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全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采购招标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财会[2007]485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7]485号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及《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5〕315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总体目标是:建立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管理严格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培养一批具有熟练会计操作技能,能够准确、客观地记账、算账、报账的初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具有综合分析能力,能够参与管理和决策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精深、熟悉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强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
为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逐步形成政府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组织推荐适合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材;(三)组织全省各类会计人才培训、高级会计人员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四)指导、监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规范培训市场。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11.21【实施日期】2014.1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规范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4〕318号),经研究决定:采取备案方式选择网络机构进入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备案有效期3年(2015-2017年度)。
有意参与合作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对照附件所列备案条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备案资料邮寄到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受理。
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我省以前年度最低价格。
省财政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具备承担我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于12月31日前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附件1.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条件附件2.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3.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安徽省财政厅2014年11月21日附件1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条件一、资质条件1.备案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教学网站管理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高等院校或具有培训资格的事业单位,还应具有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证明。
3.建立拥有独立域名的远程教育网站。
如果用于本次备案的网站为自主开发的,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果利用第三方产品,则必须具有产品开发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和保修证明。
招标文件报名涵

尊敬的招标代理机构:您好!我司(以下称“投标人”)已仔细阅读贵机构发布的[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并对该项目的招标内容、投标要求、投标条件等进行了全面了解。
现就该项目向我司提交报名函,申请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基本信息1.1 公司名称:[投标人全称]1.2 注册地址:[投标人注册地址]1.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1.4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1.5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1.8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9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1.10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1.11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12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3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1.14 企业信用代码:[企业信用代码]二、项目概况2.1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2.2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2.3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2.5 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2.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8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9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三、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3.1 投标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6)近年业绩证明材料;(7)财务报表;(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报名资料:(1)报名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近年业绩证明材料;(6)财务报表;(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承诺4.1 投标人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2 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遵守招标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4版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2024版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合同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1.3 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 投标人资格要求2.2 投标文件的编制2.3 投标保证金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3.2 服务标准与要求3.3 交货或服务期限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提交4.1 投标文件的组成4.2 提交方式与地点4.3 提交截止时间第五章:开标与评标5.1 开标程序5.2 评标标准与方法5.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第六章:中标与合同签订6.1 中标结果的公布6.2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6.3 合同的签订第七章:合同条款7.1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7.2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7.3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协商与调解8.3 仲裁或诉讼第九章:其他事项9.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9.2 联系方式与公告发布9.3 附件与补充说明第十章:合同签订10.1 签字栏10.2 签订时间10.3 签订地点以上为合同目录,详细条款将根据本目录进行展开。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国家规定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______,旨在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提高效率与透明度。
1.3 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______,采用______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______等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标、技术标等部分,并按照要求编制。
2.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
2.3.1 保证金的形式与提交方式明确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和提交的具体方式。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详细列出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2 服务标准与要求服务提供方应满足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项目培训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时间: [招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二、项目概况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介绍,包括项目目的、意义、行业背景等]2. 项目内容:[详细描述项目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科目、培训方式等]3. 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以及分项预算明细]4. 项目周期:[项目实施的总周期,包括准备期、实施期、验收期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 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资质或证书;- 具有类似项目培训的成功案例;- 拥有丰富的培训师资力量。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类似项目培训案例证明材料;- 培训师资力量介绍;- 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格式为PDF或Word格式;- 文件名称为“[投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_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1. 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元;2. 交纳方式:[交纳方式,如银行转账等];3. 交纳截止时间:[交纳截止时间]。
六、评标标准1. 投标报价合理性;2. 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3. 培训师资力量的专业性;4. 类似项目培训的成功案例;5. 企业信誉及服务质量。
七、投标须知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2.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撤回;3.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4.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5.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的权利。
2020年安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导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和省⼈社厅⽂件通知,安徽省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需要进⾏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
会计⼈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站,打开“会计管理”页,点击“络教育学习”,进⾏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和专业科⽬学习。
具体内容如下:⼀、参加⼈员 ⼀、参加⼈员 安徽省⾏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级、正⾼级)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以下简称“学员”)。
尚未参加我省会计⼈员信息采集的学员,需先进⾏信息采集后再参加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站“会计管理”页发布)。
⼆、科⽬学分 ⼆、科⽬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和专业科⽬,其中,公需科⽬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不少于60学分。
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
公需科⽬需按照《安徽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作的通知》(皖⼈社秘〔2020〕70号)有关规定设置课程,包含:《长江三⾓洲区域⼀体化发展专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学国史学党史》《新时代专业技术⼈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学习⼗九⼤精神构建国际⼈才⽐较优势》等5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员从事会计⼯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财税改⾰政策。
三、教育形式 三、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络继续教育、⾯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络继续教育。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注:①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②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各市、县(区)遵照执行;③表中所列品目及编码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的有关内容;④表中备注“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应当委托集采机构代理采购;⑤表中"驻肥单位”均指省级驻肥单位。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上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单位货物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50万元,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30万元,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6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如变更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须履行相关手续。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电子卖场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表中备注“电子卖场"的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应当在电子卖场采用直接购买、议价、单品牌竞价或多品牌竞价等方式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0万元(含)一100万元(不含)的,应当在电子卖场进行多品牌竞价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含)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培训采购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1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1.2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培训采购1.3 招标内容:[具体培训内容]1.4 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名称]1.5 招标联系人:[联系人姓名]1.6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1.8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获取地点]1.9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10 投标地点:[投标地点]二、项目背景[在此部分详细描述项目背景,包括项目目的、培训对象、培训需求等。
]三、招标内容3.1 培训课程内容:[详细列出培训课程的具体内容,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时长等。
] 3.2 培训对象:[明确培训对象的范围,如部门、岗位、级别等。
]3.3 培训方式:[说明培训的具体方式,如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混合式培训等。
]3.4 培训时间:[明确培训的时间安排,包括具体日期、时间段等。
]3.5 培训地点:[指定培训的具体地点,包括地址、设施等。
]3.6 培训人数:[明确培训的人数,以及是否接受定制化培训服务。
]3.7 培训效果评估:[要求投标人提供培训效果评估方案,包括评估方法、评估指标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金额]万元。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4.5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6 提供相关培训资质证明文件,如培训资质证书、培训讲师资质证书等。
五、招标文件获取5.1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元/套,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细说明获取方式,如现场购买、邮寄等。
]六、投标文件要求6.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函;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资质证明文件;4. 培训方案;5. 培训师资力量介绍;6. 培训服务承诺;7. 培训报价;8. 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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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
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出资方和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凡是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合同特殊条款八、服务需求一览表九、技术要求第二章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零配件表五、规格相应表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按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网”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网”上,并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果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决定,采购中心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网”上。
(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书构成投标书应包括第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9、投标报价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投标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关键服务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服务制造厂家正式授权,同意提供该服务(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
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3)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至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2、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服务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服务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五“零件、配件表”)。
此价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本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转账;(2)现金。
在投标截止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根据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
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
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
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
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然后和所有的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大密封袋中。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A)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政府采购中心;(B)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时,能原封退回。
17、迟交的投标书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18、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或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若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若为竞争性谈判,则不公开唱标。
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评标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未能满足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三个方面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
打分法采取百分制。
(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括服务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
(2)技术上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这除了要评审规格响应表外,还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服务;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等。
(3)资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服务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
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评委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如为竞争性谈判,评委会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投标人就其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进行协商、谈判。
其后,评委会根据协商的结果,综合评价各投标人的协商谈判后的承诺,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
21、投标书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