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使用管理规定1
公司OA管理制度

公司OA管理制度精品整理OA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保障信息传递畅通,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以XXX办公系统为管理平台,采用服务器/客户端/浏览器结构,建立起来的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OA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3为了加强对公司OA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通畅,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工作规定》、《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职责OA系统的运行中,公司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
职责如下: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1)、负责制定OA系统规章制度;2)、负责OA系统核心工作流程设计、修改;(3)、负责OA系统各职能部室工作流程设计的审核;4)、负责肯定、监管OA系统核心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的权限;(5)、负责监控、搜检、督办核心工作流程的工作流转;(6)、负责工作流程的归档,并为其他部分提供查询;(7)、协助企划部信息部组织操作培训;8)、协助企划部信息中心搜集、整理优化系统的需求;(9)、负责OA系统内各大功能模块信息内容更新的监督;(10)、负责对系统内的保密设置进行定期检查;11)负责对系统内的信息按照公司保密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监督;页脚内容精品整理2、信息部分负责OA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服务支撑工作,负责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
主要职责为:1)、负责OA系统软件的开发升级管理;(2)、负责OA系统的数据备份;3)、负责制定OA系统应急方案和系统技术管理规章制度;4)、负责公司领导、OA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5)、负责OA服务器、操作系统和硬件的维护,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6)、负责系统用户注册、注销等管理;7)、负责文件柜功能模块各部门书写权限的设置。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电脑软件管理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所有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并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为此,公司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软件安装、使用和维护流程。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软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的采购、分发、更新及维护工作。
这一部门需定期对公司的软件资产进行盘点,以确保所有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对于新购置的软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评估软件的功能、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因素,确保所购软件性价比高且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同时,新软件的部署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软件的正确安装与配置。
在使用环节,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使用规范,比如禁止私自安装非授权软件、禁止使用可能侵犯版权的软件等。
员工在使用特定软件时,可能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以便更高效地利用软件功能。
为了保障软件的安全性,公司应定期对电脑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病毒扫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以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维护方面,公司需确保有有效的技术支持渠道,一旦软件出现故障或问题,能迅速得到解决。
同时,软件的升级更新也应及时进行,以保持软件的性能和安全性。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公司还应建立监督机制,不定期检查软件使用情况,确保所有人员都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按照既定的纪律程序进行处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变化,软件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因此,公司应定期回顾和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其始终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6篇),欢迎大家分享。
使用管理制度1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
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使用管理制度2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
公司财务软件使用与管理规范

公司财务软件使用与管理规范一、引言二、财务软件的使用准则合法合规: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权限管理:不同岗位的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相应的权限,不得擅自查看、修改和删除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财务信息。
真实记录: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应当如实记录财务数据,不得进行虚假记账、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
备份与恢复: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有效的数据恢复机制,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数据保密:员工在财务软件中接触到的财务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系统维护: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三、财务软件的使用流程准备工作:员工在使用财务软件之前,应了解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正确理解和掌握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
登录与权限认证:员工应按照权限规定进行财务软件的登录和权限认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财务信息。
数据输入与录入:员工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财务软件中进行数据输入和录入,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验证与审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对财务数据进行验证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纠正。
财务报表生成:财务软件应具备财务报表生成功能,员工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要求生成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
数据备份与恢复: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和恢复能力。
使用日志记录:财务软件应具备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员工应记录自己的操作行为,便于追溯和审计。
四、财务软件的管理要求规范培训:公司应对使用财务软件的员工进行规范培训,使员工熟悉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软件的有效使用率。
权限分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合理分配财务软件的权限,并定期进行权限的审查和调整。
安全保护: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软件安全保护机制,包括防火墙、用户身份验证、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以保障财务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软件工时管理制度

软件工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工时管理,合理安排软件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软件部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第三条公司软件员工工作时间以周为单位计算,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软件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超时加班。
第五条公司保障软件员工的休息时间,提倡弹性工作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加班补助或调休。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章工时管理第七条软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按照公司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计算,不得随意加班。
第八条软件员工在下班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则需提前向主管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加班。
第九条软件员工在每周工作时间已达到40小时时,不得再进行加班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则需提前向主管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加班。
第十条公司禁止强制加班,任何形式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加班行为都将受到公司的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员工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倡弹性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需为软件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保障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软件员工工作时间外的加班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报,不得私自进行加班。
第十四条公司软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做好工作时间的记录,包括工作小时数和加班情况,以备公司管理和审查。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严格遵守工时制度的软件员工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补贴、节假日福利等。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工时制度的软件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等。
第十七条公司将加强对软件员工工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软件员工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其他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加强软件员工对工时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移动办公管理制度

移动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移动办公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移动终端安全保护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移动办公的管理,包括移动设备的选择、使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移动办公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移动办公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移动办公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移动设备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移动设备,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配置。
第六条员工使用移动设备时,应遵循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设备。
第七条移动设备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移动应用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移动应用,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配置。
第九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应用时,应遵循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应用。
第四章信息安全防护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移动办公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在移动办公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软件产品管理规定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一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三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四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五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六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管理工作,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产软件的登记;第二章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第七条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符合本办法规定并经登记和备案的国产软件产品,均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八条` 国产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三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四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五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样品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同级税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备案;第十条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受理,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进口软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本地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部分,由着作权人及原开发单位提供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国产软件产品登记备案所需材料提交,报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十一条进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由负责进口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软件产品样品;四该软件产品着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五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或信息产业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六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第十二条软件产品在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经信息产业部通告后,其登记备案生效;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第三章软件产品的生产第十三条在我国境内制作生产软件产品应当遵循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符合我国技术标准、规范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软件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其经营范围中包括计算机软件业务包括软件的技术开发或软件产品的制作;二具有生产软件的条件和技术力量;三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四具有软件产品质量的保证手段和能力;第十五条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所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着作权或者经过着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第十六条软件生产单位应当负责对其生产的软件进行内容检查;第十七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第十八条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应当在其外包装上标明该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软件着作权人、软件产品登记号、软件生产单位进口单位及单位地址、生产日期;第十九条提供给用户的软件产品包括进口的或在国内和产制作的国外软件产品应配有完备的中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说明文件,并应在产品上或说明文件中,或者书面形式的其他文件中,注明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内容和方式;第二十条软件产品生产单位包括软件产品载体如光盘、磁盘芯片等的生产制作单位不得生产未经登记和备案的软件产品;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和生产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软件产品;不得生产盗版软件和开发、生产解密软件;第四章软件产品销售第二十二条软件产品的开发者和生产者可直接经营销售其软件产品;第二十三条以代理方式进行软件产品销售的,代理方软件产品销售单位与被代理方软件产品开发者或生产者之间、总代理与分代理之间应签订书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代理权限、区域、期限、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必备内容;代理商应在其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代理资格证书,其中应包括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区域、代理级别等内容,并且在对外宣传、广告中如实表达上述内容;第二十四条以许可证贸易形式经营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经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签订书面许可合同,软件经营单位在销售软件产品时,应告知用户阅读许可证协议,并要求用户在阅读后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第二十五条软件产品经营单位销售的软件产品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并以书面或文档的形式告知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费用;如果没有另外注明提供服务的单位,则视为有关技术服务由该软件产品销售单位提供;如果没有注明必须额外收取服务费和服务费用包含在软件产品价格之内;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经登记和备案的软件产品,不得销售含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的软件产品,不得销售或免费提供盗版软件产品、解密软件产品;第二十七条软件产品的测试版应明确标出并免费提供,不得进行营利性销售;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如发现已登记软件含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内容或者以内容虚假的登记备案材料骗取软件产品登记的,软件登记管理部门应当撤消该软件的登记号、登记证书;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应予以追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布;对其软件产品不符合我国技术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规定,或有证据证明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以及与其标称或承诺的功能不相符的生产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第三十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予以公布;前款规定的行为同时解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电子工业部1998年3月4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编辑:齐彦洵。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购买、使用和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安全和可靠性,提高计算机软件利用率,促进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购买、使用和维护中的行为。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指为完成特定任务而编写的计算机程序、数据和文档的总称。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保证计算机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安全为目标。
第六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规范操作和责任落实。
第七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和用户信息安全。
第二章软件开发管理第八条软件开发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开发计划、项目规划和时间节点。
第九条软件开发应根据技术要求编写开发方案,并明确开发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软件开发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代码质量和开发效果。
第十一条软件开发过程中应做好文档记录和版本控制,确保代码的可维护性和持续更新。
第十二条软件开发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软件功能完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人员应掌握和遵守专业道德规范,保证开发过程的诚信和质量。
第十四条软件开发人员应不得盗用他人软件代码和知识产权,严禁个人私存和外泄源代码和源文件。
第三章软件购买管理第十五条软件需求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明确,确保购买的软件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第十六条软件购买应经过严格的招标、评审和采购程序,确保购买的软件合法、安全、经济。
第十七条软件购买应根据需求进行明确的功能要求和技术规格,确保购买的软件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软件购买应依法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软件使用权和维护支持条款。
第十九条软件购买应建立软件资产管理体系,做好软件登记、盘点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软件使用管理第二十条软件使用应依法购买或合理授权,并在合法授权范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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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正版软件管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针对办公所需软件,包含办公所需商业软件、OEM操作系统软件、上级下发和我局自建的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办公软件。
软件使用管理包括正版化工作日常管理、办公软件配置、办公软件台账、办公软件安装维护等四项软件管理工作。
正版化工作日常管理
正版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与采购、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总结报告等工作。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要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检查方案等主要内容。
局办公室汇总审定全局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二、编制预算与采购
1.软件使用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附表1)。
2.局办公室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
求,依据软件配置原则和流程,编制年度《软件采购计划表》(附表2)。
3.局计财科确保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软件采购计划做好软件采购工作。
三、督促检查
1.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2.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五、宣传培训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参加相关主管部门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2.通过专题会议或培训、单位网站、知识竞赛、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意义和成果。
六、总结报告
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开展总结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是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采购、软件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情况,填写《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附表3)。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汇总相关情况
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办公软件配置管理
软件配置管理工作,主要在于明确软件配置原则,规范软件配置流程。
一、配置原则
1.软件配置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2.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商业软件。
3.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
二、配置流程
1.软件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需要,编制岗位软件需求清单,填写《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2.局办公室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对软件使用部门需要的相关软件进行统一测试和试用,综合考虑软件的价格、兼容性、安全性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软件选型,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
3.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单位软件使用管理台账,梳理单位软件需求与现有软件许可的差异。
单位软件许可不足的,编制《软件采购计划表》。
4.局计财科要将软件采购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信息化部门完成软件采购。
软件采购合同要
明确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方式、许可数量、使用年限、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
5.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软件采购相关资料管理工作,重点是软件采购合同、软件授权证书、软件安装序列号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6.单位采购的软件,因以下情况申请报废的,需经过局办公室鉴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
(1)因计算机硬件报废,且无法迁移到其他计算机上继续使用的。
8.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单位新采购软件、报废软件和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表4)。
办公软件台账管理
及时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为规范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软件台账包括《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附表4)、《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附表5)。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软件台账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工作。
一、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用于登记单位人数及计算机
数总体情况、软件使用总体情况。
2.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商业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3.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相同的商业软件,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任一不相同的,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4.通过受赠、调剂等方式获得的商业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
5.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OEM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6.OEM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7.新增、处置商业软件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8.新增、处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9.每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一次。
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1.《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登记单位每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办公设备情况,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办公软件安装情况。
2.根据《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办公软件安装维护管理
加强办公软件安装和维护管理,提高办公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升日常工作效率。
一、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的,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附表6),经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
3.单位统一部署的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工作人员无须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部署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具体工作。
4.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安装或卸载办公软件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计算机使用人在《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附表6)上,签字确认办公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2)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二、办公软件升级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
的商业软件,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3.办公软件升级由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办公软件升级方案。
4.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统一部署的软件升级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升级具体工作。
5.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完成软件升级任务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计算机使用人在《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软件升级情况。
(2)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三、软件台账维护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及时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每年12月底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软件使用管理规定附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