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
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4.行政组织体制: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6.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
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1.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①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②法律解释权: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
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
这种解释或者补充规定与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③监督权: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1,制度是规范.法度的意思。
政治制度则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统称,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为保证国家机器云状.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政治实体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2有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3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4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5 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制度,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6 政治制度主要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7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制度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他搜政治制度制约,也是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8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三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10 改革成果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2 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3 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4 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7 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制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9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10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司法制度。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政治制度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政治上的组织和运作方式。
它涉及到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行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制度各不相同,有不同的特点和运行规律。
一、单一制和分权制单一制是指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的政治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较大的控制权,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小。
例如,中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单一制,国家的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分权制是指政治权力相对分散的政治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具有一定的权力,相互之间相对独立。
例如,美国的政治制度就是分权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有一定的权力划分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总统制和议会制总统制是指国家政治权力分为行政权与立法权两个独立的机关。
在总统制中,总统是行政权力的最高代表,由选举产生,并负责国家的行政工作。
立法权则由议会行使,议会由选举产生,代表国家各个阶层的利益。
议会制是指国家政治权力由立法机关行使。
在议会制中,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代表国家和政府的威信,但权力较为有限。
行政权力则由政府行使,政府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三、民主制和专制制民主制是指政治权力由公民通过选举来实行,政府必须受到公民意志的制约和监督。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享有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此外,民主制度还强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新闻自由等基本权利。
专制制是指政治权力由一人或少数人垄断或掌握的政治制度。
在专制制度下,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限制和控制。
例如,朝鲜的政治制度就是专制制。
四、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是指基于市场经济原则的政治制度。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主要由私人所有制和市场机制来调节,政府的干预相对较少。
资本主义制度注重个人自由、产权保护和追求经济效益。
社会主义制度是指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政治制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控和干预权,注重社会公平和民生保障。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政治制度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用于管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事务。
它是政治组织和政府的基本概念,决定了政权的来源、运行方式、权力分配、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等方面。
一、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旨在通过选举和广泛参与,使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意见和参与政府的决策制定。
在民主制度中,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基础上的。
民主制度通常包括言论自由、选举权、平等权利和法治等基本要素。
二、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是指一种集权的政治制度,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在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或政党手中,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受到限制。
专制制度通常不允许公民自由表达和参与政府的决策制定,政府的合法性也往往建立在压制和控制的基础上。
三、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以社会公有制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旨在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的公共福利。
社会主义制度通常强调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控制和公共福利的保障,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公有化和共同富裕。
四、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强调私有产权和市场竞争。
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政府通常限制干预经济活动,尊重个人财产权和自由市场运行。
资本主义制度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和财富积累。
五、宪政制度:宪政制度是一种以宪法为基础的政治制度,旨在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在宪政制度中,政府的行为受到宪法的制约和法律的约束,政府的权力分为不同的层面,通过制衡和监督来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六、威权主义制度:威权主义制度是一种相对于专制和民主制度之间的中间形式,政府对公民的权力是强大的,但又有一定的法治和制衡机制。
在威权主义制度中,政府通常限制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但相对于专制制度更加注重法律的限制和权力的合理运行。
七、议会制度:议会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政府的成立和权力的运行主要通过议会来实现。
在议会制度中,议会通常由选举产生,政府的执政基础取决于议会的支持和信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2.8.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13.1.司法制度:是与国家立法制度、行政制度相对称的概念,是司法系统内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是具体实施、执行、落实国家司法权力的制度的总和。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3.3.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3.4.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地独立地行使统治的国家机关。
3.5.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3.6.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待命国家司法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
13.2.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它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组织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13.4.审判监督制度:就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
4.4.一人一票制: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4.5.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4.6.间接选举: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权利如何配置,如何构成的方式。
2.政体,君主制,共和制。
3.共和制,贵族共和制,你民主共和制。
4.民主共和制,直接民主,间接民主。
5.人大制度是社会主义的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
6.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制民主共和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民主共和制就政体形式而言,求同意类型,有具有代议制民主共和制政体的一般特征。
7.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主集中制,民族平等与团结。
8.1949年9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倡导并召开了各阶层人民,个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第一届全体会议,大会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9.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宪法,标识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确立。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吗,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狭义,全体会议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2.全国人大组成,代表团,主席团,全体会议。
13.组成,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特别行政区以及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
②农村每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等同于城市。
③总额不超过3000人。
④少数民族代表数由全人委参照各族人口数和分布情况分配给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人口特少应有一个。
14.54宪法规定,全人大任期满的2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须完成下届选举。
15.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
16.全国人大职权,最高立法,决定,任免,监督。
17.关于“会议开幕”,全国人大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开始。
18.关于“提议案”①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向人大提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日程。
②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提出议案。
19.法律公布4各阶段,提法案,审议法案,法草表决,公布法律20.在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是,在全人补选之前,由委员长暂代理国家主席之位,委员长因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缺位时,由常务委会在副委员长中推荐一个人代理委员长,直到委员长恢复健康或者全国人大选出新的委员长为止21.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职务。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 政治制度: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 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国体 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 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 微观的政治制度。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
政治制度层次示意图:
外层: 各类具 体制度、 组织方 式、运 行规程 等 中层: 政体、 政党制 度、国 家结构 形式等
核心层:国体
政治制度的特点(多选)
历史性 稳定性 强制性 合法性
二、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
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制度; 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思指 导下建立起来的;
二、人民民主专政
1.含义: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 政或人民民主专政; 2.特点: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 盟为基础; 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 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
革命的指导思想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以资 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为指导;新民主主义革 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革命目标与前途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是要 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资本主义 的社会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则要在中国建 立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然后过渡到社会主义 社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1.政治制度的含义: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2.政治制度的特点: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历史性。
3.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其决定作用的指导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念。
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5.当代中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6.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而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了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
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
7.1986年邓小平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8.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取得的改革成果有: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高校、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调整了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人大立法速度,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10.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据此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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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革命统治秩序制度建设法律建构宪法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
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在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政治中的具体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不可动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基本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有三个层面的表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是中国政治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种具体的决策机制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原则公民的权利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
公民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中国公民的权利是人民主权这一政治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是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
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建构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制度和运作机制的综合。
狭义上的“党的领导体制”就是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以及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归口管理制度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
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实施管理。
按照归口管理的含义和我国的国情,主导中国政治生活的有六大“口”或六大系统,即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外事和军事。
既然是党的系统,其活动就不可能是独立的,而是执行中共中央的最高决策,虽然本系统在执行中可以发明和创造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
组织人事口归口管理中的组织人事口,其具体职能主要涉及到中国政府各部门机构(包括与政府有关的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的管理。
由于在我国的政府体制中,这些人被统称为干部,所以组织人事口的工作就是干部管理。
宣传教育口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从狭义上说,它是指对于人的思维意识和精神状态加以影响的工作。
从广义上说,它往往与人民社会生活的各个部门相关联,涉及教科文卫各个方面。
因此,存在着核心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区分。
财政经济口财政经济领导部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外事口政府的涉外工作可分为外交工作和外事管理工作,二者既紧密联系又有所区别。
外交工作是以国家、中央政府的名义进行的;而外事管理工作则是以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所属范围内的外事活动为对象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活动。
政府外交工作部门包括外交政策决策部门和职能部门。
革命党执政党群众性团体群众性团体,是中国众多组织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公益性组织。
根据组织的商业倾向和创建者的身份两个属性,有学者将群众性团体分为四种类型。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主要特点是:允许一个以上的合法政党存在,允许他们参政、议政。
在中国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以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
其他的合法政党以某种形式与共产党联合,在中国则为民主协商制度,这样就排除了政党之间的竞争。
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途径有以民主协商会和座谈会所体现的会议制度,通过进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参政议政,在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担任职务,以及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而发挥政治作用,其中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
立法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在法理上具有权威性;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理上具有至上性,高于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
选区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开展选举活动,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人民代表,这样的区域叫做选区选举制度选举程序差额选举立法权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补充法律的权力。
监督权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工作。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议行合一”原则指导中国政府设置的“议行合一”原则可以归结为:无论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建构还是其立法与执政活动,都需要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行政和审判机关的权力直接来源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党和国家的各个工作部门,他们在人大开会期间亲自参加法律的制定,闭会后返回各个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法律。
“三权分立”原则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
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
首长负责制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
分管领导制度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
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主要分为:授权性行政法规、自主性行政法规、补充性行政法规、执行性行政法规。
行政提案权规定是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的某些问题作出规定的行政法规。
条例最高级别的行政法规,目的是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全面的、系统的规定。
领导小组制度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地方性行政规章和部门性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区域内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地方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指特别行政区在国家结构和政权结构中的地位,其核心是如何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省管市政府这里的市制是介于省政府和县政府之间的管县市或省管市。
在管县市中,由于深圳、青岛等城市在经济上特别重要,被中央政府列为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就是国家在下达国民经济计划指标时,国务院各部门对各项计划的编制和下达,都把这些城市的指标单独列出,直接下达到这些城市,并抄送这些城市所在的省政府;在计划表达上,先将这些城市单列,然后加到有关省的计划数字中成为所在省的计划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是中国对省辖市(区)实行计划单位列,就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区)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
即中国把这些城市(区)视同一级的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位列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基层政府基层政府包括县政府与乡政府。
县政府是指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旗、自治旗及林区人民政府。
县级政府大体分为三类:以农业区域为主要辖区的县政府;以城市为主要辖区的县级市政府和大中城市的市管区政府;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县、旗和自治旗政府。
条块结构中国政府体制是一种条块结构。
“条”是指从中央政府到县政府,所有的政府部门的设置都是对应的,即下级政府都是按照上级政府的结构而设置政府部门,实行分口管理。
党内联席会议制度党内联席会议是指政法各部门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经协商未能解决,请示党委政法委予以协调,或者党委政法委认为应当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事项,通过召开政法各部门有关领导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协调解决的工作方式。
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协管干部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检查监督的原则是在执法活动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宏观抓共性,微观抓典型,把全面指导与个案监督结合起来,有错必纠,保证严肃公正执法;同时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不代替政法部门具体办案,支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司法审判权司法审判权是法院所专有的、具有排他性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现代国家均将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分开来,将司法审判权赋予法院独立行使。
法律制定权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除了解决争议以外,还产生了一种重要的副产品,即发展法律法规以适用于未来的案件。
因而,法院也享有法律制定权。
行政裁判权是指法院审理和裁判有关行政诉讼的权力。
司法行政权我国法院司法行政权的行使比较分散,由人民代表大会、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共同管理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
独任庭是由法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责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合议庭即由法官数人或法官与其他人员共同组成的法庭集体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
它是世界上各国法院最主要的审判组织形式,也是适用最广的审判组织形式。
审判委员会我国的审判委员会是具有代表性的组织之一。
审判委员会是由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军事制度一般来说,军事制度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为满足建设和运用武装力量的需要,所确立的调整军事领域各种关系及相应军事活动的规范,简称“军制”。
主要包括国家武装力量统帅权、指挥权的归属,武装力量结构,兵役制度,武装力量内部的体制编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