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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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集团机关作为一个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大量的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

为了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机关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计算机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三、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集团机关各部门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其计算机使用权限。

2.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审核员工的计算机使用权限,并及时调整权限级别。

四、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和领用1.集团机关各部门计算机设备的采购需经过统一的采购程序,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

2.部门领导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购置理由。

3.计算机设备领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

五、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更改计算机设备的硬件和软件。

2.计算机设备的放置和摆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定期清理和维护设备的环境卫生。

3.计算机设备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以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

六、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1.集团机关的信息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防火墙设置、数据备份和恢复、访问控制等。

2.员工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并遵守相关的信息安全规定。

3.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工具,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信息。

4.集团机关的各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集团机关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权限等。

2.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使用行为,维护信息安全,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保障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主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应当制定必要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加密网络传输的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防范数据丢失和破坏。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权限和职责合理使用机关计算机网络。

第十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程,不得违反职责范围进行无关操作。

第十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不得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秩序和稳定,不得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传播非法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妥善保管密码和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机关计算机网络违法行为,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制止,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机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结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背景计算机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个机关单位也纷纷采用计算机解决日常办公中的问题。

然而,如何规范计算机的操作和管理,确保计算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单位的信息安全,是机关单位面临的一项挑战。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操作和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提高计算机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安全,促进机关单位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处理等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建议遵守。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一)计算机使用权限的划分1.只有在领导批准下方可使用计算机;2.每位用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登录并验证自己的身份;3.每位用户只能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下进行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1.机关单位的计算机须配备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减少可能性恶意软件入侵和泄漏机密信息。

2.机关单位要求所有计算机用户定期更换密码。

3.机关单位内部网络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制裁。

(三)计算机硬件设备维护1.机关单位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如有计算机硬件损坏,需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维修。

(四)计算机软件使用1.机关单位应尽可能使用正版软件,避免使用盗版软件来源不明软件,防止不必要的风险。

2.如有必要使用破解软件或去除限制软件,应在保证软件正规前提下,才能使用。

3.机关单位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常规的软件或未经安装和使用的软件。

五、计算机信息管理(一)机关单位有权保护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1.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向任何外部组织泄露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

2.所有机关单位资源、信息等均不得向互联网外部提供或发布。

(二)机关单位须保障计算机中的文档、数据库等信息的完整性,防止意外删除。

1.所有机关单位敏感信息,必须进行分类统一存储,确保机密性。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

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

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

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

人民检察院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检察院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

XX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结合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络是指Internet上网环境(简称外网)。

第四条院办公室(技术室)负责全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的使用、安全、维护和管理。

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院办公室(技术室)做好全院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网使用范围为院党组成员、正科级检察员、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检委委员;各部门另配一台外网计算机,原则上提供给宣传、调研、查阅资料使用.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院办公室(技术室)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机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络运行维护管理、接入控制及服务内容的监管。

第七条院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停止使用计算机时应当及时关闭电源。

第八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在工作时间使用软件上网闲聊或游戏;(二)擅自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设置;(三)擅自拆装配发计算机的硬件设备;(四)加装非配发硬件设备;(五)私自插拔、更换网线及各种计算机连接线;(六)非工作需要,擅自将配发的计算机及设备带离办公场所使用;(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及设备.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所有涉密设备,不得与互联网(外网)连接。

第十一条院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和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并停止带病毒的计算机运行。

第十二条院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一)未经批准将内网数据(包括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内网用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在互联网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各种活动;(三)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涉密信息和留存涉密载体;(四)浏览、制作、复制、传播各种内容不健康的信息;(五)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不符合检察机关人员身份的言论,散布计算机病毒;(六)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七)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移动磁盘等电子介质;(八)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大型单机或网络游戏;(九)破坏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十)未经批准,不得给非本院人员使用计算机、浏览网络信息;(十一)违反检察宣传纪律,擅自发布信息,造成负面影响;(十二)窃取保密信息.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三条院机关各部门计算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技术室),由办公室(技术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第十四条需更换或者更新计算机配件的,应当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所在部门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安排购买和更换。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单位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减少计算机信息破坏、丢失、泄露等事故发生而制定。

二、计算机使用(一)计算机使用范围机关单位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二)计算机使用原则1.公务计算机只能用于办公、管理、工作等与工作有关的事务。

2.禁止将计算机用于非法交易、观看视频、游戏、聊天、上网等非工作事项。

3.禁止在计算机中储存非法、有害、色情、涉密等违法信息。

4.禁止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软件、硬件或增加外设等操作。

5.机关单位领导应本着不以个人偏好为依据,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规定使用计算机设备。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1.设立计算机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机关单位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保障工作。

2.进行计算机使用培训,加强机关单位计算机使用规范和安全意识培育。

3.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监管,离开时关闭计算机、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确保信息安全和节能减排。

4.坚持试运行,评估效果,及时总结计算机使用管理经验和不足,完善制度。

三、计算机安全(一)计算机安全责任1.机关单位各级领导要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最高指挥体系,认真履行计算机安全保密责任。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安全、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电脑黑客行为、保护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技术培训。

(二)计算机安全保障机制1.制定计算机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计算机升级、安装和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计算机防病毒和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计算机备份制度和防护控制方案,保证机关单位信息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及数据及时备份。

3.设立计算机红线,严格禁止非法软件的安装、数据的外传及不得违反国家保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性要求。

(三)计算机异常处理1.发现计算机系统异常,需要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并配合管理员完成系统维护、补丁更新、漏洞修复等安全事务。

机关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和使用管条例

机关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和使用管条例

第一条为做好机关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和使用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是指由省局保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用。

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专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所处理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做出密级标识。

第四条省局办公室是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汇总涉密计算机需求,制定计划,协助设备的采购和配发,定期组织安全保密检查。

信息中心是涉密计算机日常运行和技术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各种由保密办指定的软件安装、维护工作;负责机关涉密计算机的维护。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装备实行“统一配备、按岗配发”原则,由办公室根据涉密业务工作需求,提出涉密计算机装备计划。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实行逐台备案制并纳入涉密载体管理范围。

禁止使用未经备案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装备标准(一)计算机配置标准:原则上使用国产计算机;不得配备网卡、无线网卡等联网设备;不得使用蓝牙、红外和具有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等装置;不安装摄像头、扬声器等视音频设备;或对上述硬件通过技术手段使其处于禁用状态;计算机系统内要安装违规外联监控系统。

(二)移动存储介质配置标准:采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配备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使用省局保密办统一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外部设备配置标准:要配备保密专用打印机、保密专用电源、计算机干扰仪、计算机系统加密锁;同时,应配备存放秘密载体或介质的、经国家保密部门核定的保密柜。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发放与登记(一)省局保密办负责涉密计算机统一登记、配发。

(二)设备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涉密电子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管负管理责任。

各部门申领涉密计算机,设备领用人为部门负责人或机要人员,做好本部门的设备使用登记,落实具体使用人员并报保密办备案。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须报保密办批准,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政府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

政府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

政府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办公室电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办公室的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及其相关设备等计算机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为信息化办公室。

第四条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电脑进行危害网络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电脑设备的管理第七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电脑设备档案,对所有配备的电脑设备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

第八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电脑设备检查机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电脑设备的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安全维护措施,保障设备的信息安全。

第十条政府办公室应当建立电脑设备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每台电脑的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十一条电脑设备故障或者遗失时,应当及时向信息化办公室汇报,及时维修或调查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电脑使用的规定第十二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在使用电脑设备时,电脑使用者应当注意保护设备,禁止出现故意敲打、摔打、碰撞等损坏设备的行为。

第十四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保护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随意下载未经审核的软件。

第十五条电脑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电脑网络安全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电脑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在电脑设备上存储和处理机密文件时,电脑使用者应当根据文件的保密级别进行合理安排,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四章罚则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电脑使用者,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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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
2、在集团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3、集团的计算机用户名、密码只授予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
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4、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

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5、集团将为各部室联接国际互联网,联网时严禁关闭防病毒程序,或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游戏型或赌博型及网上聊天操作。

6、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

确保集团保密文件不外漏。

五、处罚条例
凡使用集团计算机玩游戏者,或其它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核实确认无误,将按人力资源部考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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