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软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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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集团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大型企业集团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大型企业集团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关于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保障集团有限公司软件的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指导与规范企业信息化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 号)、国资委《关于做好 2019 年中央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集团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及软件资产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办公过程中使用的通用软件的管理,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备份软件、虚拟化软件、桌面云软件和其他各类专业软件。

自主开发或定制开发的、拥有软件版权的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安装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总体原则。

— 12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管理”的原则,实行集团、分和地市三级管理机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软件正版化总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软件正版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工作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要求;落实集团软件正版化总体策略与工作部署;负责软件正版化管理体系规划设计;研究制定发布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负责对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集团统一采购的正版软件的需求审核、分发管理等;负责集团各部门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

工作组由集团公司信息化事业部(数据中心)、法律部、采购事业部组成。

工作组组长由信息化事业部(数据中心)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成员单位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相关处室领导及主管组成。

信息化事业部(数据中心)应用开发与信息安全处负责工作组日常联络。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软件管理,确保软件的合法、规范使用,遵守软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软件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软件资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软件资源管理及使用。

三、软件资源采购管理1. 主管部门确定软件采购需求,提出采购计划。

2. 根据采购计划,进行软件资源供应商的选择、比价以及签订采购合同。

3. 确认采购合同履行,验收软件资源。

4. 负责软件资源的入库管理。

四、软件资源使用管理1. 软件资源的使用应该遵守软件许可证的规定,不得超出购买许可范围。

2. 软件资源的安装、卸载等操作应在相应专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私自操作。

3. 禁止私自购买软件资源,一切软件资源购买应由主管部门统一申请购买。

4. 禁止私自向外泄露公司软件资源。

五、软件资源维护管理1. 负责公司内软件资源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升级、排错、备份等。

2. 负责对软件资源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软件资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负责软件资源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更新情况。

六、软件资源杀毒管理1. 负责对公司内的软件资源进行杀毒处理,并进行杀毒规则的更新。

2. 负责对软件资源进行日常的杀毒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软件资源中的病毒。

七、软件资源组织调配管理1. 负责公司内软件资源的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共享和最佳利用。

2. 负责软件资源的报废和淘汰工作,及时处理无用资源。

3. 负责软件资源的库存管理,确保资源的充足。

八、软件资源监督管理1. 负责公司内软件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合法使用,监督使用流程。

2. 负责处理软件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负责对软件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九、软件资源合规管理1. 负责软件资源的法律合规审查,确保软件资源的合法性。

2. 负责对软件资源的合规使用进行督促和指导。

十、软件资源知识产权保护1. 负责对软件资源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公司电脑软件集中管理制度
企业的电脑软件管理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所有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并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为此,公司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软件安装、使用和维护流程。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软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的采购、分发、更新及维护工作。

这一部门需定期对公司的软件资产进行盘点,以确保所有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对于新购置的软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包括评估软件的功能、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因素,确保所购软件性价比高且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

同时,新软件的部署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软件的正确安装与配置。

在使用环节,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使用规范,比如禁止私自安装非授权软件、禁止使用可能侵犯版权的软件等。

员工在使用特定软件时,可能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以便更高效地利用软件功能。

为了保障软件的安全性,公司应定期对电脑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病毒扫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以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维护方面,公司需确保有有效的技术支持渠道,一旦软件出现故障或问题,能迅速得到解决。

同时,软件的升级更新也应及时进行,以保持软件的性能和安全性。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公司还应建立监督机制,不定期检查软件使用情况,确保所有人员都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按照既定的纪律程序进行处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变化,软件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因此,公司应定期回顾和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其始终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软件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软件资源的管理,保障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提高软件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软件资源的管理,包括公司购买、自研、定制、下载等各种形式的软件资源。

第三条公司软件资源的管理原则是以保护公司信息资产安全为前提,保证软件资源的合法使用,提高软件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软件资源管理机构,明确软件资源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软件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软件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规范、高效、安全的软件资源管理体系,实现软件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公司软件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软件资源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软件使用授权和许可协议。

第七条公司软件资源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软件资源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章软件资源获取管理第八条公司软件资源的获取应当与公司的经营发展目标相一致,明确软件资源的需求和使用范围,经过审批程序方可购买、下载或自研软件资源。

第九条公司软件资源的购买应当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制定软件资源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合法合规,保障软件资源的质量和服务。

第十条公司软件资源的下载应当遵循公司网络资源管理规定,禁止下载、安装未经审批的软件资源,确保网络安全,防止病毒侵袭。

第十一条公司软件资源的自研应当有专门的研发团队,明确研发方向和目标,确保软件资源的研发过程符合公司要求,保证软件资源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软件资源的定制应当明确定制需求和范围,制定定制程序和计划,保证定制软件资源符合公司业务需求,提高软件资源的适用性和效能。

第十三条公司软件资源的提供应当明确提供范围和方式,保护软件资源的知识产权,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软件资源的安全和稳定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软件资源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软件资源的更新情况,制定更新计划和安排,保证软件资源的功能和性能符合公司要求,提高软件资源的使用效率。

公司电脑软件管理规定三篇.doc

公司电脑软件管理规定三篇.doc

公司电脑软件管理规定三篇第1条公司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发布《促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每天使用、购买和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不发布公司不时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各单位应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存储、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

,并确保其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计算机软件管理账户,登记每套计算机软件。

注册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供应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媒体、说明、使用许可证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出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从事下列行为;购买计算机时,卖方被要求或允许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

超越授权许可,扩大使用范围;未经授权将计算机软件放在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知道这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并从互联网上下载;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变更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的;在单位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评估或者批准,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计算机软件的。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工作人员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了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删除。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有关各方承担。

第九条公司信息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计算机软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范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专门制定的。

2.应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独立开发、外包、客户提供的软件、程序的管理。

3.软件分类3.1产品源程序由研发部门的软件开发工程师编写,实现产品功能的烧录文件。

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不定期公布在公司内取得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保管、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应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情况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二)在购买计算机时,要求或者默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扩大使用范围;(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八)在单位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九)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未经测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认可的计算机软件。

第八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软件应用管理办法

软件应用管理办法

软件应用管理办法1. 引言软件应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各类软件应用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流程。

通过明确规定软件应用的安装、更新、卸载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事项,能够保证软件应用的安全、稳定和合规运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数据安全性。

2. 应用软件的安装和更新管理2.1 安装软件的流程和规定安装软件需要经过上级审批和授权后,才能进行安装。

在安装软件前,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确保软件来源合法可信。

安装软件的目录和文件需符合规定的命名和存放规范。

在安装软件时,需要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软件名称、版本信息、安装时间等。

2.2 软件更新的管理措施需要定期对已安装的软件进行更新,以修复安全漏洞和提升功能性能。

在软件更新前,需要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更新的稳定性和兼容性。

更新后,需要记录更新的内容和时间,以便日后的追溯和管理。

3. 软件应用的权限管理3.1 分级权限设置不同岗位和角色的员工应具备不同的软件使用权限。

管理者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合理设置软件使用的读写权限。

3.2 权限审批流程员工申请使用特定软件时,需要经过相应上级审批。

审批流程需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申请人、审批人、审批时间等。

3.3 用户账号管理分配和管理用户账号时,应严格按照员工的真实身份进行操作。

注销离职员工的账号,以防止数据泄漏和非法使用。

4. 软件应用的卸载和备份4.1 软件卸载的标准流程卸载软件前,需要备份相关数据和配置文件。

卸载后,需要删除所有相关文件和目录,并清理注册表等配置信息。

4.2 软件备份的要求和措施需要定期对关键软件进行备份,以防灾、恢复数据和确保持续运行。

备份的数据需进行加密和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违规行为处理和监督机制5.1 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使用软件应用、篡改软件配置、故意破坏软件等。

5.2 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使用权限、辞退等。

企业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软件使用安全,遵守国家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软件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专用软件。

第四条: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对电脑预装的软件要核对是否已获得许可,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第五条:对需要购买的软件由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安排人员与供应商对接,取得授权后在安装到公司计算机上。

第六条:建立规范的软件使用台账,对各类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类型、版本、许可编号(授权书)、有效期、供应商、价格、购买日期、使用情况等,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第七条:公司内员工严禁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删除和安装,尤其是对非正版软件的安装和使用,如发现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和声誉影响的追究员工责任,同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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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致触犯著作权法、智能财产权,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之进行,故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之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3、名词定义:非法软件指未取得合法授权之软件。

即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量之软件。

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 是指可以自由使用、下载、修改、散布的不需付费的软件。

4、作业办法
4.1 权责单位:
4.1.1 信息室负责间接部门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及安装。

4.1.2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单位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

4.1.3各部门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并负责软件预算编列及软件异动等事项。

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则应移除或连络信息室协助移除。

4.2软件增置之方式如下:
A.自行开发。

B.购置。

C.委托开发。

D授权使用。

E.随硬设备附赠。

F.赠与。

4.3计算机软件之采购与接受赠予,取得资料如下:
4.3.1采购与接受赠与之软件应有合法之版权授予,若授权书应取得版权所有人或赠予单位之可资证明版权来源之文件或签证。

4.3.2软件之采购应依据正常之请购等手续,并于取得软件及授权证明后,统一交由信息室管理人员登录「软件变动登录表」(附件二)经造册查验无误后,始得依据该授权数量安装于公司计算机内使用。

4.4 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
4.4.1公司之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以具著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室负责安装保管,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各单位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时可提出申请,由信息室依该软件之授权使用范围进行安装。

4.4.2严禁个人私自于公司计算机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量之软件。

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于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之软件或信息。

4.4.3公司拥有之相关计算机软件,若有人员要安装则必须先提出「软件安装变动申请单」(附件一),申请并经单位主管及副总级以上主管同意后,方得依授权数量安装,未取得授权部份由该申请单位编列预算处理。

信息室管理人员则依据申请单位提出之申请内容,安装至各计算机之内。

4.4.4软件保管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

4.4.5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软硬件,并办理交接。

4.4.6为使各单位了解所使用之软件是否为合法软件,信息室应协助各单位列出每部计算机所附合法软件清单。

「计算机设备软硬件清单」(附件三)。

4.4.7各部门增购之软件,于购入后将需将正版软件交由软件管理单位信息室,由信息室填具「软件变动登录表」,为软件做增加变动登记。

如有异动时,依发生之事实,记录于「软件变动登录表」(附件二)。

4.5软件使用之权利及义务:
4.5.1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之软、硬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之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之情形者皆在禁止范围内。

4.5.2网络上存取到之任何资源,若其拥有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正式开放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此等资源。

4.5.3公司员工使用计算机与网络相关资源依「信息安全作业管理办法」中「信息作业规定」处理,并尊重知识财产权,不使用任何非法之软件包于计算机系统内,不利用公司计算机从事任何违规或违法之行为;并遵守公司之规范。

违者依「工作规则」惩处。

4.5.4 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之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或将私人计算机带至公司,亦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硬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并依「工作规则」惩处。

4.5.5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单位对使用之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以负责管理该设备所使用之软件,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应连络信息
室协助处理
4.5.6 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于保管或使用之软件不可盗卖、循私营利或其它不法情事,违者除提报主管及依公司规定惩处外,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

4.5.7尊重知识财产权,于公司内务必使用合法软件,而由网络上所存取之任何资源,限其个人使用,并禁止下载有版权之音乐(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软件。

4.6 软件稽查:
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之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司,信息室及稽核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并依据下列原则办理:
4.6.1 由信息室或稽核室人员采定期或不定期检视计算机内相关软件或信息。

4.6.2 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信息室或稽核室可不定期检查公司各单位所使用的软件是否合法,如发现使用非法计算机软件者,除提报与主管外,并追究责任。

4.7软件借用:
4.7.1软件文件及计算机硬件外围借用需填写「计算机作业文件软件借用登记表」(附件四)、软件借用除「计算机作业文件软件借用登记表」(附件四)外尚需填写「软件借用申请书」(附件五)并经主管核准后以书面为之始得借用。

借用之软件,仅能在公司内原已合法使用之计算机上使用。

4.7.2 使用者借用之软件严禁自行拷贝留存或违反智能财产权相关规定之行为,若触犯法律者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

4.7.3 借用软件于使用后应归还公司,并将安装于私有计算机内之相关软件予以删除,不得留存备份。

4.7.4 借用之软件若有遗失或不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借用人应负赔偿之责。

(正常使用之毁损不在此限,但须交回原借用之光盘或磁盘)。

4.7.5 信息室对于购入之合法软件由信息室网管人员保管。

4.7.6 借用或归还软件,须直接洽软件管理人员,不可私自转借,并不得委任借还。

4.7.7 计算机软件之使用,应以原己有合法软件之安装且有问题需重灌者为目的。

若被借用之软件,涉及非法拷贝、贩售、或有违智能财产权之法律规定,则该软件借用者须自行负责赔偿及所有法律责任。

4.8软件采购:
4.8.1 各单位之软件管理者对该单位使用中之软件,应视需要查核实际使用状况,以作为软件增置与编列预算之参考。

4.8.2 使用单位在做软件请购时应考量软件用途、授权形式及价格以评估软件需求。

4.8.3 软件采购原则如下:
A.相同之软件集中采购。

B.使用者多之软件,采用网络版或授权使用方式。

5、相关文件
5.1信息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5.2 工作规则
6附件:
6.1 软件安装变动申请单附件一
6.2 软件变动登录表附件二
6.3计算机设备软硬件清单附件三
6.4计算机作业文件软件借用登记表附件四6.5 软件借用申请书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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