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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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一、交接工作的准备1.做好交接准备:(1)熟悉新的会计交接的概念,理解新的会计交接的过程;(2)根据新的会计交接的要求,备齐新的会计交接所需要的资料;(3)熟悉新的会计交接相关的技术文档,理解其中的要点。

二、双方建立信任1.双方要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2.双方要切实遵守双方达成的协议,保持信任关系。

3.双方要积极配合,相互信任,共同完成会计交接工作。

三、确定交接时间1.双方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交接文件的内容,明确会计报告的实施时间。

2.根据交接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报告的各项细节作出精准的分析,以确保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会计报表的审核1.双方要认真审核会计报表,以确保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会计报表应按时审核,确保会计报表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会计报表要审核完毕后,应双方签字盖章,以表示双方都同意本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检查细节1.检查交接会计文件中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与实际一致;2.核对会计凭证的数量、性质和金额的正确性,以及凭证的流水号是否正确;3.确认期末账簿的准确性;4.检查会计交接期间是否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5.检查会计报表,检查是否与账户余额相符;6.检查会计报表中的科目余额是否有异常现象;7.审核收入和支出的数额,检查是否与其他会计凭证相符。

六、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1.在会计交接中,严格遵守会计交接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交接,以确保财务会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充分了解有关的财务会计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便在会计交接中有条不紊地完成审核。

4.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保证审核人员的审查内容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应注意会计凭证的时效性,以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以便在会计交接期间随时检查。

会计移交清册的具体内容

会计移交清册的具体内容

会计移交清册的具体内容财务工作移交清单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

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

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

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请保留此标记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与清单

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与清单

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一、对已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应与“记帐凭证、帐簿、报表保管登记簿”核对,相符后登记清单、签章确认。

二、对正在使用或尚未装订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各类协议以及会计印章、印鉴、电子密押器及IC卡、压数机、本票密码计算器及智能卡、操作手册等,由原保管人员分别编制清单,经原任会计主管审查,交新会计主管核对相符后,由双方在清单上签章确认。

三、原任会计主管对于当年工作计划安排以及经办未了事项、存在问题和有关历史性帐务(应销未销帐务、挂帐情况),应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移交新任会计主管。

新任会计主管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原任会计主管查询。

四、表外挂帐利息单、表外核销(停息)利息单,并说明利息处理情况及依据。

五、原任会计主管经管的重要物品应编制移交清单逐项移交给新任会计主管。

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由原任会计主管、接任会计主管、检查辅导员签字确认。

内部制度汇编:岗位责任制、人员分工明细、历年人员轮岗记录、内部考核办法、业务学习(文件传阅)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会计人员轮岗计划、会计基础工作等级管理计划、交接制度、授权制度、会计档案调阅销毁制度等。

业务登记簿: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会计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口令密码登记簿、基层营业机构会计自查登记簿、上门收款登记簿、会计业务学习登记簿、查库登记簿、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簿、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会计业务查询查复登记簿、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登记簿、电话记录登记簿、通打余额登记簿、使用中印鉴卡核对情况登记簿等(其中部分)。

重要物品:电子密押器使用的绝密文件、本票密码计算器操作手册、防伪鉴别手册等。

综合柜员(或业务主管)交接事项➢实物:没收的假币、吞没卡、柜台遗留卡折存单、代保管存单(如CDMA 存单代保管业务)等、手工底卡(特种存单、凭证式国库券等)➢印章:转讫章、所主任方章➢重要空白凭证:现金调拨单、特种存单、国库券收款收据➢工前打印资料(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手工登记簿(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交接登记簿、款项交接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内部凭证交接登记簿、柜员卡使用情况登记簿、自查登记簿、计算机运行日志登记簿、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保管登记簿、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吞卡登记簿、口令修改登记簿、银行卡不符交易情况登记簿和营业网点基础资料登记簿等➢其他未尽事宜。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会计交接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对于确保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解析。

一、会计交接手续的基本流程:1.确定交接时间:在进行会计交接之前,双方应商定具体的交接时间,确保交接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2.制定交接计划:交接方应根据企业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涵盖的内容、时间安排、交接形式等。

3.移交会计文件:交接方应将所有会计文件、凭证、账簿等相关财务材料一一列清,逐一进行移交。

移交时应仔细核对清单,确保准确无误。

4.移交财务软件资料:如果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交接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的备份和转交,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账务处理交接:交接方应将当前未完成的会计处理工作与下一任接手者详细讲解,确保后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减少后期纠错的可能。

6.整体交接确认:交接双方应共同核对移交的资料和处理情况,确保双方的一致性。

7.交接流程的文书化:完成所有交接手续后,交接双方应撰写交接流程及详细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会计交接的正式文件。

二、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1.了解企业情况:接手者在交接前,应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会计制度、账务处理规定等内容,以帮助顺利进行交接。

2.严格保密:交接者应严守保密义务,确保财务信息不被泄露,避免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风险。

3.核对凭证:接手者应对移交的凭证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性,并确认凭证与账簿的一致性。

4.备份数据:在移交财务软件资料前,交接者应提前进行资料的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详细记录:交接者应详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移交资料清单、交接细节、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处理方案等。

6.交接培训:交接者应向接手者进行详细的会计处理培训,确保接手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相关处理流程有全面的理解。

7.避免并行运作:在交接过程中,旧会计和新会计应避免并行运作,确保交接后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会计人员交接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交接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交接注意事项会计人员交接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关键的环节,它涉及到财务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在交接过程中,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 交接时间和地点:确保交接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合理,方便双方进行交流和了解。

可以选择在办公室或会议室进行,确保交接环境安静、舒适。

2. 交接内容:交接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和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账目明细、银行对账单、发票、合同等。

确保交接的内容完整、准确、清晰,并确保双方对交接内容的理解一致。

3. 文件整理:在交接过程中,应对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确保文件的命名规范、分类清晰,方便后续查询和使用。

4. 系统权限:确保交接时,新接手的会计人员获得必要的系统权限,能够顺利访问和操作相关财务系统。

同时,旧会计人员的系统权限也需要及时取消或限制,确保安全性。

5. 交接会议:可以组织一次专门的交接会议,由旧会计人员向新会计人员全面介绍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解答新会计人员可能遇到的问题。

交接会议可以提前准备一个详细的交接手册,包含日常工作流程、操作指南等,方便新会计人员学习和参考。

6. 沟通和合作:交接过程中,旧会计人员和新会计人员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沟通问题、解决疑问。

旧会计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新会计人员能够顺利过渡。

7. 知识传承:旧会计人员应尽可能向新会计人员传授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新会计人员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8. 审核工作:在交接过程中,新会计人员需要对旧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9. 安全保密:在交接过程中,涉及到的财务信息和公司机密必须严格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10. 交接记录:最后,交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

这样可以为以后的查阅和核对提供依据。

以上是会计人员交接的一些注意事项,通过合理的安排和有效的沟通,可以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会计人员交接管理规定

会计人员交接管理规定

07会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二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第二章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第三条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第四条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项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第五条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第三章交接后的有关事宜第六条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七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第八条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四章会计交接注意事项第九条交接表要写清楚,交接表上的内容要与事实是否相符.第十条仔细审阅发票,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会计交接清单

2023年会计交接清单

会计交接清单会计交接清单一、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交接要求1.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2.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3.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5.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五、工作交接的内容1.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2.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3.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4.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5.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6.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7.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8.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1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1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1会计交接注意事项1会计交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在进行会计交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确保完整的财务文件:在进行会计交接之前,要确保所有的财务文件都是完整的。

这包括银行对账单、销售和采购发票、日记账、总账和其他财务报表等。

确保这些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帮助新任会计顺利地了解和处理财务事务。

第二,核对账户余额:在交接过程中,新任会计人员应该仔细核对所有银行和其他资金账户的余额。

这将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并帮助发现任何错误或异常。

同时,在交接过程中应该记录下所有账户的余额,并保存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和其他证明文件,以备将来审计或核查账务时使用。

第三,检查应收和应付账款:在会计交接中,应仔细检查并核对所有应收和应付账款的余额。

这包括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未结账款、未开票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逾期款项等。

确保这些账款的准确性,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流动和债权债务的清晰。

第四,审查固定资产和存货:固定资产和存货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在会计交接时,应该检查并核对所有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清单和余额。

包括检查是否有遗漏的资产或存货、确认其价值和状况是否与记录相符、以及检查是否有资产或存货的虚增或虚减等情况。

确保这些资产和存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助于管理公司的资产和优化资产运营。

第五税务事项是公司在会计交接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

在交接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并记录所有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同时,还应检查是否有潜在的税务风险和未结的税务调整等。

确保税务事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助于避免税务纠纷和减少税务成本。

第六,传递相关信息和技能:在进行会计交接时,需要传递与财务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和技能。

这包括公司的财务政策和流程、财务软件的使用、报表的编制和解读等。

确保新任会计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和技能,有助于顺利进行财务工作,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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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管交接注意事项
一、对已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应与“记帐凭证、帐簿、报表保管登记簿”核对,相符后登记清单、签章确认。

二、对正在使用或尚未装订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各类协议以及会计印章、印鉴、电子密押器及IC卡、压数机、本票密码计算器及智能卡、操作手册等,由原保管人员分别编制清单,经原任会计主管审查,交新会计主管核对相符后,由双方在清单上签章确认。

三、原任会计主管对于当年工作计划安排以及经办未了事项、存在问题和有关历史性帐务(应销未销帐务、挂帐情况),应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移交新任会计主管。

新任会计主管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原任会计主管查询。

四、表外挂帐利息单、表外核销(停息)利息单,并说明利息处理情况及依据。

五、原任会计主管经管的重要物品应编制移交清单逐项移交给新任会计主管。

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由原任会计主管、接任会计主管、检查辅导员签字确认。

内部制度汇编:岗位责任制、人员分工明细、历年人员轮岗记录、内部考核办法、业务学习(文件传阅)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会计人员轮岗计划、会计基础工作等级管理计划、交接制度、授权制度、会计档案调阅销毁制度等。

业务登记簿: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会计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口令密码登记簿、基层营业机构会计自查登记簿、上门收款登记簿、会计业务学习登记簿、查库登记簿、睡眠户处理情况登记簿、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会计业务查询查复登记簿、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登记簿、电话记录登记簿、通打余额登记簿、使用中印鉴卡核对情况登记簿等(其中部分)。

重要物品:电子密押器使用的绝密文件、本票密码计算器操作手册、防伪鉴别手册等。

综合柜员(或业务主管)交接事项
实物:没收的假币、吞没卡、柜台遗留卡折存单、代保管存单(如CDMA 存单代保管业务)等、手工底卡(特种存单、凭证式国库券等)
印章:转讫章、所主任方章
重要空白凭证:现金调拨单、特种存单、国库券收款收据
工前打印资料(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
手工登记簿(包括在用的和已装订保管的):交接登记簿、款项交接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内部凭证交接登记簿、柜员卡使用情况登记簿、自查登记簿、计算机运行日志登记簿、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保管登记簿、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吞卡登记簿、口令修改登记簿、银行卡不符交易情况登记簿和营业网点基础资料登记簿等
其他未尽事宜。

账务类、事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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