. 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扩大到三级抗震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

45. 补充了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规定。

46. 补充了跨高比小于2.5 的连梁以及特殊配筋连梁的设计规定。

47. 补充了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的相关规定。

48. 增加了楼面梁与剪力墙平面连接时的相关设计规定。

49. 增加了板柱节点抗震设计的相关规定。

俗话说:没规矩,难成圆!设计行,路漫漫,是求索!一辈子,学不完!总是在,源实践!教授们,试验台;

学先进,拿进来;几番论,写出来;白皮书,照着办;凡规范,是底线!要学精,好奇心;不缺乏,能动性;

遇问题,勤钻研。共同来,促发展;千万别,瞎胡整!建模型,强竖向;柱墙强,梁宽矮。清荷载,要小心;

遇洞口,要折减;荷输入,要仔细。动特性,两方向;计算后,勤分析;重概念,力直接;不必要,值精确;

重点查,周位比。体规则,要方正;但最好,是圆形;各方向,惯矩等。体系明,看传力;要防止,局破坏;

更注意,耗散力;调模型,一般地;先整体,后局部;抗侧力,均匀布;扭转强,设外围;理简单,空心轴;

要做到,多道防;应避免,大变形;过程中,最痛心;几昼夜,熬出来。几个比,要牢记:位移比,看扭转;

周期比,判振型;剪重比,看脚下;轴压比,竖向硬;剪跨比,判截面;跨高比,判连梁;高宽比,抗倾覆;

长宽比,控制扭;这里面,有玄机;弄不好,要绊倒;千万别,上超限;因为啥?请专家;又劳神,费马达;

实在做,也可能;到头来,你莫怪,是烧钱!平不规,扭凸洞;竖不规,侧断剪;非规则,要加强;啥部位?

薄弱点。墙周洞,没楼板;力不通,定不行。工字型,Y字形;十字形,井字型;慢点布,谨慎调;核心筒,

最重要!连接体,只能强;要负责,起协调;楼面板,要加厚;还而且,并弹膜;独立块,分块算;横隔板,

计变形。飘逸的,两种算;多模型,接力赛;要对比,找缺陷;看结果,不盲目;合理后,方才配。高精尖,

性能化;算推覆,又时程;地震波,有很多;怎输入?三七组;输三组,包络值;若七组,值平均,啥子值?

较大值。地震动,估不准;应至少,主方向;质刚偏,双向震;设防建,均罕遇;八九度,计竖震。弹塑形,

是本性;主要控,大指标;具体说,位移角;塑性铰,哪里找?全柱端,要不得;个把个,说得过;动时程,

数据多;理不顺,道不明;弄不好,要出错;错在哪?鬼晓得!最好是,析损伤;说不清,加钢筋。出屋面,

看重量;主要是,防鞭梢。大跨度,十八米。少量墙,按框架;目的是,控侧移。嵌固位,看侧刚。剪力墙,

约束端;注意看,一二三;相当于,紧箍咒;是重点,要配强。判短柱,慢分析:窗台墙,要小心;平台梁,

不忽视;简单说,两高比;小于四,肯定是。说连梁,按框梁;梁侧筋,要设置;界限值,要记倒:七百高,

二点五;分措施,理不同。弱连梁,耗能杆。剪切梁,不麻痹;先破坏,就是它。连梁强,破坏墙;简直是,

要命梁!框支梁,纯连梁;底框梁,请注意:侧向筋,沿梁高;并且要,受拉锚。转换层,慢分析;框支层,

强楼板;框支柱,配芯柱;最紧要,加密箍。对框柱,要强弯;最重要,是强剪。防震缝,不鼓励;要设置,

应变点;顶板面,要相连;其余处,全脱开;缝两侧,抗闯墙。砖砌体,没得搞;主要是,脆性料;五一二,

倒霉星;更不好,是底框;头脑重,脚下轻;好像是,醉神仙!侧刚比,不好过;过渡层,很严格。新抗规,

增烈度;限高度,限层数;横较少,大开间;加强些,不减层;横很少,四米八;洞大开,要不得;设圈梁,

构造柱;比以前,严得多;条文有,加强层。楼梯间,安全岛;不光是,措施强;按规范,纳计算。钢结构,

有等级;强支撑,耗能梁;不要布,K型撑。空旷房,台口梁,好生想;大屋盖,啷个算?多点法。石土房,

很少用;防震屋,木结构;怕的是:火苗苗。要抗震,减隔振。非结构,构部件;也属于,抗震件;女儿墙,

看简单;要其实,不简单!措不力,砸死人!次伤害,最不该!严格按,规矩来。地下物,大空间;也讲究,

规平顺;最好是,稳地基。烈度数,查后表;很明确,加速度;地震组,也清楚。切不要,高等级,混凝土;

延性差,配筋多,划不来;节点区,保剪切。过程图,主要看:强剪切,弱弯曲;强节点,弱杆件;框架柱,

强点好;水平梁,要弱化;为什么?防不到!集中力,认真核;楼梯梁,看净高;消防箱,边角墙;不可行,

要移位!勘察书,点线面;一定要,注意看:软弱层,灰包蛋。地下室,抗浮水;车道梁,要看到:要上翻,

为的是,通净高。新规范,逐条品;强条文,下细看!整错了,要不得!施工图,是法律;不要拍,大脑袋;

到头来,审不过;加夜班,忙慌乱!兄弟伙,要勤问;说错了,也没啥。都是些,肺腑言!望大家,记心间!

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注意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不清,个别设计不能正确地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分类。

严格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95)的规定执行。设计人应领会标准的内涵,分析建筑的性质、规模、特点、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合理进行分类。特别应注意a.广播、电视和邮电通信建筑;

b.城市抗震防灾建筑(医院、消防车库、采供血机构的建筑等):

c.博物馆、大型体育馆(6000座位)、大型影剧院(1200座位),大型商场(年营业额1.5亿以上,固定资产0.5亿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等民用建筑。(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

确定抗震等级时忽视主体与裙房之间有无设缝,笼统按高层部分来定抗震等级。当高层部分与裙房之间不设缝时,应按高层部分来定抗震等级;当两者之间设有缝时,高层和裙房应按各自的情况确定抗震等级。

地下室的抗震等级: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6.1.3条或《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4.8.5条,既: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14条),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地下室中

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定错。主要是:框支剪力墙不区分底部加强区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对短肢剪力墙、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带加强层的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的抗震等级提高重视不够。(在下面还要具体说明)。

基础的安全等级与建筑物的安全等级不同,应按各自的规范来确定安全等级。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与建筑施工图矛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一般工程结构标注设计使用年限(定义: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为50年(应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强条],见下表),而建筑施工图定为100年(例如:一般高层,其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1.0.4条,为建筑耐久年限),两者矛盾。若结构使用年限定为100年,则结构要符合另外的要求或采取专门的有效措施。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

1 5 临时性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2. 未明确底部加强区的层数或标高。

3.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取错。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4条: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去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度的1/8二者的较大值。

4. 底部加强区,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7.2.16条。(包括箍筋及Lc的长度)

5. 板顶负筋为Ф6@200,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1.7条。即:对于支承结构整体浇筑或嵌固在承重砌体墙体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应沿支撑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 大跨度的梁、板没又进行裂缝的计算。

7. 计算时,框-剪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应分别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8.1.4、9.2.3、10.2.7条进行调整。

8. 墙体拉接筋的问题:拉接筋的间距不是分布筋的倍数。(包括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的λ/2区)。

9. ‘平法’绘图中,主梁在次梁作用处两边设的附加箍筋不在平面图中绘出,而在总说明中说明,施工单位根据什么确定主梁、次梁?施工时很容易设错或漏设。还有个别工程在主、次梁(或井字梁)交接处,

两梁均设吊筋,设计人本身不能判断谁的集中力传给谁。

10. 以集中荷载为主时,框架梁设加密区、非加密区,往往导致非加密区箍筋不足。

11. 框架梁梁跨相差较大(大、小跨)时,应根据弯距包络图设计,有时小跨的负钢筋要通长设,这一点有的设计人重视不够。

12. 很多工程的楼梯绘图深度不能满足设计的要求。有的缺平面图,有的缺剖面图。个别楼梯净高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13. 钢筋的搭接长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1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强条的要求。

15. 框架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3。2。5条。

16. 框支梁未设箍筋加密区,箍筋设置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7. 钢筋的锚固长度未区分钢筋的种类,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9.3.1条。

18. 宽大于300mm(小于350mm)的框架梁在加密区往往不能满足箍筋肢距的要求。

箍筋肢距的要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3.8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6.3.5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3.4.3条。即:

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当抗震等级为一~三级时,不满足抗震规范箍筋肢距的要求,可再加一根拉筋,变成3肢箍。

19. 抗震等级为特一、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0. 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21. 个别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提高设计人重视不够,主要有:

A.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表4.8.2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

B.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表4.8.2和表4.8.3的规定提高一级。

C. 抗震设计时,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的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和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D.错层高层建筑,错层处的框架柱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E.联体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时,连接体与连接体相邻的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以上提高原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则不再提高。

22. 基础梁采用平法标注时,没有基础梁的构造要求。

23. 井字梁布置过密,现浇板由于穿管、防火等原因无法减小板厚,造成板大部分配筋为构造配筋,不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例:2.6m 双向井字梁,板厚为120mm)。

24.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25. 现浇板配筋的伸入板内长度不够。

26. 楼层的最大位移于平均位移的比值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3.5条的规定。

27. 框支剪力墙结构,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附录E的要求。

28.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及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1。13条及第10。2。10条进行计算。即:

1) 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三维空间分析软件进行整体内里位移计算;

2) 抗震计算时,宜考虑平扭藕联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应小于15,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

3) 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4) 宜采用弹塑性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验算薄弱层弹塑性变形。

5) (10.2。10)转换层上部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宜直接落在

转换层的主结构上。当结构竖向布置复杂,框支主梁承托剪力墙并承托转换次梁及其上剪力墙时,应进行应力分析,按应力校核配筋,并加强配筋构造措施。B级高度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的结构转换层,不宜采用框支主、次梁方案。

29. 框支梁压减力墙时的锚固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9.5条。(此处的局压要计算)。

30. 连梁的宽度与墙厚不同,连梁的箍筋异常。(Ф40@150、Ф28@50等)

31.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1.1条附注设置伸缩缝,即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32. 顶层楼板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5.5条进行设计。即: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

33. 内折角梁,纵筋宜在受压区锚固,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2.14条。

34. 采用过期作废图集。

砌体结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 砌体结构应注明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2. 多层砌体结构,在抗震设防地区,楼板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

超过一个梁高(当错层楼盖高差不大于1/4层高且不大于7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房屋的总层数中。当错层楼盖高差不大于1/4层高且不大于700mm,错层交界的墙体,除两侧楼盖处圈梁照常设置外,还应沿墙长每隔不大于2m增设一根墙中构造柱。

3. 在抗震设防区,多层砌体房屋墙上不应设转角窗。(对于剪力墙结构,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不应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抗震设计时,8度及8度以上设防区的高层建筑不宜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必须设置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措施。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P220)

4. 底框(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设计中要特别注意:a.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b. 底框房屋的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度可分别按三、二级采用。

5. 托墙梁侧向腰筋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5.4(3)条。即: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Ф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6. 对小墙垛的强度和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压的计算重视不够。

7. 阳台挑梁有时与墙中的烟道矛盾。

8. 顶层挑梁有时为两层板荷载,不能选用标准层的挑梁。

9. 挑梁外露部分与墙内部分标高不同时应注意梁在折角处的宽度及钢筋的锚固。

10. 构造柱设计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较大洞口(内纵墙、横墙>=2m,外纵墙>=2.4m)两侧应设构造柱,特别要注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011—2001第7.3.2.5条)房屋高度和层数接近限值时,纵、横墙内构造柱尚应符合下列要求:a.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楼层的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B.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2m。(规范地7.3.2.5的“接近”是指达到《抗规》第7.1.2条表中限制的层数或差一层。)

11. 砌体房屋伸缩缝的间距超过《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的规定要求(特别还应注意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混凝土砌块房屋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的系数),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6.3.1-6.3.9条有许多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

12. 多层砌体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三道承重纵墙,每道纵墙还应沿各自轴线对齐、贯通。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宜等宽,且房屋的局部尺寸宜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7.1.6条的要求。13.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如采用时,其孔洞应用水泥砂浆灌实。当采用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其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混凝土灌实。(《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6.2.2条强条)。

14. 砌体结构挑梁埋入砌体的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既挑梁埋入砌体长度L1与挑出长度L之比宜大于1.2,当挑梁上无砌体时,L1/L之比宜大于2。

15. 圈梁兼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另行增配。(《砌体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1.5.4条。)

16. 采用已禁用的实心粘土砖。

17. 楼板计算时,砖混结构房间外墙(包括楼梯间墙)按固接计算不对,此处楼板边支座应按铰接计算。

18. 砌体结构的大梁,应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2.5条设计。既:

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用其他加强措施。

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对180mm厚的砖墙为4.8m;

对砌块、料石墙为4.8m。

19. 外凸窗台板抗倾覆不够问题:

20. 突出屋面的屋顶房间何时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一般认为当出屋面的屋顶房间面积小于楼层总面积的30%时,该部分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间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21. 多层砌体房屋不应采用砌体墙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如采用这种做法,属于超规。

22. 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表7.3.1的最低层数,如6度区层数为三层及以下的房屋,对于构造柱的设置规范不做要求。此时是否设置构造柱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23. 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高度、层数也应从低处算起。

地下室与基础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 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 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背强条。

3. 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4. 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与设计,不能与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意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问题。

5. 地下水位较高时,应特别注意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

6. 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与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7.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8. 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10.2.9 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a.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 加层、扩建建筑物;

d.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 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的规定。

9. 沉降缝基础与偏心基础:

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作成下图形式:根据力的平衡原理,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与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

10. 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意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1. 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柱基的抗冲切、抗剪不够。

12. 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3. 砌体结构的地下室问题。

14. 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第3.0.4条)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D.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地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

的分项系数。

15. 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问题。这个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

16. 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问题: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特别注意。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186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主要修订内容 1.完善规范的完整性,从以构件计算为主适当扩展到整体结构的设计,补充结构抗倒塌设计的原则,增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2. 完善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内容,增加以构件分项系数进行应力设计等内容。 3. 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度,预应力构件稍放松;调整了裂缝宽度计算中的构件受力特征系数取值。 4.增加楼盖舒适度要求,规定了楼板竖向自振频率的限制。 5. 完善耐久性设计方法,除环境条件外,提出环境作用等级概念。 6. 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7. 淘汰低强钢筋,纳入高强、高性能钢筋;提出钢筋延性(极限应变)的要求。 8. 补充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及相关规定。 9. 结构分析内容适当得到扩展,提出非荷载效应分析原则。 10. 对结构侧移二阶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及增大系数的简化方法。 11. 完善了连续梁、连续板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进行内力调幅的设计方法。 12. 补充、完善材料本构关系及混凝土多轴强度准则的内容。 13. 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任意截面”移至正文,“简化计算”移至附录。 14. 截面设计中完善了构件自身挠曲影响的相关规定。 15. 修改了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16. 改进了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的相关规定。 17. 补充在拉、弯、剪、扭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设计的相关规定。 18. 修改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公式。 19. 补充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疲劳验算的相关公式。 20. 增加按开裂换算截面计算在荷载效应准永久或标准组合下的截面应力。 21. 宽度大于0.2mm 的开裂截面,增加按应力限制钢筋间距的要求。 22. 挠度计算中增加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长期刚度的计算公式。 23.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刚度、裂缝计算方法。 24. 考虑耐久性影响适当调整了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一股情况下稍增,恶劣环境下大幅度增加。 25. 提出钢筋锚固长度修正系数,考虑厚保护层、机械锚固等方式控制锚固长度。 26. 框架柱修改为按配筋特征值及绝对值双控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稍有提高。 27. 大截面构件的最小配筋适当降低。 28. 增加了板柱结构及现浇空心楼板的构造要求。 29. 在梁柱节点中引入钢筋机械锚固的形式。 30. 补充了多层房屋结构墙体配筋构造的基本要求。 31. 补充了二阶段成形的竖向叠合式受压构件(柱、墙)的设计原则及构造要求。 32. 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原则以及装配式楼板、粱、柱、墙的构造要求。 33. 提出了预制自承重构件的设计原则;增补了内埋式吊具及吊装孔有关要求。 34. 补充、完善了各种预应力锚固端的配筋构造要求。 35. 调整了预应力混凝土的收缩、徐变及新材料、新工艺预应力损失数值计算。 36. 调整先张法布筋及端部构造,后张法布筋及孔道布置的构造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为方便了解规范修订的变化并提出意见,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为方便了解规范修订的变化并提出意见,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简述 1 完善规范的完整性,完善规范的完整性从以构件计算为主适当扩展到整体结构的设计,补充结完整性,从以构件计算为主适当扩展到整体结构的设计,适当扩展到整体结构“ 构方案”和“结构抗倒塌设计”的原则,增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构方案”结构抗倒塌设计” 的原则,增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3 完善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内容,增加以构件分项系数进行应力设计等内容。 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裂缝宽 度,预应力构件稍放松;调整了裂缝宽度计算中的构件受力特征系数取值。度,预应力构件稍放松;调整了裂缝宽度计算中的构件受力特征系数取值。 4 增加楼盖舒适度要求,规定了楼板竖向自振频率的限制。 5 完善耐久性设计方法,除环境条件外,提出环境作用等级概念。完善耐久性设计方法,除环境条件外,提出环境作用等级概念除环境条件外,提出环境作用等级概念。 6 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增加了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既有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7 淘汰低强钢筋,纳入高强、高性能钢筋;提出钢筋延性(极限应变)的要求。淘汰低强钢筋,纳入高强、高性能钢筋;提出钢筋延性(极限应变)的要求 8 补充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及相关规定。补充并筋(钢筋束)的配筋形式及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 9 结构分析内容适当得到扩展,提出非荷载效应分析原则。结构分析内容适当得到扩展提出非荷载效应分析原则。适当得到扩展, 10

对结构侧移二阶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及增大系数的简化方法。侧移二阶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及增大系数的简化10 对结构侧移二阶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及增大系数的简化方法。 11 完善了连续梁、连续板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进行内力调幅的设计方法。 12 补充、完善材料本构关系及混凝土多轴强度准则的内容。 “ 任意截面”“ 简化计算”13 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任意截面”移至正文,简化计算”移至附录。 截面设计中完善了构件自身挠曲影响的相关规定。14 截面设计中完善了构件自身挠曲影响的相关规定。 修改了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15 修改了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改进了16 改进了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的相关规定。 17 补充在拉、弯、剪、扭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设计的相关规定。扭作用下的钢筋混凝土矩形截面框架柱设计的相关规定 修改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公式。18 修改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公式。 19 补充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疲劳验算的相关公式。 20 增加按开裂换算截面计算在荷载效应准永久或标准组合下的截面应力。 21 宽度大于 0.2mm 的开裂截面,增加按应力限制钢筋间距的要求。 22 挠度计算中增加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长期刚度的计算公式。挠度计算中增加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长期刚增加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长期刚度 23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刚度、裂缝计算方法。增加了 24 考虑耐久性影响适当调整了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一股情况下稍增,恶劣考虑耐久性影响适当调整了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一股情况下稍增,恶劣适当调整了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一股情况下稍 环境下大幅度增加。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3基本设计和规定 1.1.8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1.2..1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3.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1.1.3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ck、?tk应按表4.1.3采用。 表4.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c t 表4.1.4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2) 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如混凝土成型、截面和轴线尺寸等)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1.2.2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热轧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 表示。预应力钢绞线、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强度标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 yk 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 表示。 ptk 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

表4.2.2-2采用。 各种直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B 采用。 表4.2.2-1 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N/mm 2) 2 当采用直径大于40mm 的钢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表4.2.2-2 预应力钢筋强度标准值(N/mm 2) 称直径Dg ,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直径d 均指公称直径; 2 消除应力光面钢丝直径d 为4~9mm ,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直径d 为4~8mm 。 4.2.3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y 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py 及抗压强度设计值?′py 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表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 2) 300 N/mm 2取用。 表4.2.3-2 预应力钢筋强度设计值(N/mm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6)

6.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6.5.1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1): (a)局部荷载作用下;(b)集中反力作用下 图 6.5.1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1-冲切破坏锥体的斜截面;2-计算截面;3-计算界面的周长;4-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线 F l≤(0.7βh f t+0.25σpc,m)ηu m h0(6.5.1-1) 公式(6.5.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 η1=0.4+1.2/βs(6.5.1-2) (6.5.1-3)

式中:F 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板柱结构,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围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第6.5.6 条的规定确定; 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 不大于800mm 时,取βh为1.0;当h 不小于2000mm 时,取βh为0.9,其间按线性插法取用; 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N/mm2~3.5N/mm2围; u m——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 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 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方向配筋的截面有效高度平均值; 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η2——计算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 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小于2 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βs取2; αs——柱位置影响系数:中柱,αs取40;边柱,αs取30;角柱,αs取20。 6.5.2当板开有孔洞且孔洞至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边缘的距离不大于6h0 时,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取用的计算截面周长u m,应扣除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中心至开孔外边画出两条切线之间所包含的长度(图 6.5.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 作者:未知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975 更新时间:2006-6 -1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理解应用注意事项 前言 我国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经历4年半的修订,已由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02月20日联合发布,自2002年04月01日起施行。 一 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较原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J10-1989改动的主要容有: 1 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1)增加了有关耐久性的规定; (2)提高了混凝土强度等级并调整了设计参数 (3)规定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以热轧带肋HRB400(III)级钢筋为主导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高强低松弛钢丝和钢绞线为主导钢筋、各种冷加工钢筋(冷拉、冷拔、冷轧、冷扭)不再列入规而交由行业规程管理。 (4)增加了混凝土结构分析的有关容 2 混凝土结构的设计计算 (1)预应力构件的计算要求 (2)正截面承载能力计算 (3)受压构件设计方法的改进 (4)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5)其他承载力计算 3 基本构造要求及构件规定 (1)伸缩缝和保护层厚度 (2)受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 (3)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4)钢筋延伸长度的确定 (5)板、梁、墙中的裂缝控制措施 (6)框架节点设计方法的完善 (7)深受弯构件的设计 4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 (1)提高了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的安全储备 (2)调整了轴压比限值及抗震构造措施 二 针对许多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系统研习设计规的实际,编撰了本“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 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相关资讯”。期望本文在帮助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学习理解和运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方面有所帮助,正是编者所企盼的。 必读条文的选取主要是材料指标和基本构造要求及构件规定,这些个容既是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的,又是施工验算规没有给出的,也是这次修订的重头戏。 三 凡例:条文前提示(普通)规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意事项 凡例:条文前提示(强制性)规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 意事项 四 限于编者水平,对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的理解不一定能切中要义,也难免产生理解方面的偏差,这是需要读者批评指正的。条文的正式解释,已随规条文一起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专此说明。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术语与符号 ?第三章基本设计规定 ?第四章混凝土结构的材料 ?第五章结构分析 ?第六章受弯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第七章受弯构件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第八章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 ?第九章受拉构件承载力计算 ?第十章受扭构件承载力计算 ?第十一章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第十二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第十三章基本构造规定 ?第十四章结构构件的构造规定 前言 ?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经过四年多的修订已经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新规范仍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为适应加入世贸以后与国际接轨,与国内其他规范协调一致,适当提高了结构的安全度,增加和改动了不少内容。 第一章概论 ?修订经过 ?修订原则 ?修订内容 ?试设计分析 第一节修订经过 ?规范的修订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所主持,参加修订工作的单位17个,成员27名,主编李明顺,副主编徐有邻; ?修订工作历时四年半,召开全体会议七次,大小专题研讨会五十五次,与相关规范协调会八次,参与结构设计可靠度研讨会四次; ?1997年6月开始修订,1998年提出规范修订初稿,1999年提出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全国116个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共1089条,并有五个单位对八种类型的混凝土

结构进行了试设计,2000年9月完成第一次送审稿,2001年4月完成第二次送审稿,12月规范报批稿正式上报,2002年4月开始实施。 第二节修订原则 ?修订原则:统一、接轨、补充、完善、安全; ?与国内各专业规范协调统一,如水工、公路、桥梁桥涵、港口工程等规范组成员的共同参与; ?与国际标准规范接轨,尽量与MC-90等国际规范基本一致; ?设计方法的补充,如补充了混凝土耐久性的规定、结构分析的原则和方法等内容;?设计理论和方法的完善,如提高了混凝土强度等级和主导钢筋的要求、改进了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的计算模式、完善了预应力设计方法和深受弯构件设计方法等; ?适当提高了安全度约10-15%,造价约提高5%。 第三节修订内容 ?在结构设计基本规定方面增加了耐久性的规定、提高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钢筋的要求、调整了设计参数、增加了结构分析的内容; ?在设计计算方面提高了预应力的张拉控制应力、改进了预应力损失的计算、考虑了超静定后张法预应力构件由于约束变形产生的次内力影响、规定了高效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构造措施、改进了正截面、斜截面、受压构件和其他一些承载力的设计方法; ?在构造方面增加了保护层厚度的要求、重新规定了受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要求、提高了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加大了钢筋的延伸长度,增加了裂缝控制条款,完善了框架节点和深受弯构件的设计方法; ?在抗震设计方面提高了安全度、调整了轴压比的限值以及抗震构造措施。 第四节试设计分析 ?试设计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等五个设计单位进行,共分析了五种结构型式的八个工程,得到不少重要的结果; ?规范的修订对民用建筑配筋量影响明显,总用钢量增加约6%,对工业建筑影响不大; ?梁、板的用钢量增加较多,总用钢量增加约10%,墙、柱用钢量增加不多; ?如果考虑为控制温度和收缩而增加的构造配筋,总用钢量可能增加10-15%; ?采用强度价格比高的HRB400级钢筋可控制材料价格上升不超过5%。 第二章术语与符号 ?术语 ?符号 第一节术语 ?新规范定义了在规范中常用的24个专用术语,其中要重点理解深受弯构件、深梁、基本组合、标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的概念; ?跨高比小于5的受弯构件为深受弯构件; ?跨高比不大于2的单跨梁和不大于2.5的多跨连续梁为深梁; ?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组合为基本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载采用标准值、组合值为荷载代表值的组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 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 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 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 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2) 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fc 7.2 9.6 11.9 14.3 16.7 19.1 ft 0.91 1.10 1.27 1.43 1.57 1.71 2 第4.2.2条: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值。热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fyk表示。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N/mm2) 种类符号 d(mm) fyk 热扎钢筋 HPB235(Q235)φ 8~20 235 HRB335(20MnSi)Ф 6~50 335 第4.2.3条: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按表4.2.3采用。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种类符号 d(mm) fy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1.1混凝土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砼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构件布置及传力途径; 2砼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 3砼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 4砼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 5砼耐久性及施工的要求; 6砼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 3.1.2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 3.1.3混凝土结构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 1商品混凝土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出现疲劳破坏、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因结构局部破坏而引发的连续倒塌;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或耐久性能的某种规定状态。 3.1.4结构上的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及相关标准确定;地震作用应根据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确定。 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的标准或具体情况确定。 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结构构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相应的动力系数。对现浇结 构,必要时应考虑施工阶段的荷载。 3.1.5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 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 度适当调整。对于结构中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 其安全等级。 3.1.6混凝土结构设计应考虑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实际工程条件的可行性。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提出相应的施工要求。 3.1.7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p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p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目录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言 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符号 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材料 第5章结构分析 第6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第7章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第11章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附录D 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E 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F 任意截面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附录G 板柱节点计算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0-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1.8、3.2.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3 柱、梁柱节点及牛腿 (Ⅰ)柱 9.3.1 柱中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2 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3 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不小于600mm 时,在柱的侧面上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0mm 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4 圆柱中纵向钢筋不宜少于8 根,不应少于6 根;且宜沿周边均匀布置; 5 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宜大于300mm。 注:水平浇筑的预制柱,纵向钢筋的最小净间距可按本规范第9.2.1 条关于梁的有关规定取用。 9.3.2 柱中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d 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3 柱及其他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做成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8.3.1 条规定的锚固长度,且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d 为箍筋直径; 4 当柱截面短边尺寸大于400mm 且各边纵向钢筋多于3 根时,或当柱截面短边尺寸不大于400mm 但各边纵向钢筋多于4 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 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且不应大于10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 为箍筋直径; 6 在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柱中,如在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中考虑间接钢筋的作用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80mm 及d cor/5,且不宜小于40mm,d cor 为按间接钢筋内表面确定的核心截面直径。 9.3.3 Ⅰ形截面柱的翼缘厚度不宜小于120mm,腹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腹板开孔时,宜在孔洞周边每边设置2~3 根直径不小于8mm 的加强钢筋,每个方向加强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被截断钢筋的截面面积。 腹板开孔的Ⅰ形截面柱,当孔的横向尺寸小于柱截面高度的一半、孔的竖向尺寸小于相邻两孔之间的净间距时,柱的刚度可按实腹Ⅰ形截面柱计算,但在计算承载力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5)范文

6.3 斜截面承载力计算 6.3.1矩形、T形和I形截面的受弯构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当h w/b≤4 时 V≤0.25βc f c bh0(6.3.1-1) 当h w/b≥6 时 V≤0.2βc f c bh0(6.3.1-2) 当4

1 支座边缘处的截面(图 6.3.2a 、b 截面 1-1); 2 受拉区弯起钢筋弯起点处的截面(图 6.3.2a 截面 2-2、3-3); 3 箍筋截面面积或间距改变处的截面(图 6.3.2b 截面 4-4); 4 截面尺寸改变处的截面。 注:1 受拉边倾斜的受弯构件,尚应包括梁的高度开始变化处、集中荷载作用处和其他不利的截面; 2 箍筋的间距以及弯起钢筋前一排(对支座而言)的弯起点至后一排的弯终点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 9.2.8 条和第 9.2.9 条的构造要求。 (a )弯起钢筋 (b )箍筋 图 6.3.2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剪力设计值的计算截面 1-1 支座边缘处的斜截面;2-2、3-3 受拉区弯起钢筋弯起点的斜截面;4-4 箍筋截面面积或间距改变处的斜截面 6.3.3 不配置箍筋和弯起钢筋的一般板类受弯构件,其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V≤0.7βhftbh0 (6.3.3-1) βh=(800/h0) 1/4 (6.3.3-2) 式中: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 h0 小于 800mm 时,取 800mm ;当 h0 大于 2000mm 时,取 2000mm 。 6.3.4 当仅配置箍筋时, 矩形、T形和I形截面的一般受弯构件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6)

6.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6.5.1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1): (a)局部荷载作用下;(b)集中反力作用下 图6.5.1 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1-冲切破坏锥体的斜截面;2-计算截面;3-计算界面的周长;4-冲切破坏锥体的底面线 F l≤(0.7βh f t+0.25σpc,m)ηu m h0(6.5.1-1) 公式(6.5.1-1)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 η1=0.4+1.2/βs(6.5.1-2) (6.5.1-3)

式中:F l——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板柱结构,取柱所承受的轴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柱顶冲切破坏锥体围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应按本规第6.5.6 条的规定确定; 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 不大于800mm 时,取βh为1.0;当h 不小于2000mm 时,取βh为0.9,其间按线性插法取用; σpc,m——计算截面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控制在1.0N/mm2~3.5N/mm2围; u m——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 处板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 h0——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方向配筋的截面有效高度平均值; η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η2——计算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 βs——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小于2 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βs取2; αs——柱位置影响系数:中柱,αs取40;边柱,αs取30;角柱,αs取20。 6.5.2 当板开有孔洞且孔洞至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边缘的距离不大于6h0时,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取用的计算截面周长u m,应扣除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中心至开孔外边画出两条切线之间所包含的长度(图6.5.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目录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言 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符号 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材料 第5章结构分析 第6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前言 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符号 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 第4章材料 第5章结构分析 第6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 ?第7章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第11章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附录D 后张预应力钢筋常用束形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E 与时间相关的预应力损失 ?附录F 任意截面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附录G 板柱节点计算用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10-2002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0-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1.8、3.2.1、4.1.3、4.1.4、4.2.2、4.2.3、6.1.1、9.2.1、9.5.1、10.9.3、10.9.8、11.1.2、11.1.4、11.3.1、11.3.6、11.4.12、11.7.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2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及科研、设计、企业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基本设计规定、材料、结构分析、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构造及构件、结构构件抗震设计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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