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陕科基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培养造就一批国家层次的,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现将《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三章评审与批准第四章实施管理第五章经费财务管理第六章附则附件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杰青项目资助在我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在理论或技术上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的创新研究,促进受资助者快速成长为学科领军人才并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行列。
第三条省杰青项目坚持“依靠专家、科学透明、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陕西省科技厅具体负责省杰青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省杰青项目每年申报评审一次。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是省杰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资助期限为3年。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我省境内工作并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二)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三)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2周岁;(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五)必须主持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或陕西省重大科技项目(其中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六)获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包括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工作方法等;(七)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基本保证,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研究工作;第七条省杰青项目不资助以下人员:(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二)“长江学者(含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科技人才”(含青年人才)、“三秦学者”获得者;第八条申请者须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认真编写《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由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按要求报送省科技厅。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

三秦英才引进计划申请条件摘要:一、引言1.介绍三秦英才引进计划2.分析我国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3.阐述引进计划对我国发展的意义二、申请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2.拥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重要职务4.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5.符合我国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要求三、引进计划的优势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2.给予事业发展平台3.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4.鼓励创新创业,支持科研项目5.帮助办理工作、生活手续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1.关注官方公告,了解申请时间2.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3.提交申请,参加选拔考试4.考试通过后,进行面试5.面试通过,签订合同五、总结1.强调引进计划对我国发展的积极作用2.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参与申请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吸引全球优秀科研人才,我国推出了三秦英才引进计划。
本文将对该计划的申请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您了解如何加入这一计划。
二、申请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申请人需拥有博士或高级职称,以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较高水平。
2.拥有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发挥自身优势。
3.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重要职务:曾在知名机构工作过的申请人往往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创新精神是科研发展的源动力,国际视野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5.符合我国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要求:申请人还需符合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如年龄、健康状况等。
三、引进计划的优势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引进计划为人才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保障其生活品质。
2.给予事业发展平台:申请人将有机会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工作,发挥自身专长。
3.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为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引进计划还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根据《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1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高教系统人才竞争力,采取定期选拔、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模式,选拔和支持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一次,通过五年时间,重点支持属于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为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打好基础。
第四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范围为在省内高校全职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第五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评选原则:(一)坚持服务中心。
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助推我省产业升级的强大动能,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坚持潜力优先。
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三)坚持择优选拔。
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分类指导。
兼顾不同层次高校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协调、均衡发展。
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

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为了促进青年学者的科研创新能力,陕西省教育厅设立了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
该项目旨在资助高水平的青年创新团队,支持其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研究活动。
以下将从项目的背景、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 项目背景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是针对青年学者的科研创新需求而设立的。
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青年学者在科研领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基金项目来支持他们的科研工作。
该项目的设立旨在激励青年学者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推动陕西高校青年学者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
2. 资助内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主要资助以下内容:(1)科研项目:资助团队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支持团队在前沿科学领域进行创新研究。
(2)学科建设:资助团队开展学科交叉和学科融合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创新。
(3)人才培养:资助团队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实践和探索,推动青年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完善。
3. 申请条件申请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的条件如下:(1)团队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2)团队成员需为该高校的专职科研人员,其中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等也可作为团队成员;(3)团队需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拥有良好的科研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4)团队所申请的研究项目需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4. 申请流程申请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基金项目的具体流程如下:(1)项目申报: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指南,填写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省内相关部门;(2)资格审查:省内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团队是否符合条件;(3)项目评审: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团队将被邀请参加专家评审,评选出资助名单;(4)资助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省内相关部门将公示资助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助。
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是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SSSTA)、陕西省科技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启动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科技支持项目,旨在培养陕西省优秀青年学者,促进陕西省科技创新和学术发展。
该计划将给予优秀的陕西省青年学者经济资助,以支持他们的科研工作,促进他们的发展和创新,使他们能够在未来从事更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研究。
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申请对象是在陕西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他们具备创新思维和深厚的学术背景,通过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学术和科技问题进行攻关,实现学术突破。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拥有独立科研能力,拥有较强的实施创新项目的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将提供两种资助:一是经济支持,主要支持申请人购买研究设备和资源,购买科研图书和申请专利,支付实验及考察费用等;二是支持申请人参观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以促进他们的学术交流。
此外,为了更好地支持陕西省青年学者,陕西省科技厅还将定期组织科技讲座、专家讲学等活动,为优秀青年学者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
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启动,标志着陕西省科技自主创新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它将鼓励优秀青年学者,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实现学术攻关的成功,促进陕西省的科技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因此,未来,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将继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陕西省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和助力。
综上所述,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申请将为陕西省的学术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同时也为青年学者提供了获得科技支持的平台,促进其学术发展,实现学术攻关的成功,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未来,将继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陕西省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助力。
理工大学“三秦人才津贴”发放办法

理工大学“三秦人才津贴”发放办法第一条根据《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职在我校工作,以我校为依托建设单位获批享受“三秦人才津贴”的人员,包括以下4种类别层次:第一类别层次:入选科学院或工程院的院士;第二类别层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军民共建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和XX省“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千人计划”特聘专家;第三类别层次:XX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遴选的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XX“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第四类别层次:XX省青年科技新星。
第三条“三秦人才津贴”由XX省财政和学校各按50%比例共同承担构成。
各类别人员享受标准分别为:第一类别层次每年6万元;第二类别层次每年5万元;第三类别层次每年4万元;第四类别层次每年2万元。
第四条对享受“三秦人才津贴”的人员,每年度进行一次岗位考核,5年进行一次聘期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档;考核不称职或离岗、离职、退休者不再列入发放对象。
第五条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的考核,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学科建设办公室和科技处共同参与,分类归口负责。
“千人计划”、XX“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由人才工作办公室依据工作合同进行考核,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依据《XX理工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考核,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和XX省青年科技新星由科技处依据《XX理工大学省级科研平台带头人及省科技新星考核办法》(附件2)进行考核。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的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7.03
•【字号】陕教生办〔2023〕9号
•【施行日期】2023.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
学生干部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陕教生办〔2023〕6号)精神,经高校初评推荐,评前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选结果公示,西安交通大学刘羽霄等4117 名同学被评为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高一迪
等403 名同学被评为2023 届陕西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附件2),现予以通报表彰。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宣扬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子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不断进步,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为党、为人民建功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
值。
附件: 1. 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2. 2023届陕西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陕西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根据《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1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高教系统人才竞争力,采取定期选拔、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模式,选拔和支持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一次,通过五年时间,重点支持属于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为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打好基础。
第四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范围为在省内高校全职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第五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评选原则:(一)坚持服务中心。
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助推我省产业升级的强大动能,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坚持潜力优先。
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三)坚持择优选拔。
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分类指导。
兼顾不同层次高校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协调、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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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根据《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1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高教系统人才竞争力,采取定期选拔、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模式,选拔和支持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一次,通过五年时间,重点支持属于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为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打好基础。
第四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范围为在省内高校全职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评选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
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助推我省产业升级的强大动能,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坚持潜力优先。
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三)坚持择优选拔。
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分类指导。
兼顾不同层次高校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协调、均衡发展。
第六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
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六)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第三章申报评选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省委高教工委统一安排部署,由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综合推荐意见并在学校公示后,报省委高教工委;
(二)专家评审。
省委高教工委根据申报人学科专业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初步人选;
(三)综合评议。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均衡发展等要求,由省委高教工委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人选公布。
入选优秀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名单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支持服务
第九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从资金支持、导师指导、专项培训、政策扶持等方面,为入选的青年人才提供支
持和帮助:
(一)资金支持。
授予入选人才“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并为其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生活资助(视同政府奖金),相关高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二)导师指导。
由入选青年人才提出导师人选,报省委高教工委审核通过后,为导师颁发聘书,并组织与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进行“一对一”结对,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导师人选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
导师所在高校应按照指导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兑现工作量;
(三)专项培训。
以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建设、科学研究方法、形势政策解读等为重点,定期举办面向本计划支持对象的专题培训;
(四)政策扶持。
各高校应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入选青年人才适当倾斜。
第十条在支持周期内,对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巨大的青年杰出人才,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重点人才项目。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各高校需与入选青年人才签订相关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需报省委高教工委备案。
第十二条各高校应加强对获资助青年人才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工作,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按年度将考核结果报省委高教工委。
第十三条省委高教工委将按年度适时对各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资金落实、支持保障、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教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