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保护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制定的管理方针和制度性文件。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一、总则1.信息系统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完整、可用,提高信息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2.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合法性、合规性、统筹性、系统性。
3.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包括: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安全、数据管理、监督等。
4.信息系统管理的要求是:技术安全、操作安全、物理安全、人员安全的统一二、信息系统规划1.编制信息系统规划,明确系统的目标、功能、技术要求、资源需求等。
2.定期检查和评估信息系统规划的实施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信息系统建设1.按照信息系统规划要求,制定详细的系统设计方案,并逐步实施。
2.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3.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建设和运维,确保技术的支持和保障。
四、信息系统运维1.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更新和升级,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安全漏洞。
2.建立健全系统运维流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用性。
3.进行系统性能监控和日志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信息系统安全1.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2.进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范恶意攻击和恶意软件的侵入。
4.对用户数据进行保护和备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数据管理1.制定数据管理规范,明确数据的存储、备份、恢复、归档等要求。
2.进行敏感数据加密,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范围。
3.对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和问题。
七、监督1.建立信息系统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对违反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3.推动规范和提升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对信息系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授权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授权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授权管理,确保软件的合法使用和安全运行,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授权管理1. 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购买、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软件授权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软件使用部门负责提交软件授权申请,包括软件名称、版本、用途、购买渠道等相关信息。
- 软件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按照公司授权管理流程进行审批。
- 审批通过后,软件管理部门将授权信息及时通知软件使用部门,进行安装和使用。
- 授权信息包括软件的授权证书、授权期限、授权数量等内容,需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更改或转让。
3. 软件购买和安装:- 软件的购买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行,严禁购买盗版软件。
- 软件的安装应按照授权信息和操作手册进行,确保正确、完整和安全。
4. 软件使用和管理:- 软件的使用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严禁超范围、超期限使用。
- 软件的管理包括版本更新、漏洞修复和防护措施等,以确保软件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 借用软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借用记录和归还流程。
5. 软件授权的变更和注销:- 软件使用部门如需变更授权信息,应及时向软件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
- 不再使用的软件授权应及时注销,防止泄漏和滥用。
三、责任与监督1. 软件使用部门负责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合法、正确、安全的使用和管理。
2. 软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软件授权管理制度,并对软件的授权申请、审批、安装、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软件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供整改建议。
4.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计算机信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法务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将以公司内部通知的方式进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部署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部署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部署管理工作,确保软件部署过程的高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软件部署管理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从开发环境迁移到生产环境,并对其进行配置、测试和维护的过程。
遵循本规定,有助于提高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满足用户需求。
1.系统评估和规划确定软件部署的目标和需求。
分析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评估系统当前状态。
制定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报告。
使用版本控制系统管理软件版本。
确保软件版本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定期审查和更新软件版本。
将软件打包,并编写软件包安装脚本。
确保软件包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记录软件包的详细信息,包括版本、依赖项和安装步骤等。
确定部署环境的硬件、操作系统和网络设置要求。
配置数据库、服务器和相关组件。
为软件部署创建适当的目录和文件结构。
在测试环境中进行软件部署和安装。
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在生产环境中进行软件部署和安装,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建立系统日志和异常报告机制。
监控和管理系统的运行状态。
定期进行软件升级和系统维护。
1.部署管理团队负责软件部署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流程制定、环境配置、软件部署和维护等。
2.开发团队负责软件包准备和测试工作,确保软件包的质量和适配性。
3.运维团队负责系统环境的配置、监控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4.各部门和人员应配合部署管理团队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加强系统安全意识和培训,确保软件部署过程的安全性。
2.限制对生产环境的访问和操作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操作系统。
3.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和配置,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故障。
4.审查和监控软件部署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和风险问题。
1.定期评估软件部署管理的效果和风险。
2.收集用户反馈和需求,改进软件部署流程和工具。
3.提高部署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技能和能力,保持规范的软件部署管理工作。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部署管理团队监督实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保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
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
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机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完全位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存储在与国际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和其他登记程序。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护期间,应确保存储的国家机密信息不会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在线信息内容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和高效使用,保护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等。
三、责任和权限1.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更新、配置和升级等。
2. 用户部门负责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具体需求和问题反馈,并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工作。
3. 系统管理员和用户部门需与软件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软件的更新和漏洞修复等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系统管理员有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
四、维护流程1. 维护计划:系统管理员应制定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周期、维护任务和维护人员等,并定期评估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维护记录:系统管理员应对维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等,并及时上报至管理部门备查。
3. 维护措施: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包括安装补丁、优化配置和修复故障等。
4. 维护评估: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维护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维护效果和维护过程的改进,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安全管理1. 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访问权限、加密数据和实施防病毒措施等,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2. 用户部门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使用,不得进行未授权的操作和散布病毒等违规行为。
3. 系统管理员和用户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附则1.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执行。
2. 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员工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计算机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信息安全和业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员工,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计算设备。
三、职责分工1、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计算机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使用的管理,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计算机资源。
3、员工应遵守本规定,正确使用计算机,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及时报告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四、计算机设备管理1、公司统一采购和配置计算机设备,员工不得私自购置和安装未经许可的计算机设备。
2、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信息技术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计算机设备的配置。
3、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转借、转让或私自拆卸设备。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设备使用人,应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4、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严禁自行维修或请外部人员维修。
5、计算机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由信息技术部门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计算机软件管理1、公司统一购买和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业务相关软件,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
2、因工作需要安装特殊软件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信息技术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安装。
3、员工不得擅自修改、删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软件配置和数据文件。
4、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软件的升级和维护工作,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六、计算机网络管理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网络使用规定,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浏览非法网站、下载非法文件、玩网络游戏等。
2、严禁泄露公司网络的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接入未经许可的网络设备。
3、员工应注意保护公司的网络安全,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等。
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计算机操作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高效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拥有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的员工。
三、基本要求1.员工使用计算机操作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违法或滥用计算机资源,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的合法权益。
2.员工通过计算机操作进行的工作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利用计算机资源进行商业竞争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3.员工应保护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和账号的安全,不得将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和账号泄露给他人,如有安全风险应及时报告。
4.员工使用计算机时应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利用计算机操作获取、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管理1.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由公司统一分配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分配相应的权限,并根据工作变动可能调整,员工应自觉遵守和执行。
2.员工不得私自更改或调整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如有需要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3.员工应妥善保管计算机操作使用权限,不得将权限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共享账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操作使用行为规范1.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不得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系统配置、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等。
3.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操作时,应合理使用计算机资源,不得滥用计算机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超时使用计算机、恶意程序、网络攻击等。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操作时,应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安全,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破解软件等。
六、计算机操作使用违规行为处理1.如发现员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使用计算机操作权限等处罚。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规定由公司进行解释和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计算机操作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规范员工的计算机操作行为,保障公司计算机资源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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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
用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东风电厂计算机信息系统正版软件购置、使用、存档管理办
法。
1.2 本制度适用我厂使用正版软件、合作开发软件、自行开发软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资厅[2009]47号
《贵州省版权局文件》黔版权[2009]2号
《东风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监督和指导。
3.2 信息通讯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统计、申请、安装、使用检查、存档管理。
3.3 计划经营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的资金安排。
3.4 各部门第一负责任人应经常检查部门办公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
3.5 全厂办公用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用文字处理软件,严禁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如:AutoCAD、Phtoshop、ACDsee、WinRAR等。
3.6 办公计算机的管理人应保持管辖内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均为正版,拒绝他人在管辖内计算机上任意安装软件,自行安装软件必须经信息通讯部同意。
3.7 全体员工应坚持使用正版软件,保持高度的软件版权意识。
4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1 软件的购置管理
4.1.1 各部门所需系统软件、工具软件、通用软件的购置,由信息通讯部统一办理;软件由信息通讯部负责登记保管;常用软件发放至各部门兼职信息员使用并保管。
4.1.2 需要购置的专用软件,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由厂有关部门组织对软件的必要性和适用性进行考察、审定,同意后,由信息通讯部负责购置引进。
软件及资料在信息通讯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将软件的备份盘及资料交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1.3 华电集团公司、乌江公司推广使用的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网络信息员保管。
4.2 软件的开发管理
4.2.1 各部门计划开发的应用软件,由部门填写计划,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信息通讯部,由信息通讯部纳入全厂计划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4.2.2 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由信息通讯部鉴订技术开发合同,完工后由信息通讯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备案,软件源程序及资料正本由信息通讯部保管,资料副本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
4.2.3 各部门自行开发的软件,应向信息通讯部提交完工报告和有关开发文档,由信息通讯部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登记注册备案;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软件,由信息通讯部向厂申报登记注册备案,并向厂科协申报科技成果。
4.2.4 所有自行开发、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软件,必须严格按照电力系统软件开发规范进行,各种文档齐全、详实,符合实际。
4.2.5 各部门应用软件的修改,应有修改方案报告,经过分析可行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记录和备份。
4.3 软件使用管理
4.3.1 各种系统软件由信息通讯部负责装入,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和更改。
4.3.2 各工作站只准在规定的权限内工作,不得进行任何越权操作。
以防数据或文件资料被错误的修改或删除。
4.3.3 为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严禁使用盗版软件。
5 检查与考核
按照本制度和《东风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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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东风发电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发电厂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通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驰;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杨焱;
——本标准由东风发电厂厂长曹险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